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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活动细则
创先争优活动细则
文号:
宣发[2002]2号(2007年1月修订)
日期:
2002年3月10日
在学院党建、行政、工会和学生管理的各项工作中,全院师生员工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各部门的职能,刻苦学习、辛勤工作,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为优化校风、学风作出成绩的班集体和优秀学生。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促进学院又好又快的向前发展,使我院的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以下评优实施细则:
一、职工先进个人、先进单位评优实施细则
第一条:
评选范围
(一)本院教员、职员、工人(大集体职工及各种聘用制员工)
(二)来院工作一年以上。
(三)凡事假、病假等累计不超过10天者。
(四)被授予文明单位、文明个人者。
(五)有下列情况者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1、对“法轮功”等邪教习练者教育转化不利的;
2、严重违犯师德师风的;
3、年度内受过行政处分,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较大失误或损失的;
4、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5、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
第二条:
评选比例
先进个人评选比例为10%(离退休“老有所为”先进个人5名)。
先进处室、科室、班组评选比例为25%。
注:
在校外已获得荣誉称号的原则上学院予以承认,不再占用评比指标。
第三条:
评优条件
总体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
勇于向不良现象做斗争,在学院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主动地为学院发展多做贡献。
(一)优秀教师条件:
1、师德高尚,师风优秀,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在教书育人和教学研究方面有显著成绩;
2、主动承担教学任务,完成基本工作量,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教学时数多、效果好,在工作中勇挑重担,有自我牺牲精神。
3、刻苦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和教育科研理论,在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材建设、更新教学内容、加强对学生实践技能培养和教学质量提高等方面成绩突出。
4、结合教学业务活动,积极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教书育人,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深受学生欢迎。
5、在教学改革和学科建设方面勇于建议,有所创新,积极参加科研学术活动,成绩显著。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条件:
1、服从分配,听从指挥,按岗位责任制,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有较高的工作效率,不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2、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能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地为群众服务,方便基层,平易近人,工作作风踏实。
3、对本部门(学院)的工作,积极提改革建议,反映情况及时准确,解决问题迅速有效,工作中能开创新局面,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4、不计报酬,勇挑重担,积极主动承担义务工作,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有自我牺牲精神。
5、工作中不循私情,坚持原则,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爱校如家,勤俭节约,艰苦奋斗,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6、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善于团结广大教职工,为教职工多办实事、好事,在学院管理、服务和学院建设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副科级以上干部评先进工作者,除以上条件外,加以下五个条件:
1、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旺盛的工作干劲,努力钻研业务知识,能开创领导工作新局面。
2、有较高的思想境界和实干精神,工作中讲原则、讲友谊、讲谅解,做到:
互相支持分职不争权;互相配合分工不分家;互相补台分责不分心。
能充分发挥一班人的能力、水平,调动大家的积极性。
3、秉公办事,不搞特权,表里如一,赏罚分明,敢于斗争,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工作计划性强,落实的好,效率高。
既能正确地决策指挥,又能深入一线解决实际问题。
4、一心一意琢磨工作,扎扎实实调查研究。
不搞人情网,不拿原则做交易,能正确估价同志,善于用人之长,善于科学管理,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兄弟单位开路搭桥。
5、密切联系群众,有民主作风,深受大多数职工的爱戴、拥护,有较高的威信。
本单位职工热情高、干劲大、人心齐,精神面貌好,工作成绩突出。
(三)先进单位、先进集体条件:
1、在文明单位建设、组织工作、宣传工作及其它政治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
在教育改革创办国家级示范高职和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中对学院有较大贡献,思想政治工作做得好,抵制不正之风成绩显著。
2、
(1)完成教学任务多、质量好;在学生管理,教书育人方面表现突出,在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材建设、更新教学内容及科研学术活动中成绩显著。
(2)尽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开创新局面,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在发挥职能作用,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表现突出,在文明办公、方便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中成绩显著。
(3)超额完成任务,经济和社会效益好,在安全操作、文明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修旧利废、节约原材料、开源节流方面成绩显著。
3、领导班子心齐、有力;同志间团结互助,单位间协作支持、风气正、精神面貌好,全年无重大违章事故,无重大案件与重大违纪事件,计划生育好。
4、在保持清洁卫生、绿化优美环境、义务献工、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贯彻执行上级和学院的各项布署雷厉风行,在“三育人”中成绩显著。
第四条:
评选办法
以各党支部为单位,按照先进个人、先进单位(集体)的评选比例认真组织进行。
要按照学习评优条件、进行个人总结的程序开展先进个人的评比工作。
可与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在评出文明处室、科室、班组和文明职工的基础上进行总结、自评、互评。
