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论述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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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治安七区冯基炜仅供参考
1.试论犯罪学的研究对象p6
犯罪学的研究对象受制于对犯罪学概念的理解,两者应具有一致性。
据我们所采用的广义的犯罪学的定义,犯罪学的研究对象应包括三方面:
犯罪现象、犯罪原因及犯罪的预防与控制。
(一)犯罪现象
犯罪现象是犯罪事件发展的外部形态和联系。
犯罪学的研究也是以犯罪现象的研究为基础,只有通过犯罪现象的研究才能进一步分析犯罪原因,寻找适当的犯罪对策。
犯罪现象研究主要有两个视角,即具体的犯罪事件与犯罪事件的集合体:
①具体的犯罪事件,包括犯罪人、犯罪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犯罪行为的对象、犯罪发生的时空条件及犯罪造成的后果。
②全部或部分犯罪事件的集合体,主要从整体、结构方面来研究,包括犯罪状况、犯罪特点、犯罪规律。
⑴犯罪状况,指一定时空犯罪发生的数量、犯罪率、犯罪类型、时空分布、危害程度,犯罪人的性别、年龄、职业、身份、文化程度、犯罪经历等构成状况。
是犯罪学研究基本的经验事实。
⑵犯罪特点,是指一定时空条件下犯罪现象所表征出来的犯罪状况的特殊性。
⑶犯罪规律,是指作为犯罪集合体的犯罪现象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决定着犯罪现象发展变化的趋势。
(二)犯罪原因
犯罪学研究中所指出的犯罪原因应当从统计论的因果关系角度来理解,即犯罪原因对于犯罪的发生只具有概率性的作用和影响,而不是必然引起犯罪的发生。
即犯罪原因就是指增加犯罪发生概率的各种事物或现象。
犯罪原因的研究一般从两个思考方向展开:
一是个体性差异研究,假设一些人比另一些人更可能实施犯罪,主要从犯罪人的生理和心理方面研究;二是社会结构/过程研究,假设某类社会环境产生较高的犯罪率,主要从宏观和微观社会环境方面寻找犯罪原因。
(三)犯罪预防和控制
预防和控制犯罪是犯罪学研究的目的和归宿。
犯罪控制,是指国家专门机构在犯罪行为发生后或过程中采取的把犯罪数量和犯罪质量限制在社会容忍的正常范围内的强制性手段。
犯罪预防,是指为消除犯罪原因和条件,防止犯罪发生而事前采取的社会性和专门性的综合措施。
2.试论犯罪学的学科性质与地位p10
一、犯罪学的学科性质
犯罪学的学科性质可以简单的表述为犯罪学与其他学科的不同的特征。
学科之间的区别,尤其是抽象层次高的学科类型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为依据一定标准的分类。
(一)犯罪学是一门“正题法则”学科
“正题法则”科学是指那些探求“规律”的学科。
犯罪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现象,探求的是犯罪现象的规律及其原因,目的是依据犯罪规律和原因,有针对性地预防和控制犯罪现象,属于“正题法则”科学。
据此,我们就可以将犯罪学和刑法学加以区分开来。
刑法学属于法学,而法学不是研究事物规律,而是研究规范。
(二)犯罪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
从知识结构上看,犯罪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
犯罪原因复杂的状况,要求运用各种学科知识与方法对犯罪进行研究。
犯罪学便从众多的学科中汲取了营养,成长为一门具有综合性知识的学科。
(三)犯罪学是一门边缘性学科
边缘性学科是对由原有基础科学的相互交叉和渗透所产生的新学科的总称。
犯罪学是科学发展整体化和综合化的产物,社会学、法学、心理学、生物学等多种学科交叉和渗透导致了犯罪学的产生和发展,而同样犯罪学又运用这些学科的理论方法来研究自己的独特的研究对象。
二、犯罪学的学科地位
从犯罪学学科性质与内容来看,犯罪学应当成为一级学科,即一门独立的学科。
首先,从犯罪学的形成、产生和发展的历程来看,
(1)犯罪学有自己专门的研究对象内容。
虽然,刑法学、刑事侦查学等也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但它们的研究角度与犯罪学不同,因此,具体的研究对象内容,也与犯罪学不同;
(2)犯罪学有自己比较成熟的研究方法。
犯罪学主要使用实证的科学研究方法,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3)犯罪学特有的概念、原理、命题、规律等构成严密的逻辑化的知识系统,犯罪学已经具备了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基本条件。
其次,从犯罪学与其他学科关系上看,犯罪学是一个“博采众长”的科学。
