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之补充合同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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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之补充合同定稿
第五园项目三期(Ⅱ标段)工程
施工总承包补充合同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坂田村坂雪岗大道与雅园路交汇处
中国深圳
第一部分:
协议书
第二部分:
合同条件
第一章: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二章:
甲方驻工地负责人及相关权利和责任
第三章:
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员
第四章:
乙方工作
第五章:
工程造价
第六章:
工期管理
第七章: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及验收
第八章:
工地现场管理
第九章:
工程分包
第十章:
工程进度款的核实与支付
第十一章:
材料、设备
第十二章:
设计变更
第十三章:
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第十四章:
配合销售包装
第十五章:
质量缺陷保修
第十六章:
争议、违约及索赔
第十七章: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第十八章: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第十九章:
施工临时设施广告权益
第二十章:
保险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二章:
合同生效、解除与终止
第二十三章:
合同份数
第三部分:
附件
附件一、《指定供应商清单及参考价格表》
附件二、指定供货合同样本
附件三、指定分包合同样本
附件四、廉洁合作协议
附件五、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六、房屋接收标准
附件七:
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协议
附件八、押金清退所需要的资料清单
附件九、第五园防水和装修统一做法
附件十、施工场地文明施工标准
附件十一、甲方负责供应材料(主材超量扣款单价表)
附件十二、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辅材单价表)
附件十三、禁用材料设备清单
附件十四、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
附件十五、《第五园三期优秀工法执行PP稿》
附件十六、加气混凝土砌块操作规程
附件十七、抹灰工程施工要求及验收标准
附件十八、三期展示范围图(无)
附件十九、质量、工期罚则
附件二十、施工供用电的管理
附件二十一、施工用水的管理
附件二十二、电气施工招标技术要求
附件二十三、给排水施工招标技术要求
附件二十四、三期Ⅱ标段施工区围墙及临时道路平面图
第四部分:
乙方承诺函件及双方定标前的来往文件
第五部分:
其它文件:
技术要求
商务标书编制及措施项目
乙方投标函
合同条件约谈纪要
项目经理承诺函
安全文明施工承诺函
招标文件
第二册:
工程量清单及单价表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深圳市万科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经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局批准进行招标投标,确定由乙方承建。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补充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深圳市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以及甲乙双方原已签订的“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深圳市建设局印制的标准文本),签订“第五园项目三期(Ⅱ标段)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合同(以下简称本补充合同)。
如原“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深圳市建设局印制的标准文本)与本补充合同有不相符合的地方,以本补充合同为准。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第五园项目三期(Ⅱ标段)工程
工程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坂田村坂雪岗大道与雅园路交汇处
第五园项目三期(Ⅱ标段)工程:
总建筑面积约52000平方米。
施工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二工程承包范围
1.乙方承包范围:
第五园项目三期(Ⅱ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
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将如下工程纳入乙方承包范围:
Ⅱ标段范围内围墙及园建构筑物(水景结构、桥梁、柱廊、亭台等)土建结构部分及钢筋混凝土挡墙工程。
Ⅱ标段范围的屋面瓦安装等工程
2.本工程根据甲方要求,为施工总承包工程,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a)一般土建工程;
(b)室内建筑电气、照明工程和弱电线管敷设工程;
(c)室内强弱电管敷设到室外强弱电井,室外弱电管网和弱电井由甲方单独招标,不再此次招标范围之内。