先进单位(集体)的评选要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在会议或宣传栏、网站上进行公示并进行民意调查,由院党委按比例审批学院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党支部工作评优实施细则
为了适应新形势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要求,使学院基层党组织能紧密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并促进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激发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投身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的积极性,推进学院职业教育全面、快速、健康发展,确保以“创办国家级示范高职和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为重点的各项工作的顺利落实,院党委决定每年都要命名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制定有关实施细则:
(一)评选条件
先进党支部条件:
1、领导班子团结合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联系学院改革、建设、发展的实际加强党的建设,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成效显著。
2、注重党的自身建设,制度健全,活动经常,特别是在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中,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教育引导党员和群众深入揭批“法轮功”的邪教本质;
3、主要领导真正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自觉抓党建工作,关心群众,勤政廉政,深得群众信任和拥护,有很强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
4、坚持新时期党建工作指导思想,坚持围绕教学(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学(经济),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为学院的中心工作提供坚强可靠的组织保证。
5、加强职工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研究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动态,并及时解决职工和学生存在的思想问题。
6、有以下情况者不能评选为先进党支部:
1)不能按时完成院党委安排的工作任务的。
2)支部党员中有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要求的。
3)学生德育工作抓的不得力的。
4)没有按时完成支部改选工作,党支部不健全,领导班子有不团结现象。
本着适用、简便、易操作的原则,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院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考核评估细则:
内容
权重
基本内容
加减分
合计
支部建设
25
1、支部健全,有年度党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5)
2、树立了本单位优秀典型(有事迹)。
(5)
3、根据院党委的统一部署,每月进行一次支部活动,有会议记录(10)
4、支部书记会议出席率、各支部参加学院会议出席率(5)
组
织
工
作
25
1.制定学期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计划。
(5)
2.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
(5)
3.及时上报组织工作各种材料((5)
4、对积极分子的培养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写实认真、及时。
(5)
5、每年(上半年6月中旬前,下半年12月末前)二次民主生活会,有议题、有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效果好。
(5)
宣传工作
25
1.和谐校园建设主动,文化长廊的布置、更换工作按时到位。
(5)
2.校园动态信息报送及时、优秀毕业生信息收集量多质好。
(15)
3.文明单位创建情况(掌握创建知识,无不文明行为,)(5)
特色创新
10
围绕评估、文明单位创建、双认证、学生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等学院中心工作,开展特色支部活动,有创新,取得良好效果,每件加2分。
(与上面不重复)不按时完成院党委布置的临时工作,每次减1分。
评价
15
领导班子心齐、同志间团结、教风正、学风好、服务优。
(民意测评得分)
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开拓进取,在本职岗位上努力工作,成绩显著;
2、牢记党的宗旨,模范地履行党员的义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创办国家级示范高职和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的建设中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清正廉洁,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
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关于党的建设理论,带头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政策水平;
2、热爱党务工作,业务能力强,能够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积极研究探索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以改革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
3、按时参加党建会议,不迟到、不早退,及时完成院党委布置的各项任务,分工的支部工作在全校居于领先地位。
4、党性强,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评选名额及办法
每年按照省高校工委和市委组织部分配我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名额和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学院先进党支部每年按20%的比例进行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党支部按30%的比例推荐,被推荐的优秀党员中是党支部书记的同进命名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各支部首先按考核评估细则进行自查,党办于每年7月、12月到各支部进行抽查,并公布量化成绩。
各党支部的创新工作汇报可在会议、或宣传栏、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以多种方法进行民意调查。
党办按照先进党支部评比条件,以考核评估细则评比结果、及民意测验为基本依据,汇总后提出推荐名单,由院党委审查批准。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以各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支部大会,与民主评议党员同步进行,按照优秀党员的评选条件及评选比例推荐出本支部的优秀党员,报院党委审批。
(三)几点要求
1、评选推荐“先优模”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要专人负责,抓紧工作,按时完成评选推荐工作。
2、要认真履行评选程序,严格执行评选条件。
要坚持实事求是,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评选推荐的先进个人必须得到绝大多数群众的拥护。
