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旁站监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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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旁站监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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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旁站监理方案
滨海新区肿瘤医院工程
安全旁站方案
执行ISO9001-2008标准
编制:
年月日
审批:
年月日
盖章:
天津国际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安全旁站监理方案
为保证工程安全,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等有关规定,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过程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现场跟班旁站监理。
一、旁站监理的范围:
根据天津市监理协会规定及本工程特点,确定在本工程的以下五个部位进行
旁站监理:
土方开挖工程、塔吊安拆工程、施工电梯安拆工程、地下室直线加速器顶板施工总荷载超过15kN/m2、门诊大厅三层高支模系统搭设高度超过8m,搭设跨度超过18m工程。
一.旁站监理的内容:
1、土方开挖工程
本部位旁站监理的依据如下:
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筑深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设计文件、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监理委托合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
1.建筑电工(01)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03)、建筑起重机械司机(04)、电焊工、挖掘机司机等必须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严禁非起重机司机驾驶、操作起重机;严禁非操作人员吊装区域。
3.明确基坑周边市政管线现状及渗漏情况,邻近建(构)筑物基础形式、埋深、结构类型、使用状况;相邻区域内正在施工和使用的基坑工程情况;相邻建筑工程打桩振动及重载车辆通行情况等。
4.基坑支护及降水设计施工图。
一级施工安全的基坑工程,明确基坑变形控制设计指标,明确基坑变形、周围保护建筑、相关管线变形报警值。
5.基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开挖影响范围内的塔吊荷载、临建荷载、临时边坡稳定性等纳入验算范围,一级施工安全的基坑工程应编制施工方案。
5.在支护结构未达到设计强度前进行基坑开挖时,严禁在设计预计的滑裂面范围内堆载;临时土石方的堆放应进行包括自身稳定性、邻近建筑物地基承载力、变形、稳定性和基坑稳定性验算。
6..对特殊条件下的一级施工安全、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基坑工程应进行安全评估。
7.依据建筑深基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一级、二级安全基坑工程范围:
8.复杂地质条件及松软土地区的≥2层地下室;
9开挖深度>15m的;
10.基坑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
11.设计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
12.侧壁为填土或软土,场地因开挖施工可能引起工程桩基发生倾斜、第几隆起变形等改变桩基、地铁隧道运营性能的工程;
13..基坑侧壁受水浸泡可能性大、基坑降水深度>6m、降水对周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工程;
14.地基侧壁对基坑土体状态及地基产生挤土效应较严重的工程;
15.地基施工影响范围内存在较大交通荷载,或>35kpa短期作用荷载的;
16.基坑周边环境复杂、对支护结构变形控制严格的工程;
17.采用型钢水泥土钉墙支护方式、需要拔除型钢对基坑安全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18.采用逆作法上下同步施工的;
19..需要进行爆破施工的(1—12条)基坑工程为一级。
20.除一级以外的其他基坑工程为二级。
21.勘查与调查范围应超过基坑边线之外,且≮2倍的基坑深度。
22.应查明既有建(构)筑物的高度、结构类型、荷载情况、基础形式、尺寸、埋深、地基处理和建设时间、沉降变形、损坏和维修等情况。
23.应查明各类地下管线的类型、材质分布、重要性、使用情况、对施工振动和变形的承受能力,地面和地下贮水、输水等用水设施的渗漏情况及其对基坑工程的影响程度。
24.应查明存在的旧建(构)筑物基础、人防工程、其他洞穴、地裂缝、河流水渠、人工填土、边坡、不良工程地质等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其对基坑工程的影响。
25.应查明道路及运行车辆载重情况,
26.应查明地表水的汇集和排泄情况。
27.当邻近场地进行抽降地下水施工时,应查明降深、影响范围和可能的停抽时间,以及对基坑侧壁土性指标的影响。
28.当邻近场地有振动荷载时,应查明其影响范围和程度。
29.应查明邻近基坑与地下工程的支护方法、开挖和使用对本基坑工程安全的影响。
30.排水与降水控制要点
31.排水沟深度、宽度、坡度应根据基坑涌水量计算确定,排水沟底宽≮300mm。
32.集水井大小和数量应根据涌水量和渗漏水量、积水水量确定,且直径≮0.6m。
底面应比排水沟底深0.5m、间距≯30m。
33.依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实施安全监理,坍塌隐患征兆是涌水、涌沙、开裂、膨胀、剥落、和支护变形,监理人员对基坑支护关键点、施工节点进行旁站监理。
34.基坑近江河湖泊地下水补给充足时,降水办法符合实际涌水量。
