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部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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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部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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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部管理规章制度
门诊部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
门诊管理制度(全)】
医院门诊部工作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
出具诊断证明、病休证明制度
专家门诊管理制度
门诊病历制度
诊前准备制度
检诊制度
会诊转诊制度
门诊处方制度
门诊登记统计制度
医院门诊部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2、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3、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4、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5、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6、建立本部门大事记。
7、严守工作岗位。
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8、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及社区合同单位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门诊工作制度
一、业务副院长分工领导门诊,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
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
要求门诊医师相对稳定,护士一般较长期固定。
三、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四、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每人每周一般不少于两个半天。
五、对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省卫生厅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门诊部定期检查,每月评分一次,上报院长,并送有关科室。
六、门诊检查科室所做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七、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容患者住院治疗。
八、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九、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患者就诊。
十、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十一、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经济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
十二、对基层或外地转诊患者,要认真诊治。
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书面诊治意见。
十三、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十四、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
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
人员调换时,科室应与医务科和门诊部共同商量确定名单,并由医务科和门诊部制表公布。
实行病房医师兼管门诊的科室必须明确要求,安排好人力。
出具诊断证明、病休证明的规定
一、门诊医师要严格按照病情开写诊断、病休证明,并将其记录于病历。
严禁开人情假条。
急诊患者的病休证明一般不得超过3天。
二、证明盖章时须持挂号证(或小病历)在假期时间内有效,过期不予盖章,一般不补开病休证明。
三、凡属诊断证明(用于退休、离休、调换工种、意外事故等),须持有关单位证明信和病历,由本院指定的专业组医师开写,方可盖章。
四、计划生育证明(证明男方或女方无生育能力或儿童病残),须持县以上医疗单位转诊单或乡以上计划生育办公室的介绍信,由本院指定的专业组医师2人以上签名。
五、健康查体者,由门诊部办公室办理体检手续。
六、须转外院诊疗者,由专业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转诊病历,门诊部登记盖章。
住院患者由医务科盖章,年终做好统计工作。
七、复工、复学证明,须持本单位建议复工、复学介绍信,经本院临床医师检查认可后,出具证明。
八、门诊医师不得开写外购药品证明。
如有缺药,可与药房仓库联系或用其他药品代替。
九、非门诊医师开写的病休证明和病情诊断,不予盖章。
门诊进修医师只允许出具病休证明,其他证明无效。
专家门诊管理制度
一、专家门诊由已取得教授、主任医师、副教授、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二、专家门诊由各科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排班,并将排班表于每月28日前送门诊部办公室,由门诊部统一挂牌,挂号室负责分诊挂号。
专家看门诊时间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必须提前一日通知门诊部调班或停止挂号。
三、专家接诊要做到优质服务,对患者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不得敷衍马虎,病历记录应合乎要求。
按规定门诊工作量挂号,不得超挂号。
四、门诊全体医护人员要努力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做好专家门诊的
【篇二:
门诊工作管理制度】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附属协和医院
门诊工作管理制度
(汇编)
门诊办公室
2013年9月
总则.......................................................................................................................2
协和医院门诊工作管理规定.......................................................................................3
协和医院专家门诊管理规定.......................................................................................5
协和医院多学科综合门诊管理办法(试行)...........................................................6
协和医院门诊诊室管理制度.......................................................................................8
协和医院预约挂号管理办法.......................................................................................9
协和医院门诊排班制度.............................................................................................10
协和医院处方管理规定.............................................................................................11
协和医院门诊抗生素合理使用管理办法.................................................................13
协和医院门诊导诊分诊管理规定.............................................................................14
协和医院门诊挂号(办卡)处人员管理细则.........................................................16
协和医院门诊收费处人员管理细则.........................................................................18
协和医院门诊挂号、办卡、收费处奖惩考核方案实施细则.................................20
协和医院门诊宣传张贴管理规定.............................................................................22
协和医院保洁、秩序维护、电梯运行、设备设施维护维修管理规定.................23
协和医院保洁、秩序维护、电梯运行、设备设施维护维修管理制度.................27
协和医院新门诊的安全管理.....................................................................................31
协和医院门诊应急管理预案.....................................................................................32
附1门诊工作考评管理办法(月度)................................................................................36
附2预约挂号须知................................................................................................................39
附3病情证明盖章流程........................................................................................................40
附4门诊专家停诊流程........................................................................................................41
附5门诊专家换诊流程........................................................................................................42