3、有两个名额以上的党支部,原则上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最多只能推选1名,要突出教学、工作、生产一线的共产党员。
4、对推荐的先进个人,要认真总结和宣传他们的事迹。
形成一种学先进、赶先进、创先争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激励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党务工作者,更好地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5、推荐出席市级的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党务工作者、校级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党务工作者要按要求的时间准时上报,过期不报的党支部,取消先进党支部和模范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资格。
(此要求同时适用于职工先进个人、先进单位评选工作)
三、工会工作评优实施细则:
先进部门工会在全院联评中产生;先进工会小家要按本年度部门工会小组25%的比例上报,并写好事迹材料参加联评(教学口以教研组为单位,其它部门以班组为单位);工会先进工作者要按本部门会员的10%的比例民主选举产生,真正选出热爱工会工作,积极为职工群众办实事的同志。
(一)先进部门工会评选条件
1.部门党支部重视工会工作,党政工配合一致。
2.部门工会认真履行工会职能,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反映教职工的意见,维护教职工的权益。
3.部门工会重视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注重培养“四有”职工队伍。
认真学习贯彻《工会法》、《劳动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部门的民主意识强。
4.部门工会注重工会自身建设,工会干部团结协作,工作有成效。
5.配合学院中心工作,努力发挥党的助手和行政帮手作用,部门各项工作完成效果显著。
6.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部门工会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并认真组织职工参加院工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7.关心职工生活,主动为职工排扰解难,并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各项工作之中。
部门有凝聚力,对群众有吸引力。
8.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按时收缴会费和上交经费。
9.部门无违纪现象;女职工工作做得好。
备注:
先进小家评比条件参考先进部门工会评选条件。
(二)工会先进工作者评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工运理论,思想开拓进取,有创新改革意识,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关心集体。
2.热爱本职工作,在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并在其中发挥带头作用。
积极主动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主动为职工排忧解难,做工会工作有诚心、有热心、有耐心,不争名利,深得群众好评。
3.密切联系群众,心里想着群众,团结同志,及时、准确、高效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廉洁奉公、严于律己、坚持原则,能够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身作则抵制不正之风。
5.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工会活动。
四、共青团、学生工作评优实施细则
第一条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先进个人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
先进集体包括“优秀团总支”、“优秀团支部”、“先进班级”。
第二条三好学生
(一)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崇高的理想和集体主义观念,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活动。
2.学习成绩好: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参加实践实习活动,具有较强的专业基本技能,学年各科考试成绩均在80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在良好以上。
3.锻炼身体好:
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努力增强体质,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
4.无旷课和其它违纪行为,学年记实综合测评总成绩达到优,德育、体育考评成绩分别达到“良”以上。
(二)评选比例:
三好学生不超过系学生总人数的8%。
第三条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条件:
1.思想品质: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时事政治,拥护改革开放,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2.社会工作:
工作积极,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出色完成本职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得到大多数同学的拥护和好评。
3.学习成绩:
能正确自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年各科考试成绩均在70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在及格以上。
4.无旷课和其它违纪行为,学年记实综合测评总成绩达到良以上,德育、体育考评成绩分别达到“良”、“及格”以上。
(二)评选比例:
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系班级和团干部总数的20%。
第四条优秀团员
(一)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高: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要求上进。
2.组织观念强:
遵守团的纪律,积极主动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向党团组织汇报思想。
3.模范作用好:
模范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广泛团结同学,在各项活动中努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学习成绩好:
学习目的明确,学年各科考试成绩均在70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在“中等”以上。
学年记实综合测评总成绩达到“良”以上,体育、德育考评成绩分别达到“良”、“中”以上。
(二)评选比例:
优秀团员不超过系学生团员总数的8%。
第五条优秀毕业生
(一)优秀毕业生包括省级优秀毕业生和院级优秀毕业生。
省级毕业生须在院级优秀毕业生基础上评选。
(二)评选比例
1.省级优秀毕业生控制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3%以内。
2.院级优秀毕业生控制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0%以内;
(三)评选条件
