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招商优惠政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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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招商优惠政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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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招商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
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印发《河南省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2-03-01]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金融机构入驻郑州的意见(试行)
[2011-09-01]
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促进经济繁荣加快产业发展的意见
[2010-11-19]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重点外来投资项目无偿代理制的通知
[2010-02-23]
郑州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2009-11-17]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
[2009-11-02]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意见
[2009-09-05]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食品工业发展的意见
[2009-09-05]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2009-07-07]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工作的意见
[2009-06-30]
关于促进郑东新区商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9-06-08]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重点支持展会实行认证的意见
[2009-06-02]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郑州市会展业发展的意见
[2009-05-08]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
[2009-04-13]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主导产业发展的意见
[2009-04-13]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意见
[2009-04-13]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8-12-20]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2008-09-05]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007-05-29]
郑东新区素有“河南浦东”之称,正在建设中的郑东新区其发展之快,势如破竹,正因为如此,郑东新区的建设被列入多个关乎全省发展大计的纲领性文件之中。
郑东新区从开发建设至今,地价平均上涨了两倍,与此相对应的是一个个项目的进入,除房地产项目外,越来越多的商业、教育、医疗投资项目开始进入,目前动工的就有一百多个。
郑东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陈哲在2005年年底就说:
从现在起到2007年年底,郑东新区招商的重点,是引进金融机构和大企业总部,可见政府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视程度。
新春前后的三次政策优惠:
1月23日,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郑东新区管委会再次制定一些优惠政策:
对外商投资企业,将减免市政相关费用;对加大投资支柱产业的企业,将返还土地出让金等。
2月7日,郑东新区管委会公布了《郑东新区起步区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对起步区优惠政策进行了详细说明,今后无论是企业投资还是个人购房,郑东新区都将给予相当的优惠。
2月9日,郑东新区出台了最新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快郑东新区发展的若干规定》及《鼓励金融机构、大型企业总部入驻CBD和兴建星级宾馆优惠办法》,对过去的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
一、郑东优惠新政解析
(一)招商优惠吸引外商
今后两年,郑东新区将争取和创造与跨国公司、国外大财团、国内知名企业合作的机会,故而对外商给了很大的优惠政策。
1、外商投资企业减免市政相关费用
对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市政建设配套费、增容费、水资源费、绿化费。
同时,外商投资企业可与所在地县(市)、区政府以签订协议的方式,对本级财政应收取的其他行政规费实行减免;对市财政应收的行政规费,经批准,可以免、减或缓缴部分项目收费。
对特大型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三年内免缴市以下全部行政性规费。
对投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含增资扩股)或年纳税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当年增幅达到20%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由所在地政府对其法定代表人给予奖励。
2、返还土地出让金或租金
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符合协议出让条件,一次性缴纳出让金的,可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30%~50%进行返还。
对外商投资支柱型产业,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一次性缴纳出让金的,可按土地出让金的50%进行返还。
以租赁方式取得由郑州市各级财政收取租金土地使用权15年以上,从租赁期合同生效之日起前七年全额返还土地租金,第八年至第十五年返还50%土地租金。