附6门诊专家加诊流程........................................................................................................43
附7门诊专家长期改班流程................................................................................................44
附8协和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45
附10门诊公共导医和分诊导医绩效考核表.......................................................................49
附11保洁操作程序及保洁服务质量标准..........................................................................51
附12保洁服务质量检查评分表..........................................................................................52
附13秩序维护服务质量检查评分表..................................................................................53
附14电梯操作服务质量检查评分表..................................................................................54
附15设备、设施运行及末端维修服务考核评分表..........................................................55
总则
一、以“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为工作准则,不断提高门诊各项服务质量。
二、按照《协和医院职工守则》规定,强化服务意识,忠于职守,保障门诊一切工作顺畅安全。
三、各部门应明确所辖岗位职责以及分工,有明确的岗位职责描述、工作内容及要求,有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等管理办法。
四、各部门应不断优化门诊流程,持续改进本部门的工作。
五、门诊办公室负责门诊工作总协调,可对门诊各项工作实施督查与考评。
六、各部门有对门诊发展提出建议和服从医院统一协调调度的责任。
七、后勤服务部门应围绕病人和临床科室,做好相应的后勤保障工作。
八、本“汇编”内所列各项门诊工作管理制度(规定)及其相关考核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原相关规定及考核标准同时废止。
协和医院门诊工作管理规定
一、医德医风:
(二)门诊部所有工作人员应做到“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为病人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对病人耐心细致,文明礼貌,有问必答,有求必应。
如用语不当或态度生硬与病人或他人发生争吵者,经调查核实,按《门诊科室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情节严重者按《一次性投诉待岗》有关规定执行。
(二)要耐心、细心地接诊每一个病人,让病人了解其诊疗方案,对敷衍、冷落病人引起的投诉按《门诊科室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每次坚持早上班、晚下班,对病人服务态度好,医疗质量高的医生给予表扬和奖励。
(四)对本院有床位和能做的检查项目而介绍病人到外院去住院或检查的,以举报核实为准,并视情节轻重罚款500-2000元。
二、劳动纪律:
(一)门诊工作时间上午8:
00-12:
00;下午2:
30-5:
30;安排连班的科室,中午12:
00-2:
30须有医生接诊。
急诊24小时应诊。
门诊各科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岗,准时接诊病人(按时开诊、手术、检查、挂号、收费、接待等),不得提前下班,未到下班时间不得推诿病人。
病房医生出任专科门诊,应准时到门诊接诊病人,不得以查房为由影响门诊的按时出诊。
凡无故迟到、早退、中途脱岗者,按《临床科室门诊工作考评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科室要加强对门诊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分管主任应经常了解门诊医师、教授、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合理调整门诊工作人员,尽量避免出现退号及限号的现象。
(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门诊的教授,应先向科室或教研室请假,并要求相应职称教授顶替,科室或教研室需提前两天以科主任或医疗主任签字的书面形式报告门诊办公室,以便门诊排班及挂号系统的维护和更换。
无故取消专家门诊,视引起的后果给予罚款200-500元,并给予警告或周会通报批评,累计达三次者,取消专家门诊一次,罚款1000。
三、医疗服务:
(一)严格执行门诊病人首诊医生负责制,凡推诿病人,造成病人漏诊、误诊,引起医疗纠纷者按《临床科室门诊工作考评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医护人员接诊病人时,须按《湖北省病案书写规范》要求书写病历及相关记录,并落实知情同意谈话、签字制度。
(三)医师必须按《协和医院处方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开具处方。
门诊办公室、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按《临床科室门诊工作考评办法》中工作质量考核相关规定执行。
(四)凡开人情假、人情诊断证明书者,每例罚款200元,造成了纠纷等后果者加倍罚款。
(五)为了提高门诊工作医疗质量,各专科医师、教授只看本专科的病,涉及它科的应介绍到其他科室应诊或会诊。
(六)教授门诊不得由下级医师或研究生冒名代替,一经发现,第一次扣200元。
第二次扣500元并通报批评,第三次报请主管院长后暂停门诊资格。
由下级医师或研究生代替门诊,引发医疗纠纷的相应责任由教授本人承担。
(七)误送、误接、遗失病人检验标本,使病人找不到结果,延误病人治疗者;照片、超声、检验发错报告者或检查部位做错等者,发现一例次每例罚款200元,遭到病人投诉者500元。
由此引起的纠纷和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八)所有医务工作者有责任核查就诊病人信息,如就诊卡信息与接诊病人信息明显不符者,有责任予以纠正,并报门办备案,以便对其进行追踪管理。
四、后勤服务:
(一)物业部门要做好门诊的保洁、秩序维护、电梯运行、设备设施维护维修工作,给病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总务处和门办有责任按照考核标准(标准见《保洁、秩序维护、电梯运行、设备设施维护维修管理规定》)做好督导和考核工作。
五、其他:
(一)门诊工作纪律和门诊工作质量与科主任业绩、考核挂钩。
(二)以上规定适用于在门诊部工作的各类人员,包括医、护、技、药师、挂号、收费、医疗服务中心、保洁、保安、电梯等工作人员,以及来门诊大楼维修的其他工作人员。
(三)本规定由门诊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三:
个体诊所规章制度】
诊所规章制度
一、注射室工作职责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
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
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
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7、物体表面按规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用“84”消毒液拖地。
三、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戴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
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服从指挥、调配,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活动。
2、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勉励,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无闹纠纷现象。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五、传染病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1、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专卡和转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详细,不得有缺项、漏项。
2、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防疫科,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4、防疫科每月对辖区内的门诊和住院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5、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6、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医源性疾病的传播,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1、由诊所负责人负责购货、验收、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2、购买时必须到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公司进货,购进后经验收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号)。
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离地面≥20cm,距墙壁≥5cm。
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使用。
4、使用前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失效、霉变、标识是否清楚,无可疑现象方可使用。
否则,禁止使用。
5、使用后立即就地毁形,用固定的容器浸泡消毒后,塑料类盛于专用回收袋(黄色)内,非塑料类盛于(黑色)医疗垃圾回收袋内,不得混入其他医疗垃圾。
每天焚烧一次,作好记录。
医疗废物存放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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