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服务专用设备管理及维修服务细则某某某版精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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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专用设备管理及维修服务细则某某某版精编
{售后服务}专用设备管理及维修服务细则某某某版
修订记录
类别:
A-增加;M-修改;D-删除
修订日期
版本号
修订类别
描述
修改人
2009-12-1
1.1
M
依据公司2009年9月发布的视觉识别信息管理系统、2008年以来国家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及服务工作实际需要进行修改。
安建华
2012-4-16
2.0
M
依据公司2010年以来国家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及服务工作实际需要进行修改。
武晓强
1目的1
2适用范围1
3术语定义1
3.1专用设备1
3.1.1专用设备1
3.1.2税务端专用设备1
3.2专用设备商品1
3.3专用设备备件1
3.4专用设备缴销1
3.5开票金税卡加载工具1
4工作程序2
4.1专用设备管理2
4.1.1保管2
4.1.2商品发售3
4.1.3备件管理4
4.1.4禁忌行为5
4.2金税卡加载工具管理6
4.2.1使用要求6
4.2.2申请6
4.2.3更换6
4.2.4归还7
4.3服务单位维修7
4.3.1维修流程7
4.3.2维修规范8
4.4涿州分公司维修9
4.4.1维修流程9
4.4.2维修规范10
5相关文件10
6相关记录10
6.1JL-618《专用设备盘存表》10
6.2JL-619《专用设备收、发、存台账》10
6.3JL-617《专用设备出库单》10
6.4JL-616《专用设备入库单》11
6.5JL-730《备件申请/核准单》11
6.6JL-609《备件归还申请/核准单》11
6.7JL-611《归还备件明细表》11
6.8JL-635《金税卡加载工具申请/核发单》11
6.9JL-636《金税卡加载工具更换申请/核发单》11
6.10JL-637《金税卡加载工具归还/确认单》11
6.11JL-649《专用设备加载记录单》11
6.12JL-650《专用设备维修记录单》11
1目的
2
确定航天信息专用设备管理及维修服务流程,规范航天信息各服务单位和航天信息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涿州分公司)的管理及维修服务行为,为广大顾客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维修服务。
3适用范围
4
适用于服务单位及涿州分公司对专用设备的管理、维修及更换等服务。
5术语定义
6
6.1专用设备
6.2
6.2.1专用设备
6.2.2
指用于开票系统的开票金税卡、税控IC卡、IC卡读卡器,或者金税盘和报税盘。
6.2.3税务端专用设备
6.2.4
指用于税务机关使用的税务端金税卡、授权IC卡、IC卡读卡器、通用发行器等航天信息认定的设备。
6.3专用设备商品
6.4
指航天信息与服务单位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用于销售的专用设备。
6.5专用设备备件
6.6
指航天信息配发给服务单位作为维护周转使用的专用设备。
专用设备备件所有权属于航天信息,航天信息有权随时收回已发放的专用设备备件。
6.7专用设备缴销
6.8
指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对有关专用设备进行收缴销毁的行为。
6.9开票金税卡加载工具
6.10
指航天信息开票金税卡发生故障后,需要对其检测的加载工作所使用的专业工具,主要指加载授权IC卡、专用读卡器、通用发行器。
7工作程序
8
8.1专用设备管理
8.2
8.2.1保管
8.2.2
8.2.2.1专用设备库房要求参见《服务规范通则》5.1.6。
8.2.2.2
8.2.2.3专用设备运输要求
8.2.2.4
服务单位须采取恰当的运输方式确保专用设备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具体要求如下:
a.专用设备运输可选择特快专递或通过可靠的专业货运公司发运,办理发运时须手续齐全、信息明确,确保有据可查;
b.
c.使用汽车运输方式时,须使用封闭汽车,并有专人跟车负责(司机除外)。
d.
8.2.2.5专用设备保管须建立《专用设备收、发、存台账》,保证库存数量与《专用设备收、发、存台账》结存数量一致,做到账实相符。
8.2.2.6
a.专用设备发生出入库等变化时,登记《专用设备收、发、存台账》,登记时需填写数量及卡号,同时填写结存数量;
b.
c.《专用设备收、发、存台账》中的结存数量需与盘点的实物数进行核对,若与盘点的实物数一致,则账实相符;若不符,需查明原因并及时更正。
d.
