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docx
- 文档编号:11607246
- 上传时间:2023-03-28
- 格式:DOCX
- 页数:53
- 大小:48.59KB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docx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docx(5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Y7001—201X
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规则
RegulationforDesignReviewofLargeAmusementRide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X年XX月XX日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鉴定机构与鉴定人员
(1)
第三章设计单位、设计人员与设计
(2)
第四章设计文件鉴定
(2)
第五章附则(4)
附件A大型游乐设施设备型式与分级(5)
附件B大型游乐设施设计要求(10)
附件C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申请表(24)
附件D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项目与要求(25)
附件E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工作联络单(30)
附件F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意见书(31)
附件G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报告(33)
附件H术语解释(35)
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型游乐设施设计与设计文件鉴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下简称《特种设备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符合《特种设备法》、《条例》和《特种设备目录》规定的大型游乐设施(以下简称游乐设施),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设计文件鉴定:
(一)新建和改造的首台(套)游乐设施;
(二)首次进入中国境内的游乐设施;
(三)在用游乐设施因设计原因导致重大缺陷、重大故障或者事故的;
(四)鉴定依据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进行较大修改(原鉴定报告不再适用于按照新法规标准生产的游乐设施);
(五)需要开展设计文件鉴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条设计文件鉴定是指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在设计单位已经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并经其技术负责人正式批准,确认设计满足安全要求的基础上,对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法规标准的安全技术要求所进行的监督性审查,主要审查设计文件中涉及人身安全重要部分的设计结果或者结论。
第四条设计文件鉴定是对设计文件的初步审查,型式试验是设计文件鉴定工作的延续和封闭。
第五条游乐设施的设计工作和设计文件鉴定工作,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鉴定机构与鉴定人员
第六条承担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的检验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应具有5年以上游乐设施或者类似设备的设计文件鉴定工作经验,具有10名以上人员从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鉴定工作。
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人员(以下简称鉴定人员)应具有机械或电气等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并有5年以上从事游乐设施或类似设备生产、检验工作经历。
第七条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应建立包括鉴定工作质量控制内容的质量管理体系,依据本规则开展设计文件鉴定工作。
第八条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员对所鉴定设计文件的鉴定结论的真实性与符合性负责。
第三章设计单位、设计人员与设计工作
第九条游乐设施的设计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配备设计所需的专业人员;
