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安置社会工作服务对象的特征问题及需求探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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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安置社会工作服务对象的特征问题及需求探究
优抚安置社会工作服务对象的特征、问题
及其需求探究
摘要:
在当今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求下,军队以及军人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保证军人的权益,更好地为军人服务,优抚安置社会工作就应运而生。
然而,在实践中,优抚安置社会工作的发展也会面临一些严峻的挑战,为了推动优抚安置工作在更高起点上创新发展,我们就必须弄清楚其服务对象,了解其服务对象出现的问题以及需求。
本文就以此入手,进行详细地探究。
关键词:
优抚安置;特征;问题;需求
一、概念厘清
(一)优抚安置工作
优抚安置工作是我国军民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一项传统工作,历来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
它是国家依据法定的形式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其家属提供优待、抚恤和安置,以确保其生活水平不低于所在地平均水平的一项“补偿性社会保险制度”,它兼并褒扬性和优待性的特质【1】。
(二)优抚安置社会工作
优抚安置社会工作是军队社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在优抚安置领域,综合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以优抚安置社会工作服务对象及其相关人员和系统为工作对象,协助有需要的优抚安置社会工作服务对象,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问题,恢复和改善社会功能,使优抚安置社会工作服务对象有更好的社会适应和福祉的活动【1】。
这里的优抚安置领域主要包括各类优抚安置管理部门和服务机构,具体包括各级民政部门内设的优抚安置部门、指导的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纪念物建筑保护单位、军供站、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按照不同的服务载体分类,优抚安置社会工作主要包括优抚医院社会工作、光荣院社会工作、烈士褒扬社会工作、军供社会工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社会工作和军休社会工作。
二、特征分析
优抚安置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是一个相对特殊的为军队和国防建设作出或正在做贡献和牺牲的特殊群体,地位突出,特点鲜明,其特征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覆盖范围广
其服务对象分为优抚和安置两大部分,细分为五类,二十多种。
当中既有正在献身国防的现役军人及其家属、退出现役需要安置的士兵,又有回到地方休养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需要照顾的伤残病军人、复员退伍军人患者、孤老优抚对象、革命英烈和他们的遗属,几乎涵盖了各个年龄层次的人群。
(二)军队情结深
这个群体当中多数人具有较长的军旅生活经历,有着深厚的革命友谊。
军队和地方截然不同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使得他们在军队和地方的转化的过程中面临很大的社会适应能力。
(三)需要层次多
服务对象构成的复杂性决定了服务对象的需要几乎涵盖了马斯诺有关人类的各种需要:
生理需要(健康维护、治疗康复);安全需要(生活保障、居家安全、后事安排);归属与爱的需要(婚姻家庭、社会交往、社会适应);尊重的需要(社会承认);认知需要(接受教育、角色适应);审美需要(追求秩序、体现美感);自我实现的需要(职业发展、社会参与)。
其中比较突出的需要是社会再适应、危机应对、心理补偿、精神慰藉、社会尊重和社会支持【2】。
(四)问题压力重
服务对象的问题主要包括:
老龄化问题、生活困难问题、医疗保障问题、就业难问题、隐形失业问题、合法权益维护问题等等。
其中退役士兵安置难,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医疗难问题尤为突出。
