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生物质燃气与生态循环综合利用项目可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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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生物质燃气与生态循环综合利用项目可研报告
秸秆生物质燃气与生态循环综合利用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O一三年四月
主要编制人员
韩玉林高级会计师
杜敏高级经济师
王兴鹏注册咨询师
孙少孺注册咨询师
杜晓辉助理工程师
刘莹会计师
李翠助理工程师
刘滨高级工程师
李颖高级工程师
李丙玉助理工程师
辛彩欣注册会计师
可行性研究报告附表、附件、附图目录
一、附表
1、建设投资估算表(附表14-1)
2、建设期利息估算表(附表14-2)
3、流动资金估算表(附表14-3)
4、项目总投资使用计划与资金筹措表(附表14-4)
5、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附表15-1)
6、总成本费估算表(附表15-2)
7、外购材料费用估算表(附表15-3)
8、外购燃料和动力费用估算表(附表15-4)
9、工资及福利估算表(附表15-5)
10、固定资产折旧费估算表(附表15-6)
11、无形及递延资产摊销估算表(附表15-7)
12、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附表15-8)
13、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附表15-9)
14、利润与利润分配表(附表15-10)
16、借款还本付息计算表(附表15-11)
16、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附表15-12)
17、资产负债表(附表15-13)
二、附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规划证明
2、土地使用权证明
3、环境影响审批意见
5、资金筹措证明(银行贷款合同、自有资金证明)
三、附图
1、项目区域位置图
2、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
一、项目名称
秸秆生物质燃气与生态循环综合利用项目
二、承办单位
单位名称:
乐陵胜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元成
项目负责人:
雷军
三、建设地点
山东省乐陵市杨安镇省道248与高速路口交汇处东侧,项目基地东侧为农村用地,西临248省道,南临德滨高速公路,北临王辛宋社区。
四、项目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
山东省工程咨询院
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编号:
工咨甲11820070058
资格等级:
甲级
发证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承办单位简介
1、乐陵胜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乐陵胜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胜利油田长安集团宝力生物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乐陵市吉华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绿色新能源企业,专业从事生物质能源产品及相关的生物能源技术的开发和产业化,主导产品包括:
生物乙醇、生物气、有机肥料、二氧化碳及建设配套的加油-加气站。
公司以融入“黄蓝”国家战略、推进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为根本,立足乐陵市,着力打造国家级生物质能源产业基地。
2、胜利油田长安集团宝力生物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宝力生物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胜利油田长安集团为积极融入“黄蓝”战略、推进循环生态农业和新能源开发建设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注册资本6000万元,主营生物气、生物乙醇等生物能源的技术研究、产业化及能源作物规模种植等。
发展和使用可再生的生物质和生物能源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的重点产业。
公司依托长安农业科学技术研究院,以国内顶级生物能源及农业研究开发机构为技术支撑,致力于生物能源、能源作物研究与开发,发挥区域土地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建设绿色油田、绿色气田,着力打造黄河三角洲生物质能源基地。
3、乐陵市吉华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乐陵市吉华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注册资本10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咨询服务。
第二节研究工作的依据与范围
一、研究工作的依据
1、国家发改委关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有关规定;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
3、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4、《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5、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6、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基础数据。
二、可行性研究工作的范围
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范围包括:
1、对项目提出的背景、必要性、产品的市场前景进行分析,对企业销售、市场发展趋势和需求量进行预测;
2、对产品方案、生产工艺进行论述,通过研究确定项目拟建规模,拟定合理工艺技术方案和设备选型;
3、对项目的建设条件、厂址、原料供应、交通条件进行研究;
4、对项目总图运输、生产工艺、公用设施等技术方案进行研究;
5、就项目的消防、环保、劳动安全卫生及节能措施的评价;
6、对项目实施进度、劳动定员的确定;
7、进行项目投资估算,对项目的产品成本估算和经济效益分析,进行不确定性分析,提出财务评价结论;
8、提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结论。
第三节简要研究结论
1、政策符合性
该项目为秸秆生物质燃气与生态循环综合利用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一款“农林业”第20条“农作物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秸秆沼气及热解、气化)”、第21条“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沼气工程、“三沼”综合利用、沼气灌装提纯等)”、第30条“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及第三十八款“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8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
因此该项目产品的生产,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2、建设地点
项目拟建于山东省乐陵市杨安镇省道248与高速路口交汇处东侧,项目基地东侧为农村用地,西临248省道,南临德滨高速公路,北临王辛宋社区。
