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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规定
资金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资金管理工作,防范在管理资金过程中的各种风险,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公司财务负责人为公司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协助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对本公司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完善、有效实施以及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财务部门负责人为本公司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一、现金管理
(一)出纳人员应对其保管控制下的现金负安全保管的责任。
出纳人员不得将私人现金存放在公司保险柜中。
(二)库存现金实行送银行及限额管理。
原则上每天的库存现金在下班前送存银行,特殊情况库存现金限额不得超过1万元,确需超过限额的,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注明其用途。
(三)因特殊情况借支、使用现金超过5000元的,使用部门须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门准备现金。
(四)公司财务严格执行现金收付款的规定程序,收到现金,由财务部门根据事由向交款人出具收款收据并入账,在会计凭证及附件上注明“现金收讫”字样(现金收讫章),所收到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办理现金支付业务,需履行签字或收款方出具收款收据等手续,在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及附件上注明“现金付讫”字样。
(五)现金收支应逐笔登记入账,做到日清月结。
每天工作完毕,出纳人员自行进行现金盘点,做到账钱相符,如有问题及时报告本部门领导。
(六)财务负责人或财务部门负责人应组织财务人员定期、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按规定表格记录盘点结果。
发现短缺应立即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盘点记录随会计档案保存。
二、银行存款管理
(一)银行账户必须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公司规定,遵守银行账户的开设和使用规定。
在银行开设账户必须是业务需要,必须经财务负责人同意。
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严禁签发空头支票。
(二)严格执行银行收付款的规定程序。
所有付款必须由出纳人员根据公司资金审批制度审批的付款凭证进行。
收付款凭证由会计人员编制经审核人员审核后,由会计人员或审核人员传递给出纳人员,出纳人员办理有关收付手续,并在会计凭证及附件上注明“银行收讫”、“银行付讫”字样。
(三)禁止签发没有抬头或没有金额限制的空白支票。
(四)及时逐笔登记银行日记账,不准多笔汇总记账,也不准以收预支记账。
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编制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银行余额调节表由指定的出纳人员以外的会计人员编制、审核,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
财务负责人或财务部门负责人应不定期组织对银行存款进行检查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相关记录随财务档案保存。
(五)银行未达账项必须在次月完成账务处理。
对于跨月未处理的未达账项,由出纳人员查明原因并落实处理。
(六)网上银行的钥匙由经办人和复核人员分开使用、自行保管,要有不同的使用密码,密码按规定每三个月至少更换一次。
经办人和复核人员外出时,须经财务负责人或财务部门负责人指定其他财务人员进行网银业务的临时办理,但需进行登记。
未经同意,不得将网银钥匙随意交他人使用。
(七)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账户,特殊情况的由财务部门提出申请,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董事长共同审批。
三、银行承兑汇票管理
(一)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必须认真鉴定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必要时请银行协助鉴别真伪,并对银行承兑汇票记载的各要素进行严格审查,对要素齐全、符合要求的银行承兑汇票给交票单位开具收款收据,并在收据上注明交票单位的全称、银行承兑汇票号码,并由交票人员在收据上签字。
对不能辨别真伪,记载要素不全、印章模糊不清、不符合要求的银行汇票一律不得收取。
(二)对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经审查无误后,指定专人,设定专门账簿及时进行登记。
(三)对外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背书转让时,一律根据审批权限,凭付款审批单办理。
(四)银行承兑汇票台账管理人员要认真仔细地登记银行承兑汇票收取、承兑、贴现、退回台账。
并按月向财务部门负责人提供银行承兑汇票的收取、保管、承兑或贴现情况。
(五)财务部门必须定期对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账、票的核对工作,保证账票相符,如有不符的,要查明情况,及时处理。
(六)银行承兑汇票台账和银行承兑汇票保管人如果因工作外出或长时间休息,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防止贻误工作。
四、资金收付规定
(一)销售货物收取货币资金
1、所有货款必须及时回到公司指定账户。
2、销售人员不得在客户处直接收取现金。
3、对于公司收到的款项,出纳人员必须及时入账,同时将进账回执单联及时交会计人员编制记账凭证,审核后出纳人员必须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
(二)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1、货币资金支付业务按公司的资金支付程序的规定执行。
2、一般情况下,差旅费、招待费、工资福利及银行结算起点以下的可支付现金;其它往来业务1000元以下的可支付现金,1000元以上的原则上办理银行转账,特殊情况由经办人写出书面说明,1000元以下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1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2000元以上实行会签审批(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审批)。
五、印鉴、票据的管理
(一)印鉴管理
