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机组220V蓄电池技术协议律师审定签字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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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机组220V蓄电池技术协议律师审定签字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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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机组220V蓄电池技术协议律师审定签字版
·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2x150MWSUMSEL(苏姆赛尔)-5坑口燃煤电站
MINEMOUTHCFSPPSUMSEL-5(2x150MW)
单元机组220V蓄电池技术协议
需方:
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供方:
广州XX电源设备有限公司
设计方:
XX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北京
目录
1.总则
2.概述
3.设计和运行条件
4.技术要求
5.技术标准
6.供货范围
7.监造
8.交货进度
9.资料交付进度
10.试验
11.质量保证及服务
12.标识、包装、运输与储存
13.保证项目及性能验收试验
14.技术服务
15.培训
16.设计联络
17.
附件及附表
附件A专用工具清单
附件B备品备件清单
附件C供应厂家限选名单(无)
附件D进口件清单及国内分包及外购件清单
附件E单元机组220V蓄电池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主要项目
附件F交货进度
附件G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附件H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附件I大(部)件情况表
附件J设备油漆通用技术要求(第二版)
附表
附表1《220V蓄电池数据表》
1.总则
1.1本技术协议书仅适用于INDONESIA2x150MWSUMSEL-5CFSPP工程的单元机组220V蓄电池。
它包括220V蓄电池组及其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需方在本技术协议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协议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主要分包或外购设备的制造商需经需方的确认,供需双方有权根据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进行协商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
对XX及印度尼西亚有关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如两者有不同时,按最高的标准要求执行。
1.3供方须执行本协议所列标准。
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4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供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需方,需方确认。
同时提供:
A.执行本项目的组织机构,即项目经理、技术、质检、储运、财务等相关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包括直线电话、手机号码、邮箱、QQ等。
B.按本协议附件“生产计划模版DETAILMANUFACTURINGSCHEDULE”格式要求提供生产计划。
C.按本协议附件“质检计划模版Inspection&TestPlan”格式要求提供质检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所列的监造内容。
D.按本协议附件“Procurementstatusmonitoring(BTG)”格式每月25日前提交当月设计生产状态情况。
1.5合同签订后,需方有权根据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在设备投料生产前,供方在设计上应给以修改,且不增加费用。
1.6如有进口设备,其说明书和技术文件,应同时提供英语、汉语两种版本。
如有差异,以英语版本为准。
1.7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供方保证需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8供货范围包括单元机组220V蓄电池本体及其相关附件。
详细条目参见本技术部分《供货范围》的要求。
1.9提供设备的制造厂家应获得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保证体系的认证证书,并且已生产过三套或以上与规范相同或高于额定值和电压的设备,并已成功地商业运行了三年及以上。
1.10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
供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资料、图纸)和设备铭牌上须有KKS编写,具体标识要求由需方提供。