35.当开挖深度超过邻近建(构)筑物基础深度时,控制降水并对邻近建筑物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36.当出现土体的不稳定状态,支护结构的变形裂缝、渗漏水,基底的管涌,相邻建筑物的沉降倾斜,地下管线的位移开裂,有毒有害气体跑冒等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或措施。
2.塔吊安拆工程
本部位旁站监理的依据如下: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JGJ/T187—2009
混凝土预制拼装塔吊基础技术规程JGJ/T197—2010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
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JGJ59—2011
设计文件、相关防水作法标准、经批准的施工方案。
1.安装、拆卸塔式起重机人员及安装资质控制要点
1.1.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业务的业务资质;塔式起重机起重力矩为资质业务的许可范围。
1.2.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机械管理人员,在现场指导安全作业。
1.3.建筑电工(01)、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03)、建筑起重机械司机(04)、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05)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起重机械作业。
2.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控制要点
2.1.下列超过年限的设备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用:
630KN·M以下、出厂年限超过10年的塔式起重机;
630—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的塔式起重机;
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的塔式起重机。
2.2.禁止使用下列淘汰设备:
70-80年代生产的动臂塔机(QT60/80塔机);
井架简易塔式起重机,塔身结构由螺栓连接,受力不明确,非标准节形式,起重臂无风标效应;
QTG20、QTG25、QTG30自行安装的固定塔式起重机。
2.3.安装塔机时基础混凝土应达到80%以上设计强度,塔机运行使用时基础混凝土应达到100%。
2.4.旁站检查起重设备的基础,记录桩基、基础配筋、承台的几何尺寸。
核查抗倾覆稳定性和地基容许能力,基础砼强度≥C35;
旁站检查塔吊附着点预埋件隐蔽工程,记录预埋位置和长度。
2.5.钢结构特殊塔吊基础由专业工程师进行设计,钢结构的塔吊基础能满足塔机稳定使用要求;钢柱高度≥8米时,加设水平型钢和剪刀撑。
2.6.无附着时塔身侧向垂直度≤4/1000;有附着时最高附着点以下塔身垂直度≤2/1000;测试塔吊垂直度时风速≯3米/S
2.7.塔机主体结构、电机机座和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导线的保护管均应可靠接地,其接地电阻值≤4Ω。
2.8.塔式起重机独立高度应为40米,规范相关条款规定独立高度应符合安装说明书。
2.9.塔机高于30m的最高点及臂端应安装红色障碍指示灯;(臂根铰点)高度超过50m时设风速仪。
2.10.塔吊的起重、力矩、行走、回转限制器及卷筒保险、吊钩保险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2.11.上人爬梯通道应设置直径600㎜—800㎜护圈,并能保证塔吊司机及维修人员安全通过。
2.12.塔吊的安装、拆卸操作应在白天进行,顶升作业时严禁提升、回转、变幅等动作。
遇≥4级风时不得进行塔吊的顶升作业;≥6级大风时停止塔吊作业。
2.13.(内爬塔)固定起重机的间隔≮3个楼层;对固定内爬升框架的楼板,应增设临时加固支柱;在爬升时遇≥5级风时应停止作业。
2.14.使用厂家标准的附着架,当附着架的水平距离、附着间距等不满足安装说明书要求时,应进行设计计算,绘制制作图和编写相关说明。
禁止擅自改制附着架。
2.15.塔吊的机身严禁悬挂标语、广告牌;吊装、吊运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10不吊的规定;特殊情况的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2.16.轨道式塔机应安装夹轨器,每间隔6m设一个轨距拉杆;轨距允差1/1000内且≯±3mm;行走和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设止挡装置。
5.17.当多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应编制专项方案,使用期间严格执行采取的防碰撞措施。
3.施工电梯安拆工程
本部位旁站监理的依据如下: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JGJ59—2011
旁站监理实施重点检查的内容:
3.1安装、拆卸人员及安装资质控制要点
3.1.1必须具有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应配备与承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安装作业人员以及安装技术人员。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在现场指导安全作业。
3.1.3安装、拆除作业人员,持建筑电工(01)、建筑起重机械司机(04)、建筑起重安装拆卸工(05)有效资格证上岗操作。
3.2.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控制要点
3.2.1.基础应能承受升降机工作时最大载荷,基础周围应有排水设施;稳定性力矩与最大倾覆力矩比>1.5。
3.2.2升降机基础在地下室楼板时,依据计算结果设计支撑或加强基础。
5.3.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拆卸和检修,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系好安全带。
3.2.3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设置1.8m防护围栏;各停靠层必须设置高≥1.95m的安全门,安全门不应突出到吊笼的升降通道上。
3.2.4安全装置动作时,安全开关应将电机电路断开制动器抱闸。