犯罪学的发展和壮大已经超出了其所吸纳知识学科所能容纳下的范围,已经逐渐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最后,将犯罪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这种观点并不是创新,它已经流行于欧洲和美洲。
3.论述犯罪学研究的意义p20
犯罪学研究的意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性地认识犯罪
在犯罪学产生以前,虽然犯罪现象一直伴随着人类的社会生活,但是,在人类的认识史上,却不存在对犯罪现象的理性认识。
刑法学虽然涉及犯罪问题,却但主要是从规范的角度来研究的,而不是事实的角度,,刑法学的研究不重视犯罪实际是什么,不去关注犯罪现象的规律和原因。
对犯罪现象本质和规律的理性的科学认识,是犯罪学的任务。
犯罪学为预防控制犯罪,其前提就是认识犯罪。
认识犯罪就是透过犯罪的表面现象,揭示犯罪发生发展的规律及其原因,是一个有层次的系统过程。
犯罪学认识犯罪从犯罪现象着手,通过对犯罪状况的分析研究,总结犯罪特点,揭示犯罪规律及其犯罪发生的原因,为治理和预防犯罪提供依据。
二、促进刑事立法
犯罪学研究对我国犯罪现象所进行的调查和原因分析,反映出我国现实社会生活中各个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们将这些由于制度不完善和法律不健全,以及家庭、教育和社区等存在的缺陷给犯罪分子提供的可资利用的漏洞与空隙,及时地反映给政府和立法机关,为其决策提供了理论依据,使有关与犯罪作斗争和维护社会治安的立法、执法活动具有科学基础,从而避免决策的盲目性,并使立法具有针对性,提高立法水平。
三、正确制定刑事政策
从广义上讲,刑事政策是国家采取的治理和预防犯罪的对策,是国家政策的一部分,是有效地与犯罪作斗争的方略。
首先,犯罪学对犯罪的认识功能为刑事政策的制定提供了依据。
其次,广义犯罪学中的犯罪对策部分内容可以涵盖刑事政策,直接对刑事政策进行研究,为国家正确制定刑事政策提供建议与参考。
最后,犯罪学的研究还可以检验与评估国家制定的刑事政策的实际效果。
四、完善社会政策
虽然社会政策的制定出于各种各样的动机和目的,但是并不意味着社会政策的制定可以忽略犯罪预防与控制的考虑。
如果一个社会政策的出台会导致社会矛盾激化、犯罪率升高,那么就需要重新评估这个政策。
犯罪学通过对犯罪问题的研究,可以发现社会政策中存在的一些弊端,进而推动社会政策的变革,使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更好地为社会发展服务。
4.分析刑事古典学派与实证犯罪学派的犯罪理论观点的差异p45
实证犯罪学派与刑事古典学派在关于犯罪的研究和理论上的明显不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研究方法的区别。
古典犯罪学派用思辨的方法进行犯罪研究。
他们以启蒙思想的理论观点为前提,从理论上指出封建神学法律制度的不合理,用演绎推理的方法推导出自己的理论,重视研究犯罪的法律定义并以此为出发点研究犯罪的法律特征。
实证犯罪学派则采用实证(经验)的方法和归纳的方法,以客观存在的事实作为研究基础,从犯罪人身上总结出犯罪的特征。
(2)犯罪原因理论的区别。
古典犯罪学派注重研究犯罪行为,主张“自由意志论”,认为犯罪行为是犯罪人自由选择的结果。
具有自由意志的人之所以选择犯罪而不选择守法行为,是由其功利主义或享乐主义倾向决定的。
由于人人都想趋利避害,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利益和享受,当犯罪人认为犯罪所带来的快乐大于事假的刑罚所带来的痛苦时,感觉到实施犯罪行为很合算时,就选择了犯罪。
实证犯罪学派重视研究犯罪人,认为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并非受其在“自由意志”决定,而是受其自身的或其所在环境的因素所左右,注重探讨遗传因素、社会因素、自然环境因素对犯罪行为的影响,重视对犯罪人的生理、心理特征的研究,试图以此作为区别犯罪人和正常人的依据,并通过人类学原理将犯罪人分为几类。
(3)犯罪对策理论的区别。
古典犯罪学派将刑罚视为最重要的犯罪对策,认为刑罚既可以作为惩罚犯罪的手段,又可以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主张报复刑论和刑罚为主的犯罪预防论。
实证犯罪学派则认为,刑罚只是诸多犯罪对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就犯罪原因来讲,刑罚措施对抑制犯罪的作用是有限的。
在预防犯罪的方面,社会的、科学的预防及矫正措施更能保证社会不受犯罪的侵害。
实证学派反对古典学派的报复刑论,认为应从防卫社会的目的出发制定犯罪对策;主张刑罚制度改革,认为应科学谨慎地根据罪犯对社会所构成的危险程度及其对此危险程度所持的动机的可责程度确定“防卫性的惩罚”。
主张刑事个别化;提倡在刑罚之外探索预防犯罪、矫正犯罪的措施。
