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内容判定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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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内容判定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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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内容判定标准
附件:
1、《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
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检查判定表》
附件1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
(ZW-JB-2013-002)
企业名称:
联系人:
电话:
项目
主要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结果
1
责任
体系
(B001)
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查阅书面文件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责任制度应具体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劳动者等各类人员的职业病防治职责和义务,还应包括职业卫生领导机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以及用人单位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2
规章
制度
(B002)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查阅书面文件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包括警示与告知制度、申报制度、宣传教育培训制度、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要求的管理制度。
重点检查制度的针对性和落实情况。
3
管理
机构
(B003)
3
管理
机构
(B003)
3.1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查阅用人单位相关文件,文件应明确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并检查机构或组织工作开展情况。
3.2配备专职或兼职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查阅文件,危害严重或接害劳动者超过100人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并当面核实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
3.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档案内容应当包括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相关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资料;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其备案、审核、审查或者验收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要求的档案。
4
前期
预防
(B004)
4
前期
预防
(B004)
4
前期
预防
(B004)
4.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查阅安监部门申报回执,重要事项变更是否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4.2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经安监部门审核通过
检查用人单位2012年6月1日后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颁布以来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首先查建设项目清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批复。
4.3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防护设施设计经过安监部门审查
检查用人单位2012年6月1日后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颁布以来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审查及有关批复。
4.4建设项目竣工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经安监部门审核通过,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监部门验收合格
检查用人单位2012年6月1日后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颁布以来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及验收批复。
4.5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综合评估用人单位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的先进水平(与现阶段国内同类用人单位相比,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较为先进,主要考虑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低毒或无毒原料等因素)。
4.6不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监管机构查阅最新国家产业政策文件(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工信部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并进行核对。
4.7对有危害的技术、工艺和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主要原材料有MSDS(物质安全数据表)。
主要检查原辅材料的有毒有害成份是否明确(检查用人单位对供应商有无提出书面要求,且供应商是否提供)。
4.8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有中文说明书
现场查看有无中文说明书。
4.9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依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和《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现场查看主要产生粉尘、有毒物质或放射性的设备,有无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和告知卡(重点检查存在矽尘、石棉粉尘、高毒和放射性物质危害的设备)。
4.10使用、生产、经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有中文说明书
现场查看原料包装,有没有中文说明书。
4.11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有中文说明书
现场检查(《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豁免的放射性同位素除外)。
4.12不得转嫁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查阅有关用人单位文件和外包合同是否明确职业卫生管理责任,重点检查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状况,是否落实劳动合同告知、职业健康监护与个体防护用品发放等情况。
5
工作场
所管理
(B005)
5
工作场
所管理
(B005)
5
工作场
所管理
(B005)
5.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查阅检测报告(关注检测时工况与气象条件),重点检查矽尘、石棉粉尘、高毒物品和放射性物质浓度或强度达标情况。
5.2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
现场检查,主要检查接触矽尘、石棉粉尘、高毒物质岗位是否与其他岗位隔离,接触有毒有害岗位与无危害岗位是否隔开;有毒物品和粉尘的发生源是否布置在操作岗位下风侧。
5.3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
现场检查。
5.4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
按照《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33)要求的设置要求进行现场检查。
5.5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现场检查(可参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附录A.4,急救箱配置药品应与现场易致中毒物质相匹配,劳动者可及时获取药品)。
5.6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冲洗设备
在酸、碱作业场所必须配备应急喷淋洗眼器,保证一旦发生事故,劳动者及时获得冲洗。
5.7放射工作场所配置安全连锁与报警装置
现场检查。
5.8一般有毒作业场所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高毒作业场所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
现场检查。
5.9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查阅用人单位监测记录或报告,重点检查粉尘与高毒物品日常监测。
5.10按规定每年至少一次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查阅用人单位由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注重检查检测点是否满足《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选点原则与数量要求。
5.11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检查重点:
职业病危害严重且未开展过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颁布后是否开展现状评价情况。
5.12在醒目位置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现场检查核实公告栏。
5.13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现场重点检查存在矽尘、石棉粉尘、高毒和放射性物质的岗位。
5.14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并载明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
抽查劳动合同是否有相关条款进行告知,或者有没有补充合同或专项合同。
5.15在醒目位置公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仅针对可能产生急性中毒工作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5.16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结果告知
检查通过公告栏、书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情况,现场询问3名劳动者。
5.17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现场选择劳动者3名,进行询问核实。
5.18对于患职业病或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企业应告知本人
如存在职业病或职业禁忌,抽查询问1名存在职业禁忌劳动者。
6
防护
设施
(B006)
6.1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齐全
现场查阅台帐。
6.2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齐全
重点检查矽尘、石棉粉尘、高毒或放射性工作场所的设施配备情况。
6.3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
查阅设施设计方案、检测报告,并现场测量。
6.4及时维护、定期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
查维修和检测记录。
7
个人
防护
(B007)
7.1有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
查阅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发票。
7.2按标准配备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查防护用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以及产品说明书。
配备标准参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
7.3有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并及时更换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现场查阅,有无个人领用和更换签字。
7.4劳动者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现场检查,记录未按要求佩戴劳动者数量。
8
教育
培训
(B008)
8.1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核查培训证书(可对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考试)。
8.2对上岗前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检查培训记录,特别是接触危害岗位劳动者的培训。
8.3定期对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检查培训记录,特别是接触危害岗位劳动者的培训。
(现场抽考3名劳动者)
9
健康
监护
(B009)
9
健康
监护
(B009)
9.1按规定组织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检查劳动合同和上岗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2按规定组织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检查在岗劳动者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重点检查体检项目与体检周期是否满足《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标准要求。
9.3按规定组织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检查离岗劳动者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4禁止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调离并妥善安置有职业健康损害的劳动者
检查有关劳动者调岗记录,抽查1~3名有职业健康损害的劳动者,有无调令。
9.5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检查离岗劳动者劳动合同,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自愿离岗者应有书面签字。
9.6如实、无偿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查阅劳动合同有关制度,以及现场询问劳动者。
9.7对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查阅有关制度、报销单据。
