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机关单位共性目标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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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机关单位共性目标考核办法
附件2:
2010年市级机关单位共性目标考核办法(共12项)
1、2010年市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教育培训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2、2010年度乐清市委宣传部共性目标考核表
3、市级机关单位退休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4、全民健身工程目标考核内容
5、市机关直属各单位宗教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6、2010年市级机关单位人大议案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7、乐清市2010年市直机关科普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
8、2010年度市直机关普法工作目标
9、乐清市2009年度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10、乐清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11、乐清市人民政府各部门2010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
12、乐清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乐清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2010年市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教育培训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一、工作人员考核制度(1.5分)
平时与年终相结合并以量化分值的形式评优(1.2-1.5分)
平时与年终有相结合,但没有进行量化(0.8-1.2分)
平时与年终没有相结合(0.8分以下)
二、教育培训工作(1.5分)
根据《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的通知》(乐市人〔2006〕21号)和《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的通知》(乐人字〔2009〕62号)文件要求,按完成全年培训计划的百分比得分(1.5*x%分)。
三、目标管理工作(1分)
能很好的按要求制订单位工作目标,重点目标突出,职能目标明确;上报目标管理材料及时、准确(1分)
2010年度乐清市委宣传部共性目标考核表
(理论学习:
1.5分)
序
号
项目
具体要求
一
党委中心组学习
(0.8分)
1、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0次,12天(个人学习时间同上);
2、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3、使用统一的中心组学习专用笔记本,每次学习中心组成员有记录。
4、中心组集中学习实施考勤签到制度。
5、每次集中学习要确定1-2个学习专题,确定1-2位中心发言者。
6、中心组学习情况通报。
7、撰写学习体会、调研文章。
二
党员干部
理论学习
(0.3分)
1、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或实施意见。
2、主要领导干部全年给基层党员、干部上党课不少于2次。
3、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有关材料。
三
学习型
社会创建
(0.4分)
1、机构健全,能积极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
2、能认真组织开展各种生动活泼的载体活动。
中共乐清市委宣传部
市级机关单位退休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单位名称:
项目
考核标准
标准分
考核分
一、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建设(35分)
1、退管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退管工作有制度和计划(3)、有实施(4)、年终有检查和总结(3)
10
2、组织机构健全,有退管活动小组,活动正常
5
3、责任明确,有分管领导负责退管工作(3),有专人具体抓退管工作(3)
6
4、及时办理退休手续(14)
14
二、两项待遇落实情况(45分)
1、政策文件执行到位,按规定享受退休费(10)和有关福利补贴(5)
15
2、按规定享受政治待遇,组织参加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会议,重大问题听取老同志意见,发挥老同志作用
10
3、关心老同志生活,慰问生病、困难老同志(5)
5
4、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乐人字[2006]42号文件,组织退休人员年度健康体检工作(10)
10
5、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丰富退休人员精神文化活动
5
三、退管经费和活动设施落实(20分)
1、退管经费有安排,使用合理(5),有统一收缴(5)
10
2、有固定的退休人员活动场所(5),有管理;有学习报刊资料,有活动器具(5)
10
合计
100
全民健身工程目标考核内容
(1分)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1
建立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有分管领导,有专人负责。
0.2分
2
每年落实经费1万元以上。
0.2分
3
有体育活动场所并配置体育设施。
0.3分
4
每年至少组织二次以上体育活动。
0.3分
市机关直属各单位宗教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100分制)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考核分
1
加强领导方面
1、有分管宗教工作的领导,有科室负责宗教工作,有专(兼)职干部。
(15分)
2、单位党委(党组)一年研究宗教工作不少于1次(10分)
3、年初有宗教工作计划,年终有宗教工作总结(10分)
4、将宗教工作知识纳入理论中心组和机关干部学习会学习内容,每年学习各不少于1次(15分)
5、积极参加宗教系统举办的宗教工作会议、业务培训等各项活动。
(10分)
60
1、有分管领导得5分,有科室负责得5分,有专(兼)职干部得5分。
2、没有研究宗教工作扣10分。
3、有计划、总结,得10分。
4、中心组有学习得10分,机关干部有学习得5分。
5、没有参加会议,业务培训的,每少一次扣5分。
2
工作开展方面
根据《宗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和《乐清市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有关文件做好职责工作
20
执行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3
台帐卡册方面
建立本单位(系统)宗教工作台帐
20
台帐完整得20分,不完整的得10分。
4
附加分
在宗教工作中有新思维、新方法、新思路、新载体和取得新成效的,或宗教理论调研等工作获温州以上荣誉的。
加10分
2010年市级机关单位人大议案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项目分值
1、代表满意率0.2分
2、办结率0.2分
3、办理质量0.2分
4、办理数量0.13分
5、办理程序和规范程度0.13分
6、函复内容和办理态度0.14分
乐清市人大办公室
注:
以上分值基本分为1分。
乐清市2010年市直机关科普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组织领导
1、领导重视科普工作,有分管领导和专人兼管。
把科普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
10
2、领导带头学习《科普法》、《科学素质纲要》。
