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开购房证明精选多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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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开购房证明精选多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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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开购房证明精选多篇
南京开购房证明(精选多篇)
南京开购房证明 南京开购房证明
1.购房者准备好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
2.在查询窗口填写、递交买房证明申请表。
3.系统查实认定。
4.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开具新购房证明。
5.凭此证明与开发商签订买房合同。
6.开发商代为送件、鉴证。
特别提示:
1.二手房买卖中,要在配图之前出具该证明,与配图一起送件、鉴证。
2.外地买房人,要先去税务和社保部门开具证明。
开具新购房证明地点
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地点
南京房贷
政策不变
南京房产限购令出台后,有市民担心银行的房贷政策会不会更加严厉,原本就很紧的房贷政策会不会雪上加霜。
昨日南京市多家银行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银行的房贷政策并没有大的变化。
南京一银行房贷部负责人称,这次限购令最大的变化就是三套房不给买了,而对银行房贷政策来说,三套房贷款早就禁止发放了,所以在限购令出台前,三套房不能贷款购买但仍可以全款购买,限购令出台后,全款购买三套房也被限制了。
“被限购令限制的人群也不可能钻到房贷的空子。
”一银行人士表示,在判断多套房时,所有银行执行的都是认房又认贷的标准。
对购买二套房的客户,必须首付六成以上、利率1.1倍以上。
南京前晚出台了地方版的楼市细则,其中“限购令”最受买房人的关注,究竟哪些人具备购房资格,“限购令”后的购房流程又有哪些变化呢?
记者昨日来到位于华侨路上的南京市房产登记交易中心,看到一楼大厅里已经张贴出新政后详细的购房说明,买房人必须开具《新购住房证明》才能买到房子。
记者昨从房管部门了解到,昨天一个上午共开出了7份证明。
证明单位:
房管部门
南京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操作流程是昨天上午刚刚印制出来的,主要是为了配合南京新政细则中关于住房限购的规定。
买房人无论是购买商品住房或是二手房,都必须到房管部门开具《新购住房证明》。
据了解,开具此证明的单位共有七处,在江南八区购房的,需到华侨路、大光路、中央门三个登记中心开具证明;在江宁、浦口、六合购房的,在所辖区的房产登记中心开具证明。
证明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都要提供
如果是南京本地市民购房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填写《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2、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结婚证或未婚证明;4、户口本。
如果是外地户籍的买房人,除了提供上述资料外,还要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需要提醒买房人的是,购房者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实在到不了场的,要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才可以。
证明内容:
在南京市11区内的购房状况
房管部门表示,所谓《新购住房证明》指的是在南京11个区内的购房证明,这11个区包括江南八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高淳县与溧水县并不包含在内。
“这是因为目前南京的11个区的房产登记信息已经联网,高淳溧水暂时还没有联网,不过估计也快了。
”相关人士表示,只要在这11个区内有1套购房记录的,再次购房则属于二套房,需按照二套房的首付6成、贷款1.1倍的政策购房;如果在11个区内没有购房记录的,则属于家庭首套房,可以享受相应的契税优惠措施。
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有2套及2套以上的购房记录,房管部门表示,这种情况是无法开出《新购住房证明》的,也就是说,这样的买房人已经不具备再次购房的资格了。
证明时限:
5日内有效
购买商品住房的买房人开出了《新购住房证明》后,开发商凭此证明才可以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在办理合同备案时,要将此《证明》提交到房产登记的受理窗口。
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需在房产登记测绘配图之前开出《新购住房证明》,在买卖双方办理登记收件时,也要将此《证明》交到受理窗口。
记者注意到,这份证明的有效期只有5日,超过期限没办理购房手续的,必须要重开。
房管部门解释说,5天内有效,过期就作废,以避免一些人利用时间差购置多套房产,钻政策的空子。
南京新购房证明 南京新购房证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中有关住房限购政策要求,拟购房人需向本市房屋产权登记机构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
现将开具新购住房证明说明如下:
一、拟购商品住房的购房人,需向开发企业提交《新购住房证明》,开发企业凭证明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
在办理备案时,需将《新购住房证明》作为登记要件提交登记机构受理窗口。
拟购存量住房的购房人,需在房产登记测绘配图之前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
买卖双方在办理登记收件时,需将《新购住房证明》作为登记要件提交登记机构受理窗口。
二、在主城八区购房的,由华侨路、中央门、大光路分中心的查询窗口开具《新购住房证明》;在江宁、浦口、六合三区购房的,由所辖区房屋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的查询窗口开具《新购住房证明》。
三、购房人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需提交以下要件:
《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户口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需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购房人须本人到场申请,因故不能到场的,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四、登记机构的查询窗口对符合新购住房条件的,出具《新购住房证明》。
该证明自开具之日起五日内有效。
五、全市十一区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已联网,拟购房人无需重复查询和申请。
开发企业、销售公司、中介机构有义务提醒购房人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去登记机构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
办理新购房证明开具地点:
一、主城区
南京市产权市场处:
华侨路登记中心
地址:
鼓楼区华侨路35号
大光路登记分中心
地址:
白下区大光路49号
中央门登记分中心
地址:
玄武区龙蟠路218号
二、浦口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地址:
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1号
三、江宁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地址:
江宁区天元东路555号
四、六合区
1、六合区房产交易登记中心
地址:
六合区政务中心2楼雄州东路1号
2、六合区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大厂分中心
地址:
沿江开发区新华西路328号
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
申请购房人
姓名证件
名称证件
号码
户籍□本市居民□外地居民联系
电话
拟购住房
名称或地址□新建住房□存量住房
购房人家庭拥有市区住房情况□2套及以上住房□1套住房□无住房
购房人家庭成员
情况称谓姓名证件名称证件号
本人郑重承诺:
本人已全面如实填报上述情况,保证遵守南京市关于“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新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的规定,如有虚假、不实申报等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购房人签名:
年月日
备注:
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以户口簿、结婚证记载为准。
证明
兹有购买我公司开发的小区栋单元号房屋壹套,建筑面积平方米,购房款总计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缴清,购房合同签定于年月日,此房屋产权属购买人所有。
特此证明!
xx公司
年月日
购房证明
行政办证大厅:
购买的新华小区幢单元室房款已交清,同意办证。
特此证明
沭阳长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购房证明
行政办证大厅:
购买的新华小区幢单元室房款已交清,同意办证。
特此证明
沭阳长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购房证明
行政办证大厅:
购买的新华小区幢单元室房款已交清,同意办证。
特此证明
沭阳长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购房证明
兹证明**,性别*,身份证号**************,此人为本单位职工,本公司可证明**于****年**月**日购买位于**市*****************小区*号楼*单元***室住房一套,面积为***㎡,购房一次性付全款*****元整。
以上情况属实!
*******************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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