三、优抚安置对象的需要和问题
(一)优抚医院社会工作
1.需要
(1)治疗康复需要。
无论是离开军队的慢性病患者、残疾军人还是精神病患者,他们身体、心理以及精神方面的治疗和康复都是其最基本的需要,并且这些需要也应该得到关注【3】。
(2)基本生存需要。
由于抚恤补助标准低,在农村安置的复员退伍军人慢性病患者的基本生存需要非常紧迫,突出表现就是他们基本治愈后也不愿意出院,出院后又以种种理由申请再次入院。
(3)家庭生活需要。
由于生理、心理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多数服务对象都没有成家。
然而,他们对幸福家庭生活的渴望,往往超出一般人的想象,这需要引起关注。
(4)社会交往需要。
多数服务对象长年累月居住在优抚医院,直至去世。
但是作为社会的成员,他们也非常渴望与他人交往,渴望参与社会活动,渴望被社会接纳。
(5)社会尊重的需要。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居民国防观念淡化等原因,优抚对象享有的社会尊重不如以前,社会地位下降,相对剥夺感增强。
2.问题
(1)生活适应困难。
特别是对于一些重残人员,他们大多缺乏病理常识和自理、护理知识,其生活需要护理人员的帮助才能完成。
(2)心理障碍严重。
对于一个正常的军人来说,如果因为受伤退伍了,他是难以接受伤病残为他生活带来的各种障碍,心里也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
(3)生活保障问题。
由于相关政策的调整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导致服务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明显偏低,部分服务对象、主要是在乡老复员退伍军人慢性病患者出现了生活困难的问题。
(4)家庭婚姻障碍。
对于军人,由于他们在军队生活的时间很长,可能没有建立家庭,当他们退役是,就会产生生儿育女困惑。
(5)社会隔离,其主要是缺乏社交网络。
作为军人,他们生活的群体基本是在军队,然而当他们因为各种原因离开军队,再来融入主流社会时,由于缺乏适宜的人际关系,生活习惯的改变等都会使得他们生活不称心如意。
(二)光荣院社会工作
1.需要
(1)健康维护需要。
老年期是疾病多发期,健康维护是孤老优抚对象最为关注和渴望满足的需要
(2)婚姻家庭的需要。
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是所有人追求的目标,孤老优抚对象对美好婚姻家庭尤为向往。
(3)社会参与的需要。
孤老优抚对象非常渴望与他人交往,渴望获得亲情与温暖,渴望发挥自己的作用。
(4)社会尊重的需要。
常年相对封闭的院舍生活加深了一些孤老优抚对象觉得自己“被社会遗弃了”的感觉,他们非常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重视和赞赏。
2.问题
(1)老化问题。
健康状况是决定老人生活安排的核心,这一点在社会工作实务中的评估和介入阶段很重要。
(2)老年慢性病增加与生活质量受损。
服务对象尤其是高龄服务对象往往受到多种慢性疾病的折磨,生活质量受到损害。
(3)心理失衡。
有的服务对象比较孤僻、不合群,有的觉得现在的待遇与曾经的贡献不相符,有的觉得现在的生活不是年轻时所憧憬的,尤其是与同辈群体相比,有很强的失落感。
(4)社会地位下降。
由于长期的和平环境,一些人的国防意识、拥军观念有所淡化,服务对象社会地位有所下降。
(5)社会隔离。
对孤老优抚对象多实行相对封闭的院舍服务,与外界接触较少。
(三)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社会工作
1.需要
(1)就业权益的保障需要。
退伍后,当前服务对象需要解决生活问题,所以
就需要提供一些就业的机会。
(2)社会再适应的心理调适需要。
大部分服务对象处于军地转化的过渡期,普遍感到社会再适应的压力,存在诸如焦虑、愤怒、抑郁一类的不良情绪。
2.问题
(1)就业难。
随着企业实行减员增效,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现实的就业状况与服务对象的择业标准存在很大反差,有的复员退伍军人由于自身条件(比如身体残疾),长期得不到安置【4】。
(2)隐性失业。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在20世纪70-80年代安排到企业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如今已有相当一部分人已经下岗,他们的生活来源面临问题。
另外也有一些复员退伍军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隐形失业现象。
比如,少数被安置的复员退伍军人的工作、工资、福利待遇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3)延迟上岗。