3.2.5防坠安全器必须灵敏有效、动作可靠,且在检定有一年效期内;限速器应铅封,动作速度不能随意调整。
3.2.6导轨架和吊笼设置非自动复位型的上、下限位开关;上极限限位的安全距离≥1.8米(或说明书提供的距离);升降机底座设置缓冲装置(弹簧)下极限开关在吊笼碰到缓冲器之前应首先动作。
3.2.7附墙架的设置及自由端的高度应符合说明书。
(查说明书复印件)
3.2.8结构、电机和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接地,电阻﹤4Ω。
3.2.9任何电气设备都不应与电气安全装置并联,内外部感应电流都不应影响电气安全装置的正常工作。
3.2.10安装时必须将按钮盒吊笼顶操作,严禁使用倒顺开关;当导轨架上有人作业时,严禁开动施工升降机。
(有坠落危险)
3.2.11升降机安装高度h≤70米时垂直允许偏差≤1‰:
h≤100米时,垂直允许偏差≤70㎜;
h≤150米时,垂直允许偏差≤90㎜;
h≤200米时,垂直允许偏差≤110㎜;
h>200米时,垂直允许偏差≤130㎜。
3.2.12安装附墙架、基础隐蔽工程旁站监理;使用时严格执行专人、专机管理制度,限9人乘载严禁超员。
3.2.13出厂年限超过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机,传动系统磨损严重,钢结构疲劳、变形、腐蚀等较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出厂年限超过5年的SS型施工升降机,使用时间过长造成结构件疲劳、变形、腐蚀等较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严格限制使用或禁用;继续使用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证明。
4.地下室直线加速器顶板施工总荷载超过15kN/m2、门诊大厅三层高支模系统搭设高度超过8m,搭设跨度超过18m工程。
本部位旁站监理依据如下:
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建筑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安全技术规程DB29—203—2010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
建筑施工碗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
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JGJ/T194—2009
现浇桥梁用碗口式钢管支持架施工技术规程DB/T29—228—2014
结合支模架体类型,选择(2.4-2.6)等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
4.1搭设人员的要求
高大模板工程支模的作业人员,持建筑架子工(02)有效资格证书,方可从事脚手架的搭设。
4.2钢管、扣件材料控制要点
4.2.1.新钢管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测报告,钢材质量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的国家标准。
4.2.2钢管标准为(外径)48.3mm×(壁厚)3.6mm;钢管壁厚允许偏差±0.36mm,钢管壁厚3.24mm以下为不合格。
4.2.3.钢管外观不应有裂纹、结疤、分层、错位、硬弯、压痕和深划道。
4.2.4.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4.2.5扣件有生产许可证、法定监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使用前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国家标准。
4.2.6.严禁使用有裂缝、变形、螺栓滑丝的扣件。
4.2.7.安全网有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安全网材质阻燃。
4.3.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搭设控制要点
5.3.1.模板支架的基础在松软土、回填土时,应平整、夯实保证基础坚实,立杆下面有钢底座,垫≥两跨、厚5㎝木板。
4.3.2.依据施工荷载的计算确定地耐力,应通过实验的方法测定实际承载力特征值;实际承载力特征值≮计算所需地基承载力的1.2倍(例如计算200kpa,实际承载力≥240kpa),核查地基的检测报告进行基础验收,确定地耐力满足支架受力需求。
4.3.3.现浇多层或高层结构,楼板能承受上层施工荷载;如不能承受上层施工荷载时,楼板下面设置同步距、同间距支撑架,确保结构与施工安全。
4.3.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与基础20cm处设置扫地杆;碗口式钢管脚手架与基础35cm处设置扫地杆;支架的横杆、立杆接长必须采取对接方法,竖向接头错开的距离≥500㎜;各接头距主节点≯步距的1/3,接头不得在同一跨内。
4.3.5.模板支架的受压构件(支架立柱及桁架)长细比不应大于150;拉条、缀条、斜撑等连系构件长细比不应大于200。
4.3.6.满堂模板和共享空间模板支架,外侧应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中间在纵横向应每隔10m左右,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宽度宜为4.5-6m,剪刀撑杆件的底端应与地面顶紧,夹角宜为450-600。
4.3.7.当建筑层高在8-20m时,应在纵横向相邻的两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之间增加之字斜撑,在有水平剪刀撑的部位,应在每个剪刀撑中间处增加一道水平剪刀撑。
4.3.8.建筑层高超过20m时,设置全部连续式剪刀撑。
4.3.9.(调节丝杠)螺杆伸出钢管顶部≯200㎜;螺杆外径与钢管内径≯3㎜;安装时上下同心。
4.3.10.当支架立柱高度超过5m时,应在立柱周圈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6—9m、竖向间距2—3m与建筑结构设置一个固点。
4.4.碗扣式桥梁模板支撑架监控要点
4.4.1.地基处理后,应通过实验的方法测定实际承载力特征值;实际承载力特征值≮计算所需地基承载力的1.2倍。
4.4.2.桥梁纵向非加密区立杆间距≯1.2m,沿高度方向支架步距≯1.2m。
4.4.3.沿桥梁横向腹板范围内的立杆间距≯0.9m;两侧翼缘板范围内的立杆间距≯1.2m.