8.2.2.7专用设备的盘点
8.2.2.8
库房管理员每月对专用设备进行盘点,盘点应在当日业务结束后进行,对专用设备进行盘点时需有人监盘。
a.每月月底,库房管理员需对专用设备进行盘点,并在《专用设备盘存表》中记录盘点的实际数量;
b.
c.根据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在《专用设备盘存表》中记录账面数量;
d.
e.核对实际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相符:
f.
●相符,即实际数量与账面数量相符,则按规范完成《专用设备盘存表》
●
●不相符,需在《专用设备盘存表》中注明相差数量(盘盈、盘亏数),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差异原因。
(如因时间先后等原因造成差异,注明即可,如有其它原因,需对差异情况进行跟踪并及时纠正)。
●
8.2.2.9专用设备的借用
8.2.2.10
a.借用方借用专用设备时需办理申请手续,申请手续中至少应包含借用期限及公司领导审批意见等内容;
b.
c.库房管理员应根据申请审批情况进行发货,发货的同时填写《专用设备出库单》、登记《专用设备收、发、存台账》,并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借出信息;
d.
e.借用方在借用期间须保证专用设备的安全。
f.
8.2.2.11专用设备的归还
8.2.2.12
a.借用方应根据申请单中的借用期限及时归还专用设备,对于不能在借用期限内归还的,应办理续借手续;
b.
c.库房管理员根据归还的专用设备,填写《专用设备入库单》、登记《专用设备收、发、存台账》,并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归还信息。
d.
8.2.3商品发售
8.2.4
8.2.4.1航天信息向省级服务单位发售专用设备商品的流程如下:
8.2.4.2
a.签订销售合同
b.
省级服务单位根据本省推广计划,向航天信息提出专用设备需求,经航天信息确认后,双方签订专用设备销售合同。
c.付款
d.
省级服务单位按合同要求,支付专用设备货款。
e.航天信息办理出库
f.
航天信息按合同办理出库手续,填写《专用设备出库单》,同时将出库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g.航天信息办理发货
h.
航天信息选择合理、安全的运输方式向服务单位发送专用设备。
i.省级服务单位清点确认
j.
省级服务单位收到专用设备后,根据信息管理系统下发数据对实际到货情况进行清点确认。
8.2.4.3省级服务单位向基层服务单位发售专用设备商品的流程同上述流程。
先将上级单位发售的专用设备办理入库,填写《专用设备入库单》,登记《专用设备收、发、存台账》,同时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接收上级单位的出库信息生成入库单。
发售专用设备商品办理出库手续时,填写《专用设备出库单》,登记《专用设备收、发、存台账》,同时将出库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8.2.4.4
8.2.4.5专用设备商品发售流程图(见图1)。
8.2.4.6
8.2.4.7服务单位向顾客销售专用设备
8.2.4.8
a.顾客到服务单位购买专用设备后,服务单位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新上户的顾客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b.
c.库房根据顾客的购买信息,给顾客发放专用设备(发放专用设备的方式可结合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库房发出设备时,填写《专用设备出库单》、登记《专用设备收、发、存台账》,并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出库信息。
d.
8.2.5备件管理
8.2.6
8.2.6.1专用设备备件的使用要求
8.2.6.2
专用设备备件作为航天信息发放的设备,其所有权属于航天信息,服务单位无权擅自挪用,具体要求如下:
a.备件仅用于对最终顾客故障专用设备的更换;
b.
c.备件须存放于专用设备库房并与商品分区存放,单独建账记录管理。
d.
8.2.6.3专用设备备件核发流程
8.2.6.4
8.2.6.4.1省级服务单位须填写《备件申请/核准单》,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航天信息技术服务中心,经航天信息核准、审批后生效。
8.2.6.4.2
a.发货方办理出库
b.
航天信息按《备件申请/核准单》办理出库手续,同时将出库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c.发货
d.
航天信息选择合理、安全的运输方式向服务单位发送专用设备。
e.收货方清点确认
f.
省级服务单位收到专用设备后,根据信息管理系统下发数据对实际到货情况进行实物清点,并在信息管理系统内确认。
g.收货方办理入库
h.
