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包装修签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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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包装修签合同
半包装修签合同
篇一:
半包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
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
房型,二室二厅一厨一卫,户内面积:
平方米;
3.施工内容:
详见本合同附件
(一)《装修施工工程清单》和房屋平面图。
4.委托方式:
半包方式,主材部分由委托方自购,其余材料由承接方采
购。
材料分类详见附件
(二)《装修工程材料清单》。
5.工程开工日期:
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
年月日
7.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
(一)《装修施工工程清
单》。
工程清单以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形式报价。
所有报价均包含了该分部分项
工程所需的材料费(由乙方采购的部分)、人工费和机械台班费、管理费等费用。
工程清单中的工程量和工程总价为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平面图所估算。
双方
同意,无论所列单项工程量是否与清单吻合,均按照该清单总价进行进度款和最
后的结算。
甲方另外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则另计费用。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品牌、规格、名称等已经过双方认可。
详见本
合同附件
(二)《装修工程主要材料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按照《湖北省地方标准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规范(DB33/1022-20XX)》执行。
3.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
方负责。
4.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甲方有权力请第
三方人士协助检查材料和工程质量,乙方不得拒绝接受检查。
5.每一关键工序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
下一道工序。
关键工序验收包括(但不限于):
砌墙及墙面基层粉刷;水电线路开槽验收;电力及弱电埋管穿线;给水管耐压测试和防水性能测试(闭
水实验);木工尺寸和饰面黏贴;墙、木面腻子或底漆;墙地砖铺贴;
以及其他对后续工程质量有直接影响的工序。
6.成品保护:
乙方应对现场所有的施工半成品、成品做好保护工作。
已经
验收通过的成品和半成品被破坏的,由乙方负责修补、更换,损失由乙方承
担。
第四条:
材料供应和质量要求
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修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
得挪作他用。
乙方如挪作他用,须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甲方有权要求拆除并以合格材料重新施工,所产生的损失均由乙
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装修材料清
单》。
甲供材料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
材料经乙方验
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采购的木材、饰面、各类电线、水管、线管等主要材料运到施工现
场后应请甲方进行材料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对各种主要材料的
定义和要求详见附件
(二)《装修材料清单》。
乙供材料应附有产品说明、产
品质量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
如无以上资料,甲方有理由不
认可该产品的质量和真伪。
并应提供发票或正式收据等单据,列明所采购材料的品牌、品名、型号、规格、价格等重要信息。
第五条:
付款进度和方式
1.付款进度安排
2.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
3.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期一日按工费的%作为违约金罚款。
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窝工,每窝工一日按工费的%作为违约金罚款。
2.乙方施工需要甲方进行采购、配合、明确要求的,需要提前3天通知甲方安排。
否则甲方不承担窝工的责任。
甲方因故无法配合某部分工程进展时,须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调整施工计划,工期顺延。
3.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由于乙方采购材料质量和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材料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要求不变。
4.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5.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设计变更、甲供材料质量有缺陷等)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和材料费用。
如因乙方的原因(施工质量或乙供材料质量有缺陷等)造
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后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
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
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
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完工日期。
因此而造成工期延长,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甲方
1)在每个工序开工前,应提供能准确反映其要求的该工序相关图纸和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甲方有权在方便的时候随时视察现场并对现场不符合要求之处向乙方提出修改要求。
乙方有义务指挥、督促施工人员进行调整。
2.乙方
1)为乙方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要求深化、落实施工工艺、方案及构造设计。
电路、开关插座位置等设计应得到甲方认可后再施工。
3)乙方有义务进行现场测量,复核设计尺寸。
当发现尺寸与设计和要求不符,或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的情况时,应报告甲方请求修改。
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4)所有与外观效果有关的材料和施工工艺,如木饰面、油漆、乳胶漆等,乙方应在采购前提供材料样板或色板给甲方审批。
甲方确认后方可采购和
施工。
5)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和安全事故,文明施工。
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而影响他人。
万一发生,乙方负责尽快修复或赔偿。
6)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均按违约处。
7)在装修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
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篇二:
半包装修合同样本
家庭装修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宁波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联络方式: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工程队负责人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公司联系电话:
公司盖章: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装饰施工地点:
3、施工范围:
卧室客厅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套内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
甲方住房的水、电、弱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地面龙骨、毛地板铺设、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房门等设施的安装,储藏室、搬运工程等其他双方约定以及住宅室内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
5、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6、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
材料费:
¥元。
人工费:
¥元。
管理费:
¥元。
设计费:
¥元。
垃圾清运费:
¥元。
税金:
¥元。
材料搬运费:
¥元。
其他费用:
¥元。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为闭口价款,包含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所有的人工和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外其他所有辅料费用。
如因甲方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而产生的额外材料费用按实另计。
7、工期:
自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年__月__日竣工,工期__天。
第二条关于双方职责的约定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根据乙方提供的需求按时提供自购材料。
2.乙方责任: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方案现场交底,并负责向具体施工人员传达甲方设计方案和施工效果。
(2)乙方在装修期间全面全程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管理和施工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施工现场安全负责。
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质量、向甲方提出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施工人员;经甲方许可的施工人员更换,必须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见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