(三)具备相应的设计条件,包括设计分析手段、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
(四)建立设计工作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有效控制设计质量。
设计、审核、审批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清晰、完整。
第十条游乐设施的设计、审核、审批人员,应熟悉与游乐设施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具备所承担工作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设计文件的审核和审批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的质量管理体系设计责任人员和技术负责人,审核人员应具有5年以上游乐设施或类似设备的设计经历。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对游乐设施设计的安全性、正确性与完整性负责。
第十二条设计工作和设计文件应满足《大型游乐设施设计要求》(附件B)。
开展设计文件鉴定时,设计单位应向鉴定人员提供满足《大型游乐设施设计要求》的相关文件。
第十三条游乐设施设计工作全部结束后,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履行设计文件批准手续,签署设计完成声明文件(要求见附件B)。
设计工作由多家单位承担的,主设计单位应对各部分设计文件进行有效整合,最终统一审核、批准,出具设计完成声明文件。
第十四条设计文件所确定的涉及人身安全的主要受力零部件、重要焊缝和重要标准机电产品不得随意变动。
第四章设计文件鉴定
第十五条申请单位向鉴定机构提出设计文件鉴定申请时应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一)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申请表(见附件C);
(二)游乐设施设计完成声明文件;
(三)设计文件鉴定申请授权委托书(如有时);
第十六条鉴定机构收到申请资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核查,并向申请单位发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同意受理鉴定业务时,双方约定鉴定工作地点和时间。
第十七条开展鉴定工作时,鉴定人员不得少于2名。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鉴定人员可以终止设计文件鉴定工作,并向申请单位出具《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工作联络单》(见附件E):
(一)设计单位不满足本规则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
(二)实际设计文件、申请资料与设计完成声明文件差别较大的;
对终止鉴定的,设计单位应按照本规则第十五条要求重新申请。
第十九条对鉴定后需整改的,设计单位应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并提交书面文件;鉴定人员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整改材料进行确认;符合要求的,方可继续开展鉴定工作。
第二十条鉴定人员应按照《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项目与要求》(见附件D)开展鉴定工作。
第二十一条鉴定人员应审查设计文件的设计结果或结论是否符合游乐设施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应游乐设施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的结论,分“通过”、“复审通过”、“复审不通过”。
第二十三条鉴定人员应在鉴定工作结束后出具《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意见书》(以下简称鉴定意见书,见附件F)。
在设计单位完成整改工作并提交整改证明文件,鉴定人员确认符合要求后,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报告》(附件G)。
第二十四条首次鉴定未通过的,设计单位根据鉴定人员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所提出的鉴定意见进行整改,完成后方可申请复审。
复审通过后,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报告》。
两次复审未通过,设计单位继续要求进行鉴定的,应重新提交鉴定申请书。
第二十五条鉴定结论在相同设备类别、相同设备品种(型式)、相同级别(见附件A)、相同型号规格、相同主要技术参数(见附件A)和使用环境的情况下可覆盖。
固定和移动型式之间互不覆盖。
第二十六条出现本规则第二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情况的,原鉴定报告自动失效。
出现以下情况,鉴定结论不覆盖:
(一)鉴定报告不归属设计单位的;
(二)临时入境的国外设备;
(三)按照工程项目管理的特大型游乐设施和未经过长期安全耐久性考验的重要新产品。
