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永安公园民文体广场及配套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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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永安公园民文体广场及配套项目
常德市永安公园、市民文体广场及配套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常德市财政局《关于明确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的通知》(常财办发〔2019〕12号)等文件,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常德市财政局委托,对常德市永安公园、市民文体广场及配套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2016年第43次常务会议纪要,为完善市城东片区基础设施,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拟对建设桥一村、二村及周边片区(东至红庙街、南至原市教学仪器站、西至三闾巷、北至建设桥二机埠)进行棚户区改造,在征拆地块上新建永安公园(原名“三闾公园”)、市民文体广场,以及红旗路、东城巷路2条市政道路和建设桥二机埠改迁工程项目。
项目立项依据:
常德市人民政府2016年第43次常务会议纪要;常德市发改委《关于调整三闾公园、市民文体广场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常发改投〔2018〕343号)。
根据常德市发改委《关于调整三闾公园、市民文体广场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总投资162,090万元,其中:
征地拆迁费用146,994万元、工程费用12,854万元、其他工程费用1,523万元、预备费719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本项目属于跨年度实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于2017年7月启动,2018年6月开始永安公园、市民文体广场及配套市政道路建设。
截至2019年7月10日(评价现场完成日)项目征地拆迁已全面完成,永安公园、市民文体广场,以及红旗路、东城巷路建设已基本完工,正在进行后续扫尾,尚未竣工验收,建设桥二机埠改迁工程计划于2019年8月启动。
项目业主单位为常德市经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常德市穿紫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穿紫河公司),具体承担整体项目资金筹集和工程建设;项目征拆范围涉及国有、集体不同性质土地,其中:
国有土地征拆工作(即:
城拆)由常德市武陵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
区征收办)实施,集体土地征拆工作(即:
农拆)由常德市武陵区征地拆迁安置指挥部(以下简称:
区征拆指挥部)实施。
本次委托评价的2018年永安公园、市民文体广场及配套项目资金预算11,600万元,属于项目市本级财政资金中的一部分,为全面反映项目整体情况,本次评价包含整体项目资金和征拆建设管理全过程。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对常德市东城区建设桥一村、二村及周边片区进行棚户区改造,规范、高效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新建永安公园、市民文体广场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红旗路、东城巷路2条市政道路,完成建设桥二机埠改迁工程。
进一步完善城东老城区基础配套设施,增加城市公共绿地和休闲场所,消除陈旧危房建筑,改善群众住房条件,整体提升城市品质,美化城市形象,提高市民生活质量。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通过本项目实施,对建设桥一村、二村及周边片区进行棚户区改造,新建永安公园、市民文体广场及配套设施,完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城市品质,美化城市形象,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具体目标细化如下:
(1)积极推动建设桥一村、二村征地拆迁工作,其中:
城拆1582户,128846.37㎡建筑面积;农拆262户、102.66亩土地、89316.65㎡建筑面积(城拆工作以建筑面积为标准,不涉及土地面积)。
(2)根据现行征收补偿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实施征收补偿,征收补偿程序合法合规率100%;征收补偿款项拨付准确率100%。
(3)根据常德市城区棚户区改造攻坚指挥部《关于建设桥一村、二村棚改项目推进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项目征拆工作于2018年3月全面完成。
(4)严格控制征拆成本,整体控制在预算评审范围内,其中:
城拆成本控制在100,585.74万元以内;农拆成本控制在34,970.07万元以内。
(5)新建永安公园、市民文体广场2个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红旗路、东城巷路2条市政道路,对建设桥二机埠进行迁移改造。
其中:
永安公园建设面积25239.74㎡;市民广场建设面积19190.76㎡;红旗路、东城巷路建设长度分别为565米、555米,建设宽度分别为20米、16米;新建建设桥二机埠泵站面积792㎡,处理规模7.47立方米/秒。
