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水功能区划及限制排污总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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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水功能区划及限制排污总量
新都区水功能区划及限制排污总量
控制方案报告
(报批稿)
成都君智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八年六月
附表目录
新都区一级水功能区登记表
新都区二级水功能区登记表
附图目录
新都区一级水功能区划图
新都区二级水功能区划图
1 综述
1.1 任务由来
水功能区是指根据流域或区域的水资源条件和水环境状况,结合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量、水质的需求及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在江河湖库划定的具有相应使用功能,并且主导功能和水质管理目标明确的水域。
经批准的水功能区划是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将水质管理目标落实到具体水域和入河污染源的主要依据;是加强水资源调度,维护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强化陆域污染源管理,优化产业布局,科学确定和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主要依据。
水功能区划是水资源规划的重要基础,也是四川省水资源管理及水资源保护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2003年,四川省水利厅根据水利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的通知》(水利部水资源[2000]58号文),按《全国水功能区划分技术大纲》的要求,结合四川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社会需求,完成了四川省长江上游片区水功能区划分。
这次水功能划分多角度、全方位地考虑了各种因素,既对四川省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又对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乃至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
四川省水利厅于2017年9月以“川水函〔2017〕990号”文转发了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水资源[2017]101号)并要求结合河长制工作和《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7〕208号)要求,继续抓好我省水功能区的划分、监测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近年来,全省各市区加大了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力度,但《四川省水功能区划》成果对流域面积<200km2的河流未进行水功能区划,造成这些河道水体功能不完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四者之间关系的协调发展。
受新都区水务局委托,我单位开展了新都区50~200km2的河流水功能区划工作。
在新都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资料、调查表格等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按照设区市水功能区划分技术细则,对区划河流进行水功能一级区、二级区划分。
1.2 目的和意义
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自然资源,随着社会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人口的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对水的需求愈来愈多,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日益严重,在一些地区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开展水功能区划分工作是一项十分必要和紧迫的任务。
根据流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结合社会需求,确定各水域的主导功能及功能顺序,科学合理地划分水功能区,是实现水资源综合规划、合理利用、积极保护和科学管理的依据,也是水资源保护规划的基础。
1.2.1为水资源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划分水功能区,明确水体的相应功能及水量水质控制目标,为市区河流有效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2.2为水资源保护提供治理目标
水功能区划的主要工作,是在对水体进行调查研究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水体的主导功能,并据此划分水功能区,依据不同的水功能和量、质标准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使水资源保护措施更具针对性,同时有利于解决上下游之间及各市区之间的用水矛盾。
1.2.3为截污治理工作提供定量分析标准