供方提供的图纸,其图签要求按本协议所附“印尼SUMSEL-5图签”。
如需提供给印尼方审查的图纸,如有问题供方应按印尼方审查意见回复解释或进行修改。
1.11本工程供电电压等级:
中压AC6kV,低压三相四线AC380/220V。
电源插座应满足印尼当地标准(四相/三相/单相、10A、AC380/220V)。
1.12在印尼三相交流电源相序标志为R,S,T,N分别对应国内为A,B,C,N,色标分别为R(Red),S(Yellow),T(Black),N(Blue)。
2.概述
1)厂址条件
本项目为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印度尼西亚承接的EPC项目。
建设2X580T/HCFB+2X175MW(净出力2X150MW)燃煤机组。
电站厂址位于东经103°51′22.1″,南纬2°09′41.1″,座落在南SUMATRA省的MUSIBANYUASIN自治区的BAYUNGLENCIR,PULAIGADIN村,距JAMBI省JAMBI市南部约60~70公里,距离最近的PLN的AURDURI变电站约60公里。
2)水文气象
厂址:
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
电厂海拔:
26.9~32.2m(MSL)
年平均气压:
1011.2hPa
最高环境温度:
36℃
平均环境温度:
26.3℃
最低环境温度:
13.6℃
平均相对湿度84.2%
年平均降雨量:
2505.6mm
最大日降雨量:
351mm
平均风速:
0.9m/s
最大风速:
37.2m/s(10m高,3分钟时距,50年重现期)
主导风向:
NW、W
3.设计和运行条件
项目
环境条件
INDONESIAMINEMOUTHCFSPPSUMSEL–5(2x150MW)工程
安装地点
户内
海拔高度(米)
26.9~32.2m(MSL)
户外环境温度(C)
13.6~+36
年平均相对湿度
84.2%
地震参数
地表动峰值加速度为0.23g
污秽等级
III级
4.技术要求
4.1基本参数
4.1.1名称:
阀控式免维护密封铅酸蓄电池(VRLA,贫液式);
4.1.2蓄电池单体标称电压:
2V;
4.1.3蓄电池组10小时放电容量:
1000Ah;
4.1.4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
1.85V;
4.1.5蓄电池均衡充电电压:
2.33V;
4.1.6蓄电池浮充电压:
2.23V;
4.1.7蓄电池组只数:
104只;
4.1.8直流母线标称电压:
220V。
4.1.9蓄电池组安装采用组合式型钢支架(防酸式)。
4.2结构要求
4.2.1蓄电池由正极板、负极板、隔板、槽、盖、排气阀、汇流条、端子、电解液等组成。
蓄电池槽与蓄电池盖之间应密封,使蓄电池内部产生的气体不得从排气阀以外排出,蓄电池组由单只蓄电池连接形成。
蓄电池具有阀门自调制电解质吸收结构,密封性能好,在蓄电池的使用寿命期间,不得渗漏电解液。
4.2.2蓄电池的外壳不应有裂纹,变形及污迹。
4.2.3蓄电池极性应与极性标志一致。
正、负极端子应便于用螺栓连接,其极性、端子外形尺寸应符合厂家产品图样。
4.2.4气密性
蓄电池除排气阀外,应能承受50kPa的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留变形。
4.2.5封口剂性能
蓄电池在-300C~+650C温度范围内,封口剂不应有裂纹与溢流,密封性能符合4.2.4条规定。
4.3安全性要求
4.3.1气体析出量
蓄电池按规范进行气体析出量试验,单体蓄电池平均每安时·小时对外释放的气体量Ge在标准状态下应符合下述规定值:
A)在20oC及单体蓄电池电压为浮充电压充电条件下Ge≤0.04mL/(Ah.h)
B)在20oC及单体蓄电池电压为2.4V充电条件下Ge≤1.70mL/(Ah.h)
4.3.2大电流耐受能力
蓄电池按规范进行大电流耐受能力试验,端子、极柱及汇流排不应熔化或熔断,槽、盖不应熔化或变形。
4.3.3防爆能力
蓄电池按规范进行防爆能力试验,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蓄电池外部遇明火时,其内部不应燃烧或爆炸。
4.3.4防酸雾能力
蓄电池按规范进行防酸雾能力试验,蓄电池充电电量每1Ah析出的酸雾量应不大于0.025mg。
4.3.5排气阀动作
蓄电池按规范进行排气阀动作试验,排气阀应在10kPa~49kPa范围内自动开启和闭合。
4.3.6耐接地短路能力
蓄电池按规范进行耐接地短路能力试验,不应有腐蚀、烧灼迹象及槽盖的碳化。
4.3.7材料的阻燃能力
蓄电池按规范进行材料的阻燃能力试验,蓄电池槽、盖、排气阀、极柱封口剂等应具有阻燃性,槽、盖的有焰燃烧时间应≤10s,有焰加无焰燃烧时间应≤30s。
4.3.8抗机械破损能力
蓄电池按规范进行抗机械破损试验,不应有破损及漏液。
4.4使用性要求
4.4.1端电压的均衡性能
蓄电池按规范进行端电压的均衡性能试验,
A)单只蓄电池的开路电压最大差值不得超过0.02V。
B)单只蓄电池的浮充电压最大差值不得超过0.09V。
4.4.2容量性能
蓄电池按规范进行容量性能试验,10h率容量应在第一次循环不低于0.95C10,第3次循环应达到C10,放电终止电压为1.85V。
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为1.85V时,其额定容量C10分别为1000Ah。
4.4.3连接电压降:
蓄电池按规范进行连接电压降试验,蓄电池间的连接电压降应不大于8mV。
4.4.4耐过充电能力
蓄电池按规范进行耐过充电试验,其外观无明显变形及漏液。
4.4.5荷电保持性能
蓄电池按规范进行荷电保持性能试验,蓄电池静置90天后其荷电保持能力不低于80%。
电池应带电解液并充好电出厂,在现场安装好后,只需进行补充充电后即可浮充运行。
4.4.6再充电性能
蓄电池按规范进行再充电性能试验,浮充电压恒压充电24h的再充电能力因数Rbf24h应≥85%;恒压充电168h的再充电能力因数Rbf168h应≥100%。
