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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欧凯招标文本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生产车间工程
2
1.1
建设地点
海门市三和镇三和村19组公司院内
3
1.1
建设规模
******平方米
4
1.1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
5
1.1
质量标准
合格
6
1.1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时间:
2008年10月10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09年4月30日
施工总工期:
200日历天。
7
1.1
资金来源
自筹
8
1.2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土建、安装
9
16
工程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报价
10
12
投标有效期
为:
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
13.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2
14.1
踏勘现场
领取施工图
1、踏勘现场:
各投标单位自行组织,招标单位提供方便
2、招标单位提供建筑设计图纸全套,投标单位须交图纸押金伍百元整。
13
20.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14
21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海门市欧凯家用纺织品厂
截止时间:
2008年9月18日18时0分
提交地点:
海门市欧凯家用纺织品厂
15
24
开标
开标时间:
2008年月日时0分
开标地点:
海门市欧凯家用纺织品厂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
1.2招标范围:
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1.3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
已完成。
(2)施工用水、电:
已接至施工现场。
(3)场内外道路:
畅通。
(4)其他:
投标单位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
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以及施工过程中,投标单位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以任何形式提出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
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施工资质。
2.2参加投标的房屋建筑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
2.3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评标办法
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均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将以书面形式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三)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于3日内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文件应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
技术标包括下列8.1、8.2、8.6、8.8、8.9条内容;
商务标包括下列 8.3、8.4、8.5、8.10 条内容。
8.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8.3投标函;
8.4报价说明、报价汇总表(含附表1__附表13);
8.5主材、特材和其他需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用量;
8.6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人员表;
8.7如以联营体投标,须附联营协议书;
8.8施工组织设计:
应包括主要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主要设备及人员专业构成、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工期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等;
8.9资格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资质证书;(5)近两年来,企业及项目经理的工作业绩、获得的各种荣誉(需提供证书原件备查)。
8.10本工程电子标书壹套。
9、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但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及有关签字不得复印),其正、副本应装订成册,要求一律采用A4规格纸,且封面不得使用硬质纸张,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
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印鉴。
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人投标时须将按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带至开标现场。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递交,单位名称:
海门市欧凯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开户行:
海门市工行三和分理处,账号:
1111527709000007606。
13.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予以退还(无息)。
13.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交给招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无息)。
13.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14、踏勘现场
14.1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4.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四)投标报价
15、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16、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16.1种方式
16.1固定总价。
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系数。
项目名下所有材料结算时不作调整。
如有少算漏算等视同投标人已综合考虑在其他综合单价中,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除外。
如变更等原因引起工程量增减,综合单价须调整时按如下办法执行:
1、承包人投标函中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执行(或参照)原有的综合单价;2、承包人投标函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则由承包人按照2004年江苏省计价表编制变更价格,并进行下浮(下浮率为承包人投标报价相对于公开预算价的下浮比率),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17、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计价表(以下简称江苏省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和项目指引,投标人(承包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
18、公开预算价编制依据
18.1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招标答疑和现行有关文件规定。
18.2《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200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南通市建筑与装饰工程补充计价表》、《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及海门市现行的计价规定和政策。
18.3材料价执行2008年第5期海门市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及相应调整,缺项参照2008年第5期南通市工程造价信息,再缺按市场价自主定价。
18.4本工程工程类别为:
土建三类、安装三类工程。
18.5不可竞争费按以下规定计取: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计费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
土建基本费率暂按1.5%,无现场考评费、奖励费率;安装基本费率暂按0.7%,无现场考评费率、奖励费率;工程结算时由海门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予以核定后方可计取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未经核定不得列入结算。
(2)工程定额测定费:
计费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之和,按1‰计取。
(3)安全生产监督费:
计费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之和,按0.6‰计取。
(4)劳动保险费:
计费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之和,土建按1.6%计取,安装按1.3%计取。
(5)税金:
费率按3.381%计取。
18.6临时设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计取。
18.7检验试验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数,土建按0.18%计取,安装按0.15%计取。
19、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9.1采用自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19.2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市场行情以及本企业的定额进行报价。
无企业定额的,可参照《江苏省建筑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及相应补充规定和海门市建设局的有关规定。
19.3投标人的报价已包含图纸中工程量所有内容,工程竣工时不再作任何调整。
19.4不可竞争费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第18.5条款之规定计取。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20.1投标人应准备叁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
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0.2投标文件应按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技术标”或“商务标”,同时在封袋上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章。
20.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