进行水功能区划后,可依据本区划确定的水体保护目标计算纳污能力,对各市区内中小河道水体的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并进行污染治理优化控制和综合整治,促进污水收集处理工作。
1.2.4为中小河道的综合整治提供指导方向
通过划分水功能区并确定相应的标准,将使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提供明确的治理方向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
1.2.5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奠定科学基础
通过划定水功能区,并制定配套《水功能区划管理办法》,使各区水资源管理工作步上规范化、科学化的道路。
1.2.6为其他涉水规划的编制提供控制方案
水功能区划是其他专项规划编制的基础。
今后区内所有涉水规划的编制都应以水功能区划作为基础,而其他规划的编制也为论证水功能区划的可行性提供相应的依据。
1.3 区划依据及相关标准
1.3.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87号,2008.2);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版);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11);
(6)《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2013.9);
(7)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8)《关于加强河流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201号,2007.12);
(9)《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12月16日水利部令第47号修改公布);
(10)《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
1.3.2 有关标准
(1)《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
(2)《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GB/T25173-2010);
(3)《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基本要求》(试行);
(4)《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6)《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7)《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8)《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2013);
(9)《地表水环境资源质量标准》(GB3838-2002);
(10)《城镇排水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CJ/T252-2007);
(11)《四川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1/T2138-2016)
(12)《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6)
(1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11)
(14)《水功能区划分标准》(GB50594-2010)
(1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
1.3.3 相关文件及规划成果
(1)《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技术大纲》(2012年)
(2)《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
(3)《成都市总体规划(2003-2020)》
(4)《成都市全景规划(2006-2020)》
(5)《新都区土地利用规划(2003-2020)》;
(6)《新都区分区规划(2004-2020)》;
(7)《新都区水环境整治规划》
(8)《新都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
(9)《新都区现代制造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10)《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1)相关水文规划及社会经济概况等资料。
1.4 区划范围
新都区境内流域面积在50~200km2的水系,主要有西江河、老锦水河等;考虑新都区过境水系均较小,将小于50km2的锦水河分干渠、杨柳堰、南门河、石杏支渠等水系也纳入本次区划。
1.5 区划原则
1.5.1 可持续发展原则
水功能区划分应与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及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根据水资源的可再生能力和自然环境的可承受能力,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当代和后代赖以生存的水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的结构和功能,促进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1.5.2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在划定水功能区时,应将流域作为一个大系统,综合考虑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近远期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统筹兼顾大道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
