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指导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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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指导规则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指导规则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工作加强移动式容器充装单位安全管理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从事《条例》适用范围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单位应该符合本规则要求。
第三条本规则所包含移动式压力容器包含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和管束式集装箱等。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介质包含压缩气体、高(低)压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其标准沸点液体(注)。
注;充装介质具体含义见《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四条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以下简称《充装许可证》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
第五条负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判定评审判定评审机构(以下简称判定评审机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公布。
第二章许可条件
第六条充装单位应该取得所在地政府部门正当注册而且在注册经营范围内从事充装经营活动。
第七条充装单位应该含有以下基础条件:
(一)有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相适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二)有和充装介质类别相适应充装设备、储存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和安全设施;
(三)有健全质量确保体系和适应充装工作需要事故应急预案而且能够有效实施;
(四)充装活动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能够确保充装工作质量;
(五)能够对使用者安全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提供指导和服务。
充装许可具体资源条件见附件A充装质量确保体系和充装工作质量要求附件B。
第三章许可程序
第八条充装许可程序包含申请、受理、判定评审、审批和发证。
第九条充装许可申请采取网上填报方法。
申请充装许可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该登录发证机关网站填写《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格式见附件C)而且附以下扫描资料(PDF或JPG格式):
(一)《申请书》封面(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二)《申请书》中申请许可项目表(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三)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登记文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五)政府计划部门同意文件;
(六)充装质量确保体系文件和充装单位事故应急预案(也可为其它格式电子本)。
因特殊情况无法实施网上申请而以纸质文件方法进行申请应该提交《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和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登记文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政府计划部门同意文件(复印件)、充装质量体系文件和充装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目录)各一份。
第十条资料齐全、符正当定形式申请发证机关应该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受理而且出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对资料不全、不符正当定形式出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对以下情况不给予受理而且出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一)申请资料不能达成要求要求;
(二)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
(三)处于对办理《充装许可证》有不利影响法律诉讼等司法纠纷或正在接收相关司法限制和处罚。
申请单位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因为申请单位原因1年内未能完成判定评审工作申请单位应该依据其条件改变情况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申请被受理后申请单位应该约请判定评审机构进行判定评审而且向判定评审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书》;
(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三)单位概括说明;
(四)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登记文件;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六)《特种设备判定评审约请函》;
(七)充装质量确保手册和充装事故应急预案;(
八)申请单位综合自查汇报;
(九)判定评审所需要其它资料。
申请单位已经经过发证机关网站提交电子资料判定评审机构应该从发证机关网站取得不需要再要求申请单位提供书面资料。
第十二条判定评审机构应该根据《特钟设备行政许可判定评审管理和监督规则》(以下简称《判定评审规则》)要求和本规则各项要求派出判定评审组对申请单位资源条件、质量确保体系和充装工作质量进行现场审查提出评审结论意见;对充装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活动进行评定提出评定意见。
第十三条评审结论意见分为“符合条件”、“需要整改”、“不符合条件”。
申请单位满足许可条件为“符合条件”;申请单位目前情况不符合许可条件不过能在6个月内整改完成并满足许可条件为“需要整改”。
申请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为“不符合条件”:
(一)法定资格不符可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实际资源条件和申请书不符不满足本规则要求;
(三)质量确保体系未建立或不能有效实施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未有效落实实施管理混乱;
(四)现场充装工作质量和安全得不到确保;