4.4.7蓄电池组事故冲击放电能力
蓄电池组以预放电流放电1h后,叠加冲击电流放电1次,冲击电流应符合下表规定:
标准电压
预放电流
冲击电流
每组电池数量
2V
1I10A
8I10A
104只
冲击放电时蓄电池组端电压应不低于202V。
蓄电池处在最大放电电流时,导电部件不应熔断,外观不应有明显变形。
4.5耐久性要求
4.5.1浮充电循环耐久性
蓄电池按规范进行浮充电循环耐久性试验,蓄电池浮充电循环次数不低于300次。
4.5.2过充电循环耐久性
蓄电池按规范进行过充电循环耐久性试验,标称电压2V蓄电池过充电循环不应低于240天。
4.5.3加速浮充电循环耐久性
蓄电池按规范进行加速浮充电循环耐久性试验,标称电压2V蓄电池加速浮充电循环不应低于180天。
4.5.4热失控敏感性
蓄电池按规范进行热失控敏感性试验,蓄电池温升应≤25CO;每24h之间电流的增长率≤50%。
4.5.5低温敏感性
蓄电池按规范进行低温敏感性试验,10h率放电容量≥0.9Ca;外观不应有破损、过渡膨胀及槽、盖分离。
4.5.6信息与警告标记的存在与耐久性
蓄电池按规范进行信息与警告标记的存在与耐久性试验,单体或整体蓄电池应耐久性地显示下述信息与警告标记:
a)蓄电池正、负极性的极性符号(+、-)凹的或凸的模制在临近的端子的盖子上,符号的尺寸不得小于5mm。
b)蓄电池的名称、型号、额定电压、额定容量(C10)、商标。
c)在20CO或25CO时规定的浮充电压值。
d)蓄电池连接时推荐使用的端子扭距(Nm)。
e)ISO给出的警告符号:
如电击危险、不允许明火或火花等。
4.6供方应提供以下蓄电池组放电特性曲线
4.6.11I10充放电曲线。
4.6.22I10、3I10、4I10、5I10、10I10放电曲线。
4.6.3不同放电电流放电1h后,叠加不同冲击电流(时间为0.5s)的特性曲线。
放电电流:
0、1I10、2I10、3I10、4I10、5I10。
冲击放电电流:
0~15I10、20I10、25I10、30I10。
4.7内阻值
制造厂提供的蓄电池内阻值应与实际测试的蓄电池内阻值一致,允许偏差范围为±10%。
4.8浮充蓄电池组运行电压偏差值(现场试验)
蓄电池组在正常浮充状态下运行3~6个月,蓄电池端电压与平均值的偏差应不大于±0.05V。
4.9电池浮充电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18年。
4.10蓄电池采用进口排气阀。
4.11蓄电池组的安装方式及附件
4.11.1蓄电池组布置于蓄电池室内,地面台式排列安装。
4.11.2由供方成套提供蓄电池组装架及蓄电池间连接导体,尺寸由供方和设计院配合确定。
蓄电池组装架表面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4.11.3蓄电池组支架应承受长期使用不变形性能。
4.11.4蓄电池组支架应预留电池巡检仪箱安装孔。
4.12抗震要求
4.12.1设备及支架应按第3条中所列地震烈度的抗震要求设计。
4.12.2蓄电池间连接导体采用软导体或电缆。
4.12.3蓄电池组装架应为有防止位移和倾倒措施的抗震架。
5技术标准
本单元机组220V蓄电池应符合下列标准及有关规定和本技术协议书的要求。
GB/T19638.2-2005固定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
DL/T637-1997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DL/T5044-2004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GB191-2008包装、储运指示标志
GB50260-1996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50556-2010工业企业电气设备抗震设计规范
相关IEC标准
在印度尼西亚需强制执行的有关标准
6供货范围
6.1概述
6.1.1本附件规定了设备的供货范围。
供方应保证提供的设备是技术先进、配套完整、价格合理的优等品。
6.1.2供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但不限于下述开列的设备),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供方在执行合同时免费补足。
本合同附件未给出数量的设备,由供方根据实际需要填写数量。
6.1.3供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6.1.4所有外购件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损坏和缺少设备、备品备件由供方负责补齐。
6.1.5供方应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6.1.6供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第3条。
6.2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20V蓄电池本体及附件
序号
名称
规范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固定型免维护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VRLA,贫液式)
1000Ah,220V(每组104只,每只2V)
组
4
包括电池组装架(防酸、热镀锌)
6.3细化清单
本合同的供货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供货清单中所列明的项目,在本清单中未列入但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由供方提供的,供方予以补足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