(6)严把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项目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施工安全事故“零”发生。
(7)根据常德市城东片区提质改造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红旗路、东城巷路2019年4月底前完工通车,市民文体广场、永安公园2019年6月底前完工开放。
建设桥二机埠改迁工程2019年8月启动,2019年12月建设完成。
(8)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建设投资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其中:
永安公园、市民文体广场及红旗路、东城巷路建设成本控制在4852.61万元以内;建设桥二机埠改迁工程成本控制在3000万元以内(计划投资额3000万元,预算评审金额尚未确定)。
(9)完善市城东区域基础配套设施,增加公共休闲场所和市政道路,提高市民生活质量。
(10)通过棚户区改造,拆除危房等陈旧建筑,改善区域群众居住条件,美化城市形象。
(11)通过永安公园、市民广场建设,新增城市绿地30470㎡,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12)被征收户对征拆补偿工作满意度达到80%以上,市民对项目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穿紫河公司对常德市永安公园、市民文体广场及配套项目绩效进行了自我评价,对项目基本情况、绩效目标、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绩效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进行了分析说明,自我评价得分95分,自评结果为“优”。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接到市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
根据项目特点,本次评价主要采用比较法和公众评判法评价。
执行的主要工作步骤为:
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收集查阅项目立项、征拆、报建、施工等方面的会议纪要、批复、证件、合同、档案等相关资料;对项目所涉及的穿紫河公司、区征收办、区征拆指挥部、国土局武陵分局、永安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永安街道)、启明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启明街道)等6个单位项目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审查;现场查看了永安公园、市民文体广场、红旗路、东城巷路土地征拆及建设情况;随机选取258名被征收户(涉及补偿金额50,661.41万元,占征拆支出总额37.61%)和300名市民进行问卷调查;与市财政主管科室、项目单位沟通交流,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19年6月底,穿紫河公司累计收到项目资金113,447.00万元,其中:
省级(含)以上棚改资金及市本级城建资金112,760.00万元,彩票公益金687.00万元。
2018年年初预算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穿紫河公司累计支付项目资金135,381.82万元,具体明细为:
拨付区征收办城拆资金100,585.74万元;拨付区征拆指挥部农拆资金34,116.23万元;累计支付建设支出679.84万元。
穿紫河公司支付额大于收到资金21,934.82万元,系公司先行垫付,待财政后续补助拨付。
区征收办累计使用征拆资金100,720.32万元,其中:
征拆补偿费94,471.50万元,不可预计费2,356.13万元,整体配合奖1,224.00万元,工作经费2,668.69万元。
与预算评审额对比,项目超支134.57万元。
区征拆指挥部累计使用征拆资金32,707.88万元,其中征拆补偿费31,324.76万元、工作经费643.00万元、乡村配合奖265.86万元、不可预计费474.26万元。
结余资金1,408.35万元,结余资金将用于项目后续的征拆补偿支出(农拆补偿程序多,需进行三次财政评审,拆迁工作已完成、后续补偿工作还在进行)。
详见附件1:
常德市穿紫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三闾公园、市民文体广场及配套项目收支汇总表;附件2:
武陵区征收办项目征拆补偿款收支明细表(城拆);附件3:
武陵区征拆指挥部项目征拆补偿款收支明细表(农拆)。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由穿紫河公司负责整体筹集,征拆资金分别拨付至区征收办、区征拆指挥部后由征拆单位根据征拆方案具体使用,建设资金由穿紫河公司使用管理。
穿紫河公司根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资金管理,建立了专项资金台账,及时、完整地反映了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以征拆项目预算评审报告和征拆进度为依据分别向区征收办、区征拆指挥部拨付征拆补偿款;建设支出根据相关合同和工程进度支付。
款项支出时经公司经办部门、财务部、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
资金核算准确,审批手续完善,资金管理规范。
区征收办根据《征收补偿专项资金拨付操作办法》和《资金管理制度》对征拆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征收补偿款经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主任审核,通过银行打卡方式将补偿款发放给各被征收人;集中签约奖、整体配合奖、部分不可预计费以及街道征拆工作经费由区征收办下拨到各实施街道;集中签约奖、整体配合奖由街道发放到户,不可预计费通过“一事一议”方式补偿拨付,工作经费由街道自行安排使用。