领导班子每年专题学习科技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不少于2次。
10
科普经费
3、有用于科普工作的专门经费。
10
科普活动
4、积极参与全市性的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科教进社区、科技下乡等活动。
15
5、在单位内组织开展群众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15
贯彻《科学素质纲要》
6、积极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开展“四大群体”的科学素质活动。
15
7、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时完成工作任务,能及时把活动上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15
8、做好《科学素质纲要》的宣传工作,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在社会传播科普知识,弘扬科学精神,营造科学氛围。
10
总分
100
2010年度市直机关普法工作目标
——市司法局
内容
序号
考核指标或要求
基本分
得分
普法工作
1
普法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10分)。
有普法联络员,并及时上报本部门普法活动信息(10分)。
普法档案有专人负责,并按照档案规范化的管理标准及时整理、归档(5分)。
25分
2
按照《乐清市“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方案》(乐委办[2010]21号),认真做好“五五”总结验收工作。
30分
3
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5分)。
组织领导干部、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领导干部参考率达100%,合格率达100%(20分)。
25分
4
结合实际,积极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程,开展维稳专项宣传活动,大力开展专业法宣传(10分)。
组织开展“浙江法治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10分)。
20分
100分
乐清市2009年度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09〕5号和《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的若干意见》(乐政发〔2008〕55号)文件的精神,为建立应急管理工作绩效评估机制,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对乡镇和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现将《乐清市2009年度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机构人员(10分)
1、乡镇、有关部门有领导机构(要求单独发文),有专兼职人员,有制度,有办公场所。
其中前三项资料要以乡镇、有关部门为单位汇编成册(汇编成册时必须统一打印目录,以下类同),第四项现场检查。
(责任单位: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2、规模以上企业、村居、社区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人员,有制度,并以乡镇为单位汇编成册。
其中规模以上企业、村居、社区家数以实际家数为准。
(责任单位:
各乡镇)
3、中学(含职高)、小学、幼儿园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人员,有制度,并以学校为单位各自汇编成册。
其中中学(含职高)、小学、幼儿园的家数必须与年初上报市教育局的家数一致。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
二、预案编制(10分)
1、乡镇本级预案10个以上,并以乡镇为单位汇编成册。
(责任单位:
各乡镇)
2、有关部门本级预案1个以上,并以部门为单位汇编成册。
(责任单位:
有关部门)
3、规模以上企业、村居、社区预案制定率为100%,并以乡镇为单位加以分类汇编成册。
(责任单位:
各乡镇)
4、中学(含职高)、小学、幼儿园预案制定率为100%,并以学校为单位各自汇编成册,并报当地乡镇政府备案。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
三、应急队伍(20分)
1、乡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编制队伍人员通讯方式,形成花名册,并以乡镇为单位汇编成册。
(责任单位:
各乡镇)
2、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编制队伍人员通讯方式,形成花名册,并汇编成册。
(责任单位:
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3、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编制队伍人员通讯方式,形成花名册,并汇编成册。
(责任单位:
市安监局)
4、省重点学校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编制队伍人员通讯方式,形成花名册,并汇编成册。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
四、物资储备(10分)
1、乡镇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列出实物储备详细清单,落实物资储备场所。
其中前二项以乡镇为单位汇编成册,第三项现场检查。
(责任单位:
各乡镇)
2、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列出实物储备详细清单,落实物资储备场所。
其中前二项要汇编成册,第三项现场检查。
(责任单位:
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五、避险场所(10分)
各乡镇建立防灾避险场所,并有专人负责管理,现场检查。
(责任单位:
各乡镇、市民政局)
六、风险管理(10分)
1、每年的5月、11月为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月。
2、按照“统一组织,分线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应急预案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牵头负责,乡镇组织实施,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建立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区域信息库,实行动态监控。
特别是对森林火灾、台风、雷电、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和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违法建筑、病险水库、交通黑点、危险品仓库等重点逐个组织风险评估。
3、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组织力量进行整改,限期治理,消除隐患。
因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采取停产、停业、搬迁等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实时监控,及时预警。
4、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以及矛盾纠纷,经常性地组织排查调处,及时化解。
(以上内容责任单位:
各乡镇,市安监局、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水利局、农业(林业)局、市政园林局等)
七、信息报送(10分)
1、各乡镇、各部门、各规模以上企业、各村居、各社区、各学校要聘请社会信息员,明确信息员责任,畅通报送渠道,建立奖励机制,构建覆盖全社会的信息网络。
2、凡符合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预案规定)的信息必须报送,并明确报送主体、程序、渠道、内容和时间要求,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