9.8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查阅劳动合同,现场抽查劳动者。
9.9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现场抽查询问3名女职工。
9.10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补贴
查阅发放和领取记录。
10
应急
管理
(B010)
10.1建立健全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项目针对存在急性中毒风险的用人单位,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责任人、组织机构、事故发生后的疏通线路、技术方案、救援设施的维护和启动、救护方案等(检查包括特殊应急救援药品的准备、没有救援条件的单位是否与最近有救援条件的医疗单位签订救援协议等)。
10.2定期维护应急救援设施,并保证其完好
现场查看有关记录。
10.3定期演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演练记录。
10.4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及时向所在地安监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查阅报告情况。
总计
(60项)
合格项,不合格项,合格率%。
附件2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检查判定表
企业名称(章):
联系人:
电话:
项目
主要内容
分项检查内容(合格的划√,不合格的划X)
判定标准
检查结果
1
责任
体系
(B001)
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1.1.1主要负责人的职业病防治职责□
不少于5项合格为基本合格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1.1.2分管负责人的职业病防治职责□
1.1.3管理人员的职业病防治职责□
1.1.4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职责□
1.1.5职业卫生领导机构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1.1.6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1.1.7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2
规章
制度
(B002)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1.1警示与告知制度*□
不少于6项合格为基本合格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2.1.2申报制度*□
2.1.3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2.1.4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2.1.5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1.6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2.1.7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2.1.8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2.1.9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2.1.10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
2.1.11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等*□
3
管理
机构
(B003)
3.1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是否有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的正式文件,并明确职责。
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是否有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
对照企业类型判定
合格□
不合格□
3.2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是否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对照企业类型判定
合格□
不合格□
3.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3.3.1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
不少于7项为基本合格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3.3.2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
3.3.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
3.3.4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
3.3.5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
3.3.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
3.3.7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
3.3.8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相关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资料*□
3.3.9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
3.3.10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
3.3.1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其备案、审核、审查或者验收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
3.3.1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
4
前期
预防
(B004)
4
前期
预防
(B004)
4
前期
预防
(B004)
4.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4.1.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不少于2项为基本合格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4.1.2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
4.1.3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
4.1.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
4.2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经安监部门审核通过
4.2.1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向安监部门备案□
不少于2项为基本合格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4.2.2职业病危害较重和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安监部门审核通过*□
4.2.3.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办理相应的备案或者审核手续□
4.3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设计经过安监部门审查
4.3.1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防护设施设计是否经过安监部门审查通过*□
不少于1项为基本合格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4.3.2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并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查手续□
4.4建设项目竣工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经安监部门审核通过,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监部门验收合格
4.4.1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应竣工验收完成之日起30内向安监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并审核通过□
不少于2项为基本合格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4.4.2职业病危害较重和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是否经安监部门审核通过*□
4.4.3职业病危害较重和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是否经安监部门验收合格*□
4.5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4.5.1用人单位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与现阶段国内同类用人单位相比是否处于先进水平□
不少于2项为基本合格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4.5.2是否实现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作业□
4.5.3是否采用低毒或无毒原料□
4.6不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是否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所禁止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合格□
不合格□
4.7对有危害的技术、工艺和材料知悉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7.1对有危害的技术、工艺和材料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是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不少于2项为基本合格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4.7.2用人单位是否对供应商提出提供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书面要求□
4.7.3原辅材料的有毒有害成份是否明确□
4.8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有中文说明书
4.8.1是否提供中文说明书□
不少于2项为基本合格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4.8.2是否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4.8.3警示说明是否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内容□
4.9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4.9.1可能产生高危粉尘、高毒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的设备是否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不少于2项为基本合格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4.9.2警示标识的位置和尺寸是否符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和《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
4.9.3中文警示是否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内容□
4.10使用、生产、经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有中文说明书
4.10.1是否提供了中文说明书□
不少于2项为基本合格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4.10.2说明书是否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和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4.10.3产品包装是否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4.10.4贮存场所是否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
4.11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有中文说明书
4.11.1是否提供了中文说明书□
不少于2项为基本合格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4.11.2说明书是否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和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4.11.3产品包装是否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4.11.4贮存场所是否在规定的部位设置放射性警示标识□
4.12不得转嫁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4.12.1用人单位文件和外包合同是否明确职业卫生管理责任□
不少于2项为基本合格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4.12.2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是否落实劳动合同告知义务□
4.12.3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是否落实职业健康监护义务□
4.12.4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是否为派遣工配备个体防护用品□
5
工作场
所管理
(B005)
5
工作场
所管理
(B005)
5
工作场
所管理
(B005)
5.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提交的检测报告中高危害粉尘、高毒物品或放射性物质浓度或强度是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合格□
不合格□
5.2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
5.2.1接触高危粉尘、高毒物质岗位是否与其他岗位隔离□
不少于2项为基本合格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5.2.2接触有毒有害岗位与无危害岗位是否隔开*□
5.2.3有毒物品和粉尘的发生源是否布置在操作岗位下风侧□
5.3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
5.3.1工作场所是否与生活场所分开*□
合格□
不合格□
5.3.2工作场所不得住人*□
5.4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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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 职业 卫生 基础建设 工作 内容 判定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