(五)申请单位有违规和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四条评审结论意见为“需要整改”判定评审组应该根据《判定评审规则》要求和申请单位签署《特种设备判定评审工作备忘录》(见《判定评审规则》附件6)。
申请单位应该根据《特种设备判定评审工作备忘录》所提出问题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而且将整改汇报和整改见证资料提交给判定评审机构由判定评审机构核实而且出具整改确定汇报必需时能够安排判定评审人员进行现场确定。
现场确定时判定评审机构应该汇报发证机关及其充装单位所在地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当地质监部门)。
整改情况确定符合条件评审结论意见为“经整改后符合条件”。
申请单位在要求6个月内未完成整改或经确定整改仍不符合条件评审结论意见为“不符合条件”。
第十五条判定评审机构应该根据《判定评审规则》要求和本规则附件D格式出具《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判定评审汇报》(以下简称《判定评审汇报》)。
判定评审结论意见不要求申请单位整改判定评审机构应该在现场判定评审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判定评审汇报》;判定评审结论意见为整改自整改结果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判定评审汇报》。
第十六条发证机关在接到《判定评审汇报》后应该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同意、颁发许可证等工作。
第十七条《充装许可证》包含下列内容:
(一)充装单位名称;
(二)充装单位注册地址和充装地址;
(三)充装许可范围(移动式压力容器品种、充装介质类别和充装介质名称);
(四)发证日期和使用期;
(五)证书编号。
《充装许可证》样式见附件E。
第十八条取得充装许可单位(以下简称充装单位)当单位名称发生改变、地址变更时应该向发证机关办理《充装许可证》变更手续。
办理《充装许可证》变更手续时应该提交新单位名称及其法定资格证实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资料发证机关依据充装单位变更申请做出同意变更、进行必需检验后变更、重新申请办理许可等决定而且通知充装单位。
充装单位应名称、地址变更或增加充装项目时其《充装许可证》原使用期不变。
充装单位法定代表人(关键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变更时应该在15天内书面通知发证机关和当地质监部门。
第十九条《充装许可证》使用期为4年。
充装单位到期需要继续从事充装工作时应该在使用期满6个月前向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第二十条充装单位应改制、整体搬迁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充装许可证》使用期时应该在许可使用期满30日前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需要延长许可证使用期理由而且提交相关证实资料经过同意后能够延期办理《充装许可证》使用期变更。
延期时间通常不超出1年而且延续时间在下一个《充装许可证》使用期内扣除。
第二十一条充装单位提出换证申请时除提交第九条要求资料外还应该提交以下资料;
(一)充装许可使用期内综合工作汇报;
(二)充装事故处理情况;
(三)原《充装许可证》(复印件)。
第二十二条换证申请受理后充装单位应该约请判定评审机构进行换证评审。
换证评审除包含第二章要求内容外还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一)是否存在超出许可范围进行充装行为;
(二)充装场所包含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按相关要求进行安全管理;
(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对应标准实施情况;
(四)充装质量确保体系实施情况;
(五)充装中发生事故、用户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第二十三条取得充装许可单位及其许可范围由发证机关统一向社会公告。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充装单位应该在许可充装范围内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不得超范围充装。
充装单位不得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或涂改《充装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充装单位不得私自对移动式压力容器罐体、管路、阀门及其外观、漆色、色环、标志等进行任何改动。
第二十六条充装单位应该在每十二个月第1季度向发证机关和当地质监部门报送上年度综合工作汇报。
当地质监部门每十二个月应该根据要求对本辖区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进行1第二年度监督检验。
第二十七条充装单位在符合本规则要求同时还应该符合计划、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环境保护等相关政府部门要求。
第五章附
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充装许可证》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印制。
第三十条本规则自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A
充装许可资源条件
A1人员
A1.1管理人员
A.1.1.1单位责任人(或站长)
了解介质充装安全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对应标准和充装工艺特点和充装安全管理必备知识对充装单位安全负责。
A1.1.2技术责任人
在管理层组员中指定1名技术责任人而且符合以下要求:
(1)含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有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管理经验而且根据《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评纲领》要求取得含压力容器安全管理项目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熟悉介质充装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对应标准要求;
(3)掌握充装单位充装介质专业技术知识和压力容器通常知识;
(4)熟悉充装单位充装工艺过程和现实状况掌握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相关要求;(5)熟悉充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含有组织、协调、处理通常技术问题能力;(6)熟悉充装单位事故应急预案而且含有一定事故处理能力。
A1.1.3安全管理人员
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和安全检验工作而且符合以下要求:
(1)根据《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评纲领》要求取得含压力容器安全管理项目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掌握介质充装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对应标准;
