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复习题参考答案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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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复习题参考答案1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
一、判断题
1~10√√√×√√√√××
二、单选题
1~5CCDBA6~10DDBAB
三、多选题
1、ABCD2、ABD3、AD4、ABDE5、ABCD
第二章企业法
一、判断题:
×√×√×√×√√×
二、单选题:
1~5CCAAB6~10BACCB
三、多选题:
1、CD2、AB3、BCD4、ABCD5、AB
第三章公司法
单选1.A2.C3.A4.C5.A6.D7.C8.D9.C10.B
11.B12.D13.C14.C15.D
多项选择
1.BD;2.ABD;3.BD;4.ABC;5.ACD;6.ABC;7.ABCD;8.ABCD;9.AC;10.CD
判断
1.×,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是指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3.√4.×,公司成立日期是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5.×,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有权修改公司章程。
6.√7.×
8.×9.×10.X11.×12.×13.√14.√15.×
第四章破产法
一、单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破产案件的管辖。
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务人住所地是指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该题针对“破产申请和受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2.【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撤销权。
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对依法或依约享有的债权予以放弃,管理人有权要求撤销该行为。
【该题针对“管理人制度”知识点进行考核】
3.【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出卖人取回权。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
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只要货物尚在运途中,出卖人向管理人表示行使取回权,即发生取回法律效力;即使管理人其后收到货物,也仅处于保管人的地位。
【该题针对“债务人财产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4.【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共益债务。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该题针对“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5.【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破产财产的分配。
乙公司受偿的金额=破产债权×清偿率=(1900-110-140-1500)÷3000×1000=50万元。
【该题针对“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知识点进行考核】
6.【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程序终结的规定。
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发现破产企业有法定予以撤销行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追回财产,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向债权人追加清偿。
本题破产企业有放弃自己债权的行为,也是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发现的,应由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追回财产,追加分配。
【该题针对“破产程序的终结”知识点进行考核】
7.【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债权人委员会的组成。
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
【该题针对“债权人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8.【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重整的申请。
根据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和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该题针对“重整申请与重整期间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9.【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重整计划草案的通过。
出席会议的同一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该题针对“重整计划的制定与批准”知识点进行考核】
10.【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重整计划的执行。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该题针对“重整计划的执行、监督与终止”知识点进行考核】
11.【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和解协议的批准。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必须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
(2)同意和解协议的债权人,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本题为1500万元)的2/3以上。
【该题针对“和解程序及其效力”知识点进行考核】
12.【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和解协议的效力。
根据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和解协议的影响。
【该题针对“和解程序及其效力”知识点进行考核】
二、多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的当事人。
债务人和债务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对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破产企业有关人员应承担的义务。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该题针对“破产申请和受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3.【正确答案】:
AC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担任管理人的资格。
行政拘留不是刑事处罚;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不得担任破产案件的管理人,因此选项B是不能担任管理人的。
【该题针对“管理人制度”知识点进行考核】
4.【正确答案】:
AB【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抵销权的规定。
根据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因此选项A所叙述的情况是不得抵销的;债权人在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情况下,不得抵销。
因此选项B是不得抵销的。
【该题针对“债务人财产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5.【正确答案】:
AC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
根据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该题针对“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6.【正确答案】:
BC【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该题针对“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知识点进行考核】
7.【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债权申报。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所以选项A正确。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所以选项B正确。
破产案件受理前成立的债权,无论有无担保,均可以申报。
所以选项C正确。
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不包括违约金。
所以选项D错误。
【该题针对“破产债权申报的特别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8.【正确答案】:
AB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重整制度。
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因此C选项不正确。
【该题针对“重整计划的制定与批准”知识点进行考核】
9.【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条件。
《企业破产法》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该题针对“债权人会议的召集与职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10.【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债权人会议决议。
甲公司重整计划在表决时,第一组的表决虽然在表决人数上同意的债权人达到出席会议的债权人2/3,已过半数,但是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只达到1/2,未达到债权总额的2/3,因此第一组的表决未通过;第二组的表决在表决人数上同意的债权人达到出席会议的债权人2/3,已过半数,而且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也已达到债权总额的2/3,因此第二组表决已通过;第三组表决时同意的债权人因仅达到1/2,即半数,而没有超过半数,因此表决未通过。
因重整计划需各表决组均通过,所以甲公司的重整计划不应通过。
【该题针对“债权人会议的召集与职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11.【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债权人委员会。
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
【该题针对“债权人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三、判断题
1.【正确答案】对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的效力。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够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该题针对“破产申请”知识点进行考核】
2.【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财产的范围。
在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的财产仍然处在变化的状态,如果在这期间因继续经营或者因第三人交付财产而取得财产,仍应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该题针对“债务人财产的概念和范围”知识点进行考核】
3.【正确答案】对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其他由管理人依法处理的债务人财产的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
【该题针对“管理人依法处理债务人财产”知识点进行考核】
4.【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撤销权和债务人无效行为的区别。
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属于无效行为。
【该题针对“破产债务人的无效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5.【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销权的规定。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
【该题针对“破产抵销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6.【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的规定。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该题针对“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知识点进行考核】
7.【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申报的期限。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该题针对“债权申报期限”知识点进行考核】