第二十七条通过鉴定的游乐设施设计文件,如果对主要受力零部件等涉及安全的部分进行较大改动,或者对其他部件或者系统进行调整变更,会致使产品主要安全技术性能发生劣化的,应重新进行设计文件鉴定。
对于产品主要安全技术性能未发生劣化的,设计单位对变更前后的设计结果进行对比,并出具安全技术性能未劣化的声明,不再重新进行设计文件鉴定。
第二十八条通过鉴定的设计文件应由设计文件鉴定人员签封。
设计单位应妥善保管签封文件。
未经原鉴定机构同意,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解封。
第二十九条鉴定机构应将鉴定报告、鉴定记录、鉴定联络单、鉴定意见书以及设计图纸汇总表、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设计文件和资料建档留存,长期妥善保管。
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应保守设计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泄漏。
第三十条因设计单位名称变更,需要更改鉴定报告中设计单位名称的,设计单位可以凭有关名称变更凭证,向设计文件鉴定机构申请变更,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设计单位名称变更通知单。
第三十一条设计单位对鉴定结论、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在鉴定工作结束后15日内向鉴定机构提出书面申诉,鉴定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设计单位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在1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书面申诉。
第三十二条鉴定机构、鉴定人员以及设计单位违反本规则规定,按照《特种设备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鉴定机构依照本规则开展设计文件鉴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A
大型游乐设施设备型式与分级
为了便于设备的分级管理,在同一设备类别下将主体结构和主要运动形式类似的一系列设备归为同一设备品种(型式),大型游乐设施设备品种(型式)与分级及技术参数如表1。
表1大型游乐设施设备品种(型式)与分级及技术参数
类别
说明
分级参数
品种(型式)
举例或说明
主要技术参数
A级
B级
C级
观览车类
主运动型式为绕水平轴转动或摆动,或者以观看动感电影的为主要功能的游乐设施
高度≥60m
或单舱承载人数≥38人
其余
高度<30m
且单舱承载人数<4人
观览车系列
观览车
高度、转速、回转直径、承载人数、座舱数量、移动或固定、设计风荷载(基本风压和地面粗糙度)
海盗船系列
海盗船
单侧摆角、
承载人数、最大速度、移动或固定
动感影院系列
所有动感影院
摆角、承载人数、最大速度、移动或固定
摆锤系列
大摆锤、飞龟
单侧摆角、回转直径、转盘直径、承载人数、移动或固定
其他观览车系列
飞毯、波浪翻滚
运行高度、回转直径、承载人数、结构型式、主运动型式、转速、座舱数量、乘客翻滚与否、单侧摆角(回转角度)、移动或固定
滑行车类
主运动型式为提升后沿架空轨道惯性滑行的游乐设施
运行速度≥50km/h
或轨道高度≥15m
其余
运行速度<20km/h且轨道高度<3m
滑行车系列
过山车
运行速度、轨道高度、承载人数、车辆数/列、列车数、加速度、移动或固定
自旋滑车系列
自旋滑车
运行速度、轨道高度、承载人数、车辆数/列、列车数、加速度、移动或固定
激流勇进系列
激流勇进
运行速度、承载人数/船、船数、轨道高度、下滑段轨道最大倾角、移动或固定
其他滑行车系列
自旋飞蝶、迪斯科
运行速度、轨道高度、结构型式、承载人数/车、车辆数、加速度、移动或固定
架空游览车类
主运动型式为沿架空轨道运行,速度可控的游乐设施
轨道高度≥10m
或单车(列)承载人数≥40人
其余
轨道高度<3m
单轨架空游览车系列
单轨列车
承载人数、轨道高度、运行速度、承载人数/列、车辆数
双轨架空游览车系列
太空漫步
承载人数、轨道高度、运行速度、承载人数/列、车辆数
陀螺类
主运动型式为绕可变倾角的轴旋转的游乐设施
倾角≥70°
或回转直径≥12m
其余
倾角<45°且回转直径<8m
陀螺系列
勇敢者转盘、极速风车
倾角、回转直径、运行速度、运行高度、座舱数量、承载人数移动或固定等
飞行塔类
主运动型式为用绕性件悬吊并绕垂直轴旋转、升降
运行高度≥30m
或承载人数≥50人
其余
运行高度<3m
倾角<45°且回转直径<8m
旋转飞椅系列
飞椅、高空飞翔
运行高度、回转直径、运行速度、承载人数、移动或固定等
探空飞梭系列
探空梭、跳楼机、青蛙跳
运行高度、高差、运行速度、承载人数、移动或固定等
其他飞行塔系列
观光塔
运行高度、回转直径、运行速度、承载人数/舱、移动或固定等
转马类
主运动型式为绕垂直轴旋转的游乐设施
回转直径≥14m
或承载人数≥90人
其余
运行高度<3m
转马系列
转马
承载人数、回转直径、层数、转速、运行高度、座舱数量、移动或固定
其他转马系列
咖啡杯、音乐快车
承载人数、回转直径、转速、运行高度、座舱数量、移动或固定,座舱自身翻滚或摆动及角度说明
自控飞机类
主运动型式为绕垂直轴旋转同时大臂升降的游乐设施
回转直径≥14m
或承载人数≥40人
其余
回转直径<10m
自控飞机系列
自控飞机、弹跳机
回转直径、承载人数、运行高度、运行速度、座舱数量、移动或固定
其他自控飞机系列
章鱼