(2)掌握充装单位充装介质基础知识及相关安全知识;
(3)熟悉充装单位充装工艺过程及现实状况掌握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相关要求;
(4)熟悉充装单位事故应急预案掌握充装单位通常事故处理方法熟悉事故上报程序及要求。
A1.2操作人员
A1.2.1充装人员
充装人员不少于4人而且每班不少于2人。
充装人员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1)根据《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评纲领》要求取得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操作项目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了解介质充装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对应标准;
(3)掌握充装单位充装介质基础知识了解移动式压力容器基础知识掌握多种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量要求;
(4)熟悉充装设备性能及其安全操作方法掌握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技能;
(5)掌握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通常事故处理方法。
A1.2.2检验人员
检验人员不少于2人而且每班不少于1人。
检验人员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1)根据《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评纲领》要求取得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项目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了解介质充装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对应标准;
(3)掌握充装单位充装介质基础知识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基础知识;
(4)熟练掌握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前、后检验关键点和方法正确使用检验工具。
A1.2.3化验人员
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对应标准对充装介质有要求时充装单位应该配置和充装介质相适应化验人员。
化验人员应该能熟练化验、分析介质组分。
A2场地(厂房)
A2.1基础要求
(1)充装单位计划、设计、建设、消防、环境保护等应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对应标准要求;
(2)有供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前后进行安全检验场地;
(3)有专用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场地;
(4)充装场地有良好通风条件或设有足够能力换气通风装置以避免形成危险爆炸性混合物或毒性气体出现富氧或缺氧等环境;
(5)设有安全出口周围设置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应该符合GB2894-《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相关要求。
A2.2铁路罐车充装场地要求
铁路罐车充装场地满足A2.1基础要求外还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1)含有专用铁路装卸线其设计、建设和运行除符合相关规范及其对应标准外还能够符合国务院铁路运输主管部门有要求;
(2)分别设置充装线和行走线充装栈台两端和沿栈台每隔60m至80m设置安全扶梯;
(3)易燃、易爆介质充装单位划定危险区域边界线严禁蒸汽机车、未配置阻火器内燃机车进入。
A2.3其它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场地要求
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和管束式集装箱充装场地除满足A2.1基础要求外还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1)能够满足车辆回转半径和停靠位置要求场地地面承载能力和水平度符合充装要求;
(2)易燃、易爆介质充装场地和介质储存区之间和充装场地和机房、泵房之间防火间距和隔断应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A3工艺设备、管道和设施
A3.1基础要求
(1)选择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应该符合《条例》、相关规章、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对应标准要求而且由取得对应许可单位生产;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应该根据要求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3)含有一定固定式储存能力;
(4)充装系统调试合格;
(5)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和承压附件等应该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时检验而且确保根据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实施定时检验;
(6)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7)储罐应该设置防超装(超压)、超限装置或其报警装置;
(8)含有复核充装量[介质为高(低)压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液体]或充装压力(介质为压缩气体)能力和装置;
(9)有对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进行有效处理设施;
(10)充装易燃、易爆、有毒介质充装区域应该含有监视录像系统;
(11)充装系统应该含有紧急切断、紧急停车功效;
(12)充装易燃、易爆介质管路系统应该设置阻火器;
(13)充装台液相管道上应该装设紧急切断装置;
(14)充装易燃、易爆介质或有毒介质应该在安全泄放装置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导到安全地点妥善处理;
(15)充装有毒介质应该配置泄漏介质处理装置如液氯充装单位应该配置碱液喷淋装置、液氨充装单位应该配置水喷淋装置等;
(16)充装易燃、易爆介质应该有符合消防要求水源和消防设施;
(17)储罐本体有色标而且在显著位置根据要求标示盛装介质名称;
(18)充装设备、管道、阀门、密封元件和其它附件不得选择和所装介质特征不相容材料制造;
19)阀门之间液相封闭管段应该设置管道安全泄放装置。
A3.2专用装卸台(线)和装卸装置配置要求
(1)装卸用管和移动式压力容器有可靠连接方法;
(2)有预防装卸用管拉脱得联锁保护装置;
(3)所选择装卸用管材料和充装介质相容接触液氧等氧化性介质安全附件内表面应该进行脱脂处理;
(4)充装冷冻液化气体装卸用管材料应该能够满足低温性能要求;
(5)装卸用管和快速装卸接头公称压力不得小于装卸系统工作压力2倍而且装卸软管和快速装卸接头在承受4倍公称时不得破裂;