5.试论现代西方犯罪学研究呈现的特点p48
现代西方犯罪学研究呈现的特点总结如下:
一.犯罪学研究呈现出学派众多、理论多元的景象。
20世纪30年代以来,西方犯罪学研究的中心逐渐从意大利等欧洲国家转移到美国。
由于当代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进一步发展,使得以美国为代表的现代犯罪学界无论在学者数量、研究规模、研究角度、研究广度及研究深度上都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使犯罪学研究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出现了众多的理论派别和颇有影响力的学者,研究成果十分丰富。
二.犯罪社会学理论成为犯罪学研究的主流
(一)社会学的研究方法成为犯罪学研究的主要方法。
20世纪中叶以后,尽管运用生物学、人类学对犯罪的生理、心理因素的探讨从未停息,但社会学方法已成为犯罪学研究的主要方法,即通过对犯罪及犯罪产生影响的社会因素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将犯罪与社会的各个方面相联系进行研究,为全面认识犯罪的社会原因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社会原因被视为犯罪的主要原因。
20世纪中叶以后,“社会原因是犯罪的主要原因”成为多数犯罪学学者共识。
多数学者认为,就大多数犯罪而言,犯罪行为是社会因素与个人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社会因素起主要作用。
(三)犯罪的社会预防成为犯罪对策的核心内容。
20世纪中叶以后,犯罪学家更关注、重视犯罪的社会预防理论研究和实践,提出了许多新的社会预防理论,这些理论将犯罪对策的理论与实践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犯罪预防理论得以更多研究。
二战以后,西方国家面对发展经济的同时,犯罪问题也日趋严重的状况,投入了大量的人财物从事犯罪对策研究。
一些学者提出应对犯罪预防进行深入研究。
此时,一些犯罪预防理论出现,如环境预防理论、社区参与预防论、心理治疗论等。
其中,环境预防理论在预防犯罪方面取得的效果时至今日仍未各国所肯定。
四.青少年犯罪成为各国关注的普遍问题。
二战后,西方各国青少年犯罪急剧增加,尤其是青少年暴力犯罪、性犯罪及吸毒问等问题日益突出。
如何正确认识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并寻求矫正青少年犯罪的有效对策成为西方学者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
6.试论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犯罪学的研究概况p53
新中国成立之初,犯罪学研究一直未能有效展开。
一般认为,原因如下:
一是受前苏联社会科学研究中“左”的思想影响,对西方犯罪学的研究理论持排斥态度,视犯罪原因研究为禁区;二是受特定时期较为安定的治安形势和阶级斗争主宰一切的政治形势的影响,犯罪研究的迫切性尚未显露。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统计显示犯罪率急剧上升。
其中,青少年犯罪人所占比例过大,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和党和政府的重视。
在这种背景下,我国的犯罪学研究开始起步并迅速发展。
学者将我国20世80年代以来犯罪学研究的特点总结如下:
(一)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和基本方法论研究犯罪问题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犯罪学界注重运用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来进行犯罪的本质、原因,犯罪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的关系等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
(二)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发展和丰富社会主义犯罪学理论
我国犯罪学自1980年后,积极进行了犯罪学重要问题的研究,在犯罪学的研究对象和体系、犯罪原因、犯罪预防等问题的研究上,都取得了理论和实践的进展。
(三)将综合治理社会治安、为现代化建设服务作为犯罪学研究的根本任务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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