外商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在我市兴办支柱型外商投资企业,技术作价总额可以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35%。
3、引荐外商投资项目按比例奖励
对引荐外商投资一般性项目的,按外商实际到位资金的1‰~7‰奖励引荐者。
对引荐外商投资电子信息、新材料制造、生物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及引荐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郑州市的,按外商实际到位资金的2‰~12‰奖励引荐者。
对引荐国内投资者投资郑州市商业零售、物流、会展、旅游、金融、保险类非生产性项目,投资规模达到1亿元以上的,按实到投资额,给予引荐者1‰~5‰的奖励。
(二)购买、租赁标志性楼宇有补贴
除会展宾馆、会展中心、艺术中心三大标志性建筑外,郑东新区管委会将鼓励中央部委、各省市自治区所属及省辖市所属的企事业单位,在CBD投资建设标志性楼宇,并对购买、租赁标志性楼宇的单位给予财政补贴。
《办法》规定,在CBD兴办企业,一次性购买标志性楼宇购房款达200万元及以上的,自首次销售或营业之日起,5年内按其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给予财政补贴:
前3年内分别补贴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的3%~5%、9%,后2年减半补贴。
一次性租赁标志性楼宇1000平方米及以上,且租赁期在3年以上的新办外来企业,自其实现首次销售或营业之日起3年内,按实现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可分别补贴2%或4.5%。
凡自建高层办公楼宇的,自其开始营业之日起,5年内对其营业收入给予2%的财政补贴。
省级以上(包括省级)行业协会在CBD租用办公用房的,经批准,在一定期限内每月每平方米补贴3元。
租用面积超过150平方米的,按150平方米补贴;不足15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补贴。
金融机构在CBD新购置办公用房,减半收取交易手续费;购买800平方米以上办公用房的,可一次性享受一定的财政补贴。
个人购房,契税减少
(三)个人购房契税减少
在郑东新区个人购买商品房的契税按1%收,而在老市区购房则要征收2%或4%。
郑东新区还对个人购房者采取了提高住房补贴,减少契税征收比例等措施。
《办法》规定:
已经参加房改,但未达到应享受住房标准80%的人员,可在郑东新区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
鼓励单位向在郑东新区购房的职工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交通补贴,该补贴可计入企业成本。
享受货币化住房补贴到郑东新区购房的人员,其住房补贴标准提高一个档次。
(四)取消入户身份限定
根据《郑州市商品房入户申报办法》规定,“在2000年1月1日后购买商品房90平方米以上,仅可迁入3人户口;200平方米以上也不过迁入5人户口。
申报商品房入户者必须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来源,仅限于购房者本人和与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
非郑州市区常住户口的外地在职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迁入郑州户口。
”因此许多外地人只能望而兴叹,而郑东新区则增加了入户人数,并取消了对入户者身份的限定。
如今,郑东新区则增加了入户人数,并取消了对入户者身份的限定。
根据《办法》:
“外地公民在郑东新区购买住房,建筑面积达56平方米及以上的可迁入3人,达90平方米及以上的可迁入4人,达120平方米及以上的可迁入5人,达150平方米及以上的可迁入6人;不限定入户者身份。
”
有关负责人解释说:
“已经参加房改,但未达到应享受住房标准80%的人员,可在郑东新区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
鼓励单位向在郑东新区购房的职工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交通补贴,该补贴可计入企业成本。
享受货币化住房补贴到郑东新区购房的人员,其住房补贴标准提高一个档次。
”
二、住房优惠政策再调整
2月9日,郑东新区出台了最新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快郑东新区发展的若干规定》及《鼓励金融机构、大型企业总部入驻CBD和兴建星级宾馆优惠办法》,对过去的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
(一)前三家星级宾馆免收市政配套费
对于在CBD外环投资建设的前三家星级商务宾馆,郑东新区将给予下列优惠政策:
建五星、四星级宾馆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分别奖励500元、300元,并免收市政建设配套费、绿化费。
自经营之日起分别给予五年、四年奖励,奖励标准为企业所缴纳的所得税和营业税中郑东新区的留成部分。
(二)高级人才不受编制限制直接聘任
凡郑东新区内企事业单位需要的各类人才,均由郑东新区管委会人事劳动局负责办理调动、落户手续。
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及副高职称以上的人才,不受单位编制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直接聘任。
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教育部门应在安排其子女就近就读,人事、外事部门应为其赴国(境)外培训提供便利。
(三)金融机构大型企业入驻CBD有补贴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及大型企业集团总部入驻CBD,在2004年、2005年、2006年与开发商签订房屋购买合同的,按实际购买面积分别给予每平方米300元、200元、100元的补贴。
在2004年、2005年、2006年与开发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且租期在五年以上的,按实际租赁面积分别给予每平方米100元、70元、50元的补贴。
享受优惠的房产5年内不得再转让或转租,否则退还补贴资金。
(四)个人购房契税与市区相同
“原先在郑东新区个人购买商品房,契税按1%收取,但是根据物价局《关于我市私有住房再交易有关契税政策的通告》的解释,该优惠政策已经停止执行。
”据郑东新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调整后的政策,个人在郑东新区购房缴纳契税标准与市区相同。
三、郑东新区楼市现状
2006年1月10日,郑东新区管委会公布“五年成规模”目标和计划,届时新区建成区面积将达到70平方公里;已批复建设用地利用率超过70%,项目累计突破200个;房屋在建和建成面积累计达到1800万平方米,到2007年底,新区的居住人口计划突破20万人,那么,郑东新区的楼市现状是否能实现此目标呢?