在划定水功能区的范围和类型时,应以城镇集中饮用水源为重点,优先保护。
1.5.3 实用、可行,利于水资源管理的原则
水功能区划的成果要切实可行。
其分区界限应尽可能地与行政区界一致,以便管理:
同时区划成果既要反映实际需求,又要考虑技术经济发展,要与水体纳污情况、陆上污染源的布局结合起来,真正有利于强化水资源的目标管理。
1.5.4 水质、水量并重的原则
在划分水功能区并确定主导功能时,既要考虑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对水量的需要,又要考虑其对水质的要求,真正做到量质并重。
对水量水质要求不明确,或仅对水量有需求的功能,例如船运、发电不予单独区划。
1.5.5 主导功能为主的原则
本次水功能区划在全面分析水体的各种使用功能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与本区域城镇总体发展规划目标相协调的水域主导功能。
1.5.6 一致性的原则
设区市水功能区划分应与四川省水功能区划和城镇总体发展规划相一致,不得违背有关的法规、条例。
1.6 功能区分类
1.6.1 定义
(1)功能
功能系指自然或社会事物对于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所具有的价值与作用。
(2)水功能区
水功能区系指根据流域或区域的水资源条件与水环境状况,考虑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量和水质的需求,在相应水域内划定的具有特定功能的区域,水功能区是有利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并能够发挥最佳效益的区域。
(3)主导功能
主导功能在某一水域多种功能并存的情况下,按水资源的自然属性、开发利用现状及社会经济需求,考虑各功能对水量水质的要求,经功能重要性排序,确定的首位功能即为该区的主导功能。
1.6.2 分级分类系统
水功能区划采用两级分区,即一级区划和二级区划。
一级功能区分四类:
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缓冲区;二级水功能区分七类:
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排污控制区。
水功能区分级分类系统见图1.6-1
图1.6-1水功能区分级分类系统图
1.6.3 分级分类指标
水功能一级区分类指标详见表1.6-1;二级区分类指标详见表1.6-2.
表1.6-1水功能一级区分类及划分指标一览表
序号
一级区分类
定义
划分指标
区划条件
水质标准
1
保护区
指对水资源保护、饮用水保护、生态环境及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的水域
给水面积、保护级别、调(供)水量等
①源头水保护区,指以保护水资源为目的,在重要河流的源头划出专门保护水源的区域;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Ⅱ类水质标准或维持水质现状
②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水域;
③跨流域、跨省及省内大型调水工程水源地(含已建和拟建)
④对典型生态、自然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的水域
2
缓冲区
指为协调省际间、矛盾突出的地区间用水关系;协调内河功能区划与海洋功能区划关系;以及在保护区与开发利用区相接时,为满足保护区水质要求需划定的水域
跨界区域及相邻功能区间水质差异程度
①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河流、湖泊的边界水域
按实际需要执行相关水质标准或维持水质现状
②省际边界河流、湖泊的边界附近水域
③用水矛盾突出地区之间水域
3
开发利用区
主要指具有满足工农业生产、城镇生活、渔业、游乐和净化水体污染等多种需水要求的水域和水污染控制、治理的重要水域
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序、产值、人口、水质及排污状况等
取(排)水口较集中,取(排)水量较大的水域(如流域内重要城市江段、具有一定灌溉用水量和渔业用水要求的水域等)
按二级区划分类分别执行相应的水质表
4
保留区
指目前开发利用程度不高,为今后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而预留的水域。
该区内水资源应维持现状不遭破坏
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产值、人口、水量、水质等
①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少,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的水域
按现状水质类别控制
②目前不具备开发条件的水域
③考虑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为今后的发展预留的水域
表1.6-2水功能二级区分类及划分指标一览表
序号
二级区分类
定义
划分指标
划区条件
水质指标
1
饮用水源区
指城镇生活用水需要的水域
人口、取水总量、取水口分布等
已有的城市生活用水取水口分布较集中的水域;或在规划水平年内城市发展设置的供水水源区。
每个用水户取水量需复核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的规定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Ⅲ类水质标准