3、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项目新增建筑面积24840平方米,拟新建车间厂房、仓库等设施,购置秸秆快速化学预处理系统、秸秆高效厌氧消化系统、固液分离与沼液、沼渣贮存系统、生物气提纯系统及有机肥生产和CO2气态肥综合利用系统等设备281台套。
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秸秆生物质燃气1000万立方米、有机肥3万吨的生产能力。
4、工艺技术
该项目以秸秆为原料生产生物质燃气的工艺包括原料化学预处理、厌氧发酵、生物气净化提纯、有机复混肥生产、沼液综合利用、CO2气态肥综合利用系统、加气站以及整个燃气站自动控制系统8大部分。
5、劳动定员
项目年生产天数300天,实行三班每班8小时工作制。
需劳动定员80人,其中管理人员14人,技术人员18人,生产工人48人。
6、建设期
项目建设期1年,计划于2013年4月开始前期工作,预计2014年3月竣工并投入使用。
7、投资估算
经估算,该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2139万元,建设期利息25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67万元。
建设投资包括:
建筑工程费2490万元,设备购置费及安装费70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97万元,预备费687万元。
8、资金筹措
项目所需资金13000万元,拟采用以下方式筹集:
(1)拟申请银行贷款8000万元,占总投资的61.5%;
(2)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5000万元,占总投资的38.5%。
项目资本金5000万元,所占比例符合《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中“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要求。
9、财务评价
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收入11754万元,年总成本费用7593万元,年利润总额4033万元。
所得税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4.92%,财务净现值8066万元(ic=12%),投资回收期4.93年(含建设期1年)。
经济效益显著。
10、结论
该项目利用农业废弃物-秸秆为主要原料生产生物质天然气,不仅可以解决秸秆的污染问题,还可开发可再生清洁能源和有机肥料,具有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以及节能减排等重要意义。
项目符合国家对环境和能源的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开辟了生产可再生清洁能源的新途径;同时,也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要求,也符合我国目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社会效益显著。
项目建成后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可促进当地经济快速发展。
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可行的。
第四节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1
生产规模
生物燃气
万m3/年
1000
有机肥
吨/年
30000
2
项目总投资
万元
13000
其中:
建设投资
万元
12139
建设期利息
万元
256
铺底流动资金
万元
605
3
流动资金
万元
2017
4
总建筑面积
m2
24840
5
建设期
年
1
6
劳动定员
人
80
7
全年生产天数
天
300
8
设备总功率
kW
1060
9
年用水量
m3
22050
10
销售收入
万元/年
11754
11
总成本
万元/年
7593
正常年
12
总投资收益率
%
28.57
13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
24.92
所得税后
14
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ic=12%)
万元
8066
所得税后
15
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年
4.93
所得税后
16
盈亏平衡点
%
41.82
第二章项目提出的背景及必要性
第一节项目提出的背景
能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攸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
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对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一、我国能源发展形势严峻
“十二五”时期,世情国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世界政治经济形势更加复杂严峻,能源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我国既面临由能源大国向能源强国转变的难得历史机遇,又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
全球气候变化、国际金融危机、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地缘政治等因素对国际能源形势产生重要影响,世界能源市场更加复杂多变,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加。
目前,我国能源发展的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相互交织,国内因素与国际因素互相影响,资源和环境约束进一步加剧,节能减排形势严峻,能源资源对外依存度快速攀升,能源控总量、调结构、保安全面临全新的挑战。
一是我国能源资源短缺,常规化石能源可持续供应能力不足。
油气人均剩余可采储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6%,石油年产量仅能维持在2亿吨左右,常规天然气新增产量仅能满足新增需求的30%左右。
煤炭超强度开采。
二是粗放式发展导致我国能源需求过快增长,石油对外依存度从本世纪初的26%上升至2011年的57%。
与此同时,我国油气进口来源相对集中,进口通道受制于人,远洋自主运输能力不足,金融支撑体系亟待加强,能源储备应急体系不健全,应对国际市场波动和突发性事件能力不足,能源安全保障压力巨大。
三是生态环境约束凸显,绿色发展迫在眉睫。
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开发利用方式粗放,资源环境压力加大。
大量水资源被消耗或污染,煤矸石堆积大量占用和污染土地,酸雨影响面积达120万平方公里,主要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居世界前列。
国内生态环境难以继续承载粗放式发展,国际上应对气候变化的压力日益增大,迫切需要绿色转型发展。
二、生物质能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
生物质能占世界一次能源消耗的14%,是排在主要的化石能源煤、油、气之后的第四位能源。
现代生物质能源利用是指借助热化学、生物化学等手段,通过一系列先进的转换技术,生产出固、液、气等高品位能源来代替化石燃料,为人类生产生活提供电力、交通燃料、热能、燃气等终端能源产品。
现代生物质能源利用技术的开发对替代或部分替代化石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1、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增加能源供应渠道
