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思路及重点领域澜湄办提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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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思路及重点领域澜湄办提供
云南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思路及重点领域
(省澜湄办提供)
(一)思路
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对内、对外开放,坚持区域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为契机,坚持服务东盟、服务次区域、服务全国,以推进次区域经济合作为中心,以开发和开放为动力,以项目合作为突破口,坚持平等协商、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种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水平、拓展发展空间;沟通次区域陆上大通道,实现次区域与中国、东南亚和南亚市场的对接;营造一个适合国际贸易与投资发展的环境;通过对话确定共同实施的项目,建设经济走廊、产业带,使次区域合作得到扩大和发展,把次区域建设成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先行试验示范区和陆域经贸区,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尽快形成;创造条件增加就业,消除贫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努力改善次区域生态环境,实现次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二)重点领域
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有关部门研究,认为云南省参与次区域建设重点领域应集中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连接,水能、矿产、生物资源等优势资源开发合作,旅游、贸易与投资、烟草等比较优势产业合作,以及为持续合作准备的人力资源开发,禁毒替代发展合作等方面。
通讯、科技、环保、卫生等作为潜在的合作领域。
1、交通建设合作
(1)公路建设合作
建设完成昆曼公路国内段。
建设昆明—仰光公路国内段。
建设昆明—河内公路国内段。
(2)铁路建设合作
①泛亚铁路东线:
尽快改造和修建昆明至河口出境的准轨铁路,同时在河口建铁路换装站。
②泛亚铁路西线和中线:
继续推进前期工作,创造条件尽早建设西线,择机建设中线。
(3)水运建设合作
完善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道建设,理顺国际航运收费等管理问题,提高运输效率。
争取开通红河国际航运线路、中缅陆水联运线路。
(4)航空运输合作
争取开通昆明与东盟各国首都、主要工商业城市、旅游中心的空中航线。
把昆明新机场建设成为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国家枢纽机场。
2、优势资源开发合作
(1)水能资源开发合作
积极配合国家做好《大湄公河次区域政府间电力贸易协定》的落实,推进签署商业电力贸易协议;推进国家及相关国际组织、周边国家建设跨境电网,发展电力贸易;加强与泰国协商并签订购销电协议,尽快合作开工建设景洪电站。
争取国内外投资,合作建设糯扎渡电站;与国际河流下游国家在互利的原则下加强水文资料、水资源利用方面的合作及人员培训。
(2)矿产资源开发合作,充分发挥云南及周边国家矿产资源丰富和资源互补的优势,以及云南在冶炼加工、勘探、采选矿、科研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共同开发矿产资源,开拓矿产品市场,从整体上提高次区域国家矿产业水平和实力。
4、农、林业及生物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在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发挥资源、技术和区位上的优势,在种植、养殖、病虫害防治与监测、农产品加工及贸易等方面与区次域各国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
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进行林业合作,大量植树造林,培育不破坏生态环境的速生丰产林、橡胶等经济林,增加珍贵木材数量;共同建设国际河流的防护林体系;合作建设木材加工企业,减少初级产品和原木的出口。