专用设备备件须与专用设备商品分区存放于库房内,且单独建账。
8.2.6.4.3省级服务单位向基层服务单位发放专用设备备件的流程同4.1.3.2.1。
8.2.6.4.4
8.2.6.4.5专用设备备件核发流程图(见图2)。
8.2.6.4.6
8.2.6.5专用设备备件退还流程
8.2.6.6
备件退还是指服务单位将已申请但不再使用的专用设备备件退还航天信息。
8.2.6.6.1对于服务单位申请将专用设备备件退还航天信息的情况,视为服务单位自愿退还相应类型的专用设备备件,航天信息对其退还备件进行回收,但服务单位不能由此申请更换为其他类型专用设备备件。
8.2.6.6.2
8.2.6.6.3服务单位对退还的IC卡备件需按不同类型独立包装,对退还的金税卡备件使用航天信息统一的防静电袋、海绵、包装盒进行包装,并确保每个包装盒所装金税卡数量不超过3块,每个包装箱内需附带一张装箱清单,并保证包装箱内的退还设备与装箱清单中的设备数量、编号一致。
当包装箱内退还备件未满时,需用填充物进行填充,以防运输过程中造成设备的损坏。
8.2.6.6.4
8.2.6.6.5服务单位在退还备件时必须保证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的退货出库数据与退还的备件实物一致,并在提交退货出库单据后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退还备件寄出。
8.2.6.6.6
8.2.6.6.7省级服务单位按以下流程退回备件
8.2.6.6.8
a.接收基层服务单位退还备件;
b.
c.省级服务单位按随货发送的装箱清单,对基层服务单位退还的设备按实际到货情况进行清点确认;
d.
e.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接收基层服务单位的待入库的退货出库单;
f.
g.将本单位待退还的备件与基层服务单位退还的备件进行汇总,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生成退货出库单,对需退还的备件按4.1.3.2和4.1.3.3的要求进行处理;
h.
i.省级服务单位填写《备件归还申请/核准单》及《归还备件明细表》,由本单位负责人在两份表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将两份表单原件邮寄至航天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将表单复印件连同申请退还的备件发送到涿州分公司;
j.
k.涿州分公司接收到省级服务单位退还备件后,对备件归还申请进行核准、处理,并将核对信息传真至航天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l.
m.航天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接收到涿州分公司的传真件后,将《备件归还申请/核准单》原件提交领导审批,然后将审批后的《备件归还申请/核准单》传真至省级服务单位。
n.
8.2.6.6.9基层服务单位参照以上流程向省级服务单位退还备件。
8.2.6.6.10
8.2.7禁忌行为
8.2.8
a.严禁将专用设备备件挪作他用;
b.
c.严禁将专用设备进行跨区域销售;
d.
e.严禁代顾客保管已发行且能正常使用的专用设备;
f.
g.严禁将专用设备存放于专用设备库房以外的地方;
h.
i.专用设备备件不得与专用设备商品混合存放、混合记账;
j.
k.专用设备不得使用平邮方式进行邮寄;
l.
m.专用设备不得使用开放式交通工具运输;
n.
o.服务单位不得擅自判定专用设备是否已经报废;
p.
q.服务单位发生专用设备丢失、被盗时,不得隐瞒不报。
r.
8.3金税卡加载工具管理
8.4
8.4.1使用要求
8.4.2
各服务单位对加载工具只具有使用权,对加载工具的保管和使用必须遵照《航天信息开票金税卡初级维修(加载)管理办法》执行。
金税卡加载工具必须由专人保管和使用,不得随意借出、转让。
8.4.3申请
8.4.4
8.4.4.1航天信息对承担加载工作的服务单位,按每单位配发一套的原则发放加载工具。
8.4.4.2
8.4.4.3承担加载工作的服务单位对于月加载开票金税卡数量比较大的,为保证加载工作的正常进行,可以向航天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再免费申请一块配套的加载授权IC卡;对于专用读卡器和通用发行器等则需要单独购买。
8.4.4.4
8.4.4.5服务单位填写《金税卡加载工具申请/核发单》,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原件邮寄至航天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办理核准、审批手续。
