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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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提升我省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促进劳动者稳定转移就业,根据《印发广东省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2〕6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2013〕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安排用于减免劳动力培训费、提升劳动者技能、促进劳动者就业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管理坚持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权责明确、绩效优先、公平公开、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四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责。
(一)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职责:
1.及时组织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申报专项资金补贴,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严格审核。
2.严格按照技能晋升培训实施方案开展技能晋升培训工作,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及时了解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认真组织绩效自评等。
3.根据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资金管理,对有关凭证严格审核,确保支付金额、内容以及相关资料、凭证的真实、合规和完整。
(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职责:
1. 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对技能晋升培训补贴资金进行清算,组织专家对竞争性分配资金项目进行评审。
2.根据清算和评审结果,通过集体研究等程序及时提出专项资金分配方案送省财政部门审核,并履行分配方案公示、报批、信息公开等手续。
3.加强对项目和专项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及时了解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以及项目验收等情况,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等。
4. 按规定编制专项资金的年度绩效目标。
第五条 财政部门职责。
(一)市、县(市、区)财政部门主要职责:
1.协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项目审核、申报和绩效自评等相关工作。
2.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审核拨付资金;对专项资金拨付、使用以及管理情况开展检查,加强资金监管。
(二)省财政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资金管理制度,组织资金预算编制及执行。
2.协同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对申报补贴进行专家评审或审核。
3.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的专项资金安排方案进行审核,并及时下达专项资金。
4.加强对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管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六条 用款单位职责。
(一)根据本办法和年度申报指南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实事求是进行申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要严格履行培训协议,按照培训项目的要求开展技能晋升培训,配备合格的师资、设备和场地,保障培训质量。
用款单位严格按规定组织用款项目实施,明确项目的规模、绩效目标、标准和主要工作内容,确保按期按质完成项目任务。
(三)专项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的,要确保专款专用、报账凭证真实、完整。
(四)按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立专项资金收入、支出明细账,主动接受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监督。
(五)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绩效,并按规定实事求是开展绩效自评。
第三章 补助范围和分配办法
第七条 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的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含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下同)、“圆梦计划”补助,以及在保障当年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的情况下,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在下一年度与绩效挂钩通过竞争性分配用于技工院校与产业园区合作的培训项目、品牌培训项目、创业培训补贴、职业(工种)开发、人力资源调查与政策宣传、培训设备设施购置支出。
第八条 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的对象为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的以下人员(统称学员):
(一)除全日制在校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外的本省户籍城乡劳动力;
(二)外省来粤务工人员;
(三)余刑在24个月内的在粤服刑和强制戒毒人员。
第九条 学员未享受过政府补贴培训的,参加本省有关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组织的职业培训或自学,获得本省颁发的资格证书,自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学员已享受政府补贴培训的,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须持有更高等级的证书(可跨工种),但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本省户籍贫困家庭学员参加职业培训,实现技能晋升并获得资格证书的,给予生活费补贴。
第十条 技能晋升培训补贴项目及标准目录详见附件,同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未纳入目录的培训项目不享受专项资金补贴。
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职业标准开发情况及培训成本,适时调整培训项目目录,具体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的培训项目目录为准,补贴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适时调整。
第十一条 各年度用于竞争性分配项目资金的具体用途、补助标准和补贴项目由省财政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结合年度专项资金额度、申报项目规模、专家评审情况等研究确定,并按规定在年度申报指南等文件中明确。