(6)装卸用管必需每半年进行1次耐压(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1.5倍公称压力试验结果要有统计和试验人员签字;
(7)装卸用管必需标识开始使用日期其使用寿命严格根据相关要求实施;
(8)易燃、易爆、有毒介质装卸系统应该含有处理充装前置换介质方法及充装后密闭回收介质设施而且符合相关规范及其对应标准要求。
装卸用管耐压试验应该由充装单位专业人员进行也能够委托有资质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
A4电气、仪器仪表、计量器具
(1)爆炸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仪器仪表等配置和施工和验收应该符合GB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GB50257—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
(2)根据相关规范及其对应标准要求配置和充装介质相适应介质分析检测仪器仪表和设施;
(3)易燃、易爆、有毒介质充装单位应该设置对应气体危险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报警显示器应该设置在值班室或仪表室等有值班人员场所;
(4)充装工艺管线及其设备应该配置和充装介质相适应压力表压力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设计压力1.5倍至3倍表盘直径大于100mm其精度不低于1.6级;
(5)配置电子衡器(轨道衡)对完成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进行充装量复检和计量;
(6)按摄影关要求要求对仪器仪表、计量器具进行定时检定而且在检定使用期内使用;
(7)建立仪器仪表、计量器具、设备等台账。
A5消防、安全设施
A5.1基础要求
(1)充装单位入口应该设置进入充装单位须知牌关键部位有安全警示标志和报警电话号码;
(2)储存、充装场所周围能够杜绝一切火源而且有显著禁火标志;
(3)在储存、充装等区域严禁携带和使用能产生电磁波设备和存在潜在危险电器和设备;
(4)按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要求配置对应消防器材;
(5)易燃、易爆、助燃介质充装系统应该设置静电接地设施和静电接地报警器充装单位入口处应该设置人体静电释放装置全部设施应该在检测合格使用期内其相关设计符合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和HG/T20675—1990《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要求;
(6)根据所装介质特征作业人员应该配置对应防护用具和用具;
(7)易燃、易爆介质充装时充装人员应该选择避免产生静电和阻燃工作服和防静电鞋而且采取适宜工具(如不易形成火花工具);
(8)冷冻液化气体充装人员应该配置防护面罩、皮革手套、无袋长裤、长袖衣服及防静电鞋等劳动保护用具;
(9)配置用于事故处理应急工具、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而且定时进行检验确保有效可用。
A5.2易燃、易爆、有毒介质充装单位安全设施
易燃、易爆、有毒介质充装单位安全设施除符合A5.1基础要求外还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1)介质储存和充装区安装显著可见风向标或风向袋;
(2)充装单位内设置紧急切断系统事故发生时能够切断或关闭介质源而且关闭正在运行可能使事故扩大设备;
(3)生产区排水系统采取预防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流入下水道或其它以顶盖密封沟渠中方法;
(4)非防爆设备不得进入易燃、易爆介质充装区域;
(5)在易燃、易爆介质作业区域行驶机动车辆在其排气管出口装有阻火器。
附件B
充装质量确保体系和充装工作质量要求
B1质量确保体系要求
B1.1基础要求
(1)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对应标准等要求结合申请许可项目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质量确保体系而且得到有效实施;
(2)质量确保手册和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充装工作统计等质量体系文件应该正式颁布实施而且能够依据实际情况和充装工艺变动立即改善和完善;
(3)绘制充装质量确保体系控制图和充装工艺步骤图有效控制充装工作质量和安全;
(4)充装和检验统计表卡内容真实完整含有可追溯性。
B1.2管理职责
(1)机构设置合理、关系明确有组织机构图;
(2)各部门职责权限明确正式任命责任人员建立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B1.3管理制度
建立以下各项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而且能够有效实施:
(1)安全管理制度(包含安全生产、安全检验、安全教育等内容);
(2)安全责任制度
(3)装卸过程关键点控制制度(包含安全监控和巡视);
(4)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5)各类人员培训考评制度
(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包含装卸用管);
(7)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时检验和定时检验制度(包含装卸用管);
(8)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承压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其相关隶属仪器仪表定时校验、检修制度;
(9)计量器具定时检定制度;
(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1)充装资料(包含介质成份检测汇报单)管理制度;
(12)事故应急预案定时演练制度;
(13)用户宣传教育和服务制度;
(14)事故上报制度;
(15)接收安全监察制度;
(16)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B1.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建立以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且能够有效实施:
(1)移动式压力容器罐内介质分析和余压检测操作规程;
(2)充装操作规程;
(3)充装量揽检操作规程;
(4)卸载操作规程;
(5)设备(包含泵、压缩机和储罐等)操作规程;
(6)装卸用管耐压试验规程;
(7)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
B1.5工作统计和见证材料
制订以下工作统计和见证材料能够适应工作需要而且得到正确使用和保管:
(1)充装介质成份检测汇报;
(2)充装前和充装后安全检验统计;
(3)充装统计;
(4)超装介质卸载处理统计;
(5)设备(包含泵、压缩机和储罐等)运行统计;
(6)充装单位安全检验统计;
(7)持证人员培训考评统计;
(8)质量信息反馈统计;
(9)充装用设备和仪器仪表运行、巡视、维护保养、检修、定时检验、检定统计;
(10)事故应急预演练和讲评统计。
B2充装工作质量要求
充装工作应该符合《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关装卸工作质量要求严格进行装卸前检验、装卸过程控制、装卸后检验而且根据其要求进行统计向介质买受方提交证实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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