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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上海培训声环境培训资料
环境影响评价
(声环境)
第一部分
环境影响评价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考纲要求)
☐ 掌握环境噪声、环境噪声污染、噪声排放、噪声敏感建筑物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含义
☐ 了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防止或减轻环境噪声污染的有关规定
☐ 熟悉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的有关规定
☐ 熟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规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有关规定
☐ 熟悉在城市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考纲要求)
☐ 熟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影响的规定
☐ 熟悉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
☐ 掌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上作业的有关规定
☐ 掌据建设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和城市高架、轻轨道路,应当采取有效控制环境噪声污染措施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考纲要求)
☐ 掌握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措施的有关规定
☐ 熟悉穿越城市居民区、文教区的铁路,相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因机车运行造成的环境噪声污染的有关规定
☐ 熟悉防治民用航空器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的有关规定
☐ 掌握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声排放标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1996.10.29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
☐ 1997.3.1施行,共八章
☐ 适用范围: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 环境噪声:
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的声音。
☐ 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 “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 “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 “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 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对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四大噪声定义。
☐ 在“城市范围内”产生并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应当执行并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产生并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应执行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在城市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其他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需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交通运输噪声,是指机动车辆、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 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限期禁止生产、禁止销售、禁止进口的环境噪声污染严重的设备名录。
☐ 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必须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饮食娱乐行业企业环境管理政策
☐ 1995.2《关于加强饮食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规定:
⏹ 在居民楼内,不得兴办产生噪声污染的娱乐场点、机动车修配厂及其他超标准排放噪声的加工厂
⏹ 在城镇人口集中区内兴办娱乐场点和排放噪声的加工厂,必须采取相应的隔声措施,并限制夜间经营时间,达到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
⏹ 不得在商业步行街和主要街道旁直接朝向行人便道或在居民窗户附近设置空调散热装置。
第二部分