3、加强风险源预警管理,切实做好对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易发事件和多发事故以及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应急信息动态监测和报送工作。
(以上内容责任单位: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八、应急联动(10分)
1、形成政府统一指挥、各部门按职责迅速开展应急救援的工作机制。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2、处置时按突发公共事件的不同种类明确指挥平台,自然灾害发生时指挥部设地震、防汛、森林消防等相关部门;事故灾难发生时指挥部设安全监管、消防、海事等相关部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指挥部设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等相关部门;社会安全事件发生时指挥部设公安、劳动保障、民宗等相关部门。
(责任单位:
各有关部门、各乡镇)
九、宣传教育(10分)
1、加强对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应急知识培训。
在党校列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培养、聘请师资,举办专题培训班。
(责任单位:
市委党校、市人事局)
2、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应急知识培训,有针对性地把逃生避灾、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作为重点开展教育,每学期把安全教育作为开学第一课,并把预案演练列入学习计划。
(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
3、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应急知识培训,企业主有责任对从业员工开展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培训和预案演练,培训面应达到100%。
(责任单位:
市安监局)
4、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手机短信、广告、标语、墙报等形式,在社会上开展应急科普宣教(责任单位:
各乡镇,市广播电视台、乐清日报社、气象局等)
十、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专门按排专兼职人员,于12月底前严格按照考核的内容和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并将各项考核汇编成册的资料以乡镇和有关部门为单位分别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留档一份。
本考核办法由市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乐清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市政府对《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中的《乐清市政府工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和《乐清市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进行了修改。
现将修改后的《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乡镇政府和市政府所属各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第三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四条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组织领导,并会同市监察局、法制办、保密局、信息网络管理中心等部门,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第五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标准是:
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责任明确;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公开形式实用有效,方便公众;公开制度完善,执行到位;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落实;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
第六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情况。
包括组织领导、机构人员、制度建设、保障措施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包括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编制情况;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答复情况;保密审查制度执行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季报及目录备案上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发布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包括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情况。
包括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实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第七条政府信息公开实行百分制考核(详见附件1、2),考核结果分为较好(89分以上)、一般(80-89分)、较差(80分以下)三个等次。
第八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采取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定期考核一般于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组织一次,考核结果于次年3月底前公布。
第九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市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组。
(二)根据考核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考核方案并提前下发。
(三)被考核单位根据考核要求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政府办公室。
(四)考核组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检查、综合评议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全面考核。
(五)考核组综合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等次,报市政府批准确定。
第十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对考核结果较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结果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
1.乐清市政府工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
2.乐清市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1
乐清市政府工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考评细项
扣分标准
一、机构建设情况
(一)是否已落实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机构