从化石能源储量上看,我国煤炭丰富,油、气资源较为贫乏,长期以来形成了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消费国。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年石油进口量增长迅速,进口量占石油总消费量的比值从2003年的40%左右增长到2007年的49.3%。
预测到2020年,国内石油产量只能保持目前1.8亿吨的水平,如果不采取其他措施,石油进口量将增加到4.2亿吨,占石油加工总量的比例高达70%,供需矛盾突出、安全隐患巨大,严重威胁国家的能源供应安全。
据统计,全球石油可开采年限为40.6年,而亚太地区能源危机尤其严重,石油可开采年限仅为13.7年。
所以,寻找石油替代品,解决我国石油资源短缺已成为国家长远的能源政策。
综上,我国面临的能源局势是:
供应不足,资源单一,污染严重。
依靠现有的以化石燃料为主的能源结构难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大力发展具有巨大资源潜力的生物质可再生能源,建立多种能源形式并存的可持续发展能源体系,缓解能源短缺的局面。
这对促进能源、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已成为事关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国家安全和社会进步的重大课题,是国家能源战略的必然选择。
2、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及环境污染
能源开发和利用与环境密切相关。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也是世界上环境污染较严重的国家之一。
近年来,人们已开始感受到环境恶化给人们生存条件带来的威胁和影响,开始关心大气质量和环境保护问题。
我国SO2排放量已居世界第一位,酸雨面积已超过国土面积的1/3。
SO2和酸雨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GDP的2%。
IEA预测:
由于中国强劲的经济增长,发电行业以及工业对煤炭的严重依赖,中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在2004-2030年期间会增加一倍多,可能在2010年之前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
1997年京都议定书对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目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作为世界上温室气体第二排放国的中国,同样面临着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压力。
因此,环境保护对能源战略有十分重要的影响,环境因素将会明显的制约我国能源的发展。
生物质能属于清洁能源,有助于国家的环境建设和CO2减排。
生物质中有害物质(硫和灰分等)的含量仅为中质烟煤的1/10左右。
同时,生物质生长利用过程中的二氧化碳排放和吸收构成自然界的碳循环,其能源利用可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扩大生物质能利用是减排CO2的最重要的途径之一。
实践证明,生物质能源对减少CO2排放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
所以,开发利用生物质能源技术,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防止全球环境恶化的一种科学选择。
3、改善农村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
发挥农村资源优势,将农村地区的生物质资源转换为商品能源,使其成为农村特色产业,可有效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环境,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实现农村燃料的商品化和清洁化,提高电力及可再生能源在农村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有助于解决能源供需矛盾,逐步改变农村用能方式,优化农村能源结构,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
符合《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中提出的要求:
把科技进步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基本措施,大力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加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力度,突破资源约束,持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步伐,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建立。
三、项目提出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国家。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要产生大量的农业废弃物-作物秸秆。
目前,我国作物秸秆年产生总量在7.1亿吨。
仅7亿多吨秸秆折合成标煤约为3.5亿吨,相当于7个神东煤田,全部利用可以减排8.5亿吨二氧化碳,相当于2010年全国二氧化碳排放量的1/8。
农作物秸秆主要分布在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河南、山东、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四川、云南等粮食主产区,单位国土面积秸秆资源量高的省份依次为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河北、上海、吉林、湖北等省。
2010年我国单位国土面积的秸秆资源量
7.1亿吨秸秆除用于肥料、饲料、基料以及造纸等工业原料外,约有一半以上农作物秸秆可作为能源使用。
以“十一五”期间的发展速度测算,预计到2015年我国主要农作物秸秆产量将达到9亿吨左右,其中约一半(4.5亿吨)可作为农业生物质能的原料。
而我国作物秸秆利用率只有产生总量的50%左右。
大量秸秆的露天焚烧导致严重的大气污染和火灾,并影响航空、高速公路等的安全运行,是全国各地都面临的一大环境问题。
秸秆焚烧区域主要在内蒙古、黑龙江、安徽、江苏、陕西、四川、山西、山东及河北等。
2004年起,内地即启用卫星遥感监测夏秋两季秸秆焚烧情况,至2007年夏,全国主要冬小麦产区火点数最高逾三千个,涉及到八十一个地区、三百八十四个县。
收获季节大量秸秆焚烧,严重污染环境,影响交通安全。
为确保奥运空气质量,2008年5月12日环境部和农业部联合发文,要求2008年五月初至九月底,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安徽、江苏、辽宁等九省市全面禁烧秸秆,各省会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辖区全部列入禁烧范围。
秸秆的开发利用已成为我国急需解决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
秸秆焚烧图片
通过厌氧消化技术可以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转化成可再生清洁能源-生物气,或进一步提纯后生产车用燃料或注入天然气管网,同时还可生产有机肥料,具有环境污染治理、可再生能源和有机肥料生产多方面的作用。
它对解决农业废弃物的环境问题,改善我国的生态环境、缓解我国能源紧张状况和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也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因而,具有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并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这表明我国政府已在法律上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包括生物质能在现代能源中的地位。