竞争性分配项目资金根据各地申报情况,采取竞争性分配或集体研究等方式分配,并按规定实行项目公示、资金集中支付、绩效评价等工作机制。
第四章 资金申报和审批
第十二条 专项资金审批实行年度安排总体计划及具体实施项目复式审批制度。
(一)年度安排总体计划审批。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收到省财政厅下达的预算执行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年度安排总体计划(含专项资金安排额度、分配办法、支持方向和范围等),会同省财政厅按程序报省领导审批。
(二)具体实施项目审批。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对年度申报项目提出专项资金分配计划(列至具体用款单位、项目、金额),按程序公示后报省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 个人自费参加培训或自学获得资格证书,自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由本人通过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注册个人账号后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指标;获得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指标后,再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本省贫困家庭学员可同时申请生活费补贴)。
经信息系统验证通过后,本省户籍学员持规定的资料,向居住地或户籍地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指定的受理机构提出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外省户籍学员持规定的资料,向居住地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指定的受理机构提出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
第十四条 学员个人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应同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表;
(二)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三)居住证复印件(仅限外省户籍学员以及需要在居住地申请补贴的本省户籍学员提供);
(四)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证书验证”栏目的个人资格证书验证信息页面打印件);
(五)广东省区域内制发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六)贫困户帮扶记录卡(或低保户凭证)复印件(仅限贫困家庭学员提供);
(七)广东省区域内制发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银行账号。
第十五条 符合条件的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组织学员参加免费培训,在培训开班之日前,分别由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登录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填写培训项目开班信息。
自学员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由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登录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填写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贫困家庭学员生活费补贴信息,提交信息系统验证。
经信息系统验证通过后,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持规定的资料向与其签订培训协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学员个人不能重复申请。
贫困家庭学员生活费补贴可由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代为申请。
委托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培训的,由受委托的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第十六条 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应同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表及人员花名册;
(二)银行基本账户;
(三)学员的资格证书(或提供由资格证发证部门盖章的证书号名册)和身份证(或居住证、户口本)复印件;
(四)广东省区域内制发的学员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服刑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不用提供);
(五)贫困户帮扶记录卡(或低保户凭证)复印件(仅限贫困家庭学员提供)。
第十七条 申请人(含学员个人、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企业)的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信息已通过信息系统验证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受理申请人的补贴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信息系统对学员身份证号码和资格证书编号、级别、发证日期等信息进行比对和校验。
第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提交材料齐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每个月月末对学员、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不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通过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 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人名单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本办法及年度申报指南的要求汇总相关情况,制定资金拨付方案,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财政部门将资金拨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地级以上市根据实际确定。
第二十条 专项资金实行集体研究审核分配的,由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财政部门逐级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其中,财政省直管县和省属单位直接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提交申报材料。
同时,按年度资金申请指南的规定,在专项资金管理平台提交相关电子数据信息。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按规定对符合申报补贴条件的材料进行集体研究评审。
技能晋升培训补贴资金根据因素方法计算确定补贴资金的,补贴资金总额(元)=
+c·d。
代表第i个培训项目获得资格证书学员的人数;
代表第i个培训项目的补贴标准;c代表获得资格证书的贫困家庭学员人数;d代表贫困家庭学员生活费补贴标准,暂定500元,以后根据全省扶贫工作实际作适当调整。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评审结果或因素方法计算确定的补贴资金,提出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报送省财政厅审核同意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和按程序报批。