2005年,郑东新区房地产开发“独占鳌头”,商品房销售面积达到77.83万平方米,一举超过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成为郑州房地产开发最热的区域;房价也领“涨”郑州楼市。
郑州市房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5年郑东新区商品房均价为3481元/平方米,高出郑州商品房整体均价515元/平方米。
2006年,是郑东新区“五年出规模”的关键一年,郑东新区CBD外环35栋120米高层将全部投放市场,会展宾馆也将于10月份破土动工,中油运河上郡、宝龙城市广场等一大批项目也将在2006年“登台亮相”,加上原有的联盟新城、第一大街、中央特区、中央花园、老街郑东新苑、阿卡迪亚、百合公寓等一大批老盘新年发力,2006年郑东新区房地产开发热度将超过2005年。
当然,在房地产开发升温的同时,郑东新区的房地产也会面临前所未有的市场竞争和销售压力。
开发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将加剧同业之间的竞争,而原有的空置房和大量入市的新商品房将检验市场的消化能力和人们对郑东新区的信心。
在写字楼、住宅两类物业上,郑东新区楼市将出现过剩和销售积压的情况,而过快增长的房价也将面临市场的考验。
无论怎样,郑东新区管委会提供的数据显示,随着新区开发建设的逐步深入和基础配套的不断完善,郑州本地人以及相邻省区、地市的投资者纷至沓来,销售看好,房价看涨。
目前,郑东新区房产开发面积达到601万平方米,批准预售面积123万平方米,销售率突破73%。
其中住宅平均售价从2004年初的2460元/平方米涨到了3420元/平方米,非住宅平均售价从2004年初的2950元/平方米涨到了6770元/平方米,并有继续攀升趋势。
同时,郑州市政府不断发力,在各方面为新区创造人气。
150平方公里,再造一个新郑州,书写一个新童话。
而未来的新区,究竟会是什么模样?
郑州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2011-04-2008:
54:
59
华夏经纬网
一、税收优惠
(一)企业所得税
郑州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率按24%计征。
主要的税收优惠:
1、生产性、建设性外商投资企业,全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前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到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2、所有在郑州兴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
3、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在按规定减免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值达到当年产值的70%以上者,按现行税率减半缴纳所得税期满后,可以延长三年减半缴纳所得税。
4、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
在外商投资企业供职的外籍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5、外来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其从企业中分得的利润汇出境时,免缴汇出额的所得税。
6、外国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投资期不少于五年的,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纳企业所得税款的40%,如果是再投资兴办、扩建产品出口或先进技术企业,全部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
投资不满五年撤出的,应当缴回已退的税款。
7、外商投资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以从下一年度的所得中提取相应的数额加以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提取所得继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8、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减免所得税期满后,经批准,还可以在以后的十年中继续减征所得税15%至30%。
9、所有在郑州境内兴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免缴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
(二)工商统一税
以工农业产品和服务业流转额为征税对象,最低税率1.5%,最高税率55%(不含烟酒)。
绝大多数的产品(项目)的税率在20%以下。
在郑州兴办的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的工商统一税减免优惠主要有:
1、在郑州的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追加投资进口的本企业生产用设备、营业用设备、建筑用材料,以及企业自用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免征进口工商统一税。
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配件、元器件、配套件,免征进口的工商统一税。
2、对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除原油、成品油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免征工商统一税。
3、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工作的外方人员,运进自用的、合理数量的生活用品和交通工具,免征进口的工商统一税。
二、其它优惠
1、在郑州兴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城市配套费、增容费;对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经批准可以免缴水资源开发费;外商投资企业厂区以外的水、电、气、热、道路、通讯等外部配套设施和建设,按当地国有企业标准收费,并给予优先安排。
2、华侨和港、澳、台胞投资者在郑州投资,可以委托大陆的亲友为其代理人,可以适当安排其在大陆的亲属在投资企业就业和享受其他优惠照顾。