1、公司财务印鉴包括财务专业章、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名章。
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法定代表人名章和财务负责人名章由财务负责人指定的两位会计人员分别保管。
严禁一人保管或携带全套银行预留印鉴办理业务,公司财务人员必须携带财务印鉴外出办理业务时,需经财务负责人或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由指定的两名以上财务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带出办理会计业务,并要有登记记录。
财务部门以外的人员不得带财务印鉴外出。
2、印鉴保管人员离岗时,经公司财务负责人或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安排其他人员临时代管,移交人员和接受人员要有交接登记记录。
(二)票据管理
1、所有涉及货币资金收付的空白票据(支票、汇票等银行结算票据)分别由会计、出纳人员登记备查账,使用结果每月核对一次,作废空白票据报送会计核销。
防止空白票据遗失或被盗用,票据不得随意借他人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使用完毕后及时连同相关原始凭证报送出纳人员核销。
每年末,财务管理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对作废、注销的票据集中一次予以销毁。
2、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视同支付现金处理,履行相应的手续。
3、不得接收或办理银行(商业)承兑汇票,确需办理的,需经财务负责人和董事长批准。
六、罚则
对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做法根据其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不同给于不同程度的处罚。
1、凭证遗失的根据后果大小给予扣发1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工资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凭证遗失的责任确定:
(1)出纳人员向会计档案保管人员移送之前遗失的由出纳人员承担责任;
(2)出纳人员向会计档案保管人员移送之后遗失的由会计档案保管人员承担责任;
(3)交接时未办理确认手续的出纳员与会计共同承担责任。
2、出纳人员未经批准超限额保管库存现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出纳人员个人承担。
3、出纳人员短少现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出纳人员个人承担。
4、银行承兑汇票视作现金管理,出纳人员没有妥善保管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出纳人员个人承担。
5、对销售人员坐支现金或账外设账情况除责令及时交回公司指定的账户外,按其金额的1%对经办人进行罚款,按其金额的5%对所在部门进行罚款,其金额较大的,按国家有关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
(一)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同时废止。
差旅费报销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基础管理工作,本着厉行节约,减少浪费,规范差旅费报销标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结合本公司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及所属生产经营部门。
三、有关规定
(一)公司员工出差必须经部门领导报出差申请单,出差5天以内的由总经理审批,5天以上的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二)需借款的要填写借款单,以预计往返天数,出差地点,出差是由借款,按照财务部借支报销程序办理。
(三)差旅费的报销必须在返回公司后,一周内进行报销并一次性清理借款,对于拖欠不清者,扣当月公司。
(四)差旅费报销必须凭有效、合法、合理的原始单据和按差旅费标准及授权,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算。
(五)特殊情况需超标准支付费用,经总经理、董事长特批后予以报销。
四、费用开支范围及报销标准
(一)范围
差旅费包括:
公司员工外出的交通费(包含机票),住宿费,补助费及订票费。
(二)标准
1、住宿费报销标准
(1)公司领导出差到直辖市、特区每人每天260元;省会城市每人每天180元;市级城市每人每天150元;县级城市每人每天100元。
(2)一般工作人员到直辖市、特区每人每天200元;省会城市每人每天120元;市级城市每人每天100元;县级城市每人每天80元。
注:
超限额标准费用自理。
2、伙食费补助标准
公司员工外出期间,伙食费补助每人每天30元。
3、出差人员夜间乘坐慢车或直快硬座(超过6个小时)按票价的60%补助;特快硬座按票价50%给予补助。
由软席卧铺改硬席卧铺,不在补助,也不补差价。
带公车出差的不享受此项补助。
4、乘坐交通工具标准
(1)公司员工因公出差乘坐火车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职务
300km以内
600km以内
600km以上
备注
中层领导
硬座
硬卧
硬卧
特批飞机
一般员工
硬座
硬座
硬卧
(2)公司员工因公出差乘坐轮船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中层领导可以乘坐轮船二等舱;一般人员可以乘坐轮船三等舱。
(3)公司员工出差较远,任务较急的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可乘飞机。
(4)赴本县内的车票不予报销,也没补助。
5、参加会议、学习的报销标准
经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或公司研究同意参加各种会议的员工,凭会议通知及费用单实报实销,会议已作统一食宿安排的不在报销其他费用。
6、其他标准
公出人员应按到达目的地的最近区段乘坐交通工具,不得借公务出差之际绕道、旅游办私事,否则发生的与公出无关的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制定的办法同时废止。
本办法解释权归财务部
费用审核及支付程序暂行办法
为规范公司个人借款及各项费用的支付,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费用审批程序
(一)经办人。
(二)经办人部门领导审批。
(三)财务会计按有关制定对票据的合法性及金额进行审核,对差旅费补助及其他补助进行计算。
(四)经过财务部会计初审过的票据,按照财务主管→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审批的程序进行签批(月底汇总票据经监事会签批后方可入账)。
(五)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
二、对报销单据的要求
(一)报销人员取得的原始单据要求对方填写齐全,不得有错别字,不得涂改,特别是取得的定额发票,要求填写客户名称、经营项目、开具日期、并加盖收款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二)报销人员填写的单据必须写明报销单据的张数及金额大小写、费用所属部门、经办人姓名等。