2008年10月30日,国家财政部、建设部印发了《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在政策上给予了巨大支持,加快了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的进行,也为本工程技术的推广应用提供了巨大机遇。
经过多年的研究,北京化工大学在利用秸秆规模化生产沼气(生物气)和生物气提纯方面取得了多项技术突破,并已建立了多个工程项目。
这些技术包括简单快速的化学预处理技术、带有强化搅拌的高效卧式厌氧消化反应器、太阳能温室保温增温系统、化学洗涤和水洗提纯设备等,使得整体消化效率和产气量得到了明显提高,单位干物质产气量提高了50%以上。
利用此技术已在山东省泰安市、东营市,黑龙江海林农场,北京顺义区、广西桂林市和河南洛阳等地建立了多处大中型的秸秆生物气化工程。
对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生产生物气的特点和规律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重要的成果,实践证明,以秸秆为主原料进行厌氧发酵生产生物燃气在工艺技术上是可行的,并且,我国第一个以秸秆为主原料生产车用生物天然气的大型生物燃气工程已经在河南洛阳建成并投入生产。
这些都为本工程提供了良好的宝贵经验。
基于以上原因,乐陵胜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北京化工大学技术,拟提出秸秆生物质燃气与生态循环综合利用项目,以秸秆为主原料进行厌氧发酵生产生物燃气,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推动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接循环化、废物处理资源化,形成农林牧渔多业共生的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推动将乐陵市建成国内第一个适应城镇化发展的生物质燃气全覆盖的新能源示范市,国内首个替代化石能源的新能源示范市。
第二节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一、符合国家、山东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1、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
加强农村能源建设,继续加强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大力发展沼气、作物秸秆及林业废弃物利用等生物质能和风能、太阳能,加强省柴节煤炉灶炕改造。
加快推行清洁生产,在农业、工业、建筑、商贸服务等重点领域推进清洁生产示范,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资源消耗。
加强共伴生矿产及尾矿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和建筑、道路废弃物以及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
按照循环经济要求规划、建设和改造各类产业园区,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
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构筑链接循环的产业体系。
资源产出率提高15%。
2、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
坚持高端引领,强化政策支持,立足我省优势领域,以重大建设项目为载体,以掌握核心关键技术为突破口,以强化人才培养引进为支撑,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信息、新医药、海洋开发等五大产业,加快形成先导性、支柱性产业。
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
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产业。
重点发展以太阳能、风能、核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为主的新能源综合利用及装备制造,以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为主的新能源汽车,以节能机电设备、建筑节能为主的节能设备,以化工、造纸、发酵工业为主的清洁生产装备,以水处理及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处理利用、废气处理为主的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装备。
在可再生资源丰富地区,积极发展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抽水蓄能等新能源,鼓励垃圾、秸秆发电。
到2015年,新能源装机总容量1400万千瓦,占省内电力总装机比重达到14%。
该项目利用秸秆为主原料,通过生物气化生产生物燃气,用提纯沼气替代石油燃料,从农业固体废物利用、新能源开发、环境保护、发展生态农业以及节能减排和水土保持等多个角度来讲,完全符合国家及山东省十二五规划要求。
二、符合我国国家产业政策
该项目为秸秆生物质燃气与生态循环综合利用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一条“农林业”第20款“农作物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秸秆沼气及热解、气化)”、第21款“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沼气工程、“三沼”综合利用、沼气灌装提纯等)”、第30款“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及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8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
因此该项目产品的生产,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三、符合我国能源产业发展规划
1、《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发〔2013〕2号)指出:
坚持集中与分散开发利用并举,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为重点,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有序开发生物质能,以非粮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为重点,加快发展生物液体燃料。
鼓励利用城市垃圾、大型养殖场废弃物建设沼气或发电项目。
因地制宜利用农作物秸秆、林业剩余物发展生物质发电、气化和固体成型燃料。
大力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
结合农村资源条件和用能习惯,因地制宜推进小水电、农林废弃物、养殖场废弃物、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广普及经济实用技术,促进农村炊事、取暖和洗浴用能高效化、清洁化。
积极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
优化发展户用沼气,加快发展集中沼气,到2015年,农村沼气用户达到5000万户,建设3000个规模化养殖场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农村沼气年利用量达到190亿立方米。
2、《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可再生能源供热和燃料利用显著替代化石能源。
不断扩大太阳能热利用规模,推进中低温地热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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