城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制度欠完善、使用欠规范等问题,资金管理情况总体欠佳。
区征拆指挥部根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资金管理,根据实施项目建立专项台账,征拆支出由业务部门和单位领导签批后拨付。
征拆补偿款依据财政评审额拨付到市国土局武陵分局,市国土局武陵分局再根据补偿协议逐项拨付到户;乡村配合奖、不可预计费下拨至各实施街道,由街道依据规定使用;工作经费落实了区财政管理要求,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由区征拆指挥部、市国土局武陵分局、街道三方分配使用。
农拆资金未落实财务监督审核程序,账务核算存在处理不及时、收支串户等问题,资金管理有待加强。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组织实施分为征拆补偿和施工建设两个方面,征拆补偿由区征收办和区征拆指挥部分别负责城拆、农拆工作,施工建设由穿紫河公司组织实施。
征拆补偿方面。
区征收办根据《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常德市人民政府令10号)开展项目城拆工作,2017年5月启动实施;区征拆指挥部依据《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开展项目农拆工作,根据区域范围将项目划分为建设桥二村、建设东路、怡然庭小区、新东街社区4个地块,2017年6月起先后启动实施。
主要征拆程序为:
拟定征收范围、召开动员大会、入户调查、公示调查结果、发布征收决定、财政复核评审、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支付征收补偿款。
征拆补偿过程中存在超标准补偿、不可预计费依据不充分、城拆成本超预算等问题,征拆补偿工作有待规范。
施工建设方面。
穿紫河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了可行性研究,2017年12月获得市发改委立项批复,2018年8月对批复进行了调整。
穿紫河公司依据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实施项目管理,2018年6月起先后启动市民广场、永安公园、红旗路、东城巷路施工建设,截至2019年7月10日(评价现场完成日),项目已基本完工,正在进行后续收尾工作,尚未竣工验收。
建设桥二机埠改迁工程计划2019年8月启动。
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报建手续欠缺、安防措施未落实等问题,建设管理工作有待完善。
(三)项目目标完成程度
(1)区征收办累计完成1582户、128,846.37㎡建筑面积的城拆任务,区征拆指挥部累计完成262户、102.66亩土地、89,316.65㎡建筑面积的征拆任务。
目标完成率100%。
(2)项目征收补偿程序合法合规率100%;累计发现18户超标准补偿情况,支付准确率目标未完成。
(3)项目征拆工作于2018年12月全面完成,滞后于常德市城区棚户区改造攻坚指挥部会议确定的时效标准,绩效目标未完成。
(4)截至2019年6月底,区征收办累计使用项目城拆资金100,720.31万元,与项目预算评审额对比,超支134.57万元,超支率0.13%;区征拆指挥部累计使用项目农拆资金32,707.88万元,控制在预算评审额范围内。
城拆资金成本控制目标未完成。
(5)新建永安公园面积25,239.74㎡、市民文体广场面积19,190.76㎡;红旗路、东城巷路建设长度分别为565米、555米,建设宽度分别为20米、16米;建设桥二机埠泵站尚未实施,暂时无法评定。
目标完成率100%。
(6)永安公园、市民文体广场、红旗路、东城巷路尚未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暂时无法评定;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安全率100%。
(7)红旗路、东城巷路于2019年4月18日完工通车,市民文体广场、永安公园于2019年6月底对外开放,完成了常德市城东片区提质改造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时效标准。
目标完成率100%。
(8)截至2019年6月底,累计发生建设支出679.84万元,未办理竣工结算;建设桥二机埠改迁工程尚未实施。
项目建设成本控制目标暂时无法评定。
(9)通过项目实施,新建永安公园、市民文体广场,增加了区域公共休闲场所,红旗路、东城巷路通行使用,完善了区域交通网络,整体提升了市城东区域基础配套设施水平,提高了市民生活质量。
目标完成率100%。
(10)通过棚户区改造,拆除了原老城区危房等陈旧建筑,通过货币补偿等方式,有效改善了区域居民住房条件,美化了城市形象。
目标完成率100%。
(11)通过永安公园、市民广场建设,新增城市绿地30,470㎡,有效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
目标完成率100%。
(12)根据调查问卷结果,被征收户对征拆补偿工作满意度为81.94%,市民对项目满意度为88.77%,目标完成率分别为100%和98.63%。
详见附件4:
常德市永安公园、市民文体广场及配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实施后,对老城区进行棚户区改造,增加了城市公共绿地和休闲场所,完善交通网络,改善人居环境,美化城市形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生态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