(三)收款单位开具的发票未填写日期和单位名称的、已经过期作废的、未经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批准的、明确注明不作报销凭证的,不予报销或者按规定予以纠正。
(四)对票据大小写不符或涂改等违反《会计法》和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部应拒绝办理,并视情况向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领导汇报。
三、借款及付款程序
(一)经办人填写借款单、付款审批单
(二)部门领导审批
(三)财务会计审核
(四)财务总监审批
(五)总经理审批
(六)副董事长审批
(七)董事长审批
(八)财务部办理借款、付款手续。
(九)、应付账款在1000元以下的由财务负责人根据账面欠款情况审批支付,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由总经理审批支付,5000元以上按以上8项程序审批支付
四、备用金
(一)对于频繁零星资金支付的业务,经办人员可借用备用金。
各部门视本部门工作情况,需借用备用金的由借款人写出书面借款报告,经部门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审批后,填写借款单按程序办理借款手续。
(二)一般人员备用金控制在1000元以内(视工作情况确定),部门领导备用金控制在5000元以内,公司领导备用金控制在10000元以内。
备用金借款必须年末冲销,下一年度重新申请备用金借款。
五、其他借款
(一)员工借支差旅费及因公其他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单,写明借款用途、金额。
按借款程序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
一般情况下,差旅费、招待费可借支现金,其他业务借款1000元以下的可以借支现金,1000元以上的原则上办理银行转账,特殊情况由经办人写出书面说明,1000元以下的由财务总监审批借支现金,1000元以上的借支现金需经总经理审批,5000元以上有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审批。
(二)经济业务结束后,借款人一周内到财务部报销,前次借款未结清的,一般情况不准再次借款,非特殊情况超过一个月未冲销借款的,财务部可从第二个月开始扣发借款人工资。
财务部每月对借款人进行核对、清理,将其具体情况通报公司,经批准后一律从工资中扣除。
六、各项费用报销规范
(一)招待费、差旅费的报销。
1、招待费:
包括餐饮、礼品、烟酒等项目,招待费用的支出必须与经营业务相结合。
报销时填写招待费用审批单,按费用报销审批程序及公司招待费有关规定签批后到财务报销。
2、差旅费:
由出差人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经财务部会计审核后在填写费用报账单,按费用审批程序审批报销。
(二)行政管理费用报销
1、公杂费:
包括办公用品、邮电通讯费、书报杂志、复印等。
由责任部门提供清单,按费用基本程序进行报销,其中办公文具统一购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办公楼维修、水电、取暖费、有关车辆费用,由办公室按基本程序办理报销,其中有关车辆的过路费、汽油费、停车费、审验费等由办公室按车辆管理办法统一管理,按费用审批程序统一报销。
3、会务费:
经办人员须提供会议各项清单,包括:
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等,有会议通知的报销时提供会议通知。
以上非生产性开支必须经部门报出计划,经董事长审批后办理,非生产性开支由财务会计审核、财务负责人复核后1000元以下的由董事长审批,1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监事会审批。
(三)采购物资的报销
1、低值易耗品:
指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办公用品及其他用品,经办人需出具书面申请报告,经财务主管、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购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后,按费用审批程序审批报销。
2、固定资产
(1)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等,或者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物资。
(2)购置固定资产需符合董事会有关规定,再由责任部门先打报告经部门主管,财务总监、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审批后方可购置。
(3)购置固定资产需签订采购合同,购置后随发票办理验收入库、出库及卡片登记手续,按费用报销审批程序审批付款。
3、原材料:
生产用原材料、辅助材料等采购,按照有关质量标准规定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进行采购。
按费用报销审批程序进行报销。
5000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审批购进,5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审批采购。
4、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价格变动,由部门负责人写出报告,经公司集体研究批复(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批签存档)
(四)其他费用报销
公司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工商年检费、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财产保险费等按费用审批程序进行。
以上费用的报销(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月底均有监事会批签后入账,对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财务部可依法暂时停办并立即提出补充、完善、修改意见,特殊情况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归财务部。
八、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各项费用报销标准
因公司车辆有限,距公司办事路程较远,造成公司办事人员无交通工具,影响办事效率。
为加强公司基础管理工作,本着厉行节约,减少浪费,规范费用报销标准,保证办事人员工作的需要,结合本公司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
1、电话费报销标准:
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实消实报(取得正规发票)科级人员月电话费200元。
2、车辆燃油费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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