合作进行生物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5、旅游合作
次区域已经逐步成为世界著名的旅游目的地,旅游是次区域合作发展的“先导”领域。
要通过旅游业的合作与开发,建成一批具有持久吸引力的世界一流的旅游景区景点,以旅游带动商品、资本、技术等的流动,推进中国大西南与中南半岛旅游合作圈建设,最终形成中国—东盟旅游合作圈。
进一步开放和简化旅游者进出境手续,力推五年内实现次区域内的旅游单一签证制。
6、贸易与投资合作
(1)贸易合作。
加强云南产品向东南亚出口,重点开拓卷烟、医药、农副产品、化肥、机电产品、矿产品市场;积极扩大次区域国家产品进口,重点增加原油、矿产品、热带水果蔬菜、水产品、天然橡胶、林产品及动植物药材等进口。
(2)投资合作。
在国际高等级公路、泛亚铁路、航运基础设施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与次区域国家开展投资合作,如昆曼公路老挝境内段建设,老挝丰沙里道路工程及湄公河航道整治等。
与次区域国家开展资源开发投资合作,重点是水电站、跨国输电网、水利工程建设投资合作,油气、金属矿、非金属矿勘探开发及机械工业、加工业等其他工业生产基地建设投资合作等。
8、人力资源开发合作
开展面向周边国家的职业技术培训合作。
开拓东南亚教育市场,扩大云南高等院校招收次区域国家留学生数量。
开展云南与次区域国家之间规范化的劳务交流与合作。
9、禁毒替代发展合作
合作制定罂粟种植区替代产业发展规划。
合作推进替代产业发展项目。
合作研究、开发和推广配套实用技术,为替代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联合实施教育和技术培训,开发人力资源,提高当地群众的生产技术水平。
2008年3月30日—31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第三次领导人会议在老挝首都万象召开。
温家宝总理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合作的纽带共同的家园》的重要讲话,就下一步合作提出了中方的建议和倡议。
会议签署了《实施次区域跨国电力贸易路线图谅解备忘录》、《经济走廊可持续与均衡发展谅解备忘录》等一系列合作文件。
与会各国领导人签署了《领导人宣言》,回顾了1992年以来GMS合作取得的成就,提出了GMS今后5年9大重要合作领域。
云南省是中国参与GMS合作的前沿和主体省份之一,要认真贯彻落实第三次领导人会议精神,在国家的指导下以更加积极务实的态度推进合作,力争云南参与GMS合作迈出新的步伐,取得更大的成效。
一、GMS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以来云南省参与澜沧江一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取得新进展
(一)双边和多边高层来往日趋活跃,为合作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GMS经济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以来,在次区域各国加强合作、谋求发展的意识不断增强的背景下,云南与GMS各国的高层往来日趋活跃。
缅甸前总理梭温、老挝总理波松·布帕万、越南总理阮晋勇等领导人先后在对我国进行访问时顺访了云南;一年一届的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以及第三届泛珠三角合作论坛等会议,GMS各国均派出高官出席;2007年3月底4月初,云南省人民政府代表团和经贸代表团成功对次区域5国进行了友好访问。
通过高层日益密切的交往,增进了相互间的了解与友谊,创造了合作的良好氛围,推动了合作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我省与GMS各国的合作。
(二)与次区域国家的双边合作机制不断健全、运行良好,成为推动合作的重要平台
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和“10+1”框架下,云南省先后与次区域国家建立的双边合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运行良好。
2004年4月建立的“云南—泰北合作工作组”于2006年3月、2007年12月召开了第二、第三次工作组会议;2004年9月建立的“滇越五省市经济合作协商会”于2006年6月、2007年11月召开了第二、第三次会议;2004年10月建立的“云南—老北合作工作组”成功组建了7个对口专业工作小组,并于2005年11月、2007年12月召开了第二、第三次工作组会议。