第二十一条 专项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提前发出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公告,公布资金分配标准、分配范围、竞争条件、申报程序和评审程序。
具体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专项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的,单一用款项目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主要采取招投标、公开评审等竞争性方式进行分配;专项资金分配单一用款项目在300万元以下的,主要采取专家评审、集体研究、因素方法计算确定补贴资金等方式分配。
并按规定于每年上半年制订申报指南,明确年度专项资金扶持方向、申报条件、申报对象、申报程序、补助标准等,在对应专项资金管理平台上公布。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 省财政部门根据省领导审批同意的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办理核拨资金手续。
其中:
安排给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资金,由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规定办理资金请拨手续。
补助市县用款单位或个人的,由市县财政部门按本办法规定及时拨付到用款单位或个人银行账户。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用款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履行资金申报、审批、公示等程序。
培训教育机构(含省属培训教育机构)跨区域组织培训项目的,应当与组织培训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培训协议,执行当地培训管理制度,接受当地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技能晋升培训补贴从专项资金(含各地历年结余的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省级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补助资金)列支,不足部分再从当地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省转移支付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各地的就业专项资金等相关资金中列支。
就业专项资金(含中央财政补助各地的就业专项资金、省转移支付的就业专项资金)用于技能晋升培训补贴部分,单独核算,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请程序和所需提交的资料等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专项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的,用款单位要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
资金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的,按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规定执行。
要加强财务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基础台账,规范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全面、客观反映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加强档案资料管理,确保与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相关的单据、凭证、文件、资料等按规定保管。
第六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七条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除涉及保密等要求不予公开外,在省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报指南,申报情况,资金分配程序及方式,资金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审计结果,接受、处理投诉情况和其他按规定应公开的信息,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第七章 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第二十八条 各级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配合审计、监察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九条 专项资金实行绩效考评和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安排、调整、撤销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专项资金实行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骗取、套取或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申报单位、组织或个人在专项资金申报、领取、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和修订。
各市、县(市、区)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订本地区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报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社〔2014〕34号)同时废止。
附件:
技能晋升培训补贴项目及标准目录
附件
技能晋升培训补贴项目及标准目录
资格证书
资格代码
补贴金额(含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资格名称
A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A1(初级)
800元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贴类目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适时公布。
A2(中级)
1500元
A3(高级)
2000元
B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B1
(专项职业能力)
B1-1
200元
餐饮信息化系统管理、条码证件管理、酒店信息化系统管理、磁头外观检测、制鞋排板、制鞋高周波、纺织面料成分检测、机织小样织样、针织大圆机档车、针织横机编织、针织大圆机调机、纺织材料染色打样、家具备料、家具成型、家具砂光、家具配件包装、家具喷涂、家具砂磨、家具涂饰、日用抽油烟机维护、无线局域网测试与维护技术、五金线材拉弯成形、五金制品包装、表面组装设备操作与维护、涂料调色、物业环境安全管理、社区保洁、原纸裁切、书刊平装装订、水泥粉磨、藤器编织、机织面料工艺分析、塑料注塑、凉果果坯腌制、抽油烟机装配、液体加热器装配、电风扇装配、电饭煲装配、电磁炉装配、食品搅拌机装配、高尔夫球童服务、建(构)筑物自动消防系统操作、固定台式冲床操作、喇叭盆架制造、阶梯轴零件检验、电线检验、质量管理体系维护、产品碳足迹计算、企业温室气体核查、珍珠贝插核、珍珠贝切片、刀剪热处理、童车装配、沙发皮套车缝、纺织材料定型、纺织材料纱(胚纱)、纺织材料络筒挡车、纺织材料胚布品质检验、纺织材料前纺挡车、纺织材料染色后色纱翻纱、纺织材料染色、纺织材料染整布匹品质检验、纺织材料细纱挡车、纺织材料织前翻纱
B1