4.4.4.立杆底端设置可调底座,顶部应设置可调支托,U形托与下支撑梁两侧间的空隙必须楔紧;立杆上端伸出水平杆长度(含螺杆)≯0.7m,可调底座在立杆底部的外露部分≮250mm;内螺杆外径与立杆钢管内径的空隙≯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4.4.5.首层立杆应采用不同的长度交错布置;相邻墩柱间的支撑架体,每隔两步应与墩柱进行有效拉结。
4.4.6.模板支撑架高宽比≤2;高宽比>2时采取扩大下部架体尺寸措施。
4.4.7.模板支撑架四周从底到顶设置竖向连续剪刀撑;中间纵、横向由底至顶应设置竖向连续剪刀撑,剪刀撑间距﹤4.5m与地面夹角450-600。
4.4.8.支架高度﹥4.8m时,顶端和底部必须设置水平剪刀撑,中间水平剪刀撑≤4.8m。
4.4.9.剪刀撑斜杆扣件的扭力矩40—65N·m;钢管接长扣件≮3个。
4.4.10.当现浇桥梁跨越道路,支撑体系需设置门洞时,应在上部设置型钢,下部设型钢支撑,门洞基础不应低于0.8m。
4.4.11.门洞两侧型钢支撑下应设置混凝土条形基础,门洞通道宽度应满足人行及车辆通行要求。
4.5..支撑架检查重点
4.5.1.支撑架体横、纵间距及剪刀撑应与方案一致;
4.5..2.底部、顶部自由端长度是否符合要求;
4.5.3.基础是否沉降均匀,立杆底座与基础面接触有无松动或悬空;
4.5.4.上碗扣是否全部锁紧;
4.5.5.立杆连接销的安装、剪刀撑扣接点、扣件拧紧程度;
4.5.6.检查立杆垂直度偏差应不超过3%;
4.5.7.可调底座及可调托撑丝杆等长度≮6扣,插入立杆的长度≮150mm;
4.5.8.下支撑梁与可调支托是否同心;可调底座与地基梁是否同心。
4.5.9.依据JGJ80-91的规定,安装与拆除模板时,周围搭设防护栏杆,封闭密目安全网,严禁抛掷料具。
4.6.操作行为监控要点
4.6.1.模板支架各杆件用扣件相互连结,伸出的钢管端头大于10cm以防止杆件滑脱。
4.6.2.扣件扭力矩在40—50N·m,最大不超过65N·m,依据检测数据保证扣件承载和抗滑能力。
4.6.3.模板支架间距、步距符合方案设计,支架距地面200㎜有扫地杆。
4.6.4.吊运材料使用的卡具、绳索和吊环必须完整有效;吊运大块或整体模板时竖向不应少于2个吊点;散装吊运时必须码放整齐捆绑牢固;遇5级大风必须停止吊装模板作业。
4.6.5.砼梁浇筑时采用从跨中向两端对称进行,每层浇筑厚度≯400㎜。
4.6.6.模板支架≥4m时,梁柱板严禁一起浇筑。
4.7.模板拆除监控要点
4.7.1.应达到规定混凝土强度,严格执行申请、审批制度。
4.7.2.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模板支撑拆除,应组织监理人员、拆除方案编制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确认无坍塌危险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4.7.3.拆模顺序要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从上而下进行拆除,作业区域应进行圈挡,并设专人监护;不得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
5、预应力工程
依据的行业标准、文件
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预应力后张法张拉施工工艺标准
无粘接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2—2004
1.千斤顶使用的控制要点
1.1.预应力用液压千斤顶应采用50℃、运动粘度为12—60mm2/s、杂质直径≯137μm,并具有一定防锈能力的工业用油。
1.2.当采用聚氨酯材料制造的密封圈和防尘圈时,应注意周围环境和液压油的防水、防潮。
1.3.空载时预应力用液压千斤顶不得有外渗漏;预应力用液压千斤顶启动油压应≮公称油压的4%。
1.4.使用压降法测量液压千斤顶内泄露量时,5min内压降值应小于公称油压的5%。
使用沉降法测量液压千斤顶内泄露量时,5min内活塞回缩量≯0.5min。
进行内泄露性能试验时应无外渗漏。
1.5.在1.25倍公称油压下超载运行时应无外渗漏、无异常变形;油缸外径变形应与油压变化呈线性关系;卸荷后无残余变形,表面无划伤。