通过定期轮流召开工作组会议,增进了双边的沟通与联络,完善了合作机制,明确了合作目标和重点,实现了合作的互利双赢。
2007年6月,滇缅经贸合作论坛第一次会议在昆明顺利召开,滇缅合作步入了新阶段。
云南与GMS国家的双边合作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成为优势互补、深化合作、扩大开放、创新合作模式的重要平台。
(三)主要合作领域取得较大进展
1.交通运输合作。
经过10多年的合作与建设,云南通往东南亚的交通基础设施已大为改善,“公路、铁路、水运、航空并举,东、中、西三路连接东南亚”的立体通道综合运输体系在云南已初具雏形。
公路方面。
云南省已基本建成从昆明通达缅甸、老挝和越南的干线高等级公路。
其中,中缅公路通道昆明至保山已建成高速公路;在建的保山至龙陵高速公路将于2008年建成通车;龙陵至瑞丽二级公路计划于2009年开工改建为高速公路。
昆曼公路通道境内段已全线建成高等级公路,老挝段已全线贯通,中泰双方已同意出资修建昆曼公路跨湄公河的会晒大桥,预计2011年完工。
中越公路通道昆明至石林段已建成高速公路;石林至蒙自段高速公路2008年开工建设,预计2010年建成;蒙自至河口高速公路预计2008年建成通车。
2007年4月,中国连接南亚的国际大通道—中国腾冲至缅甸密支那176公里二级公路建成通车,为中缅边境地区的共同繁荣与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国际客货运输方面。
中方运输车辆持有效证件可在越南老街省范围内通行;2006年11月,云南省与越南老街省开通了红河州至老街的3条国际道路客货运输线路(蒙自—文盘、个旧—文盘、个旧—沙巴)。
中老两国先后开通了8条国际道路客货运输线路(景洪—南塔、景洪—乌多姆赛;昆明—万象、昆明—琅勃拉邦;景洪—万象,景洪—琅勃拉邦;普洱—万象、普洱—丰沙里)。
在国家便利运输委员会的指导下,云南省组建了实施便利运输协定的协调领导小组,提供了组织、机制保障;2007年,有关部门专门为我省一线相关人员举办了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运输协定有关内容的培训班,为协定实施进行了准备。
铁路方面。
泛亚铁路东线玉溪至蒙自段在建,将于2008年建成通车;新建蒙自至河口段168公里计划在2008年开工建设,争取2010年前全线建成;中线昆明至玉溪南段110公里已建成,规划“十一五”期间开工建设玉溪至磨憨段约600公里;西线已建成昆明至大理铁路,大理至瑞丽铁路340公里于2007年3月开工建设,争取2010年前全部建成。
湄公河航运方面。
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于2001年正式开通,经过对上湄公河11道险滩的整治,澜沧江—湄公河可通行的船舶吨位从试航时的60吨提高到了200—300吨,通航时间从过去的6个月变为全年通航,货运量从试航时的500吨增加到2006年的50万吨。
2007年4月,中老缅泰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调联合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缅甸仰光召开,初步统一了口岸和检查收费标准。
目前,除传统货物外,还增加了云南景洪至泰国清盛国际旅游客运和冷藏集装箱运输。
民航建设方面。
云南建成并投入运营的民用机场有11个,开通了包括通往曼谷、新加坡、吉隆坡、河内、胡志明市、仰光、万象、琅勃拉邦、金边、暹粒等在内的国际、国内和地区航线200多条。
口岸建设方面。
云南有13个国家一类口岸、7个二类口岸和90多条边民互市通道的基础设施条件有了较大改善。
河口—老街口岸试行“一站式”通关进展顺利;《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和人员跨境运输协定》等17个附件和3项议定书已于2007年3月全部签署完毕,待GMS各国政府核准或同意后,即可全面实施。
2.电力(水电)合作。
云南省依托资源优势,积极与周边国家开展电力贸易。
云南省从2004年开始对越南北部售电,目前已建成两条110千伏、两条220千伏对越输电线路,至2007年底,对越送电量已超过36亿千瓦时。
2007年1月和2008年4月,滇老双方分别就35千伏电压等级增加向老挝磨丁口岸供电项目、35千伏电压等级向老挝丰沙里供电项目相关事宜达成共识,两个项目均计划于2008年底建成投产;为配合昆曼公路的开通,促进中老边境地区经济发展,缓解老挝北部缺电状况,启动了115千伏云南向老挝北部供电项目,预计2009年上半年投产送电。
云南与缅甸签署了合作开发缅甸境内电力资源的意向书,并就下一步的具体开发事宜达成共识;由云南省承建的装机容量60万千瓦的缅甸瑞丽江一级水电站于2006年12月成功截流,预计2008年底第一台机组可以投产发电。
2007年2月,柬埔寨王国金边一菩萨一马德望230千伏输变电线路及斯登沃代12万千瓦水电站建设项目正式签订,合同总金额合计3.69亿美元,项目已于2008年5月正式开工建设。
