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栅机维修外包服务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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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栅机维修外包服务竞争性谈判文件
XX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
格栅机维修外包服务
项目编号:
XXX
采购代理机构:
XXXX招标有限公司2018年5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4
第三章:
服务需求..................................18
第四章:
评审办法...................................22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3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25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XXXX招标有限公司受XX市排水工程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格栅机维修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
格栅机维修外包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
XXX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1
格栅机维修外包服务
1
项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30万元整。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供应商网上报名要求:
潜在供应商在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8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6月4日17时30分止。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
2018年5月28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6月4日17时30分止。
2.售价:
250元。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潜在供应商登陆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网上报名后,在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期内缴纳谈判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购买文件回执码。
九、保证金(人民币):
3000.00元(须足额交纳)。
供应商应于2018年6月5日9时30分前将谈判保证金从供应商账户通过网银方式转账缴纳,谈判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十、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18年6月5日9时30分整(截标时间)止,携带加盖公章的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回执码和询价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1号开标室,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2018年6月5日9时至9时30分。
3.竞标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1)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
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致;
(2)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
1份;
(3)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
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
(4)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
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并装入响应文件袋中。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XX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XX市政府采购网)、(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招标网)。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
XX市排水工程管理处;
地址:
XXXX市XX区ZZ;
联系人电话:
XX
联系电话:
XX-3ZXX
2.采购代理机构:
XXXX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XX市穿山东XXX02;
项目联系人:
XX联系电话:
XX-XXX。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
XX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XX-2862142。
XXXX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8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
1.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格栅机维修外包服务
项目编号:
XX
2
3
供应商资格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
4
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4
13
谈判报价及采购预算总金额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30万元整。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3.2供应商必须就“服务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4未书面退出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
5
14.1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
15
保证金
15.1保证金的金额:
3000.00元(须足额交纳)。
15.2保证金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
15.3保证金交纳方式:
竞标供应商应于竞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竞标供应商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或以其它方式交纳的保证金均视为无效,其响应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
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交纳保证金,并自行考虑到账时间,妥善安排保证金交纳工作,确保按时到账。
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7
16.1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册,副本肆册,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壹张,须完整提交(A4纸装订)。
8
16.2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第11.1款“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单位名称。
9
16.6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标记
16.6.1响应文件包装、密封:
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一并装入一个响应文件袋(盒、箱)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6.6.2响应文件袋(盒、箱)标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单位名称:
在2018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此处供应商填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
16.7
供应商公章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1
18.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起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6月5日9时30分整,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2018年6月5日9时至9时30分。
12
18.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1号开标室。
13
19.1
谈判小组组成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
14
19.2
谈判时间、地点、人员
19.2.1谈判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9.2.2谈判地点:
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
69号西辅楼四楼)。
19.2.3谈判参加人员: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
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谈判。
请供应商按时到达
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19.2.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谈判小组在评标室内开启响应文件。
15
20.2
评审办法
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16
26
成交公告
及成交通知书
26.1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26.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如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的,按违约处理。
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所有谈判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从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
17
27
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
(2)查询截止时点:
成交通知书发出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
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18
28.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价的5%(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提供,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将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转入XX市排水工程管理处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交通银行XX分行营业部
账号:
453801000018010113414
开户名称:
XX市排水工程管理处
19
29.1
签订合同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20
29.3
合同备案存档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XX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21
30
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向XXXX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不足三千元按三千元收取。
22
32
解释权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23
33
监督管理机构
XX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
XX-2862142
一、总则
1.适应范围
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格栅机维修外包服务
项目编号:
XX
1.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适用于本谈判项目的谈判、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谈判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2“货物”系指按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3“服务”系指按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4“项目”系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2.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3.供应商资格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5.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质疑和投诉
6.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
6.2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XX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6.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谈判文件、谈判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联系人及电话:
陈维XX-8998063
7.转包与分包
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8.特别说明
8.1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竞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8.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竞标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响应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谈判小组]。
二、谈判文件
9.谈判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谈判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服务需求(“服务需求”中的所有条款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
(4)评审办法;
(5)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6)响应文件格式。
10.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0.3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或者修改谈判文件。
10.4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收受人,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1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1.1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响应函(必须提供);
(2)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3)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最近一个季度社保证明复印件【属自然人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最近一个季度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必须提供);
(5)供应商的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
(6)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注:
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8)谈判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9)节能方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0)环保方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书(含交付使用期、免费保修期、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等)(必须提供);
(1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请提供,并一起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项目实施人员交纳的最近一个季度社保证明复印件】;
(13)供应商2015年以来通过中介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4)供应商2015年以来具有同类服务的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销售合同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服务名称、种类、金额)(如有,请提供);
(15)“服务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16)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产品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以提供工商注册地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等其他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如有,请提供)。
(17) 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自身情况自行提交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应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公章无效,自然人除外),并于本项目竞标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
11.2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1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2.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
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
12.2谈判计量单位,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3.谈判报价
13.1谈判报价应按谈判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总金额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3.2供应商必须就“服务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3因维修服务项目产生的人工、运输、材料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13.4未书面退出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
14.响应文件有效期
14.1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4.2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
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有效期,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无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
15.保证金
15.1保证金的金额:
3000.00元(须足额交纳)。
15.2保证金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
15.3保证金交纳方式:
竞标供应商应于竞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竞标供应商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或以其它方式交纳的保证金均视为无效,其响应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
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交纳保证金,并自行考虑到账时间,妥善安排保证金交纳工作,确保按时到账。
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15.4对未足额、按时交纳保证金的,均按未交纳保证金处理,并由谈判小组现场核定该响应文件无效。
15.5保证金的退还均以转账形式(无息)退回到供应商银行账户。
除谈判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
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两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保证金。
15.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供应商未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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