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情况通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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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情况通报
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情况通报
3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情况通报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行政执法机关、各有关单位:
20XX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已经结束,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市依法行政办自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1月中旬,对11个区政府、45个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单位)、4个国家级开发区、6个功能平台、9个景区和窗口地区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考核。
这次考核的主要内容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省委省政府《xx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xx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评分标准》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XX年度重点工作、重点考核项目以及《20XX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宁依法办[20XX]3号)明确完成的事项。
此次考核采取内部考核与社会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部考核占60%权重,社会测评占40%权重)。
内部考核采取自查、日常考核、专项评价三个部分,其中,自查由各区、各有关单位按照规定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日常考核由各区、各有关单位通过“市依法行政工作统计报送系统”报送相关材料,市依法行政办根据报送材料进行评分;专项评价由部分市级机关依据规定项目,向市依法行政办提供平时检查、考核情况或评价意见。
市依法行政办对各区政府进行了实地抽查。
社会测评采取问卷调查、推进法治政府(机关)建设公众满意度网上调查、办理“12345”满意率测评等方式进行。
二、总体评价
20XX年,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纲要》和《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加大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不断加快。
按照国务院、省“放管服”部署,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实施简政放权。
有序部署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江北新区开展集中高效审批分类监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溧水区、高新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
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库,包含九大类273家中介机构。
推进投资建设项目“三多四联”,取得积极工作成效。
江宁区创新开展模拟审批,有效解决项目审批“一长四多”问题,得到中央编办领导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经验。
鼓楼区制定《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试行)》,在全市率先开展“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
(二)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加大。
贯彻《纲要》、《实施方案》关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新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提高民生服务保障水平。
围绕构建“1+5+X”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在食药监、安监、环保、投资管理、市场公平等5个关键领域制定专项监管办法,全市39个部门和单位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建立覆盖全市的市、区、镇街三级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健全政务服务中心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热线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模式。
20XX年11月28日,全国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现场会在xx召开,与会代表考察了xx市政务服务和智慧中心工作现场,给予了高度评价。
市公安局xx公安“微警务”关注用户突破421万,业务办理数超510万,荣获全省“20XX年度公安系统优秀运营奖”和“政务影响力卓越奖”。
市民政局积极总结基层社区服务创新经验,完成民政部委托的“街道全科政务服务规范”、“街道综合管理与服务信息化技术规范”制定,形成全国引领性标准。
市财政局扎实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连续第六年被省财政厅评为全省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
建邺区出台《建邺区“三委一中心”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意见》,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制度建设质量持续优化。
围绕改革发展大局推动重点领域立法,重点推动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停车场建设管理、商业网点规划建设、户籍制度改革等促进发展、保障民生领域的制度建设。
20XX年起草制定5件地方性法规草案,4件政府规章草案,制定15件规范性文件。
完善政府立法公众参与机制,坚持所有立法项目召开管理相对人、专家学者、部门论证会并上网公开征集意见,对《xx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等重要民生项目公开举行立法听证。
通过召开专题协商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与市政协建立立法协商机制,实现了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各环节立法协商全覆盖。
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对《xx市防洪办法》进行规章立法后评估,对8件规范性文件开展第三方点评,有效提升了制度建设质量。
结合上位法的调整、改革举措的出台、机构职能的变化,对全市现行有效的103件政府规章、314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到100%。
市规划局积极开展《xx市重要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条例》第三方评估工作。
(四)重大行政决策进一步规范。
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要求,完善各级政府议事决策规则,明确重大行政决策量化标准,在实践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五个法定程序的落实。
市国土局制定《xx市国土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建立重大土地权属争议案调处会审制度。
玄武区修订《玄武区人民政府议事决策规则(试行)》,对重大行政决策全面进行法律审核,全年共出具各种法律意见书67份。
浦口区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管理办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专题学习培训。
建邺区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对政府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目录化管理。
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雨花台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组建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
(五)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健全和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联合执法工作规则》等行政执法各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
建邺区制定《建邺区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工作实施办法》,将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情况纳入区政府依法行政考核。