(专项职业能力)
B1-2
400元
花卉栽培、马铃薯栽培、甜玉米栽培、梅菜栽培、板栗栽培、灵芝栽培、猕猴桃栽培、油茶栽培、五指毛桃栽培、春甜桔栽培、花生高产栽培、鹰嘴水蜜桃栽培、果合柿栽培、脐橙种植、仙草栽培、笋用竹栽培、青皮竹栽培、金柚栽培、兰花栽培、番木瓜栽培、柑桔栽培、杏花鸡养殖、麒麟李栽培、龙须菜栽培、油茶丰产栽培、花签拉丝成型机维修、花签破竹机维修、花签(香骨)制作、茶秆竹种植、黄菜生产加工、龙须菜海水养殖、巴戟天栽培与加工、何首乌栽培与加工、肉桂栽培与加工、甘薯栽培、水稻栽培、香蕉栽培、灯具安装、童车制作、家具组装、实木复合地板加工、刀剪装配、皮包针车、制鞋针车、制鞋成型、制鞋裁管、木工排钻、精密铜管质量检测、面包烘焙技术、员工关系管理、产妇护理、金属门窗制作、红木家具榫卯制作、纸盒制作、内衣缝纫、布绒玩具制作、葵艺制作、传感器应用、彩铃制作、服装缝纫、VCD/DVD视盘机维修、平面磨床操作、单片机应用、固定义齿制作、珠宝车磨打、珠宝金镶、珠宝腊镶、珠宝银版(起版)、珠宝执模、企业班组管理、竹家具制作、竹器编织、发光二级管(LED)产品检测、石材浮雕加工、石材商务英语、员工心理援助、石材质地鉴别、石材马赛克贴拼、景点导游
B1-3
800元
竹工艺品雕刻、石材立体雕刻、石材平面雕刻、石材图形图像设计、石材异型工艺加工、单片机快速开发、光纤到户(FTTH)安装调试技术、点焊操作、网商运营、珠绣制作、瑶绣制作、数码影像产品维修、精密铜管设备维修、精密铜管制造
B1-4
1600元
光伏发电设备安装、自动扶梯安装、中医药膳制作、中医美容、汽车美容、汽车综合检测与诊断、汽车音响改装、车漆调色
B2
B2-1(初、中级)
600元
家畜饲养工、家禽饲养工、观赏动物饲养工、海水水生动物苗种繁育工、淡水水生动物养殖工、花卉园艺工、蔬菜园艺工、农艺工、农产品经纪人、育苗工、植保工、绿化工、插花员、物业管理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指导员、无线寻呼业务员、话务员、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珠宝首饰营业员、锅炉运行值班员、电子元器件检验员、计算机应用基础(Win2KOffice)、玻璃分析检验员、燃料化验员、综合布线管理员、汽轮机辅机值班员、汽轮机运行值班员、水轮发电机组值班员、热力网值班员、缝纫工、制鞋工、玩具装配工、陶瓷原料准备工、防腐蚀工、细纱档车工、粗纱档车工、络筒档车工、梳棉(毛)档车工、并条档车工、垃圾处理工、环卫化验工、燃气具安装维修工、废气处理工、制冷工、锅炉操作工、轧钢原料工、继电保护工、公路养护工、桥梁养护工、肉制品加工工
B2-2
(高级)
1000元
B2-3
(技师、高级技师)
1200元
B3
B3-1(初、中级)
1200元
水质检验工、水质处理工、污水化验监测工、污水处理工、废热锅炉工、锅炉钢架安装工、锅炉受热面安装工、锅炉辅机安装工、锅炉本体检修工、锅炉辅机检修工、锅炉电厂筑炉保温工、厂用电安装工、高压电气安装工、送电线路工、配电线路工、铁道线路工、船舶甲板设备操作工、船舶电工、船舶水手、船舶驾驶员、工程船舶水手、海上救捞潜水员、船舶机工、船舶轮机员、船闸机械运行工、航道钻探工、航道测量工、航道爆破工、汽轮机本体检修工、汽轮机辅机检修工、汽轮机调速系统检修工、汽轮机本体安装工、汽轮机辅机安装工、汽轮机调速安装工、电机(汽轮)试验工、水轮发电机机械检修工、水轮机检修工、水轮机调速器机械检修工、水轮发电机安装工、水轮机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变电整流工、变电检修工、变电带电检修工、陶瓷成形工、陶瓷装饰工、陶瓷烧成工、耐火原料工、塑料制品成型制作工、农机修理工、钢丝圈制造工、维修电工、小型家用电器装配工、空调器装配工、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水煤气炉工、炼焦煤气炉工、机械煤气发生炉工、煤气化验工、煤气户内检修工、煤气输送工、煤气调压工、煤气表装修工、煤气燃具制造工、液化石油气罐区运行工、液化石油气灌瓶工、液化石油气机械修理工、石油库储运工、脱硫设备检修工、造纸工、工程测量工、公路工程测量工、测量放线工、金属门窗工、仓库保管工、建筑材料试验工、食品检验工、分析工、化学检验工、电气设备安装工、工程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工、电工电路仪器仪表装调工、汽车配件销售员、音响调音员、眼镜验光员、手语翻译员、保安员、制图员、办公软件应用(WINDOWS)、钻石检验员、宝玉石检验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网络编辑员、营养配餐员、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护理员、服装制作工、职业英语、摄影师、美甲师、客户服务管理师、洗衣师、烫衣师、创业咨询师
B3-2(高级)
1600元
B3-3
(技师、高级技师)
2000元
B4
B4-1
(初、中级)
1600元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热器与电动器具维修工、装饰装修工、建筑油漆工、建材物理检验工、热力司炉工、供热仪表工、管工、管道工、钟表维修工、平版印刷工、网版印刷工、平版制版工、动物标本制作工、移动电话机维修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制齿工、摩托车维修工、医药商品购销员、医药商品购销员(医疗器械)、医药商品营业员、中药调剂员、中药购销员、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员、评茶员、医用电子仪器修理工、化妆品配制工、锁具修理工、眼镜定配工、印刷机械维修工、筑路机械操作工、叉车司机、混凝土工、砌筑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手工木工、精细木工、抹灰工、打桩工、服装设计定制工、钳工、机修钳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工程安装钳工、车辆钳工、模具钳工、化工检修钳工、冷机钳工、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多媒体软件制作(Authorware)、专业排版(PageMaker)、电脑照排工、会计软件应用(用友软件)、网页制作、数据库应用、微型计算机安装调试维修、电子计算机维修工、视频编辑软件应用(Premiere)、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应用程序设计编制(VB)、应用程序设计编制(VC++6.0)、计算机网络管理员(信息安全)、计算机网络管理员(云计算)、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路由与交换)、Linux系统管理员、采购师、调酒师、品酒师、酿酒师、中式烹调师、中式烹调师(潮州菜)、中式烧腊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厨政管理师、保健刮痧师、按摩师、足部按摩师、保健按摩师、芳香保健师、婚姻家庭咨询师、保育员、育婴师、茶艺师、职业信息分析师、企业培训师、企业信息管理师、项目管理师、商业美工、装饰美工、营销师、汽车营销师、二手车鉴定估价师、黄金投资分析师、会展策划师、会计人员(财务管理师)
B4-2
(高级)
2200元
B4-3
(技师、高级技师)
2500元
B5
B5-1
(初、中级)
2200元
模具制造工、加工中心操作工、车工、铣工、磨工、镗工、冷作钣金工、涂装工、冲压工、铸造工、锻造工、金属热处理工、线切割工、电切削工、刨插工、电焊工、船舶电焊工、电梯安装维修工、制冷设备维修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无线电装接工、无线电调试工、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工程机械修理工、机械设备安装工、起重工、天车工、动画绘制员、图形图像处理、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辅助制造、影视动画制作师(动画制作)、影视动画制作师(角色制作)、影视动画制作师(场景制作)、影视动画制作师(后期制作)、影视动画制作师(特效制作)、中央空调系统操作员、玉石雕刻工、药物制剂工、药物检验工、白蚁防治工、中药液体制剂工、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美容师、美发师、化妆师、心理咨询师、公共营养师、智能楼宇管理师、速录师、电子商务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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