8.【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重整的申请。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该题针对“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知识点进行考核】
9.【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主席的产生。
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
该题针对“债权人会议的性质和组成”知识点进行考核】
10.【正确答案】对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需要经过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决议。
对于和解协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和重整计划草案,均需由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或批准后才能实施。
【该题针对“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知识点进行考核】
四、问答题
1、第一,债务人缺乏清偿能力。
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第三,债务不限于金钱支付的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
第四,不能清偿呈持续状态。
第五,不能清偿是一种客观状态。
2、
(1)提交相关资料的义务。
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2)个别清偿无效。
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3)其他义务。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①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②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③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④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⑤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谓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3、1.核查债权;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3.监督管理人;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通过重整计划;7.通过和解协议;8.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9.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10.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11.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4、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5、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此外,其他立法对破产分配顺序有特别规定的,遵照其规定。
如《商业银行法》第71条第二款规定,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其中就对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作了不同的规定。
五、案例分析题
1.【正确答案】:
(1)①甲公司破产申请人合法。
根据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破产清偿申请。
②法院受理时间合法。
根据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法院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有异议的,应于7日内提出,法院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裁定是否受理。
③甲公司提出异议的理由不合法。
根据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企业破产法》清理债务。
股份公司属于企业法人。
④管理人的产生合法。
根据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同时指定管理人。
管理人可以由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担任。
(2)甲公司破产前租用乙公司的设备不属于破产财产。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他人的财产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
乙公司作为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
(3)丙公司的要求不合法。
根据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不得抵销(丙公司可以就15万元申报债权)。
(4)甲公司的股东应补足未缴纳的出资。
根据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甲公司的出资人(股东)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补缴的出资作为债务人财产(破产企业的财产)。
5)①破产费用包括:
诉讼费80万元、管理人报酬60万元、注册会计师清算费用50万元、评估费20万元,共计210万元。
②共益债务包括:
为继续营业应支付的职工工资28万元、债务人不当得利22万元,共计50万元。
以上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应当先以甲公司资产的变现财产清偿。
甲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应当先清偿破产费用。
(6)本案的破产清偿顺序为:
①甲公司股东补足的出资作为甲公司的财产,则甲公司破产财产共计5310万元(5200-90+200)。
②以办公楼变现所得740万元,优先清偿所欠工行贷款;以厂房变现所得550万元,清偿欠A公司货款。
工行贷款未能清偿的60万元和A公司的未能清偿货款150万元,作为普通破产债权参加分配。
③剩余破产财产共4020万元(5310-740-550),先用于支付破产费用210万元和共益债务50万元。
④剩余破产财产共3760万元(4020-210-50)按下列顺序清偿:
所欠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用470万元;所欠税款220万元;支付其他所欠的普通破产债权。
(7)通过以上程序,普通破产债权为:
15800-740-550-470-220=13820万元;丁公司可获得清偿额=(3070÷13820)×230=51.09万元。
【该题针对“破产程序的终结”知识点进行考核】
2.【正确答案】:
(1)B公司诉讼时效的中止的说法正确。
山洪暴发属于不可抗力,构成阻碍诉讼时效进行的事由。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前述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
B公司诉讼时效应从2007年6月20日~2009年6月20日,但2009年5月10日山洪暴发,处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
(2)工商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
工商银行的债权属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工商银行的债权有A公司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所以可以享有优先受偿权。
(3)D公司可以行使抵销权,抵销其对破产人A公司的50万元债务,剩余的15万元为普通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①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②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③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4)建设银行享有的A公司抵押财产的债权是50万元。
由于A公司办公楼作价250万元,除去为工商银行贷款抵押200万元后,尚余50万元。
此50万元应属于破产企业(A公司)为债权人建设银行提供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不属于普通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因此,建设银行的150万元债权中,50万元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余100万元属普通债权应参加破产程序受偿。
3、【正确答案】
(1)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属于破产费用,合计5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40万元属于共益债务。
(2)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对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丙公司可以申报债权。
根据规定,管理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
(4)债权人丁银行、乙企业在债权人会议上就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中不享有表决权。
根据规定,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对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不享有表决权。
(5)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①对破产企业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
2000万元的破产财产首先清偿银行贷款250万元、乙企业货款500万元。
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清偿50万元的破产费用和40万元的共益债务。
③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清偿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200万元。
④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清偿税款100万元。
⑤普通破产债权:
剩余860万元的破产财产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6)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根据规定,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
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
第五章物权法权法
单项选择题
C;A;D;B;B;C;A;B;B;D
多项选择题
ABDABCDABDABDABCD
判断分析题
√××××××
简答题
1、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简述不得用于抵押的财产范围。
答:
通常情况下:
下列几类财产范围不得用于抵押:
第一,土地所有权不得用于抵押,第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用于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及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不得用于抵押,第四,所有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不得抵押,第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第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善意取得的条件是什么?
善意取得的条件有三,其一,受让人在受让财产时主观上为善意,不存在恶意的行为,其二,所转让的财产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偿。
其三,转让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了相关的登记手续或财产所有权已经移转。
3、简述物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物分为不同种类。
如:
动产与不动产,特定物与种类物,主物与从物,原物和孳息
4、简述多个抵押权并存时的清偿顺序。
多个抵押权并存时的清偿顺序为:
抵押权均以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清偿顺序在前,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抵押物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可以起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
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序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优先受偿。
案例分析题
1、答案及解析:
(1)法院判决预售给张三的房屋所有权属于李四正确。
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李四自行将小区内的一块绿地改造为停车位的行为不合法。
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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