市安监局出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五个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市公安局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市公安局”,连续四轮蝉联“全省执法示范市公安局”荣誉称号。
市农委积极探索推行和优化行政执法程序重要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健全行政执法程序。
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了侵权假冒、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协作机制和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机制。
市工商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大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
市质监局开发“xx市质监系统行政执法案件动态监管信息系统”,规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行为,规范两法衔接工作,促进案件查办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六)行政监督进一步强化。
认真落实《xx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规定》,对市人大指出的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研究整改。
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期办复。
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规定,实现市本级政府及99家部门年度预算公开。
围绕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17个重点领域,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专家库及专家解读制度。
积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全年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9项,其中市管领导干部任中审计比例达47%以上。
市国资委全面实施“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增强监督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得到国家改革督察组的充分肯定,国务院国资委刊发了简报,被列入全国国企改革50案例。
(七)社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制定行政复议办案规则,加大实地调查核实力度,对疑难复杂案件公开举行听证。
20XX年市级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49件,综合纠错率为14%。
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要求,各区各单位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
开展典型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活动。
建立常态化的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联系机制。
市人社局采取局领导轮流出庭的模式,委派熟悉案情或分管涉案工作的负责人、经办人出庭应诉,提升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实际效果。
完善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和大调解机制运行,积极构建多种类型、不同层次、全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基本实现了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八)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工作进一步健全。
加强政府拟任部门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全市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考试进入常态化工作模式。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XX-2020年)》和《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行动计划》,举办领导干部进高校选学《依法行政》专题班,组织市管领导干部旁听法庭庭审活动。
市交通局荣获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六五”普法先进集体。
市发改委荣获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六五”普法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加强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鼓楼区、栖霞区等区政府法制办由区政府办挂牌机构调整为独立的政府组成部门,内设职能科室、机构编制与新时期政府法制工作建设要求相适应。
三、存在问题
(一)重大行政决策方面。
有些区政府和部门没有具体确定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制度的操作性不够强、落实不到位,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不高,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落实不到位,重大决策第三方评估缺乏吸收和采纳意见的有效制度。
(二)政府法律顾问方面。
区政府和市级机关部门大部分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有的区已经实现了全覆盖,但法律顾问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有些区政府仅仅满足于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协议、律师参与一些案件的办理,法律顾问参与和服务的领域还比较窄,有些区和部门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中,专家学者偏少甚至没有,不符合中央和省、市的新要求。
此外,政府法律顾问相关配套制度和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一些区政府和市级机关部门尚未建立法律顾问考核等制度,对法律顾问的管理不够到位,法律顾问的服务行为不够规范。
(三)行政执法方面。
由于执法改革需要,一线执法人员从以前单一领域执法变为跨专业多领域执法,这对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出更高要求,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难以胜任综合行政执法要求。
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看,少数执法人员执法不够严谨,主要存在调查取证不全面、权利告知存在瑕疵、审查合议过于简单、处罚决定说理不充分、送达记载不规范、案卷归档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措施保障方面。
个别区政府和市级部门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单位全年未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未做到定期听取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汇报;个别区政府和部门没有全面落实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集体学法制度;个别区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力量薄弱,法制机构不健全,实际工作人员少,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需求。
四、考评结果
根据考评项目评分情况,经综合评估,区政府获得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优秀等次”的是:
雨花台区、江宁区、高淳区、鼓楼区、栖霞区、浦口区;获得“良好等次”的是:
建邺区、玄武区、秦淮区、溧水区;获得“一般等次”的是:
六合区。
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市级单位是:
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文广新局、市农委、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xx高新区、中山陵园管理局。
希望各区政府、各单位按照《纲要》、《实施方案》和《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XX-2020年)》以及市委市政府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加大依法行政推进力度,为我市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作出新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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