设备供货详细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重量(吨)
产地/生产厂家
备注
1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HZB2-1000-2
只
416
美国/美国HazeBatteriesInc.
104只一组
2
电池组层间连接导线
--
根
与电池配套提供
惠州/XX
3
电池间导线
--
件
与电池配套提供
惠州/XX
4
电池架
5122*1030*990mm
套
4
XX/南开电气
6.4专用工具
供方应提供整套蓄电池组安装、调试及检修使用的专用工具、标准工具和专用仪器。
供方应按照附件A《专用工具清单》的格式进行填写。
6.5备品备件
供方应提供2年运行所必需的备品备件。
供方应按照附件B《2年运行所需要的备品备件》的格式进行填写,费用单列,最终计入合同总价。
6.6需方对供方外包外购热控设备(装置)供应厂商的要求见附件C《配套设备(装置)供应厂家限选名单》。
除列明的外,供方还应按照附件D的格式汇总提交进口设备的范围、内容和供货商清单。
6.7上述仅是对一般供货范围的描述,除非有明确约定,供方仍有义务按照常规和惯例免费完整提供,以保证产品具有基本的功能和完整性。
7监造
供方内制造过程中,需方将派代表(含印尼业主工程师)依据电力部、机械部电办[1995]37号文的规定参加设备制造和出厂前的检验、试验并监造,但这并不代替和减轻供方对质量的责任。
监造项目详见附件E,表内项目可视具体情况增减。
供方应对如何执行规定和条例及如何提供资料、如何给监造人员以方便,
予以答复。
并不因此与需方发生费用问题。
8交货进度
交货地点:
XX国内主要港口。
交货进度见附件F
9资料交付进度
对供方提供技术资料的要求见附件G《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0试验
10.1型式试验
供方提供对类似产品进行过的型式试验报告,并能证明其产品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
型式试验不少于下列项目:
10h率容量试验
事故冲击放电试验
放电特性曲线试验
开路电压试验
连接条压降试验
10.2出厂试验
出厂试验不少于下列项目:
极性试验
开路电压试验
10h率容量试验
防酸雾性能
安全性能试验
10.3现场验收
设备运至现场后,需方根据装箱单进行验收。
11质量保证及服务
11.1根据本技术协议,供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设备质量。
产品交货前,应对单元机组220V蓄电池各部件和配套附件进行必要的检查与试验,以保证整个设计和制造符合规程要求。
11.2必须进行检查和试验的项目:
-所供设备符合有关技术条件和安全规范;
-安全装置和保护装置动作正确;
-达到需方要求的规定值;
-满足需方要求的其他特殊条件。
11.3供方有责任将检查和试验资料完整及时地提交给需方;对重要的检查与试验项目,应邀请需方派代表参加。
并应在试验前的30天通知需方代表。
11.4如产品质量和性能与标准不符时,需方有权拒绝验收,供方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如供方不能及时处理和解决,则由需方自行处理,费用由供方承担。
11.5设备质保期为自设备通过性能试验,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2年。
在设备质保期内,如因制造方的质量问题,供方应无偿进行零部件更换及修理,并自替换之日起,再开始计算两年的质保期。
除易损件外,设备使用寿命30年以上。
12标识、包装、运输与储存
12.1标志
12.1.1设备铭牌采用耐腐蚀的金属板制造。
12.1.2铭牌安放在运行人员容易看到的地方。
12.1.3铭牌上刻有耐磨损的下列内容,但不限于此。
a.制造厂名称;
b.设备型号;
c.设备名称;
d.主要技术参数;
e.出厂检验编码;
f.出厂日期编码;
g.本规范要求的设备编码;
f.文字中英文对照,中文在上,英文在下,字迹清晰可见。
12.2包装
12.2.1设备分类装箱并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12.2.2包装箱外壁有明显的文字说明,如:
设备名称、用途及运输、储存安全注意事项等。
12.2.3包装箱内附带下列文件,但不限于此:
a.装箱单;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d.安装指示图。
12.3运输
经过铁路运输的部件,其运输尺寸和重量不超过国家标准所允许的限界规定。
长大部件在运输时必须垫平,防止运输变形,运输中严禁碰撞和摩擦以免损伤。
其它运输方式、部件的运输尺寸和重量的限制,在授予合同后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单元机组220V蓄电池运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在运输过程中,产品不得受到剧烈冲撞和曝晒雨淋,不得倒置。
b.在装卸过程中应轻搬轻放,严防摔、掷、翻滚、重压。
12.4储存
12.4.1供方根据包装箱内所装物品的特性,向需方提供安全保存方法的说明。
12.4.2供方所供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有安全储存方法的说明。
其余有关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见商务部分要求。
所有的详细箱单应为。
Els(elsx)格式;且零部件名称、图号和规格等应与相应的图纸严格对应,便于查找和搜索。
对于供方提供的所有零部件,供方都应提供中英对照的设备零部件存储和保管的说明和要求。
13保证项目及性能验收试验
13.1保证项目
供方应向需方对下列条款作出保证,如达不到要求,则供方向需方赔偿和被罚款:
(1)供方必须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试验等(包括供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必须符合本协议书的规定。
若需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供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供方必须积极配合。
供方必须保证设备投运后,一年内无故障。
(2)供方应自费承担工厂试验所需设备及人工费用,并自费更换在试验中损坏的设备和材料。
(3)本技术协议书涉及的设备,如由其他厂家配套的应由供方统一协调,供方应确定合理尺寸和技术参数及配合等要求,提供有关厂家以满足整体的要求。
13.2性能验收试验
单元机组220V蓄电池安装及试运完成后,需方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各项性能验收试验,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是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
13.2.1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需方现场。
具体试验时间由招供方共同确定;单台设备的试验由双方协商确定。
12.2.2性能验收试验由需方主持,供方参加。
试验大纲由需方委托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提供。
供方参与及配合试验相关工作。
13.2.3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单元机组220V蓄电池试生产期内,由需方和供方双方配合进行各项验收试验,在此期间所发生的设备制造质量问题,供方应无偿的负责解决。
如供方解决不了存在的问题,则需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在供方供货范围内的设备,供方在制造过程中应为性能试验提供足够的测点,并标注在相关的测点位置图中:
性能验收试验的主要项目见附件E:
单元机组220V蓄电池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主要项目。
13.2.4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
性能验收试验按有关标准进行;如果在制造和验收期间出台新版的标准,则按新规定执行。
13.2.5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和供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
13.2.6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需方委托的有资质的第三方为主编写,供方参加,性能验收试验结果以此为准。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供方接到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字盖章。
14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4.1供方现场技术服务
14.1.1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安全、正常投运。
供方要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
服务地点为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项目现场。
供方提供的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表应能满足工程需要。
如果由于供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需方有权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由于需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需方要求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需方承担。
14.1.2供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己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14.1.3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满足现场运行的要求。
需方不再因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14.1.4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
同时,供方须及时更换需方认为不合格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
14.1.5下述现场服务表中的天数均为现场服务人员人天数。
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派出人员构成
备注
职称
人数
1
蓄电池督导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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