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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教字67号
南教字[2011]67号
关于开展滁州市南谯区学科带头人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二幼、教师进修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广大教师政治、业务素质,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名师队伍,全面提升我区教育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滁州市南谯区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
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范围和对象
评选范围:
全区各学校(含民办学校)及教学研究室。
评选对象:
原则上在“滁州市南谯区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南谯区教坛新星”中评选产生,对特别优秀、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上述教师和教学研究室教研人员也可申报评选。
二、评选的条件
(一)参评资格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2.普通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教学研究室教研人员应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任职时间均需在三年以上(2008年及其以前取得任职资格)。
3.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教学研究室教研人员应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5.身体健康,工作量饱满。
6.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参加过国家级、省级培训的或承担县级及其以上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同等条件下从优)。
(二)思想政治方面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3.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4.坚持“三个面向”,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全体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
5.成绩显著,受过区级或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不含论文、课件等业务方面的评选表彰),同等条件下从优。
6.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
不搞有偿家教,不参与编写、销售、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未经省中小学幼儿园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的教辅用书,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在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一次优秀等次。
(三)教育教学方面
1.能出色地完成组织上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业务拔尖,教学成绩突出。
2.能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精神,熟悉教育对象,准确把握教材,勇于创新,水平较高,能力过硬(教师需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印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交2课时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教研员需提交上一学年原始听课记录、教育教学评估材料以及反映本学科前沿动态的综述一篇。
)
3.任教高考、中考科目的老师,所带学科的高考人均分必须在近6年(2005年以来)的市级同类学校统计中获得过第1名或6年中有3年排在第2名;所带学科的中考人均分在区级统计中获得过第2名及其以上。
4.在高中毕业会考中,所任学科平均分名列同类学校第2名及其以上。
5.没有高、中考科目的教师必须在近6年的区级以上(含区级)优质课评选、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得过2等奖及其以上成绩,辅导的学生在市级以上(含市级)获奖。
6.大胆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与探索,所形成的经验在区级及其以上范围推广或近3年至少在区级以上(含区级)教研会上作过1次主题发言。
7.教研人员须能积极组织并参与课改实验,经常深入学校进行教学检查、听课评课、指导教师等。
所培养的教师在教学业务评选中,获得市级1等奖1人以上;或有效指导校本教研取得突出成绩;或在教师业务培训、新课程培训、继续教育培训中多次担任主讲教师,并取得显著效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教科研方面
教育教学观念新,教科研能力强。
近6年中,教科研应具备下列条件(参评人员须具备1—3条中的1条和4-7条中的2条,其中的第6条必须具备):
1.在省级以上具有CN刊号学术刊物(不含论文集)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
2.在参加市级论文评选中,获优秀论文1等奖1次或2等奖2次。
3.在省内统一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不含增刊、论文集)、市级论文评比2等奖1次。
4.受聘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1次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合著)1部。
凡合著,由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3万字。
5.应邀在区级以上(含区级)教学研究活动中作教研报告1次。
6.作为课题研究的主要成员(排名在前3名),近3年内承担过市级以上(含市级)课题研究,并至少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须提供相关材料)。
7.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部门主办的汇演、会展或比赛中获得省级2等奖1次或市级1等奖1次。
(五)培养指导年轻教师
1.能培养指导年轻教师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能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等方式,对年轻教师进行业务指导。
近3年内,所辅导的教师在区级以上(含区级)教育系统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2等奖以上,或参加市、区教研室组织的公开课获得较好效果(附教案和评课人的评价意见)。
2.具有组织、带动本学科教师开展教育活动的能力,能和本学科教师一起进行研究(需提供反映具体研究过程的材料)。
三、评选名额
“滁州市南谯区学科带头人”10名,推荐名额40名,评选时坚持标准,优中选优。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与学校推荐
对照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教师可以向学校申请参加滁州市南谯区学科带头人评选。
学校要对照评选文件,综合考虑申报人所具备的评选条件、工作表现和教学业绩。
申报材料需在校内公示3–5天。
2.学校审核
各校要成立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学校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确定上报区教育局评选对象后,应填好相关表格,于2011年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人:
孙礼飞;电话3113221;邮箱nqjyj@)。
3.区教育局评选
区教育局成立学科评审组,于5月下旬对申报人进行课堂教学和申报材料两个方面的评审。
根据课堂教学和申报材料的综合评审结果,确定评选名单,并在南谯教育网上公示。
公示结束后,推荐参加“滁州市学科带头人”评选。
五、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1.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领导与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的滁州市南谯区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人事股,负责承办评选工作的具体事务。
2.各学校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要求将开展滁州市南谯区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文件传达至全体教师,要认真做好本次评选的宣传、推荐和审核工作。
明确分工,专人负责。
3.严肃评审纪律,严格坚持标准。
在评选工作过程中,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各项申报材料真实可信,经得起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确保评选质量。
4.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证明材料、论文论著均应在2011年3月31日之前获得或发表(出版),各项申报材料要尽量报送最高等级的。
申报人的评审材料须进行分类整理装订,并提供材料封面。
附件:
1.滁州市南谯区学科带头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滁州市南谯区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3.滁州市南谯区学科带头人评选申报表
4.滁州市南谯区学科带头人评选申报材料目录
滁州市南谯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滁州市南谯区教育局办公室2011年5月3日印日
共印55份
附件1:
滁州市南谯区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小学
名额数
中学
名额数
汪郢中心小学
1
乌衣初中
1
黄圩中心小学
1
担子初中
1
乌衣中心小学
1
腰铺初中
1
担子中心小学
1
花山初中
1
腰铺中心小学
1
常山初中
1
花山中心小学
1
大柳初中
1
常山中心小学
1
珠龙初中
1
皇甫中心小学
1
章广中学
1
大柳中心小学
1
大王初中
1
章广中心小学
1
黄泥初中
1
施集中心小学
1
乌衣中学
1
珠龙中心小学
1
沙河中学
1
大王中心小学
1
施集中学
1
黄泥中心小学
1
滁州六中
1
沙河中心小学
1
滁州八中
1
实验小学
1
进修学校
1
逸夫小学
1
二职高
1
会峰小学
1
新锐学校
1
创业路小学
1
新英学校
1
湖心路小学
1
合计
19
二幼
1
合计
21
附件2:
滁州市南谯区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推荐单位(盖章)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单位
姓 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学历
何时何院校
何专业毕业
教师资格种类
行政
职务
何时评为市中青年
骨干教师
何时取得
何职称
任教学科、年级
是否完成2010年继教任务
附件3:
滁州市南谯区学科带头人评选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学历
何时何院校
何专业毕业
教师资格
种类
行政职务
何时评为市中青年骨干教师
何时取得何种教师职务
是否完成
2010年继续
教育任务
现任教
年级
任教学科
工作单位
工作简历
思想政治
方面
教育教学
成果及
获奖情况
教科研
成果
情况
培训指导
教师情况
学校推荐
意 见
公章年月日
县市区
教育局
意见
公章年月日
备注
附件4:
滁州市南谯区学科带头人评选申报材料目录
(一)证书类(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教师资格证书
2.教师继续教育证书
3.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
4.学历证书
5.获奖证书
(二)材料类
1.评审表一式两份
2.思想政治方面材料
3.教育教学工作材料
4.教科研方面材料
5.培养青年教师材料
6.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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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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