1.省级优秀毕业生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改革开放的方针,必须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模范执行《高等学院学生行为准则》,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三年来无旷课记录。
(2)三年来累计两次以上获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寝室长”称号;至少获得过二等以上奖学金;毕业论文(设计)达优秀;每年记实综合测评成绩均获优等;无补考科目。
(3)能正确对待毕业生就业工作,能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愿为社会主义建设献身;有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和实干的思想作风。
(4)同等条件下,担任两年以上学生干部的优先。
2.院级优秀毕业生
(1)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1。
(2)三年来至少获得过一次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寝室长”称号;至少获得过三等以上奖学金;毕业论文(设计)达良好以上;每年记实综合考评成绩均获优等;无补考课目。
(3)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3。
(4)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4。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1.各系(部)按评选条件及比例进行初评,做到四公开,即条件标准公开,人数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然后将初评结果经学工处审核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省级优秀毕业生需报省教委批准。
2.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第六条优秀团总支
(一)评选条件
1.能够主动接受党支部和团委的领导,紧紧地围绕学院中心工作,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经常地、有计划地、扎扎实实地开展学理论活动、各项文体活动、青年志愿者行动、社会实践活动等。
(20分)
2.重视团的自身建设,团总支班子健全,有切实可行的共青团工作规章制度,工作有计划总结,活动有方案记录。
工作科学、规范、管理水平高,能真正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能有效地加强团员意义教育。
积极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20分)
3.主动加强对所属团支部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使团支部活动正规化、制度化;注重培养典型,典型支部的事迹突出。
加强对系学生分会的指导帮助,充分发挥“三自”作用。
(20分)
4.能够了解、掌握本系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针对团员实际,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课外科技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真抓实干,卓有成效。
(20分)
5.认真、及时、准确地向校团委报送有关材料、反馈工作。
(10分)
6.政治学习开展得好,形式多样,内容向上,督促检查及时,记录按时上交。
(10分)
(二)评选比例
团总支不超过校内团总支总数的20%。
第七条优秀团支部
(一)评选条件
1.团支部成员自身建设做得好,工作关系协调,工作效率高(10分)
(1)团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4分)
(2)认真贯彻团委工作精神,行动快效率高;(好6分、较好4分、一般2分)—
(3)如开学生会以上,团干部会议,每迟到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每次扣1分。
从支部量化部分中扣出。
2.团支部组织生活正常。
(25分)
(1)团支部设有两簿一册,即团支部会议团活记录本和政治学习记录本、团员花名册,并有专人保管。
(2)按时收缴团费。
(5分)
(3)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政治学习人员齐,记录健全,及时上报。
(好10分、较好8分、一般5分)
(4)抓好团小组建设,团小组活动活跃。
(5分)
3.宣传队伍健全,宣传工作突出。
(35分)
(1)班级有通讯组、板报组,并能正常开展工作。
(5分)
(2)两簿能够准确反映团支部的活动情况和“学雷锋树新风”活动情况;(好10分、较好8分、一般5分)
(3)按团委和学生会的要求及时撰写宣传稿件。
(10分)
①按要求交稿件,每交稿一篇加0.5分,发表(广播、小报)另加0.5分,加满分10分止。
②达不到要求每少一篇扣0.5分,扣至0分为止。
(4)板报更换及时,质量符合要求。
(10分)
①不按规定时间出版,每次扣1分;
②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2分;
③不能完成出版任务的每次扣5分;
4.积极参加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团支部工作活跃。
(25分)
(1)对团委要求开展的活动有安排布置,行动快。
(5分)
(2)经常坚持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团小组和各学雷锋小组经常开展活动。
(10分)
①活动小组健全(2分);
②经常坚持学雷锋做好事。
(好8分、较好6分、一般3分)
③能充分利用团活和业余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好10分、较好8分、一般5分)
5.其他加减分
(1)对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中,受到社会表扬的团支部,每次加2分。
(2)如有受团纪、校纪处分(警告以上)的团员,每人次扣3分。
(二)评选比例
优秀团支部不超过各系团支部总数的30%。
第八条先进班级
(一)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
全班同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关心国家大事,认真上好政治理论课和德育教育课;班级团组织生活正常;有一支积极肯干、团结一致的学生骨干队伍,能协助班主任或辅导员做好日常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班集体有积极向上、共同奋进的精神风貌和较强的凝聚力。
达到以上要求可获基础分100分。
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表现,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加分和扣分。
(1)每学期组织4次以上政治学习活动且学习效果良好,有学习、讨论记录,加10分;组织学习活动不足4次的不加分不扣分;没有组织学习活动的扣10分;
(2)政治课成绩不及格率(不及格人数占全班人数之比)超过5%的扣10分;
(3)要求进步的同学增多,交入党申请书同学的比例(占班级人数的比例)一半以上,加10分;一半以下加3分(比例为零不加分)。
(4)团支部活动健全,工作正常,每学期3次以上组织生活的加10分;团支部活动健全,工作基本正常,每学期1~2次组织生活的加5分;团支部工作一般,没有组织生活的扣10分;
(5)集体意识强,团支部、班委干部团结协作、形成坚强核心,经常组织活动,同学反映好的加15分,班集体较散,班集体的凝聚力差,扣10分。
2.遵纪守法好
全班同学都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纪、法规,自觉遵守《普通高等学院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举止文明,爱护公物,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与文明校园建设,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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