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导则与标准技术导则与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 声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任务
☐ 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 评价工作等级和范围
☐ 评价工作基本要求
☐ 声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
☐ 环境噪声现状调查与评价
☐ 声环境影响预测
☐ 噪声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声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任务
☐ 评价建设项目引起的声环境变化
现状调查监测;噪声源调查分析;声环境影响预测。
既要说明建设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还应说明周边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
☐ 提出噪声防治对策,把噪声污染降低到现行标准的允许水平
分析超标的原因,根据噪声源的特点提出相应的降噪措施
☐ 为建设项目的优化选址,合理布局以及城市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 划分依据
⏹ 1)建设项目的规模(按投资额划分为大、中、小型);
⏹ 2)噪声源的种类和数量;(实际分级中未体现
⏹ 3)建设前后的噪声级的变化程度;
⏹ 4)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所在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受影响人口等。
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 划分的基本原则
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根据评价工作等级确定根据评价工作等级确定
☐ 建设项目包含多个点声源性质的情况(如工厂、港口、施工工地、铁路站场等)工工地、铁路站场等)——固定声源
⏹ 边界往外200m的评价范围一般能满足一级评价的要求;
⏹ 二、三级评价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小。
☐ 建设项目呈线状声源的情况(如铁路、公路)——流动声源
⏹ 线状声源两侧各200m的评价范围一般能满足一级评价的要求,二、三级评价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小,周围较为空旷且较远处有敏感区域,适当延伸到敏感区附近。
☐ 机场
⏹ 主要飞行航迹下离跑道两端各15km,侧向2km内的评价范围一般能满足一级评价的要求;相应的二、三级评价范围可根据情况适当缩小。
预测范围可根据飞行量计算到WECPNL为70dB的区域。
一级评价基本要求(7条)
☐ 环境噪声现状应全部实测。
☐ 噪声预测要覆盖全部敏感目标,绘制等声级线图并给出预测噪声级的误差范围;查清噪声源的种类、数量和声功率级或声级数量和声功率级或声级……。
☐ 给出项目建成后各噪声级范围内受影响人口的分布、噪声超标的范围和程度。
☐ 对噪声级变化的几个阶段的情况(如建设期,投产后的近期、中期、远期)应分别给出其噪声级。
一级评价基本要求
☐ 项目可能引起的非本身的环境噪声增高(如城市通往机场的道路噪声可能因机场的建设而增高)也应给予分析。
☐ 对评价中提出的不同选址方案、建设方案等对策所引起的声环境变化应进行定量分析。
☐ 必须针对工程特点提出噪声防治对策,并通过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给出最终降噪效果。
二级评价基本要求(5条)
☐ 环境噪声现状以实测为主,可适当利用当地已有的环境噪声监测资料。
☐ 噪声预测要给出等声级线图,并给出预测噪声级的误差范围;查清噪声源的种类、数量和声功率级或声级。
☐ 描述项目建成后各噪声级范围内受影响人口的分布、噪声超标的范围和程度。
☐ 对噪声级变化可能出现的几个阶段,选择噪声级最高的阶段进行详细预测,适当分析其他阶段的噪声级。
☐ 必须针对工程特点提出噪声防治措施并给出最终降噪结果。
三级评价基本要求(3条)
☐ 噪声现状调查可着重调查清楚现有噪声源种类和数量,其声级数据可参照已有资料。
☐ 预测以现有资料为主,对项目建成后噪声级分布给出分析并给出受影响范围和程度。
☐ 要针对建设工程特点提出噪声预防措施并给出效果分析。
环境噪声现状调查与测量
☐ 调查目的
☐ 调查的基本内容
☐ 调查的基本方法
☐ 环境噪声现状测量点的布置原则
☐ 环境噪声现状测量量和测量时段
☐ 调查目的
⏹ ①掌握评价范围内声环境质量现状;
⏹ ②向决策部门提供评价范围内的噪声现状,以与项目建成后声影响的程度进行比较;
⏹ ③查清噪声敏感对象、保护目标和人口分布;
⏹ ④为噪声影响预测和评价提供资料。
☐ 调查内容
⏹ ①评价范围内现有噪声源种类、数量及相应的声级;
⏹ ②评价范围内现有噪声敏感目标、声功能区划分情况;
⏹ ③评价范围内各声功能区的声环境质量现状,各功能区环境噪声、边界噪声超标情况以及受噪声影响人口分布。
☐ 调查方法
⏹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本方法:
☐ ①收集资料法;
☐ ②现场调查和测量法。
⏹ 根据声评价工作等级确定方法:
☐ 一级:
全部实测。
☐ 二级:
以实测为主,收集当地已有监测资料之。
☐ 三级:
收集资料为主。
☐ 声环境现状测量要求
⏹ 噪声源噪声的测量按相应的国家标准进行。
⏹ 声环境现状测点布设原则。
环境噪声现状测量点的布置原则
☐
(1)现状测点布置一般要覆盖整个评价范围,重点布置在现有噪声源对敏感区有影响的那些点上;
☐
(2)对建设项目包含多个呈现点声源性质的情况,现状测点应布置在声源周围;靠近声源处测点密度应高于距声源较远处的测点密度。
☐ (3)对于建设项目呈线状声源性质的情况,应根据噪声敏感区域分布状况和工程特点确定若干测量断面,各个断面上距声源不同距离处布置一组测量点。
☐ (4)对于新建工程,当评价范围内没有明显的噪声源且声级较低(<50dB),噪声现状测量点可以大幅度减少或不设测点。