(d)强弱电过路管的敷设在甲方未确定施工单位前须组织施工,并在施工前知会甲方,由甲方确认,若因延误敷设过路管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e)配电房、电缆桥架安装不在招标范围内,电井内须敷设强电和弱电线槽。
(f)建筑防雷接地工程,每栋之间采用一根40×4的镀锌扁钢进行接地装置连接,要求连接距离最近;
(g)对图纸中不能核实计量的部分由乙方报送工程量确认单,由监理、甲方进行确认。
(h)室内给排水工程;进场时现场尚未施工的室外道路及排水管网工程(含与进场时甲方前期已安排施工的检查井预留出来的管道接口处理);甲方前期已安排施工的消防通道排水工程室外出户管接至消防通道外侧约0.5米处,总包自行开挖查找并与检查井已预留出消防通道外侧的管道连接(含接口处理);给水工程住宅部份以各分户水表为界并预留内丝管接头(不含水表及水表前阀门安装),如果分户水表分散在各层,以在底层伸出建筑物投影边线1.5米并预留内丝管接头或法兰为界(不含水表及水表前阀门安装);商业及学校部份以在底层伸出建筑物投影边线1.5米并预留内丝管接头或法兰为界(不含水表及水表前阀门安装)。
负责施工所有设备的基础,预留(埋)所有管道穿墙、板、梁、池壁等部位的全部预留孔(洞)、预埋套管等(包括地下室、水箱间及人防区),并负责管道与套管及套管与建筑结构间封堵(包括因变更而造成剪力墙、楼板开洞,以及前期预留多余的套管和洞口的封堵),保证不渗漏。
承包方必须配合消防、泳池、水景等分包工程进行专业设备及配件等安装(包括由于甲方要求或变更导致的各专业的设备和移位改动的安装等),最后的收口、封堵及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在本次报价范围内。
各户必须安装一个镀铬水嘴(乙供材料)供业主入伙时试水使用,竣工验收时各户冷热水水管预留接口须用堵头封堵,并在热水器接口位置处用软管串联(以使冷、热水管道系统均充满水压以检验渗漏)。
客厅须同时预留挂机和柜机的冷媒管套管及空调冷凝水排水接口。
室内机至为室内机配套的室外机位置的冷媒管需要穿越的墙体、结构板,全部须预留Φ80mm冷媒管套管。
所有厨房、卫生间排水管道穿楼板需安装UPVC止水环(川路配套);所有厨房、卫生间洁具排水支管预留接口高度统一为建筑完成地面上10cm。
TOWNHOUSE屋面瓦排水沟排水立管采用UPVC方形排水管(甲供、川路)。
(i)室内强电及消防、人防等弱电工程的预埋管、套管、线盒、穿铁丝、预留空洞、穿墙套管敷设以及安装弱电箱体开设孔洞,穿墙套管的封堵必须采用内外封堵,并须及时封堵,避免雨水侵入,若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承诺:
乙方施工时造成其它单位工程破坏,恢复的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诺:
未经过甲方同意不得对电气工程进行分包,若违背愿接受甲方的违约处理。
(j)电缆桥架的封堵、强弱电套管、强弱电其它专业施工造成墙体、墙面等修补等工程,此部分费用不给予签证,在报价总统一考虑;
(k)甲方指令委托红线范围内或外的其它工程预留预埋工作(包括室外环境的部分结构工程、环境照明工程等)
(l)其它与主体工程不可分割之附属工程
(m)乙方承诺:
若甲方园建施工或其它需要,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无条件及时迁移室外临时配电线路。
(n)在低洼易积水处和其它需要地方的强弱电井井底敷设一个PVC100的管就近引至室外排水井。
3.甲方有权决定标段红线范围内及红线外距离50米范围之内增加零星工程是否由乙方施工,如甲方决定将以上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乙方必须充分理解甲方对该委托的要求,予以配合并按时完成,价格按照合同内同类工程和合同约定条款计取。
如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指令,甲方将该项工程委托给分包单位施工,并按照该项工程造价的20%索取违约金。
4.以上所述的工程承包范围及介绍只是概括的,并不能视为完整无缺的。
乙方应研究其它文件,特别是图纸去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范围。
5.甲方有权对指定分包、指定供货或独立工程进行随时调整,有关之费用按合同条款之规定计算。
乙方承诺不会因此之安排而提出价款及工期之索偿。
6.乙方按工程承包范围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施工全部风险。
7.由于施工场地的限制,甲方不提供钢筋加工场、木工加工场地、生活区临建搭设的场地,乙方在投标报价时需要综合考虑租赁费用。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预计)洋房:
2006年7月15日;TOWNHOUSE:
2006年7月15日;高层2006年7月15日(以甲方项目经理部现场书面通知为准,不包括乙方准备及搭设临时设施时间,由乙方自行考虑在开工之前完善)。
竣工日期:
洋房、TOWNHOUSE:
2007年4月15日前;高层:
2007年9月15日前(完成全部工程。
展示范围的施工工期和竣工工期按甲方给定的工期执行且不论开工时间延迟或推后,此竣工日期不变)。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预计)洋房274天;高层427天。
甲、乙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
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工地及周边环境等影响因素;
甲方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四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最低标准:
主体:
优良(按原国标),验收结果:
合格。
竣工验收:
优良(按原国标),验收结果:
合格。
此外,获得市优、省优、部优、鲁班奖或市级以上结构奖的,乙方均可获得不同程度之额外奖励。
五暂定合同价款
图纸范围内包干总价(大写):
人民币元整
¥:
元
以上包干总价不含消防(水、电和通风消防)工程.