1.6.拉杆式、锥锚式、台座式预应力用液压千斤顶负载效率不应低于93%,穿心式液压千斤顶负载效率不应低于90%。
1.7.在连续使用200h时间内,预应力用液压千斤顶负载效率的变化范围≯公称油压的2%。
1.8.如采用代用材料,应不低于原材料规定的各项性能要求。
所有材料均应附有理化性能检验合格证。
1.9.密封圈、防尘圈、钢丝编织橡胶软管、钢丝编织胶管接头等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并应有检验合格证。
1.10.液压千斤顶均应有检验合格证。
产品装配不得使用有缺陷的密封圈、防尘圈。
并应符合JG/T5011.11的有关规定。
2.施工准备时段的监控要点
2.1.预应力用的热处理钢筋、钢丝、钢绞线的品种、规格、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冷拉Ⅰ、Ⅱ、Ⅲ、级钢筋还应有拉拉后的机械性能报告。
2.2.预应力筋的锚具、夹具和连接器的形式,应符合设计及技术规范的要求,应有出厂合格证。
2.3.灌浆用的水泥不得低于4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等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和复试报告单。
2.4.液压拉伸机、电动高压油泵、灌浆机、具锚夹具、连接器等,使用前应经过检查验验收合格;张拉机具与设备有异常应修好再使用。
2.5.混凝土构件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不低于设计强度的75%。
2.6.工艺流程:
检查构件—预应力筋制作预应力筋穿预应力筋;锚具检验—安装、检查张拉设备;张拉—孔道灌浆—制作水泥浆试块。
2.7.孔道尺寸与位置正确\平顺无局部弯曲。
孔道端部的预留钢板应垂直于孔道轴线,孔道接头处不得漏浆,灌浆孔与排气孔应符合设计要求的位置。
2.8.穿钢筋前,应检查钢筋的规格、总长是否符合要求;穿钢筋时,带有瑞杆钢丝的预应力筋,应将钢丝保护好以免损坏;钢筋束或钢丝束顺序编号并套上穿束器。
钢筋穿好后在构件中注明,以便核对。
2.9.应按设计规定进行张拉预应力筋,设计无规定时,可采取0—105%σcom持荷2min—σcom、0—103%σcom两程序之一。
2.10.预应力筋的张拉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可采取分批、分阶段对称张拉。
2.11.分批张拉时,应计算分批张拉的预应力损失值,分别加到先张拉预应力筋的张拉控制在应力值内。
2.12.单根预应力粗筋张拉时,应先少许加力,将垫板位置按设计规定找准,然后按规定张拉程序张拉。
2.13.预应力钢丝束采用双作用千斤顶张拉锥形锚楦锚固时,
①检查每根钢丝是否达到一致;不一致时应退下楔块进行调整,然后再用力打紧楔块。
②预拉调整后方可按规定张拉程序张拉,张拉完毕测出伸长值,符合规定进行预压锚塞。
③将千斤顶装入未张拉的一端进行张拉,张拉到控制应力猛顶锚塞。
当两端都张拉预压完毕后,应测量钢丝滑入锚楦中的内缩量,如大于规定值,必须再张拉补回损失。
2.14.抽芯成形孔道时的预应力张拉,曲线预应力筋和长度大于30m的直线预应力筋宜在两端张拉;>30m直线预应力筋直线预应力筋可在一端张拉。
2.15.当同一截面中有多根一端张拉的预应力筋时,张拉端宜分别设置在结构的两端。
2.16.当两端同时张拉一根预应力筋时,宜先在一端锚固,再另一端补足张拉力后进行锚固。
锚固后外露长度≮30mm;张拉后孔道快速注浆。
3.无粘接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工程控制要点
3.1.无粘接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除应根据使用条件进行承载力计算及变形、抗裂、裂缝宽度和应力验算外,尚应按具体情况对施工阶段验算。
3.2.一级无粘接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严格要求不出现裂缝;二级一般要求不出现裂缝;三级允许出现裂缝。
3.3.预应力筋长度>30m时,宜采取两端张拉;预应力筋长度>60m时,宜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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