环境噪声现状测量量和测量时段
☐ 测量量
⏹
(1)环境噪声测量量为等效连续A声级;高声级的突发性噪声测量量还应有最大A声级及噪声持续时间;机场飞机噪声的测量量为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WECPNL)
⏹
(2)噪声源的测量量有倍频带声压级、总声压级、A声级、线性声级或声功率级、A声功率级
⏹ (3)对较为特殊的噪声源(如排气放空等)应同时测量声级的频率特性和A声级
⏹ (4)脉冲噪声就同时测量A声级及脉冲周期
☐ 测量时段
⏹
(1)应在声源正常运行工况的条件下测量
⏹
(2)每一测点,应分别进行昼间、夜间的测量
⏹ (3)对于噪声起伏较大的情况(如道路交通、铁路、机场噪声等),应增加昼、夜间的测量次数。
环境噪声现状评价主要内容
☐
(1)评价范围内现有噪声敏感区、保护目标的分布,声功能区划分等情况。
☐
(2)声环境现状的调查和测量方法:
包括测量仪器、测量方法、测量标准、测量时段、读数方法等。
☐ (3)评价范围内现有噪声源种类、数量及相应的噪声源、特性、主要噪声源分析等。
☐ (4)评价范围内环境噪声现状,包括各功能区声级、超标状况及主要噪声源、边界噪声级、超标状况及主要噪声源等
☐ (5)受噪声影响的人口分布。
噪声影响预测
☐ 预测的基础资料
☐ 噪声源噪声级数据的获得
☐ 预测范围和预测点的布置原则
☐ 声源简化的条件和方法
☐ 户外声源声波在空气中传播引起衰减的主要因素
预测的基础资料
☐ 建设项目的声源资料
⏹ 建设项目的声源种类(包括设备型号)、数量、噪声级、发声持续时间和时段;声源的空间分布
☐ 影响声波传播的各种参量
⏹ 传播途径的遮挡物(如建筑物、围墙,若声源位于室内还包括门 或窗及其长宽高);地面覆盖情况(包括植被等);气候条件
(常年平均气温、平均湿度、风向、风速)
以上参量一般通过现场或同类现场类比调查获得
噪声源噪声级数据的获得
☐ 噪声源噪声级数据包括:
声压级(包括倍频带声压级)、A声级(包括最大声级(包括最大A声级)、A声功率级、倍频带声功率级以及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
☐ 获得噪声源数据途径:
类比调查法、引用已用的数据
⏹ 评价等级为一级必须采用类比调查法;二级、三级可引用已有的噪声源噪声级数据。
⏹ 对引用已有的数据要注意:
必须是公开发表的、经过专家鉴定并且是按有关标准测量得到的数据;报告书应当指明被引用数据的来源。
常见工业设备噪声范围
预测范围和预测点的布置原则
☐ 预测范围:
噪声预测范围一般与所确定的噪声评价等级所规定的范围相同,也可稍大于评价范围。
☐ 预测点布置原则
⏹ 所有的环境噪声现状测量点都应作为预测点
⏹ 为绘制等声级线图,可用网格法确定预测点。
网格大小:
对平行于线声源走向的网格间距可大些(100~300m),垂直于线状声源走向的网格间距应小些;对于建设项目包括点声源特征的,网格一般在20m*20m~100m*100m范围。
☐ 评价范围内需要特别考虑的预测点。
声源简化的条件和方法
根据声源与预测点之间空间分布形式对声源简化成三类声源。
☐ 点声源:
当声波波长比声源尺寸大得多或预测点离开声源的距离比声源尺寸大得多,等效声源位置位于声源中心。
如汽车、机械设备、单架飞机
☐ 线声源:
许多点声源连续分布在一条直线上,如公路交通流或铁路列车。
☐ 面声源:
当声源体积较大声源声级较强,在声源附近的一定距离内内会出现距离变化或声级基本不变或变化微小时。
户外声源声波在空气中传播引起声级衰减的主要因素
☐ 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包括反射体引起的修正)
☐ 遮挡物引起的衰减
☐ 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
☐ 绿化林带的影响
☐ 空气吸收引起的衰减
☐ 气象条件引起的附加衰减
声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7条)
☐ 项目建设前环境噪声现状
☐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和评价标准,评价建设项目在施工、运行阶段噪声的影响程度、影响范围和超标状况(以敏感区或敏感点为主)
☐ 分析受影响人口分布
☐ 分析建设项目的噪声源和引起超标的主要噪声源或主要原因
☐ 分析建设项目的选址、设备布置和设备选型的合理性;分析建设项目设计中已有的噪声防治对策的适用性和防治效果
☐ 提出需要增加的、适用于评价工程的噪声防治对策、并分析其经济、技术的可行性
☐ 提出针对该建设项目的有关噪声污染管理、噪声监测和城市规划方面的建议。
噪声防治对策应考虑的环节
☐ 从声源上降低噪声
☐ 从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
☐ 敏感目标自身降低噪声
利用城市规划及管理方法控制交通噪声
从声源上降低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材料
☐ 改革工艺和操作方法
⏹ 减少冲击性工艺。
在可能条件下,以焊代铆,以液压代冲压,以液动代气动。
⏹ 避免物料在运输中出现大高差翻落和直接撞击
⏹ 采用较少向空中排放高压气体的工艺。
⏹ 采用操作机械化(包括进、出料机械化)和运行自动化的设备工艺,实现远距离监视操作。
☐ 加强设备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 对工程实际采用的高噪声设备或设施,在投入安装使用时,应当采取减振动降噪或隔声罩等方法。
从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
☐ 合理布局、闹静分离的设计原则:
高声源尽量远离保护目标;凡可安置室内的设备不安置在室外。
☐ 采用合理的声学控制技术或措施:
吸声、隔声、消声、阻尼减振等技术。
——噪声治理工程
敏感目标自身降低噪声
☐ 敏感目标安装隔声门、窗(或通风隔声窗)
☐ 通过置换改变敏感建筑的使用功能;
☐ 敏感目标搬迁,远离建设项目。
噪声防治对策应遵循的原则(普遍适用原则)
☐ 针对性
☐ 具体性
☐ 经济合理性
☐ 技术可行性
相关的声环境标准
☐ 声环境质量标准(新修订)(质量标准、指导性)
☐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质量标准、指导性)