如未落实则扣2分
(二)是否有明确的分管领导
如无则扣2分
(三)是否有稳定的经办人员
如无则扣2分
二、工作推动情况
(一)领导重视情况
本单位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否有具体组织部署
如无则扣2分
(二)任务分解情况
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是否已分解到有关科室、明确到人
如无则扣2分
(三)政府信息公开季报和目录备案上报情况
季报单或目录备案表是否及时上报,上报是否规范准确
每缺1次则扣2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情况
1.年度报告6方面要素是否完整
每缺1方面则扣2分
2.年度报告是否及时上报市政府,并在次年3月底前公布
每缺1方面则扣3分
三、制度执行情况
(一)是否已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如无则扣2分
(二)是否已建立并执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机制
如无则扣2分
(三)是否已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如无则扣2分
(四)是否已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
如无则扣2分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发布或更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如未及时发布或更新的,每发现1条扣2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归入类别是否正确
如不正确的,每发现1条扣1分
考核项目
考评细项
扣分标准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是否将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如有则每发现一条扣2分
(四)是否按照规范要求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目录不全面、不规范的,扣2分;无公开指南或公开指南不及时更新的,扣2分
(五)发布的政府信息内容是否完整
如不完整的,每发现1条扣2分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否已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内容
如不完整则扣2分
(二)答复的期限是否逾期,答复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
答复期限如逾期或者答复形式不符合要求,每发现1起扣2分
(三)是否按照规定收费、减免规费
如发生违反规定收费、减免规费的,每次扣2分
六、保密审查情况
(一)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是否已依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如无则每发现1起扣2分
(二)是否发生泄密事件
发生泄密事件的,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扣10-20分
七、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一)是否有公众举报、投诉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出现举报、投诉情况经查实的,每次扣2分
(二)本单位是否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本单位败诉的,每次扣10分
八、加分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突出,获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加5分,获温州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加10分,获省政府表彰奖励的加20分,获国务院表彰奖励的加30分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创新做法,得到市政府推广的,加3分
附件2
乐清市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考评细项
扣分标准
一、机构建设情况
(一)是否已落实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机构
如未落实则扣2分
(二)是否有明确的分管领导
如无则扣2分
(三)是否有稳定的经办人员
如无则扣2分
二、工作推动情况
(一)领导重视情况
本单位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否有具体组织部署
如无则扣2分
(二)任务分解情况
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是否已分解到有关科室、明确到人
如无则扣2分
(三)政府信息公开季报和目录备案上报情况
季报单或目录备案表是否及时上报,上报是否规范准确
每缺1次则扣2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情况
1.年度报告6方面要素是否完整
每缺1方面则扣2分
2.年度报告是否及时上报市政府,并在次年3月底前公布
每缺1方面则扣3分
三、制度执行情况
是否已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如无则扣2分
是否已建立并执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机制
如无则扣2分
是否已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如无则扣2分
是否已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
如无则扣2分
四、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一)是否在醒目处设置统一标志
如无则扣1分
(二)是否有比较健全的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
如无则扣1分
(三)是否已配备必要的电脑、打印机等查阅设备
如无则扣1分
(四)是否已配备专门服务人员
如无则扣1分
(五)村级政府信息查阅点是否应建尽建
如无则每发现1处扣1分
考核项目
考评细项
扣分标准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发布或更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如未及时发布或更新的,每发现1条扣2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归入类别是否正确
如不正确的,每发现1条扣1分
(三)是否将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如有则每发现一条扣2分
(四)是否按照规范要求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目录不全面、不规范的,扣2分;无公开指南或公开指南不及时更新的,扣2分
(五)发布的政府信息内容是否完整
如不完整,每发现1条扣2分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否已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内容
如不完整则扣2分
(二)答复的期限是否逾期,答复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
答复期限如逾期或者答复形式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1起扣2分
(三)是否按照规定收费、减免规费
如发生违反规定收费、减免规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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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机关 单位 共性 目标 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