如发生变更或签证,则调整工程量按照乙方投标报价清单中的单价计价,如清单内无此项目则按以下方式计价:
1、本工程结算中若没有适当的换算基础,则按《深圳市建筑工程综合价格(2000年修订)》、《深圳市安装工程综合价格(1998)》相关文件的规定,以合同文件签署日所在月的《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公布的当期价格为计算依据,以三类工程下浮%计算[商品混凝土按深圳市造价管理站公布的2006年第5期《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中的商品混凝土价格(指的是对应“说明及备注中的包括5Km内运输费用”的价格)下浮19%后计入<二号标书>,但不参与总价下浮;上述优惠已综合考虑园建构筑物土建部分、泳池结构及钢筋混凝土挡墙、围墙等],若定额亦无法换算则采用公平合理的市场价计算。
2、室外永久道路路基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
78元/㎡,数量按实结算(其中:
100mm厚6%水泥石粉渣垫层:
13元/M2;200mm厚C20砼65元/M2)。
3、室外给排水管网、各楼栋(经室外)到配电室的电缆工程按下述结算方式计价:
1)彩色井盖井座、雨水井篦井座、电线电缆为甲供材,井盖井座、雨水井篦井座超用数量扣款单价见附件十一,电线电缆超用数量部分扣款单价按供货单位实际供货单价加价10%执行;其余主材价按下列限价执行:
钢管、混凝土排水管道按合同文件签署日所在月当期的《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所公布价格下浮10%;内衬水泥钢管内衬费用DN100及以下为4元/米、DN100以上为5元/米;临时砼井盖45元/套,排水波纹管、PE给水管、钢塑管等见附件一参考价(在此使用时为限价)。
以上价格均含采保费。
无限价的其他材料按合同文件签署日所在月当期的《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所公布价格计。
2)管沟挖填工程量计算:
统一综合按照一、二类土计,雨水与污水管道平行敷设,且雨水与污水管道之间中到中距离不超过2.1米(含2.1米)时按共沟一次挖填(一条管沟)计算,填土夯实无论管沟深度均按平均宽度×长度、分四层计算夯实面积,按原土打夯计算费用,不另计石方,并按原土回填计算(不计取运土费用),若因条件限制需人工挖填、夯实的、因场地限制必须外运土方(运出红线以外)的,结算时要有甲方现场工程师确认工程数量。
开挖标高按路基设计标高。
管沟如需放坡,按照如下方法计算:
放坡起点:
1.5米、机械坑上作业放坡系数1:
,人工作业放坡系数1:
。
3)排水井需加盖临时砼盖板的,按实际数量计取。
4)工程结算按照以上方法计算,套用《深圳市安装工程综合价格(1998)》,并按照三类工程取费,总价(不含上述材料限价)下浮%。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文件)
1.本补充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并共同签署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及其他协议、会议纪要等
2.双方核对完成并签署的工程量清单及单价表
3.本补充合同协议书
4.本补充合同条件
5.本补充合同附件及其余条款
6.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技术标书编制要求、商务标书编制及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单价表、合同条件、投标函、廉洁合作协议、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协议书、乙方项目经理承诺函、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承诺函、投标人承诺。
7.乙方承诺函件及双方定标前的来往文件
8.原“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深圳市建设局印制的标准文本)
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0.规范规程、验收标准、政策性规定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11.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2.施工图纸、设计变更
若合同文件之间有任何矛盾,以较后时间制订的为准。
任何不列在上的其它文件皆不成为合同的一部份,其内容不能影响合同的含意,除非双方同意签认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甲方与乙方签署深圳市规定的标准合同,但甲方及乙方确认此合同为分阶段合同效用,亦不影响乙方按本工程合同所需承担义务、责任和工作。
乙方承诺会有效地和及时地协助办理好有关施工许可证和施工及竣工所涉及之政府及其它单位之许可手续,并承担政府规定由乙方承担之有关费用,无偿协助甲方办理所有有关申请房产证等手续。
若由于乙方原因使甲方未能及时办理相关证件,则按结算价之10%扣除乙方之价款。
本合同的一切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或创设出当事人间的联合、结合、信托或合伙关系。
每一当事人应就其各自的雇员和合同所述的义务负其责任。
七甲方委托乙方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执行及完成合同文件所说明的本工程。
乙方接受委托。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补充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件》中定义相同。
九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免费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本补充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在下面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
深圳
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___年__月__日
第二部分合同条件
第一章、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甲方:
深圳市万科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甲方总代表:
甲方驻工地总代表为唐正才先生。
乙方:
。
项目经理:
,指乙方在专用条款中指定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设计单位:
中建国际(深圳)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深圳市邦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按国家监理条例履行监理职责。
总监:
范文宏,指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监理单位的指令经总监签署后生效。
质量监督检验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安全监督检查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工程安全监督检验站。
工程:
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费用:
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工期:
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中约定,按照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工地及周边环境等影响因素,本合同条件第二十一章定义的“不可抗力”除外。
指定分包合同:
是指在该项工程开工前,由甲方组织招标,甲乙双方共同推荐施工单位参加投标(乙方推荐单位数量不得超过甲方推荐单位数量),由甲方组织专家进行评标并确定中标单位,由甲乙双方以及中标单位三方签订施工合同(甲方作为该施工合同的第三方),乙方负责总承包管理、提供总承包配合,并就该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等向甲方负责,甲方代乙方直接向中标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付款条件由甲方确定),并要求中标单位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格式见附件三《指定分包合同样本》。
指定供货合同:
是指为了保证乙方承包范围内材料及设备订货的质量和按时供应,解决甲乙双方对限价材料、设备价格的争议,由甲方、乙方以及供货方三方签订合同,甲方代乙方直接向中标供货方支付货款,由乙方负责工程量统计、订货并督促供应商按时到货、验收、保管及管理的合同。
格式见附件二《指定供货合同样本》。
独立施工单位:
由甲方直接委托执行本建设项目除本工程外的其它部分的施工单位。
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文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违约责任:
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索赔:
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小时或天:
本补充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合同文件:
指组成合同的全部文件(详见协议书第六条)
货币单位:
合同中出现的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计。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条款另由约定外,组成本补充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补充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并共同签署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及其他协议、会议纪要等。
(2)双方核对完成并签署的工程量清单及单价表
(3)本补充合同协议书
(4)本补充合同条件
(5)本补充合同附件及其余条款
(6)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技术标书编制要求、商务标书编制及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单价表、合同条件、投标函、廉洁合作协议、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协议书、乙方项目经理承诺函、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承诺函、投标人承诺
(7)乙方承诺函件及双方在定标前的来往文件
(8)原“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深圳市建设局印制的标准文本)
(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0)规范规程、验收标准、政策性规定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11)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2)施工图纸、设计变更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甲乙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功的,按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图纸及样板
甲方对本工程有保密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图纸保密义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无论工程是否结束,均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甲方提供的样板转给第三人。
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含破损)及甲方提供的样板无偿退还甲方。
乙方承诺无偿履行保密义务。
所有有关本工程的资料包括文件、图纸、规范等,乙方均不得擅自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地方,更不得把全部或部份资料,在未有甲方书面同意下,外传翻印。
第二章、甲方驻工地负责人及相关权利
1.甲方总代表履行本补充合同中约定的甲方权利和义务,签署甲方指令,其中对本补充合同的任何修订、重大的设计变更及增加工程(5万元以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结算款的审定等等,需要另外获得甲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
2.甲方要求总监在行使某些职权前应征得甲方批准的,总监应征得甲方批准。
未注明的,按国家监理条例履行监理职责;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甲方同意外,总监无权解除本补充合同约定的乙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3.甲方总代表可授权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给自己的职权,并可在必要时撤回。
甲方总代表授权人,在甲方总代表授权的范围内向乙方签发的函件,与甲方总代表签发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对此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甲方总代表进行确认。
4.甲方总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发出及监督执行,乙方项目经理或乙方项目经理指定收文人在收发台帐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确有必要时,甲方总代表或其授权人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指令应予以执行,且乙方应于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乙方未提出要求的,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不得拒收甲方总代表的书面指令,如认为甲方总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总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总代表可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一次无理由拒收违约索赔1000元。
紧急情况下,甲方总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执行,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补充合同违约条款处理。
6.如需更换甲方总代表和总监,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甲方于开工前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工程,提供水接口到施工区红线50米范围内,供应量保证正常施工的需要,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8.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施工前乙方应进一步勘查,确保不破坏地下管网,否则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9.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伍套(不包括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两套竣工图所需图纸),其他有关资料一套;乙方应妥善保管,如遇特殊情况需另向甲方索要,乙方需支付全部费用。
10.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表,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提供乙方所需的补充施工图纸及资料。
11.甲方委托监理组织有甲方、乙方、设计单位、质监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分包商等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作好会议纪要,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
12.开工前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13.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
14.甲方有权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
15.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即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6.甲方有权独立或联合监理单位,定期对第五园项目三期各施工总承包商(含乙方及乙方直接发包之单位)、其它分包、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并有权公开评估结果,以及向乙方管理层或主管单位通报。
评估结果不需要乙方签字或其它形式的认可,基于评估结果的表扬或奖励措施由甲方独立决定。
17.甲方有权在工程结束时,在项目明显位置树立铭牌,记载项目开发大事和承建单位名称(乙方)、承建单位工程负责人名称(乙方项目经理)、承建单位联系电话(乙方公开电话),此公布无须另外取得乙方许可。
第三章、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员
一、乙方必须按本补充合同及投标标书进行施工组织,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①人员安排(见下面第二条)、②机械设备、③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甲方并经甲方总代表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每次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乙方代表易人,其后任必须无条件和全面的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以及履行前任签署的所有文件。
二、本工程乙方驻工地管理人员:
1.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总负责为:
,水电安装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专职预算员:
,资料员:
,质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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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招标 文件 补充 合同 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