☐ 机场周围噪声环境标准(质量标准、指导性)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新修订)(排放标准、强制性)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新增))(排放标准、强制性)
☐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排放标准、强制性)
☐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排放标准、强制性)
☐ 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相关标准
☐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卫生标准)
☐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卫生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
☐ 0类标准适用于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 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医院、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 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 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 4类标准适用区分为:
4a:
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次干道、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
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
☐ 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值不得超过环境噪声限值幅度的15dB(A)。
排放标准:
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新版)(GB12348-2008)
2、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新增)(GB22337-2008)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三个新版噪声标准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原标准7章;新标准8章)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原标准3章;新标准7章)
☐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新增)
第三部分
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方法
基本概念
☐
(1)声波和声音
⏹ 声波:
机械振动在弹性媒质中的传播,其实质是振子能量在媒质的中传播。
空气声、固体声(结构传声)、液体声
⏹ 声音:
声波作用于人耳所引起的感觉。
☐
(2)噪声
⏹ 物理学:
其强度、频率无规变化的声音。
⏹ 心理学:
人们不需要的声音。
☐ (3)环境噪声
⏹ 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
⏹ 严格地讲,环境噪声应包括干扰人群正常活动的连同自然噪声在内的一切声音。
☐ (4)环境噪声污染
⏹ 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的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 (5)频率
☐ (6)周期波长声速
☐ 一般两声级相差为3dB(A)以内时,减掉3dB(A);声级差4~5dB(A)时,减掉2dB(A);声级差6~9dB(A)时,减掉1dB(A);声级差为10dB(A)以上时,修正值为0。
噪声源的分类
☐
(1)按发声机理分:
⏹ 机械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电磁噪声
☐
(2)按噪声的时间特性分:
⏹ 稳态 、非稳态 (瞬态噪声、周期性噪声、脉冲噪声 和无规则噪声
☐ (3)按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分:
⏹ 工业噪声 、建筑施工噪声 、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
噪声影响预测方法
☐
(1)模式预测法:
选好预测公式,正确确定模式中的各参量。
☐
(2)类比预测法:
关键是选择具有可比性的对象。
声波在传播过程中的衰减
☐ 距离衰减
☐ 空气吸收衰减
☐ 地面吸收效应
☐ 屏障衰减
例题
☐ 在城市1类声功能区内,某卡拉OK厅的排风机在19:
00—02:
00间工作,在距直径为0.1m的排气口1m处,测得噪声级为68dB,在不考虑背景噪声和声源指向性条件下,问距排气口10m处的居民楼前,排气噪声否超标?
如果超标,排气口至少应距居民楼前多少米?
解:
排气口视为点声源
从1m到10m的衰减量△L=20lg10/1=20dB
L2=L1-△L=68-20=48dB
1类区标准白天55dB ,夜间45dB,故白天达标,夜间超标。
为使不超标,L2=68-45=23dB
△L=20lgr2/r1
r2=r1*10△L/20=1023/20=14.1m
例题
☐ 某工厂有甲、乙两相同的点声源,相距40m,在甲、乙的中点测得噪声级67dB。
厂界二测点A、B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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