1.完善城市配套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永安公园、市民文体广场建设面积分别为25239.74㎡和19190.76㎡,公园内设有多处景观小品,并配套有儿童娱乐设施、集散广场、公共卫生间等设施,在有限的地块上为周边市民提供了一个文体、娱乐、休闲、游览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城市文体休闲场所,解决了市城东区域无公园的现状;红旗路、东城巷路的建成与通行,进一步完善了城市交通网络,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区域道路通行压力。
通过项目实施,提升区域基础配套设施水平,提高了市民生活质量。
2.改善居住条件,美化城市形象。
通过棚户区改造,拆除了建设桥一村、二村及周边区域老旧危房218163.02㎡,给予被征收户货币补偿,用于购买新的居住用房,有效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在征拆地块上新建永安公园及市民文体广场,改善棚户区陈旧景象和脏乱环境,进一步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
3.增加城市绿地,改善生态环境。
通过永安公园、市民文体广场的建成,新增城市绿地30470㎡,成为“水泥森林”中的一片“绿洲”,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了良好作用;进一步增加了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城市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助力常德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4.塑造城市景观,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公园及广场的建设,塑造新的城市景观,在优化投资环境、增加区域土地价值以及发展城市观光旅游等方面有积极影响,间接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75.5分,评价等级为“中”。
得分明细如下:
(一)项目投入总分17分,实得17分。
(二)项目过程总分35分,实得17.5分,扣17.5分,扣分明细:
1.未建立统筹性的《项目管理制度》,扣1分。
2.征拆补偿程序欠规范,扣5分;项目台账欠完整、项目完成无总结、个别档案资料不齐全,扣3分;政府采购执行不到位,扣1分,共扣9分。
3.报建手续欠缺、施工现场安防措施未到位,扣2分。
4.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扣1分;区征收办资金管理办法欠完善、资金管理制定未有效执行扣1分;共扣2分。
5.街道挪用不可预计费,扣1分。
6.账务处理欠规范、现金支付补偿款、收款人与被征收人不一致无授权委托或证明资料、结余资金未归还、资金支付轨迹欠完整各扣0.5分,共扣2.5分。
(三)项目产出总分26分,实得20分,扣6分,扣分明细:
1.18户超标准补偿,扣2分。
2.项目征拆工作未完成时效目标,扣2分。
3.城拆成本超预算134.57万元,扣2分。
(四)项目效果总分22分,实得21分,扣1分,扣分明细:
市民对项目满意度为88.77%,扣1分
详见附件4: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制度欠完善,财政要求未落实
1.统筹管理制度欠缺。
本项目为市本级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额度大,涉及土地征拆、施工建设多个环节,组织实施涉及单位部门多,实施周期长。
这样大的综合性专项,未按财政要求500万以上专项建立专门的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制度》,在项目资金管理、组织实施、责任分工等方面,缺少统筹的制度保障和约束。
2.征拆资金管理制度待完善。
区征收办现行的《征收补偿专项资金拨付操作办法》和《资金管理制度》均为早些年制定,很多条款已不适用(如区下派干部、银行存折等),且制度过于简单,未对整体配合奖、集中签约奖、不可预计费等资金形成详细、完整的操作规定。
区征拆指挥部现行的资金管理制度中,仅要求业务部门和单位领导对补偿款项进行签批,资金支出的合理性、合规性未经财务部门审核,财务审核监督作用未落实发挥。
3.重要制度未落实。
区征收办未落实武陵区监察局和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武陵区有关临时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经费的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未将本项目征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未按办法要求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二)补偿程序欠规范,业务管理不到位
1.政策执行不到位。
一是不可预计费程序欠规范,启明街道先后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在不可预计费中支付补偿款381.45万元,无“一事一议”会议纪要,无会议研究结果公示资料,违反了《常德市江北城区征地拆迁工作“一事一议”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是部分专项补助无依据,征拆过程中永安街道累计发放158户大病及困难补助220.1万元,启明街道累计发放62户大病及困难补助109.2万元,支付凭证只有街道申请报告(非被救助者申请),无相关病历、诊断书、困难证明等证明资料;区征收办分别拨付何美林、徐定国、叶小明“住改非”补偿款18.07万元,无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营业执照、缴税凭证等佐证资料,专项补助的合理性难以考证。