3.电信合作。
依托“大湄公河次区域信息高速公路”项目,至2006年10月已建成开通了从云南连接缅甸、老挝的中缅、中老光缆,加上此前开通的从广西连接越南的国际光缆,标志着中国与相邻GMS国家信息高速公路的互连工作全面完成。
2007年1月,昆明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工程开始建设,8月开通,为将昆明建设成为东南亚信息交换中心奠定了基础。
2007年年底,在昆明完成了GMS电信高官培训项目第二期培训并取得良好效果。
4.农林业合作。
云南省与次区域各国之间的农业合作与交流已进入稳定有序的发展阶段。
云南省实施了越南小麦和啤酒大麦种植试验示范、缅甸仰光蔬菜花卉培训中心建设、老挝户用沼气示范、老挝占巴色省农业示范园建设等一批农业合作项目;正在实施的有老挝乌多姆赛省农业科技示范园、中缅农业综合示范园、柬埔寨暹粒省农业科技示范园等项目;与周边国家合作开展了橡胶、甘蔗、木薯、竹子等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建设了技术培训中心、苗木繁育中心及示范橡胶园基地;帮助培训老缅两国栽种技术人员并进行科技研发;利用农业部亚洲区域合作专项基金与老挝、缅甸开展了跨国动物疫病监控合作项目。
与老挝、缅甸建立了边境森林防火联动机制。
与老挝合作在边境地区开展了亚洲象跨境保护行动。
5.环境保护合作。
在国家环境保护部的指导下,云南省积极参与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合作项目的实施,包括《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培训和机构强化项目》、《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监测和信息系统能力建设(SEMIS)1期和2期项目》、《边远大湄公河次区域流域扶贫和环境管理项目》、《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战略框架(SEF)1期和2期项目》,以及《上湄公河航道改造工程》的环境监理和监测项目等。
从2006年起,在西双版纳实施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生物多样性走廊建设项目。
6.旅游合作。
云南已成为我国与次区域国家间最便捷的旅游通道和重要的旅游目的地之一。
2006年开始,我国被列入亚行“澜沧江—湄公河旅游基础设施开发”项目技术援助范围,目前各项相关工作正在进行。
2007年9月,云南省在丽江筹办了第20次GMS旅游工作组会议。
启动了《GMS旅游发展战略》框架下的“湄公河上游河段(黄金四角)旅游区跨国旅游线路规划”和“滇西—缅北旅游区跨国旅游线路规划”2个项目的编制工作。
开通了中国西双版纳至老挝琅勃拉邦的澜沧江一湄公河水路国际旅游专线。
7.贸易与投资。
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以来,云南与GMS国家的进出口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和投资快速发展。
2005年云南省与GMS国家贸易额为11.50亿美元,2006年为14.03亿美元,同比增长21.97%;2007年达21.59亿美元,同比增长53.87%。
GMS国家是云南省外经合作业务的主要市场,2006年,云南企业在GMS国家新签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项目合同58份,合同金额2.11亿美元,占我省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项目合同的35.37%;2007年,全省与GMS国家共新签订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合同98份,合同金额5.71亿美元,同比增长170%。
2007年,经核准的我省对次区域国家新增投资项目39项,中方协议投资额2.63亿美元,同比增长264%,主要领域为水电开发、矿产开发和农业合作。
8.卫生和人力资源开发。
云南省积极推动与GMS各国在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防控领域开展国际合作,实施了“湄公河流域疾病监测”项目。
依托教育和培训资源,云南省商务、公安、科技、农业等部门与GMS国家的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活动频繁,为周边国家培养了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实施教育“走出去”战略,充分发挥我省与GMS国家亲缘、地缘优势,全面推动与GMS国家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加大了在GMS国家推广汉语的力度,在越南、泰国、老挝和柬埔寨等国家建立了一批中国语言文化中心,为泰国培养汉语教师。