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和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施工工器具;乙方提供的材料:
(见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
乙方应严格按照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未指定品牌的材料应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环保标准;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质量、环保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承包的所有材料应自行搬运入户。
甲方自购的材料,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
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
5、为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
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
由于乙方材料估算误差大于10%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甲方提供设计施工方案。
乙方负责按有关行业规定并参照附件六《施工工艺清单》约定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
3.关于施工工艺,双方另做如下约定:
1).卫生间和厨房要作好防水,并经12小时积水渗漏试验2).卫生洁具固定牢固,管道接口严密。
3).线路穿管后必须可以抽动。
4).杉木地板与龙骨成45度角铺,使用木螺钉固定。
5).墙面乳胶漆,一底两面6).门套和踢角线,一底三面
7).门,一底三面
4.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本工地在施工期间和保修期间内如因施工质量问题所引起的周围邻居的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
6.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7.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8.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工程每一节点,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未经甲方在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中书面确认,乙方不得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
(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附件六《施工工艺清单》)。
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9.工程竣工: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见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
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10.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
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和乙方提供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
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
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第五条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应同乙方协商,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
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此价格包括安全费,在施工中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1.工程款付款方式:
23.工程结算:
(见附件五《工程结算单》)。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50元违约金。
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
3.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6.乙方未按照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应根据假冒伪劣的材料的价款,双倍赔偿甲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7.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工程和材料质量问题以及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责任,甲方只向乙方一人追究赔偿责任。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
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约定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条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1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
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1_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_2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协议附件
附件一:
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附件二:
承包材料报价单附件三:
甲方自购材料清单附件四:
工程质量验收单附件五:
工程结算单附件六:
施工工艺清单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篇三:
家庭装修半包装修合同样本
家庭装修半包装修合同样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联络方式:
身份证:
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
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家庭固定电话: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装饰施工地点:
3、施工范围:
卧室客厅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套内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
甲方住房的水、电、弱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地面龙骨、毛地板铺设、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房门等设施的安装,储藏室、搬运工程等其他双方约定以及住宅室内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打孔工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6、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
材料费:
人民币元整。
人工费:
人民币元整。
管理费:
无。
设计费:
无。
垃圾清运费:
无。
税金:
无。
材料搬运费:
无。
其他费用:
无。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为闭口价款,包含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所有的人工和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外其他所有辅料费用。
如因甲方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而产生的额外材料费用按实另计。
7、工期:
自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年_月__日竣工,工期__天。
第二条关于双方职责的约定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4)根据乙方提供的需求按时提供自购材料。
2.乙方责任: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方案现场交底,并负责向具体施工人员传达甲方设计方案和施工效果。
(2)乙方在装修期间全面全程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管理和施工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施工现场安全负责。
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质量、向甲方提出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施工人员;经甲方许可的施工人员更换,必须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见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
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和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施工工器具;乙方提供的材料:
(见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
乙方应严格按照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未指定品牌的材料应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环保标准;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质量、环保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承包的所有材料应自行搬运入户。
甲方自购的材料,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
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
5、为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
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
由于乙方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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