一些部门和单位在接受安置复员退伍军人问题上存在推诿、扯皮现象,有的甚至故意拖延上岗时间,使部分复员退伍军人不能及时上岗就业。
(四)军休社会工作
1.需要
(1)军队情结。
军队干部是一个相对特殊的社会群体,具有明显的排他性。
对于一个军人来说,由于在军队生活的时间较长,对军队有较强的依赖性,使得他们对军队有着强烈的情感。
(2)社会尊重。
不管在哪个国家,哪个地方,军休干部都是一个政治上相对强势、生活上相对优势的群体,当他们离退休或退休后,更加渴望得到社会成员的尊重。
(3)健康维护。
对于多数军休干部而言,不管是在军队或是退休,都不同程度的患有疾病,因此他们对医疗保障的需求较高,需要的得到更多来自专业人员的护理。
(4)居家养老。
军休干部群体中,空巢老人多,独居老人多,由于种种原因他们多不会去社会福利机构,对居家社区养老的需求不断增强。
(5)社会参与。
军休干部政治优势、经验优势、智力优势丰厚,社会参与意识强。
2.问题
(1)角色失调。
由军队到社会、由军人到老百姓、由在职到离职,在实现角色模式转换的过程中,由于心理上和行为上的惯性和惰性,军休干部不太适应新的角色模式。
(2)地位下移。
军休干部在离开职位、退出现役之时,也就相应的离开了职位和职位所赋予的各种权利和义务。
尽管在政策上可以通过较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尽力维持其原有的社会地位,但社会结构的正常错动是不可避免的,从而造成事实上、更多的是心理上社会地位向下流动的现象。
(3)心理失衡。
随着社会地位发生的相对变动,这就会使得军休干部将自己的得失与“同辈群体”进行对比,其消极结果就是产生一种不平衡心态,及相对剥夺感。
四、服务建议
针对以上各类服务对象的特征、需求探究,以及为了更好地解决他们在生活、工作以及生理、心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现将其解决措施进行系统性的阐述:
(一)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全民国防意识【5】
从国际国内形势看,都离不开强大的军队和国防力量。
因此,增强民族优患愈识和全民国防意识,对全民共同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尤为重要。
(二)针对优抚安置资金缺乏的现象,优抚经费应全民负担,并且采取
均衡负担的原则,实行优抚经费全国统筹
一是以经济水平或效益负担兵役、优抚经费,可由中央统一收取,统一安排,专款专用。
二是建议开征国防税、纳入国防支出预算。
专项用于全国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和退役军人的安置优抚经费,对自愿自谋职业的安置对象按军龄和一定的补偿标准给予一次性的安置补偿。
三是中央或省级可以建立退役军人安置就业基金,实行有偿使用的原则,以鼓励退役军人自办企业或进行其他相关的就业。
(三)针对退役军人的安置地域,可实行全国统筹安置和拓宽安置渠道
一方面,退役军人不一定都回原籍安置,可异地安置,尤其是安置到经济发达地区进行工作。
另一方面,各类机构、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必须承担国防义务,接受安置任务,使其成为安定的重要集道。
尤其要鼓励退役军人自谋职业。
(四)强化军人的综合素质训练
在部队的生活中,作为部队,也应加强对军人的综合素质的培养,为军人提供退役后的一些生活、工作技巧,最终提高退役军人适应社会的能力。
(五)提供健全的健康保障服务
对于身体患有疾病的退役或离退休军人,他们对医疗设施的需求是很大的,为了让他们的身体健康,应该提供专业的医务人员,为他们提供服务。
(六)为他们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
当军人们因为年老或受伤、疾病退休、离开部队,进入一个与军队生活几乎脱节的社会,在面对生活、婚姻、社会适应、社会地位下移、就业等问题时,难免会出现一些心理问题,产生一些失态行为。
这就需要专业的社会工作人员或心理辅导员对他们提供帮助,使他们更好地适应这个社会。
五、结语
本文在对优抚安置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及其服务对象的特征、需求和问题进行分析以及其解决措施的探讨后,使得我们在实践中就会更有效地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以优抚安置社会工作对象及其相关人员和系统为工作对象,协助有需要的优抚安置社会工作对象,整合社会资源,协调人际关系,预防和解决问题,恢复和改善社会功能,最终使他们更好的适应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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