2
工业用水区
指城镇工业用水需要的水域
工业产值、取水总量、取水口分布等
已有的或规划水平年内需设置的工矿企业生产用水取水点集中的水域。
每个用水户取水量需符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的规定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现状水质优于Ⅳ类则不低于现状水质类别
3
农业用水区
指农业灌溉用水需要的水域
灌区面积、取水总量、取水口分布等
已有的活规划水平年内需要设置的农业灌溉用水取水点集中的水域。
每个用水户取水量需符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的规定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质标准;现状水质优于Ⅴ类则不低于现状水质类别
4
渔业用水区
指具有鱼、虾、蟹、贝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洄游通道功能的水域,养殖鱼、虾、蟹、贝、藻类等水生生物的水域
渔业生产条件及生产状况
具有一定规模的主要经济鱼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洄游通道,历史悠久或新辟人工放养和保护的渔业水域;水文条件良好,水交换通畅;有合适的地形、底质
执行《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并可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Ⅳ类水质标准
5
景观娱乐用水区
指以景观、疗养、度假和娱乐需要为目的的水域
景观娱乐类型及规模
休闲、度假、娱乐运动场所涉及的水域;水上运动场;风景名胜区所涉及的水域
执行《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2941-91)并可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Ⅳ类水质标准
6
过渡区
指为使水质要求有差别的相邻功能区顺利衔接而划定的区域
水质与水量
下游用水要求高于上游水质状况,有双向水流的水域,且水质要求不同的相邻功能区之间
按出流断面水质达到相邻功能区的水质要求选择相应的水质控制标准
7
排污控制区
指接纳生活、生产废污水比较集中,所接纳的废污水对水环境无重大不利影响的区域
排污量、排污口分布
接纳废水中污染物可稀释降解,水域的稀释自净能力较强,其水文、生态特性适宜于作为排污区
按出流断面水质达到相邻功能区的水质要求选择相应的水质控制标准
1.7 功能区命名
1.7.1 一级水功能区命名
一级区分区命名由三个部分组成“河名+地名+水域功能”。
(1)保护区命名
源头水(调水水源)保护区采用“河名+地名+源头水(调水水源)+保护区”命名:
乡镇饮用水源保护采用“河名+地名+水库(或拦水坝)+保护区”。
既是源头水又是自然保护区和重要风景名胜区的,均采用源头水保护区命名。
(2)缓冲区命名
对跨行政区的缓冲区采用“河名+地名+缓冲区”,地名的排序按上游在前下游在后。
(3)保留区命名
保留区命名采用“河名+地名+保留区”。
(4)开发利用区的命名
开发利用区命名:
“河名+地名+开发利用区”。
1.7.2 二级水功能区命名
二级水功能区的命名与一级水功能区命名相似,采用“河名+地名+水域功能”。
对于功能重叠的水功能区命名,采用“河名+地名+第一主导功能+第二功能”。
2区域概况
2.1自然概况
2.1.1地理位置
新都区位于川西平原腹心地带,是四川省省会城市成都市市区之一(定位为北部新城、成都新区),区域北与德阳市广汉、成都市青白江区毗邻,西与成都市彭州、郫都区接壤,东、南与成都市金牛区、成华区、龙泉驿区相连。
新都区现辖13个镇(街道),幅员496.72km2。
图2-1新都区地理位置图
2.1.2地形地貌
新都位于四川盆地西部,新都区地貌形态,主体为平坝,部份为台地。
平坝即成都平原中央凹陷地带部分,台地即成都平原北部边缘构造地带部分。
区境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面平均坡降2‰~3‰从西北向东南倾斜。
2.1.3地质构造
新都位于四川盆地西部,全区地貌形态,主体为平坝,部份为台地。
平坝即成都平原中央凹陷地带部分,台地即成都平原北部边缘构造地带部分。
区境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面平均坡降2‰-3‰从西北向东南倾斜。
平坝:
全区平坝总面积384.25平方公里,占全区总幅员面积的77.31%。
两条河流清白江、毗河由西北横贯东南,形成3种地貌:
一是河漫滩,不连续地分布于河流的凸岸,呈条状、弧状或心滩状,高出水面0.5-1.5米,无明显的前缘陡坎。
滩面倾向河心,宽度多在500米内。
西江河沿岸多呈高漫滩,高出水面2-3米,陡坎明显,系由近代河流冲积物堆积而成,其面积为1.46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0.3%。
二是河流堆积一级阶地,高出水面2-3米,系由近代河流冲积物沉积而成,为粘质砂土及砂砾石层组成。
沿青白江、毗河两岸呈带状分布,宽数十米至数千米,因受河流多次沉积与侵蚀,阶面具有大平而小不平的起伏特点,向河床及下游倾斜。
其面积为375.36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75.52%。
三是冰水堆积扇状平坝,系更新统冰水——流水堆积组成,宽50-2500米,残存带状丘和冢状孤丘。
海拔557-522米,坡降5‰,比高2-5米,阶面微波起伏,其面积为7.43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1.5%。
台地:
全区台地总面积97.75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20.28%。
在冲积平坝后缘,处白垩系砖红紫泥基岩上,堆积大面积的较深厚的黄色粘土,局部高台地上沉积砾石粘土,由于堆积的厚薄和地表剥蚀的深浅,形成起伏的缓丘台地。