回转直径、承载人数、运行高度、运行速度、转速、座舱数量、移动或固定,座舱是否旋转
赛车类
主运动型式为在地面指定线路运行的游乐设施
无
无
全部
赛车系列
卡丁车
运行速度、承载人数/车、最小转弯半径
小火车类
主运动型式为在地面固定轨道运行的游乐设施
小火车系列
小火车
运行速度、运行高度、承载人数/车、车辆数
碰碰车类
主运动型式为在固定车场运行,可相互碰撞的游乐设施
碰碰车系列
碰碰车
运行速度、承载人数/车、车辆数
滑道类
主运动型式为由乘坐者操纵沿滑槽或轨道滑行,速度不大于40km/h的游乐设施
滑道长度≥1000m
滑道长度<1000m
无
管式滑道系列
管式滑道
滑行速度、轨道最小曲率半径、最大坡度、承载人数/车、滑道长度
槽式滑道系列
槽式滑道
滑行速度、轨道最小曲率半径、最大坡度、承载人数/车、滑道长度
水上游乐设施
主运动型式为在特定水域运行或滑行的游乐设施
无
运行速度≥30km/h
或运行高度≥5m
其余
峡谷漂流系列
峡谷漂流
承载人数、运行速度、运行高度、水道最小半径、船体结构
其余
水滑梯系列
水滑梯
高度、结构型式、运行速度、滑梯内水流量、滑梯最大倾角、滑梯道数、滑道截面尺寸
无
全部
碰碰船系列
碰碰船
承载人数、运行速度
无动力游乐设施
主运动方式为非动力驱动的的游乐设施
运行高度≥20m
其余
运行高度<10m
蹦极系列
高空蹦极、小蹦极
承载人数、运行高度、设备高度、固定或移动
运行高度≥20m
其余
运行高度<10m
空中飞人系列
座舱蓄能后自由摆动的游乐设施
运行高度、运行速度、承载人数、座舱数量、滑索长度、滑索道数、承载索高差与根数
运行高度≥20m
其余
运行高度<10m
系留式观光气球系列
空气浮力和系留绳控制座舱升降的游乐设施
承载人数、运行高度、驱动功率、球体积
滑索长度≥500m
滑索长度<500m
无
滑索系列
乘坐物沿钢丝绳自由滑动的游乐设施
滑索长度、运行速度、运行高度、承载人数、滑索道数、承载索高差、承载索根数
备注(表中分级参数的含义):
承载人数:
指设备额定满载运行过程中同时乘坐游客的最大数量的设计值。
对单车(列)承载人数是指相连的一列车同时容纳的乘客数量的设计值。
高度:
对观览车系列,指转盘(或运行中座舱)最高点距主立柱安装基面的垂直距离的设计值(不计算避雷针高度)。
轨道高度:
指车轮与轨道接触面最高点距轨道支架安装基面最低点之间垂直距离的设计值。
运行高度:
指运动过程中乘客从约束物支承面(如座位面)至地面或水面最大跌落高度的设计值。
单侧摆角:
指绕水平轴摆动的摆臂偏离铅垂线的角度(最大180度)的设计值。
回转直径:
对绕水平轴摆动或旋转的设备,指其乘客约束物支承面(如座位面)绕水平轴的旋转直径的设计值。
对陀螺类设备,指主运动做旋转运动,其乘客约束物支承面(如座位面)最外沿的旋转直径的设计值。
对绕垂直轴旋转的设备,指其静止时座椅或乘客约束物最外侧绕垂直轴为中心所得圆的直径的设计值。
滑道长度:
指滑道下滑段和载人提升段总长度的设计值。
滑索长度:
指承载索固定点之间弦长的设计值。
倾角:
指主运动(即转盘或座舱旋转)绕可变倾角轴做旋转运动的设备,其主运动旋转轴与铅垂方向的最大夹角的设计值。
运行速度:
指设备运行过程中乘客约束物支承面(如座位面)达到的最大线速度的设计值,水上游乐设施指乘客达到的最大线速度的设计值。
附件B
大型游乐设施设计要求
B1总体要求
B1.1设计遵循的基本原则
游乐设施设计应遵循安全第一原则和审慎保守原则。
B1.1.1安全第一原则
包括以下内容:
(1)经济、技术性能指标应服从安全指标要求;
(2)设计应消除各种涉及人身安全方面的不确定性;
(3)对于可能影响乘客人身安全的主要受力零部件、机械或电气控制系统或部件,应留有足够的安全冗余,不应存在可能导致设备严重损坏或造成人员严重伤害的不可检测的单一失效点(或称之为单点失效件)。
B1.1.2审慎保守原则
包括以下内容:
(1)采用成熟技术优于采用新开发技术;
(2)开发的全新游乐设施产品或新技术用于游乐设施,其设计使用年限(全寿命周期)内的安全性、可靠性应经过全面的理论分析和试验验证。
B1.2资料准备
正式开展鉴定前,设计单位应结束全部设计工作,并准备好以下文件资料:
(1)设计说明书;
(2)全套设计图纸;
(3)设计计算书;
(4)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以下简称使用维护说明书);
(5)危险识别与风险分析评价资料(以下简称风险评价报告);
(6)设计验证试验大纲或方案;
(7)铭牌设计资料;
(8)基础设计资料;
(9)设计完成声明;
(10)当采用其他设计依据(如无国家或行业标准,中国标准或法规未予规定或规定不全,而采用外国标准、技术法规、检验试验规范,或企业标准的),设计单位应同时准备这些设计依据资料;
(11)合同有技术要求的,还应提供合同技术要求;
(12)设计单位委托专业技术机构(人员)进行的设计审查把关资料或校核验算书面资料;
(13)对于进口的移动式或固定式二手游乐设施,设计单位还应提交海关的通关文件和检验检疫报告、设备设计资料、境外检验机构设计审查报告、设备出厂质量证明文件、设备的使用维护记录或相关资料、境外检验机构检验报告、境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资料等。
对于国内首次使用的国外产品,申请单位应提供境外检验机构设计审查报告。
B1.3设计文件和设计人员要求
(1)设计文件应齐全完整,并有设计(编制)、审核、审批人员签字;
(2)设计文件的审核、审批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质量管理体系设计责任人员和技术负责人;
(3)设计、审核、审批人员应对设计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真实性、符合性,对所设计产品的安全可靠性、可检测性、可维护性、事故的可救援性负责。