20.4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20.5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1、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在前附表中第14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标方式
采用议标形式,低价中标,最终解释权归海门市欧凯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
(七)计算工作量时的相关说明
1、施工内容以生产车间施工设计图为准,除开下述剔除或修改部分。
2、实际自然地面与0.00相差70CM,报价时挖土深度按2.9米计算,缺土由甲方提供土方到现场。
土方运输仅考虑场地
内。
3、楼面做法,取消找平层,改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楼面原浆抹平。
4、地面做毛地面,做法为150厚碎砖,100厚C20混凝土(碎砖材料甲供)。
5、屋面做法:
取消2CM水泥砂浆找平层,40厚挤塑保温板改为25厚挤塑保温板,2MM聚胺脂改为2MM厚SBS。
6、卫生间洁具、天面吊顶、墙面瓷砖、地面缸砖人工及材料由甲方自理。
7、外墙涂料暂不做,内墙涂料按图施工。
8、楼梯扶手、护窗栏杆、踏步砖人工材料甲方自理,楼顶方管栏杆材料甲供。
(楼梯找平取消)
9、化粪池及屋顶水箱(包括消防水箱)材料甲供。
10、外墙面以外排水人工材料甲方自理,井点排水人工材料甲方自理。
11、室内梁、板、中间独立柱取消粉刷,改为清水。
12、玻璃幕墙取消,铝合金平开窗改为铝合金推拉窗。
M1
取消,M2取消,M3取消,M4取消。
13、投标报价的范围除上述剔除部分外其余均含相应图纸
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图纸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八)付款方式
工程按形象进度付款,基础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合同总价的10%,主体结构中第三层封顶后一周内付合同总价的10%,主体结构封顶并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再付合同总价的10%,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好房产证后一周内付至合同总价的50%。
余款至阴历2009年底(春节)付至合同总价的65%;至阴历2010年底(春节)付至合同总价的90%。
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海门市欧凯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海门市欧凯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
工程地点:
海门市三和镇三和村19组欧凯公司院内
工程内容:
施工图及招标文件说明范围内土建及安装工程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海计基(2004)字第018,海计基(2005)字第040及备案号:
海发基(2007)093
资金来源:
自筹
2、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土建及安装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08年10月10日(以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
2009年4月30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00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工程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币种,金额,单位)
(小写)
6、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如有时)
(9)、工程报价单
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08年9月25日
合同订立地点:
海门市三和镇三和村19组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略)
具体详见(GF-1999-0201)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施工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7)图纸;(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9)招标文件。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使用汉语。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开工前提供全套施工图肆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泄露有关图纸内容。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范围以外的部分。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必须有张冬明会签,否则无效)。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陆召珍职务:
发包人代表
职权:
仅代表发包人督促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无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必须全日制到岗到位,否则视为违约,若违约,发包人有权另行选择施工队伍,承包人无条件退出,此条件对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时适用。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
工前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开工前,由承包人单独挂表。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负责施工道路的畅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办妥相关开工手续。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前以书面形式交验给承包人。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发包人于开工前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督促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协商办理。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协商办理。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开工前向监理和发包人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二份。
每月25日前分别向发包人及监理方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由承包人负责,应严格遵守安全文明管理相关制度。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环保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按通用条款执行。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按通用条款执行。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做好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和观测工作,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按标准化施工现场要求办理。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视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收到承包方资料15天内予以确认。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无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由于发包方原因延误,工期顺延,但须以书面签证为准;因承包方原因延误工期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其他按通用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执行。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按通用条款第17.1款执行。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无
五、安全施工
按照《通用条款》第20条~第22条执行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一次性包死)合同,合同价款中已包括所有的风险范围。
固定价格已包含所有建材市场风险、施工期间政府和行业因素的政策性价格的调整、合同责任、施工质量及安全的风险。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范围及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变更、以现场签证为依据,按实调整结算。
调整部分的让利的优惠条件,同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让利优惠条件。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发包方、承包方双方认可的设计变更;
(2)发包方和监理方均认可的签证。
如变更等原因引起工程量增减,综合单价须调整时按如下办法执行:
1、承包人投标函中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执行(或参照)原有的综合单价;2、承包人投标函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则由承包人按照2004年江苏省计价表编制变更价格,并进行下浮(下浮率为承包人投标报价相对于公开预算价的下浮比率),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无。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25日前将当月经验收完成的工程量送发包方和监理,验收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得计量,不得支付工程款,其余按通用条款第25条执行。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工程按形象进度付款,基础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合同总价的10%,主体结构中第三层封顶后一周内付合同总价的10%,主体结构封顶并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再付合同总价的10%,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好房产证后一周内付至合同总价的50%。
余款至阴历2009年底(春节)付至合同总价的65%;至阴历2010年底(春节)付至合同总价的90%。
工程余款作为保修金,在竣工验收满二年后付清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1)按《通用条款》执行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由甲方负责调换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双方协商解决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由甲方负责送至施工现场,乙方负责计量收货。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按《通用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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