国家汉办在云南大学附中等学校建立了8个汉语国际推广中小学基地,各基地学校为泰国、缅甸、越南等国家的中学开展了教师培训、学生夏令营活动。
以云南省政府奖学金为导向,扩大我省高校招收留学生规模,2007年,全省高校共招收留学生5886人,其中GMS国家的留学生达到3696人,占全省留学生总数的66.2%。
我省高校与GMS国家建立了更加广泛的联系,人员互访频繁,在开展“3+1”等联合培养人才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在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培养省内参与国际区域合作所需的各类人才方面也取得了积极成效。
9.禁毒合作。
在国家的支持和指导下,云南与GMS国家在打击毒品走私、缉毒警员培训、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不断加强。
2005年至2007年3年来,双方开展联合扫毒办案150次,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837名,缴获各类毒品1.99吨,铲除罂粟1068亩,捣毁吸贩毒窝点125个,并培训了来自亚洲10个国家的361名禁毒执法官员。
在重点推进的绿色禁毒和罂粟替代种植方面,尝试多种发展模式,鼓励和支持企业到境外开展替代种植,并取得了较大的突破。
3年来,全省共组织135户企业开展替代发展项目213个,新增投资5.89亿元,完成新增替代种植面积101.2万亩。
“金三角”地区罂粟种植面积已从2004年的95万亩减少到2007年的27.9万亩。
(四)其他领域的合作取得新进展
1.矿产资源开发。
为鼓励企业积极“走出去”参与次区域国家的资源开发合作,云南省制定了《关于支持境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开发的若干意见》。
目前,我省地勘单位和主要矿山企业在次区域国家都有合作项目,部分实施较好项目被列入财政部“走出去”资源勘查扶持项目。
通过与次区域国家的合作,为云南矿业发展开辟了新的发展空间。
2.邮政合作。
2006年,云南省邮政局代表国家邮政局与老挝国家邮政局签署了《中国国家邮政局和老挝邮政局关于开展业务合作的备忘录》,就通过中老边境直接交换邮件、互为提供第三国邮件经转服务及开展国际物流、国际汇兑、国际集邮文化交流等议题达成一致。
2008年5月,中国、泰国、新加坡、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老挝及香港地区邮政部门的官员在昆明召开了国际区域性邮政合作研讨会,并签订了《区域性邮政业务合作谅解备忘录》;中老泰3国签订了《中、老、泰三国邮政关于依托昆曼公路开展国际零担货运业务的合作备忘录》;中老两国就依托昆曼公路开展多方面的国际邮政合作达成了共识,并签订了《中国邮政与老挝邮政关于进一步加强业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五)昆河经济走廊建设积极推进
在GMS合作机制及中越“两廊一圈”合作框架下,昆河经济走廊建设得到积极推进。
云南省与越南河内、老街、海防、广宁四省市之间建立的中越五省市经济协商会已成为双方商讨构建昆河经济走廊的重要平台;启动了云南河口北山一越南老街金城贸易区建设。
越方将老街、甘塘两市合并建立老街市,并作为越南第三大城市规划建设;计划投资将老街一河内公路改造为一级路,并着手规划改造老街一河内一海防铁路,规划修建老街机场,筹划开发老街一河内一海防红河航运线。
中方在交通方面已启动了一批建设项目,蒙自到河口的高速公路、玉蒙铁路和中越红河公路大桥已相继开工建设;蒙河铁路已开始前期工作,红河航运和红河机场正在规划之中。
此外,双方在口岸通关、电子商务、人员和车辆出入境等领域的便利化合作也在不断推进。
二、下步合作思路
云南地处中国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前沿,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是云南省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