形成2个地貌:
冰碛。
冰水堆积一级台地,系冰期沉积物姜石黄色粘土堆积组成。
海拔470-550米,高差80米,峰谷比高20-40米,局部地带白垩系基岩出露地表,隆起5-20米,形成缓丘宽谷,面积75.89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15.74%;冰碛。
冰水堆积二级台地,系由冰期积物卵石夹褐黄色粘土堆积组成。
山坡陡斜,泥石混杂。
海拔538-584米,高差46米,峰谷比高30-80米,其坡缘紧连裸露的基岩和姜石黄土,形成高台地,无完整台面,仅存浑圆状丘顶。
面积21.86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4.5%。
2.1.4土壤植被
新都区境内土壤主要是岷江、沱江支流清白江、毗河及蒙阳河水系的冲洪积物堆积而成的河漫滩和一、二级台地。
地势平坦,由西北向东南倾斜,比降为0.2-0.3%,海拔475-470米,相对高差不小于5米。
占全区幅员面积的79.82%。
农耕地,占总耕地面积的84.14%。
主产水稻、小麦、油菜、晒菸、韭黄、大蒜、川芎,是新都区粮油烟药的重要产地。
2.1.5生物资源
农田作物:
农田作物分为大田作物、蔬菜、果树、花卉、牧草5大类,约315种。
其中大田作物、蔬菜种植面积占境内农业植物的80%以上。
粮食作物:
水稻、小麦、玉米、甘薯、蚕豆、豌豆、红豆、黄豆、马铃薯等。
经济作物:
油菜、大蒜、叶烟、甘蔗、川芎、花生、芝麻等。
饲料作物:
苕子、苜蓿(紫云英)等。
蔬菜:
甘蓝、苤蓝、莴笋、萝卜、胡萝卜、番茄、茄子、辣椒、甜椒、黄瓜、南瓜、冬瓜、丝瓜、苦瓜、西葫芦、白菜、芹菜、菠菜、韭菜、红油菜、生菜、大葱、洋葱、红豆、厚皮菜、香菜、扁豆、冬寒菜、洋姜、四季豆、木耳菜、鱼腥草、芦笋、高笋、姜、藕、芋头、山药、苋菜、空心菜、榨菜、山露、大头菜、魔芋等。
牧草:
油麦、芒麦等。
2.1.6气候环境
新都属于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
主要气候特征是:
气候温和,雨量充足,温湿同季,水热同步,四季分明。
春季气温回暖早,但不稳定;夏季炎热暴雨多;秋季降温快,多绵雨;冬季干燥多云雾。
境内气温从西北向东南逐渐升高。
累年平均气温16.1℃,年平均最高气温16.7℃,年平均最低气温15.4℃,高低差为1.3℃。
年极端最高气温为37.1℃(2006年8月21日),最低为-5.4℃(1975年12月15日),极值相差42.5℃。
大多数年份最高气温在33~35℃,最低在-3℃左右。
累年平均无霜期279天。
2.1.7河流水系
新都境内河流,北有清白江,属都江堰蒲阳河水系;南有毗河,属都江堰柏条河水系;中有20世纪70年代修建的锦水河分干渠,以取代原“宽、浅、弯”的天然河道蟆水河、锦水河,此两河大部还耕,个别地段留作区间行洪道,老锦水河下段保留作为泄洪道;东有西江河,自南向东北流,为龙泉山脉行洪河道。
图2-2新都区水系图
清白江:
从都江堰蒲柏闸分流,上段称蒲阳河,至人民渠分流口,下段称清白江(汉代称湔水)。
清白江从任家沟进水口流入新都境,经新繁镇、清流镇、新民镇、军屯镇,至邓家河坝注入成都市青白江区,过广汉南流至金堂县东南部与毗河、北河相汇成沱江。
清白江在新都境内全长33.4公里,河宽90—140米,河道比降3‰左右。
毗河:
毗河起始于石堤堰枢纽闸。
东有石堤堰水文站,控制区间流域面积174km2,实测多年平均流量27.3m3/s,水位变幅3.3m。
过站东南行于新都与郫都区界上,继入新都区境,东偏南过龙桥镇、斑竹园镇、上河湾,曲折向东过二江沱、泥巴沱、苟家滩、王爷庙,转东偏北入成都市青白江区境,东流至赵镇汇入清白江,其下即称沱江。
毗河在新都境内全长37.8公里,河宽50—100米,河道比降2‰。
西江河:
新都东南隅的一条行洪河道,全长51公里,流经新都石板滩镇,境内长度12.5公里。
该河源于龙泉山顶张飞营,汇于毗河石龙堰。
小西江河源于三河街道二台子的山溪水,流经木兰、石板滩、泰兴镇,注入龙王乡西江河。
锦水河分干渠:
原为区内排灌兼用的主要河道,取水于郫都区唐元乡石坝子,“原河口宽七丈”。
锦水河与清白江分水比为3∶7。
从新繁镇公毅村入区境,经王家船、义和桥、来熏桥、雷家桥、崩河坎、马家渡、踏水桥、天缘桥入注毗河白洋沱,全长39.7公里,河宽25—40米。
1970年渠系改造,将河道上段进行回填还耕,中段裁弯缩窄,下段保留排灌的办法,形成了新的灌溉渠系,即锦水河分干渠与相应支斗渠。
1983年,取水口也由石坝子移建于火烧堰。
东风渠:
原名东山灌溉渠,因其主要功能是灌成都市东面的缓丘台地——东山而得名,1966年更名为东风渠。
东风渠总干渠在境内长度为5.33公里。
东风渠北干渠在境内全长22公里,通过7条斗渠和123个分水洞,灌溉木兰、三河、泰兴、石板滩等镇(街办)农田3.1万亩;北支一渠在境内全长10.85公里,灌溉木兰、石板滩、泰兴等镇农田3.1万亩。
人民渠:
原官渠堰灌溉工程,1966年更名为人民渠。
在新都境内长5.11公里,灌面8529亩;附六支渠境内长3.43公里,灌面7564亩;七支渠境内长3.91公里,灌面4623亩。
2.2社会经济概况
2.2.1行政区划
新都区全区包括3个街道(大丰街道、三河街道、新都街道)、10个镇(石板滩镇、新繁镇、新民镇、泰兴镇、斑竹园镇、清流镇、马家镇、龙桥镇、木兰镇、军屯镇)。
大丰街道
大丰街道地处成都市外北、新都区西南,位于成都火车北站的正北边,在绕城高速公路与三环路之间,素有成都“北门门户”之称,距成都主城区5公里,离新都城区16公里。
街道辖区幅员面积1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3379亩,下辖2个城镇社区、13个涉农社区,总人口51322人。
三河街道
三河街道地处“天府之国”的成都平原腹地,位于成都北大门9公里处,北距新都6公里,东与成都市成华区相接,西与成都市金牛区紧邻,成绵高速公路、绕城高速公路、宝成铁路线、蜀龙大道、大件路、川陕公路纵贯全镇。
境内有风光旖旎的泥巴沱、物种丰富的成都市植物园、供观赏和繁育为一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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