8.4.4.6
8.4.4.7航天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将《金税卡加载工具申请/核发单》传真至涿州分公司办理实物发货手续。
8.4.4.8
8.4.5更换
8.4.6
8.4.6.1当加载工具出现故障时,承担加载工作的服务单位需填写《金税卡加载工具更换申请/核发单》,经其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将单据原件邮寄至航天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将实物及单据的复印件发送至涿州分公司。
8.4.6.2
8.4.6.3涿州分公司在收到需要更换的实物并清点后,确定实物是否为非正常损坏,并在《金税卡加载工具更换申请/核发单》上填写相关内容后,传真至航天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8.4.6.4
8.4.6.5如属于正常损坏,航天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提交核准审批后,办理出库手续,同时将《金税卡加载工具更换申请/核发单》传真涿州分公司维修负责人,由其办理实物发货手续;如属于非正常损坏,承担加载工作的服务单位需按照销售价格赔偿。
8.4.6.6
8.4.7归还
8.4.8
8.4.8.1承担加载工作的服务单位不再承担航天信息开票金税卡的加载,或航天信息要求回收发放的加载工具,服务单位都必须无条件归还。
8.4.8.2
8.4.8.3服务单位填写《金税卡加载工具归还/确认单》,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传真至航天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同时将实物同《金税卡加载工具归还/确认单》复印件发往涿州分公司。
8.4.8.4
8.4.8.5涿州分公司在接收到实物后,填写《金税卡加载工具归还/确认单》的相应内容,将填写的单据传真至航天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8.4.8.6
8.4.8.7航天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对《金税卡加载工具归还/确认单》上的内容确认后,将单据传真至归还的服务单位。
8.4.8.8
8.5服务单位维修
8.6
8.6.1维修流程
8.6.2
8.6.2.1基层服务单位接收顾客送修专用设备时,要先检查其外观,对以下情况(有明显烧毁、雷击、腐蚀、水浸、外部力量损毁等)应建议顾客更换。
8.6.2.2
8.6.2.3基层服务单位接收专用设备时,应向顾客问明不良现象,对于顾客反映的不常见的故障现象,在坏品上贴标签特别注明,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8.6.2.4
8.6.2.5基层服务单位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送修信息。
8.6.2.6
8.6.2.7基层服务单位对送修的专用设备,使用航天信息统一的防静电袋、海绵、包装盒进行包装,当包装箱内送修设备未满时,需用填充物进行填充,以防运输过程中造成金税卡的损坏。
每批送修的专用设备需附带一份打印出的汇总送修单,并保证本批送修设备与汇总送修单中的设备数量、编号一致。
8.6.2.8
8.6.2.9基层服务单位将包装好的专用设备送省级服务单位进行处理。
8.6.2.10
8.6.2.11不承担加载工作的省级服务单位在接收到基层的送修实物后,应核对送修实物与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是否相符。
对于核对相符的,省级服务单位汇总整理后在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汇总送修单,并于2个工作日内将实物发往航天信息涿州分公司;对于不符的,要求送修服务单位根据实物修改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
8.6.2.12
8.6.2.13承担加载工作的省级服务单位在接收到基层服务单位的送修后,清点设备并进行维修处理。
8.6.2.14
a.省级服务单位维修负责人接收到送修的专用设备后,按照“先到先处理”的原则向维修人员分配维修任务;
b.
c.维修人员接到分配的维修任务后,对返修的故障件及时进行分类、整理、记录、维修,对不同类型专用设备采用不同处理方式;
d.
e.对于开票金税卡
f.