在下步的合作中,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遵循“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国家周边外交方针及“睦邻、安邻、富邻”政策,认真贯彻落实GMS第二次、第三次领导人会议精神,按照建设“中国走向东南亚的陆路桥梁”与建设“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的先行示范区”的要求,围绕构建“开放云南”的目标,强化服务全国、服务次区域、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大通道建设和完善为基础,以推进人员货物跨境便捷流动和贸易投资便利化进程为重点,以优势产业合作为核心,以项目合作为突破口,不断深化和拓展合作领域,充实合作内涵,提升合作层次,注重合作实效,积极构建经济贸易合作、投资开发、产业合作、科技文化、友好交往等五座合作桥梁,搭建信息服务、贸易合作、金融服务、人力资源开发合作、公共事务合作等五个合作平台,推动云南参与GMS合作迈出更大的步伐。
三、工作重点
(一)以提升连通性为重点,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1.昆明一曼谷公路。
继续推进昆曼公路的后续工程建设,改变目前通而不畅的状况。
一是加快昆曼公路磨思段高速公路建设步伐;二是推动跨湄公河大桥按期开工建设,支持云南企业积极参与大桥工程建设;三是尽快争取国家与老、泰两国沟通和磋商,签订昆曼公路交通运输协议,统一中、老、泰3国跨境国际运输收费等相关标准,解决便利化通关等一系列制度问题,构建快捷、高效的运输物流体系。
2.昆明一河内公路。
一是争取在建的红河公路大桥于2008年建成通车;二是支持越南推进由亚行贷款的河内—老街高速公路建设,争取2012年建成,实现昆明至河内公路全程高速化。
3.昆明一仰光公路。
一是争取保山—龙陵高速公路按计划建成通车;二是争取龙陵—瑞丽高速公路于2009年开工建设;三是推动国家以贷款或其他方式帮助缅甸建设缅甸木姐—腊戌高等级公路。
4.汽车运输。
争取开通云南勐腊到老挝会晒、孟赛、丰沙里、南塔和勐醒五条运输线路;开通云南昆明到越南莱州、宣光和云南文山到越南河江三条运输线路。
5.泛亚铁路。
推进泛亚铁路建设取得新的突破,一是争取泛亚铁路东线玉溪至蒙自段于2008年建成通车,蒙自至河口段168公里于2008年开工建设;二是与老挝、泰国磋商,争取三方共同协调推进昆明至曼谷铁路建设,争取“十一五”期间开工新建玉溪至磨憨段约600公里;三是西线大理至瑞丽铁路340公里争取2010年前全部建成。
6.澜沧江—湄公河航运。
争取在GMS合作框架内,多渠道筹措澜沧江—湄公河航道维护基金,并对航道进行进一步整治,提高运力,促进国际航运发展。
7.航空。
争取昆明新机场早日建成,将昆明新机场建设成为面向东南亚、南亚和连接欧亚的国际区域性航空枢纽;加大支线机场改造和建设力度,形成完善的机场网络体系。
继续开辟通往次区域及东盟各国首都、主要工商业城市、旅游中心的空中航线;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次区域内的空港规划、设计、建设及投资等方面的合作。
(二)加强口岸建设与合作,推进跨境客货运输通关便利化进程
1.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结合新一轮“兴边富民”工程实施,推动口岸经济发展。
2.进一步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化建设,以昆明国际机场、西双版纳国际机场、河口、磨憨、瑞丽等口岸建设为重点,统筹全省口岸协调发展;做好新开口岸和二类口岸升格为国家一类口岸的申报工作;按照国家一类口岸的标准完善打洛口岸的基础设施。
3.加强口岸信息化建设,以政府牵头,海关、检验检疫及其他部门参与,尽快启动电子口岸建设,建设统一的信息和业务平台;在目前全省口岸已实现海关、检验检疫通关单联网核查的基础上,实现口岸电子化通关,提高口岸便利化水平;在河口等条件具备的口岸试行双方边民出入境“电子刷卡”,以提高通关效率。
4.积极推进中国河口—越南老街“一站式检查”;创新监管模式,积极推进试行“属地报关,口岸验放”的口岸通关模式改革,提高口岸的便利化水平。
5.配合国家启动中老磨憨—磨丁口岸、中缅瑞丽—木姐口岸实施《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客货跨境运输协定》谅解备忘录的谈判。
加快磨憨、姐告口岸实施《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客货跨境运输协定》的各项准备工作。
积极争取国家与相关国家协调,推动老挝磨丁、缅甸木姐口岸的基础设施建设与我方协调一致。
积极推动落实便利运输协定下的中国国家行动计划,由交通部门牵头,海关、边防、检验检疫、商务、口岸管理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国家推进便利运输取得新的进展。
积极争取国家与越南、老挝、泰国和缅甸进一步协调,在检验检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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