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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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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稿
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尊敬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大家好!
我是高新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刘超。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高新交警大队把开展辖区企业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作为“五进”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对辖区企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驾驶员和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很高兴今天能来到捷德公司,和大家一起来探讨预防交通事故,保障生命安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道路交通迅速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但是总体上看,我国的道路交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多年上升,血的教训给家庭带来了永远抹不去的伤痛和遗憾,也给国家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按照既定规则行驶,这是人们享有快速高效的汽车文明时,必须认真履行的基本职责。
可是由于各种原因,总有少数人无视法律法规的要求,驾车随意通行,不管有无驾照有无技术,也不管是否超速,更不考虑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公然在闹市飙车,与朋友相互追逐,更有甚者严重醉酒驾驶,明知自己控制能力和意识明显下降,却还听之任之,以致于造成人身和财产的重大损失,一次次地让公众胆战,让社会震惊。
据权威统计,中国每年都有近10万人死于各类交通事故,伤者更是数字巨大。
事实上,在当今社会,交通事故伤亡人数已经远远超出了一场现代战争的伤亡人数,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全国人大通过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规范道路交通行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保护道路交通参与人的合法权益;通过确定法律制度,增强道路交通的有效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通过规范执法行为,增强公民的守法意识,保障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和畅通。
交通安全如此重要,交通安全又和我们每个人密切相关,让我们行动起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普及交通安全教育,把交通事故降到最低,永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和实践者。
今天,我就《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一些关于安全驾驶的问题向大家作一简单介绍。
一、疲劳驾驶的危害
驾驶疲劳,是指驾驶人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产生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而在客观上出现驾驶技能下降的现象。
驾驶人睡眠质量差或不足,长时间驾驶车辆,容易出现疲劳。
驾驶疲劳会影响到驾驶人的注意、感觉、知觉、思维、判断、意志、决定和运动等诸方面。
疲劳后继续驾驶车辆,会感到困倦瞌睡,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判断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精神恍惚或瞬间记忆消失,出现动作迟误或过早,操作停顿或修正时间不当等不安全因素,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据统计,因疲劳驾车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占总起数的20%左右,占特大交通事故的40%以上。
引起驾驶疲劳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驾驶人的疲劳主要是神经和感觉器官的疲劳,以及因长时间保持固定姿势,血液循环不畅所引起的肢体疲劳。
驾驶人长时间坐在固定的座位上,动作受到一定限制,注意力高度集中,忙于判断车外刺激信息,精神状态高度紧张,从而出现眼睛模糊、腰酸背痛、反应迟钝、驾驶不灵活等驾驶疲劳现象,使得驾驶人出现判断能力下降、操作失误增加,当驾驶人处于重度疲劳时,往往会下意识操作或出现短时间睡眠现象,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
当你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开始感到困倦时,切忌继续驾驶车辆,应该迅速停车,采取有效措施,适时地减轻和改善疲劳程度。
1、科学、合理的安排行车时间和计划,注意行车途中的休息,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连续行车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2、夜间长时间行车,应由2人轮流驾驶,交替休息,每人驾驶时间应在2~4小时之间,尽量不在深夜驾驶。
3、.注意合理的安排自己的休息方式。
驾驶车辆避免长时间保持一个固定姿势,可时常调整局部疲劳部位的坐姿和深呼吸,以促进血液循环,最好在行驶一段时间后停车休息,下车活动以下腰、腿,放松全身肌肉,预防驾驶疲劳。
4.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行车中,保持驾驶室空气畅通、温度和湿度适宜,减少噪声干扰。
5、用清凉空气或冷水刺激面部,也可喝一杯热茶或热咖啡,或用双手以适当的力度拍打头部,疏通头部经络和血管,加快人体气血循环,促进新陈代谢和精神兴奋。
当然,以上方法只能是暂时的缓解疲劳驾驶,不能从根本上解除疲劳,唯有睡眠才是缓解疲劳和恢复清醒最可靠、最有效的方法。
二、严禁超速驾驶
追求刺激或许是人类的天性。
无论是从自身的体验,还是从电视上看汽车比赛,高速驾驶所带给人们的刺激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但如果日常开车也超速驾驶,那就为惨烈的车祸埋下了伏笔。
俗话说,十次事故九次快,很多司机朋友喜欢“超速驾驶”,对其他车辆和行人漠然视之,这样的驾驶习惯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而且对个人和行人的生命安全也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据统计,超速驾驶肇事导致的死亡人数占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的10%。
超速驾驶已成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并成为名副其实的“马路杀手”。
有些司机认为,超速驾驶不会有什么问题,即使有意外情况出现,只要采取紧急刹车施就可以避免。
事实上,汽车不可能在踩下刹车的瞬间就完全停下来。
就像足球场上的守门员扑球一样,司机从发现危险到做出动作,也是需要一定时间的,速度越快,就越难以应付突发的道路交通状况。
据权威部门测算,一辆时速为50公里的汽车每秒的行程为14米,如果时速提高1倍则每秒的行程将达28米。
对于车辆来说,如果速度越快,在拐弯时的离心力就会越大,被甩出马路的危险也就会越大。
同时,车辆的高速度也意味着需要较长的刹车距离。
如果汽车以时速50公里的速度行驶,只需要10米的刹车距离,而时速提到100公里后,10米的刹车距离就根本不够,由此导致的后果可想而知。
此外,汽车的速度越快,车体碰撞变形和人员损伤也将越大。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如今的汽车制造商大都为车辆设计并配置了ESP系统和ABS系统。
ESP系统能够抵抗汽车在高速行驶过程中拐弯的离心力。
当汽车处于非常极端的操控状态时,ESP系统会在短时间内搜索系统信息,并根据车轮的操控角度和旋转次数,迅速做出应变工作。
ABS系统则能够调节汽车的制动力,在帮助汽车获得最大制动效能的同时,防止车辆轮胎自动抱死,而没有装备ABS系统的车辆,通常是由司机通过点刹制动来防止车轮抱死的。
但是,ESP系统和ABS系统并非万能,它们都有一个物理极限,一旦超出了可控范围,司机同样将失去对车辆的控制。
驾车出行,经常会碰到湿滑的路面,这时就必须格外小心。