●维修人员须对开票金税卡进行清洁处理后,再进行加载工作。
加载通过的视为维修完成,对于维修完成的金税卡,放在规定的区域内单独存放,然后填写《专用设备加载记录单》并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应的维修信息,按卡号记录设备的维修状态;通过上述方法不能维修或损坏严重的开票金税卡,判定为无法修复设备,放在规定的区域内单独存放;
●
●对判定为无法修复的开票金税卡,填写《专用设备加载记录单》,并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创建单据后根据每个设备的编号与送修原因生成汇总送修单,同时将需要返修的设备发往涿州分公司进行维修处理;
●
8.6.2.15省级服务单位将维修好的专用设备,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返还处理同时生成纸质单据,随专用设备一起返回基层服务单位。
8.6.2.16
8.6.2.17基层服务单位接收省级服务单位返回的专用设备,清点后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接收确认。
8.6.2.18
8.6.2.19税务端专用设备,省级服务单位完成对设备的清点和汇总后,应按不同类型设备分别做各自的送修单,并按要求进行包装,然后将设备发往涿州分公司进行维修处理。
8.6.2.20
8.6.2.21专用设备服务单位维修流程图(见图3)。
8.6.2.22
8.6.3维修规范
8.6.4
8.6.4.1对于发送省级服务单位维修的,基层服务单位需在汇总送修单内注明不良现象。
对于不同类型专用设备分别做各自的汇总送修单。
8.6.4.2
8.6.4.3省级服务单位对于基层服务单位的送修设备,应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点和维修工作,以及根据检测维修情况,完成向基层服务单位返回或向航天信息的发货工作。
8.6.4.4
8.6.4.5省级服务单位对航天信息返回的修复件,应于2个工作日内返回基层服务单位。
8.6.4.6
8.6.4.7省级服务单位每月25日前,将《专用设备加载记录单》的电子信息发航天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8.6.4.8
8.6.4.9服务单位对航天信息不予维修的金税卡,不得进行送修。
不予维修的金税卡指“安全金税卡”、“安改金税卡”、“ISA接口金税卡”及有明显烧毁、雷击、腐蚀、水浸、外部力量损毁等金税卡。
8.6.4.10
8.6.4.11省级服务单位在集中送修专用设备时,金税卡或IC卡应分别做各自的汇总送修单,即金税卡集中做一个汇总送修单,IC卡集中做一个汇总送修单。
同时应确保一份汇总送修单对应一批送修设备,不得出现一份汇总送修单对应多批送修设备的情况。
省级服务单位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完汇总送修单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送修设备发出。
8.6.4.12
8.7涿州分公司维修
8.8
8.8.1维修流程
8.8.2
8.8.2.1不承担加载工作的省级服务单位对基层的送修专用设备汇总整理;承担加载工作的省级服务单位对无法修复的开票金税卡和其他的专用设备汇总整理,送航天信息进行维修;
8.8.2.2
8.8.2.3省级服务单位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送修信息,生成汇总送修单,并将待维修设备发往涿州分公司;
8.8.2.4
8.8.2.5涿州分公司接收到省级服务单位返修的设备后,与信息管理系统中的送修单信息进行核实,未查到送修单的视为无效,不作受理,同时通知航天信息,并通知该单位补填汇总送修单;
8.8.2.6
8.8.2.7涿州分公司确认实物有对应的送修单后,对返修的设备进行清点,将实物与送修单进行详细核对。
核对相符的进行设备整理分类,记录送修设备的具体种类和数量,并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维修接收确认;核对不符的视为无效,不作受理,通知航天信息,并与该省级服务单位联系按照实物情况重新提交汇总送修单。
对送修的不同类型设备,采用不同的维修处理方式:
8.8.2.8
a.涿州分公司对送修的开票金税卡清洁处理后再进行加载,并填写《专用设备加载记录表》,同时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加载信息;
b.
c.涿州分公司对实物进行维修处理,根据维修更换标准,判定设备的可修复性,对判定可以修复的设备进行维修,根据维修情况填写《专用设备维修记录单》,并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应的维修情况,记录设备的维修状态;
d.
e.涿州分公司对判定为无法修复的设备,利用备件库中的备件进行更换,并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更换记录。
f.
8.8.2.9涿州分公司对已经维修或更换后的设备进行整理装箱,并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向服务单位返还的操作,将发货单装箱同实物一并返还省级服务单位,航天信息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返还确认。
8.8.2.10
8.8.2.11省级服务单位接收到返还的设备后,对专用设备实际到货情况进行清点确认,并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接收确认。
8.8.2.12
8.8.2.13专用设备涿州分公司维修流程图(见图4)。
8.8.2.14
8.8.3维修规范
8.8.4
8.8.4.1涿州分公司自接到送修设备后,5个工作日内应完成维修更换处理和发货工作。
8.8.4.2
8.8.4.3涿州分公司对于维修后的金税卡,应至少按3%比例对修复卡进行抽检。
8.8.4.4
8.8.4.5省级服务单位接收到涿州分公司返还的设备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实物清点和在信息管理系统的接收确认工作。
8.8.4.6
8.8.4.7涿州分公司应于每月30日前,将《专用设备维修记录单》和《专用设备加载记录单》电子信息发航天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8.8.4.8
9相关文件
10
《航天信息开票金税卡初级维修(加载)管理办法》
11相关记录
12
6.1JL-618《专用设备盘存表》
6.2JL-619《专用设备收、发、存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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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后服务 专用设备 管理 维修服务 细则 某某某 精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