三是集中签约奖未按规定的时间点执行,根据《建设桥一村、二村项目专题会议纪要》(武棚办纪〔2017〕7号),“为加快项目征拆工作进度,鼓励被征收户尽快签约,项目采用集中签约、公开奖励的办法推进,集中签约时间定于2017年8月11日至13日,此前已签约和在集中签约期间内签约的每户奖励1万元”,抽查发现黄政等7户签约时间为8月13日之后,但仍享有1万元/户的集中签约奖励,违背了会议纪要确定的签约时间界限规定和鼓励被征收户尽快签约的初衷。
四是奖惩条件把握不严格,2018年12月区征拆指挥部支付永安街道新东街及怡然庭地块征拆奖励33万元,按标准上浮20%进行奖励,但未依据《武陵区征地拆迁绩效考核办法》提供项目提前25天完成并交净地的相关证明;2018年12月区征拆指挥部支付永安街道建设桥二村及建设东路地块征拆奖励16.9万元,在项目延迟交地的情况下,仍全额拨付征拆奖励,未落实考核办法中延迟交地扣减奖励的规定。
2.业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补偿协议签订不及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规定,房屋征收协议签订期限为房屋价值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经抽查发现,何美林等5户协议签订时间超过了补偿方案规定期限。
二是项目台账记录不完整,征收办登记的台帐户数较街道实际完成的城拆户数少83户,系后期陆续签约户未及时录入台帐。
三是档案管理欠规范,一户一档的资料无序存放,未按目录顺序编排页码,不便于档案查阅;个别档案资料不齐,被征收户湖南日报社常德记者站档案无评估结果送达回证、被征收户肖吉平档案无增补部分补偿协议和入户调查明细表。
四是项目完成无总结,区征收办未对本项目形成总结,未对项目的起止时间、补偿户数、面积、补偿金额、实施过程等情况全面梳理总结,不便于了解项目整体征收补偿情况。
3.未执行政府采购。
征拆过程中区征收办先后委托常德润东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德盈环保有限公司对征拆范围内市环境监测站环保危险品进行处置,合同金额分别为38.87万元、27.95万元,均超过《常德市2017-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常政办发〔2016〕39号)规定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未依规实施政府采购程序。
(三)资金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待加强
1.挪用专项资金。
经现场核查,启明街道、永安街道累计挪用项目不可预计费138.66万元用于单位其他经费支出,其中启明街道挪用107.24万元、永安街道挪用31.42万元。
永安街道累计收到整体配合奖960万元,实际发放949万元,剩余11万元;启明街道累计收到整体配合奖和集中签约奖494万元,实际发放459万元,剩余35万元;上述剩余资金46万元未及时退回区征收办。
2.账务处理欠规范。
一是区征拆指挥部账务处理不及时,2019年5月穿紫河公司拨付区征拆指挥部征拆款878.50万元,截至2019年7月区征拆指挥部未入账;二是市国土局武陵分局项目收支串户、明细核算混乱,市国土局武陵分局2018年10月将收取的其他项目征拆款3133.20万元误计入本项目收入,2018年3月支付陈望华超面积补助等补偿款误计入交房腾地奖支出,2019年1月支付高安德等4人大病救助8万元误计入设施补偿费。
3.财务管理待加强。
一是补偿款支付方式不合规,部分整体配合奖由街道以现金方式发放,其中:
永安街道现金发放整体配合奖14万元,启明街道现金发放整体配合奖231万元,违背了征收补偿款以银行打卡发放到被征收户的规定。
二是城拆项目收款人与被征收人不一致时,无授权委托书或其他相关身份证明资料,如:
被征收人杜传凯、收款人为杜权兵;征收人胡彬、收款人为刘少英;被征收人黄芳、收款人为周倜。
三是资金支付轨迹欠完整,区征收办2017年8月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支付补偿款1,474.35万元,永安街道2017年11月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支付整体配合奖219万元,均未提供银行代发到户的交易明细。
(四)报建手续不齐全,安防措施未到位
1.报建手续不齐全。
穿紫河公司实施的永安公园、市民文体广场及红旗路、东城巷路配套工程2018年6月开工建设,截至现场评价日,项目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项目报建手续欠缺。
2.安防措施未到位。
目前永安公园已对外开放,经现场查看,公园内地下停车场出入口仍在扫尾施工,装配有脚手架,并堆积大量建筑材料。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未到位,施工围挡未将工地完全隔离,公园游客可随意进出,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五)项目产出未达标,群众满意度待提高
1.超标准支付补偿款。
永安街道先后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在不可预计费中对黄才英、李建颖、姚华、黄万强4户按3500元/㎡支付“住改非”补偿65.29万元,补偿标准超出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1200元/㎡标准,超标准补偿42.91万元。
根据市城区棚改指挥部《关于建设桥一村二村棚改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常棚指纪〔2018〕5号),为推进原市物资公司院落征拆工作,会议同意按3800元/㎡对市物资公司14户872.02㎡房屋进行补偿,其中区征收办承担2500元/㎡,剩余1300元/㎡由该地块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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