因为相比干燥路面而言,同样时速的汽车在湿滑路面的刹车距离会变得更长。
随着速度的增加,轮胎会失去与地面的摩擦力,如果车轮磨损比较严重,后果将更为糟糕,司机对汽车的不可控性将增大。
与此同时,根据人的生理特点,当速度越快的时候,人的视野就越狭窄,对速度的判断能力,以及对空间的认识能力等都会不同程度地下降。
如果发现前方有其他交通参与者通过马路,最好也请避让。
如果继续加速前进,一旦出现危急情况,司机根本就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最终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为了加大对超速驾驶的治理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做出了“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的规定,并对不同类型机动车,以及不同道路条件的行驶速度作了相应的规定和限制。
对违反限速规定的机动车,交管部门将实施严厉的处罚:
超过最高时速50%以下罚款200元,扣3分;超过最高时速50%以上罚款1000元,扣6分,并且可以吊销驾照;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超过最高时速50%罚款1800元,扣6分,并且可以吊销驾照。
总之,速度不仅与司机的生命攸关,而且关乎他人的生死存亡。
希望司机朋友们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遵守和学习交通法规,千万不要为了追求一时的刺激而超速驾驶,最终害人害己。
三、坚决杜绝酒后驾驶
我要谈的第三个方面是关于驾驶员酒后驾驶的问题,这也是公安部关于“全力遏制因酒后驾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全面推进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
近年来,因酒后驾车所造成的事故是频频发生,多少如花的生命戛然而止,多少幸福家庭因此破碎,可以说酒精成了众多“马路杀手”背后的推手,近一段时间以来,酒后驾车造成的一起起恶性交通事故引发了社会相当高的关注度。
为此,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正式实施,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醉驾者一旦被查实,将面临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
科学研究发现,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时间为0.75秒,饮酒后尚能驾车的情况下反应时间要减慢2-3倍,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也要相应延长,这大大增加了出事的可能性。
资料表明,人呈微醉状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
所以,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
酒后驾驶对行车安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3、视觉障碍。
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
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4、心理变态。
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车辆,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那么,如何防范酒后驾驶呢?
1,正确认识酒后驾驶的危险性,不要存有侥幸心理,逞“匹夫之勇”,片面地认为自己酒量好就不会出问题。
2,当有驾车任务时,要做到滴酒不沾,千万不要受到旁人影响而饮酒,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到酒后驾车相当于自杀行为。
3,节假日期间、朋友聚会时,身边的人务必牢记切不可怂恿驾驶人喝酒,以致因酒后驾车引发交通事故。
要认识到享受的过程在于心态,而不是摄入酒精的量。
4,人们对饮酒普遍存在一个认识误区,认为浓茶、咖啡和苏打水可以解酒,实际不然,它们只是增加了体内的水分含量,不会加速酒精的代谢。
但愿大量酒后驾驶酿成的悲剧,能重重地敲响交通安全的警钟,让每一个公民都能自觉遵守交通安全道德意识、法制意识,切莫一时贪杯铸成大错,为了您和他人的家庭幸福,请坚决杜绝酒后驾驶!
四、交通事故现场紧急应对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
也就是说,只要是在道路上和车辆有关的造成损害后果的事件都是交通事故,但利用交通工具作案或者因当事人主观故意造成的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例如:
利用交通工具杀人或者“碰瓷”案件都不属于交通事故,应当属于刑事案件或者其他治安案件。
那么我们碰到交通事故将如何应对呢?
一、保护现场。
关于现场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法》是这样规定的: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这是对驾驶人义务的规定。
现场保护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勘查事故现场、认定事故责任以及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条件,当事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1、不准移动现场上的任何车辆、物品,并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
对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该用塑料布、苫布等可能得到的东西加以遮盖
2、抢救伤者移动车辆时,应做好标记。
3、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应告知医务人员对伤者衣物上的各种痕迹,如轮胎花纹印痕、撕脱口,要进行保护。
4、严防再次事故的发生。
发生事故后,要持续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以外的地方放置警告标志,以免其他车辆再次碰撞。
对油箱破裂、燃油溢出的现场,要严禁烟火,以免造成火灾,扩大事故后果。
根据《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规定: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抢救伤者。
尊重人的生命,保护人的生命,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个重要思想。
《安全法》规定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首先抢救伤者,这是以人为本的思想在《安全法》中又一次体现。
法律条文对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过往车辆和行人、医疗机构、保险公司、社会救助基金都作了义务性的规定。
对车辆驾驶人是这样规定的:
“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交警部门。
因抢救人员变动现场的,应标明位置。
”对保险公司和社会救助基金是这样规定的: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限额的,或者未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或肇事逃逸的,由道路交通社会援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事后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这里,法律对当事人、过往车辆、行人,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保险公司、医疗机构、社会救助基金在抢救伤者的问题上,都作了义务性的规定,使用的字眼都是“应当”,也就是法律规定你必须这样做,不这样做你就违法了,就要追究你的法律责任,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个亮点。
同志们,让我们多等一分的红灯,多一分安全。
让我们多一分责任少一分牺牲。
美好的人生从安全开始,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大家一定要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同时还要当好交通安全的宣传员,向别人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让我们在心里时刻敲响交通安全的警钟,永远铭记血的教训,让生命之树常青!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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