3、凡在本市兴办外商投资企业或促成经济技术合作的,将按规定给予中介人奖励。
三、企业自主经营权
外商投资企业一经登记注册,即为中国法人,其一切合法权益和利益,均受中国法律保护,享有充分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主要有:
1、自行确定企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决定企业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辞退;
2、自行决定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收支预算和利润分配;
3、除国家统一定价的产品外,可以自行确定本企业产品的价格;
4、外国投资者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其他合法收入和清算后分得的资金,在依法缴纳所得税后,可自由汇往境外。
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促进经济繁荣加快产业发展的意见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郑东新区管委会以培育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为中心,以促进经济繁荣为目标,以招商引资项目为载体,推动郑东新区产业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意见。
一、促进经济繁荣加快产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一)发展现代金融业,建设金融聚集区。
积极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到中央商务区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和分支机构,提高郑东新区的服务功能和凝聚力、辐射力,把郑东新区建成最富活力的金融聚集区和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的龙头。
(二)发展总部经济,建设企业总部基地。
充分发挥郑东新区功能完善、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服务优良的优势,重点吸引世界500强和中国100强企业区域总部入驻,大力发展楼宇经济,把郑东新区建成企业总部基地。
(三)发展商贸服务业,建设三级商业中心,繁荣商贸流通。
以“一环两线四街”(一环指CBD商业步行街,两线指农业东路、商鼎路沿线,四街指地润路、众意路、天泽街、九如路的特色商业街区)、宝龙城市广场和温哥华广场大型商业中心、如意河两岸为重点地区,推进郑州综合交通枢纽地区商业中心建设,构建集休闲购物、文化娱乐、风味餐饮、精品家居、康体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市级和区域商业中心。
加快发展以便民、利民为宗旨的社区商业服务网络。
繁荣家居建材、广告装饰等专业市场。
(四)发展现代物流业,打造现代物流核心区。
以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为依托,吸引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入驻运营,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内陆无水港物流枢纽平台,为中原国际物流园区的其它物流工程提供配套服务和基础保障,形成多种业务协调发展、各种企业共生共赢的生态化格局。
(五)发展会展旅游业,建设会展业基地和旅游业基地。
以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为基础,大力吸引各类会展企业入驻东区,充分发挥会展业带动作用,大力发展旅游、商务旅游、生态旅游,把郑东新区打造成中部地区最活跃的会展旅游基地和郑州文化旅游休闲业重要支撑区。
(六)发展文化传媒业,建设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
以河南艺术中心、世界客属文化中心、郑州市图书馆新馆为平台,发挥历史遗址文化优势、大力弘扬中原文化、河洛文化,以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河南出版产业园、河南日报报业集团传媒大厦、郑州广播电视中心为平台,大力发展报刊服务业、出版印刷发行业、广播影视业,引进、培育一批高水平的演艺娱乐业,积极发展文化创意游戏业,加快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
(七)发展中介服务业,构筑中介服务业的集聚高地。
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的会计、法律、咨询、评估、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等各类中介服务组织以提升区域服务水平。
适应市场变化和产业发展趋势,借力国内外知名中介机构,催生新的组织形式,拓展专业法律、会计、税务、代理、经纪、评估、认证等高层次服务领域。
高标准规划建设郑东新区的中介服务功能区,努力构筑大都市中介服务业的集聚高地。
(八)培育软件信息业。
推动以软件、网络增值业务等为重点的信息服务业加快发展,发挥现代信息服务业对其他服务业的先导与支撑作用。
二、促进经济繁荣加快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一)每年预算安排2000万元郑东新区对外开放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专户,专款专用。
(二)凡属于郑东新区重点发展产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纳税金额较大或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财政奖励,每年由财政预算安排,经济发展局审核。
1.现代金融业。
新设立或新迁入郑东新区的金融机构总部或省级地区总部,外资金融机构分公司、分行或代表处。
2.企业总部。
国家和中央部委确定的大企业(集团),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国内民企100强企业,上市公司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总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其它国内外企业,在郑东新区新设立总部或研发、销售、采购、营运中心等分支机构,工商登记、税务注册在郑东新区并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