审核、审批人员应对各分项设计的工作整合把关,保证设计文件之间的一致性、封闭性,对设计的安全技术质量总体负责;
(4)设计分包时,主设计单位应对分包设计单位文件进行有效整合,承担设计主体责任。
B1.4技术参数要求
(1)产品参数应齐全完整,能准确地描述产品结构特点、运动特征、安全性能和限定的使用条件,设计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应一致;
(2)主要技术参数应包含制造许可参数(运行速度、运行高度)和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相关参数;
(3)设计文件中所有技术参数单位应采用国际单位制;
(4)凡有公转与自转的,应分别标出公转、自转回转直径和速度;
(5)“承载人数”应填写设备允许承载的总人数和每个载客装置的允许承载人数,并注明成人或儿童。
B2设计说明书内容与要求
设计说明书主要内容应齐全、合理,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思路(假设)、设计方案、主要设计依据、技术来源,以及安全冗余方面的考虑(未单独提供安全分析评价报告的)等;
(2)设备结构型式特点描述,工作原理、结构要素说明,必要时配说明图或照片;
(3)主要技术参数的选取说明;
(4)设备运行方式、主要驱动方案、液压气动方案、控制方案、电气与控制系统设计说明、救援方案,以及产品适用环境条件(必要时应提供地质勘察报告、气象资料及特殊使用要求等方面内容);
(5)安全特性的详细描述,要充分说明设计中已经全面系统地分析了整机和重要系统(部件)的安全不确定性,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和方法消除了这些不确定性,如在材料采购与验收、制造、安装、运输、检验试验、使用维护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安全性能控制要求;
(6)主要受力零部件材料选择的设计说明,材料的选取应充分考虑可加工性、使用环境条件(尤其低温和腐蚀)等因素。
不易逃生的载客装置或其他乘客聚集区域,不得采用易燃材料;
(7)安全装置设计或选型方面(如安全压杠、制动、限位、连锁、防碰撞等装置),以及事故紧急救援装置和乘客疏导措施等方面的设计说明;
(8)机械系统保护方面的设计或选型方面的设计说明,如液压或气动装置是否单独设置;是否设有过压保护装置,保护装置选型与效果分析;中、高压液压系统是否设有液压缓冲装置,液压缓冲装置选型与效果分析;乘人部分由油缸或气缸支撑升降时,系统意外失压时的保护措施,到达极限位置时缓冲措施等方面的设计说明;
(9)电气防护与操作防护方面的设计说明,如接地型式(TN-S系统或TN-C-S系统)、漏电保护装置型式、避雷装置、接地装置、乘客操作电器电压等级和防护、防止误操作和误起动控制措施、紧急操作(紧急停止、紧急断开、紧急事故按钮设置和型式等)等;
(10)控制系统方面的设计或选择说明,如控制系统原理、控制系统各元器件之间I/O关系、电路失效时制动系统功能与状态、控制系统关于检修或手动控制模式的考虑、每个运动能否单独控制、防止误起动措施、安全装置与控制系统连锁保护、无线控制设计、故障情况的控制功能等;
(11)游乐设施运动可能导致危害情况时的运动监控方面的设计说明,如预期不能由操作者监控的情况应设有如行程限制器、超速检测,防过载检测或防碰撞器件等装置;直流电机驱动或者设有速度调速系统时,应设有防止超出最大设定速度的限速装置,设备运动行程末端应安装行程限位装置,以确保设备运行到极限位置时能顺利停止;设备运行中可能发生碰撞现象时,应安装防碰撞装置等;
(12)设计选择重要标准机电产品的技术安全与环境条件的设计说明,并提供涉及游乐设施安全运行和直接关系乘客安全的重要标准机电产品及其标准件清单以及相关信息(名称、规格、主要参数)等。
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所涉及的重要标准机电产品:
机械系统及机械防护装置(过压保护装置、液压缓冲装置等);电气与控制系统中的重要电力电器设备、智能化控制设备、电气防护与操作防护;载客装置、载人提升(运输)系统;安全装置、联锁装置;应急救援装置(系统);重要连接螺栓。
(13)对于结构复杂的产品,设计时关于制造加工与安装可能性,使用维护与检验检测可行性,以及故障与事故可救援性等方面的设计说明。
B3设计图纸
B3.1总体要求
(1)图纸应符合制图规范,表达清楚,层次分明,必要时辅以轴测图,以便查阅和理解;
(2)技术要求应明确材料、工艺、检验方面的特殊规定,总图、部件图或零件图上给出的技术要求与检验等方面信息应齐全完整;
(3)对于风险评价报告和设计计算确定的重点部件(部位)、单一失效部件,应在其图纸上明确提出制造、安装与检验试验的特殊要求,以确保这些重点部件(部位)的实际质量满足设计与风险分析要求的质量结果;
(4)对于不易拆卸的主要受力零部件和其他受力部件(“不易拆卸”指拆装工作量占整机安装工作量的50%以上),或者按照永久寿命设计的受力部件,应在图纸上明确规定控制其制造安装质量控制的特殊技术要求与检验检测要求,以确保其实际质量能够达到长期或永久使用的目的;对于使用过程中不宜每年拆卸检验,需要若干年时间大修的受力零部件,应在图纸上明确提出其实际质量能够满足若干年运行时间考验的加工与检验要求;
(5)图纸目录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TSG 特种设备 安全技术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