3.商贸服务业。
(1)在河南省内控股10家以上分店、年营业收入达15亿,其中在郑东新区年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商贸服务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
(2)经营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和经营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娱乐企业;(3)对在商贸服务业重点地区经营的商业零售及服务企业、国际知名品牌总经销(代理)商。
4.现代物流业。
(1)在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内的AAA级以上物流企业;
(2)在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内从事报关、进出口代理、物流咨询、信息技术服务的专业物流服务类企业;(3)在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内从事第三方物流投资的风险投资公司(基金)。
5.会展旅游业。
(1)每年需在郑东新区主办1次以上展出面积在5000平方米的展会,或每年在郑东新区举办1次以上由不少于3个国家20名以上国外人员参加的国际性会议的大型专业会展公司;
(2)直接为会议、展览提供专业服务的年收入超过500万元人民币,且该类业务营业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不低于50%的会展服务企业;(3)年旅游业务(非酒店类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6.文化传媒业。
(1)新闻出版类企业;
(2)经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批准,从事文化经营活动的企业。
7.信息服务和软件业。
(1)从事数据处理、交换、分析等专业金融信息服务企业;
(2)从事网络运营服务、增值服务和软件服务企业;(3)自主开发网络游戏软件产品企业;(4)从事信息技术产业化投资的风险投资公司(基金)。
8.中介服务业。
在同行业中具有广泛知名度的国际、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人才中介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其中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的年主营业务收入400万元以上,咨询公司、人才中介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年主营业务收入700万元以上,其他专业服务机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除外)的年主营业务收入300万元以上。
三、促进经济繁荣加快产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
成立郑东新区对外开放和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统一规划、指导、协调郑东新区对外开放和产业发展工作。
(二)完善专业化服务体系。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推动服务业与对外开放、聚集产业的互促互利。
坚持以人为本,优先发展公共服务,有效解决城市交通、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实施积极的土地支持政策。
加强外来投资项目和重点发展产业用地保障,将其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四)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和程序。
外来投资项目和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注册登记时,探索实行前置审批部门预核和企业承诺制。
推行专员服务、集中受理、联合办理,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在工商登记、税务等手续办理以及其他方面实行全面跟踪服务。
(五)提供高层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便捷服务。
人事、外事、公安、劳动等部门对外来投资企业和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人员的出境申请提高审批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对企业聘用的管理人员及家属办理居留许可等事项提供便利,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其家属办理入户手续。
(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整合扶持外来投资企业和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上市的政策资源,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协调解决总部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过程中的问题。
鼓励总部企业积极利用外资,争取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
成立郑东新区国有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担保贷款和贴息补助。
四、其它
(一)企业注册备案时间以在郑东新区税务机关完成税务登记时间为准。
(二)扶持对象享受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个人所得等财政补贴时,以国家规定形成郑东新区地方财力为计算依据。
对既适用上级机关财税优惠规定,又适用本规定的,一律先执行上级机关规定,执行后与本规定相比不足部分,可补充执行;同一扶持对象可从优,但不得重复享受优惠。
(三)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郑东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印发《河南省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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