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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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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3
全面落实科学的人才观和发展观
推动人事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龙岗区人事局2004年工作总结和2005年工作要点
一、2004年主要工作回顾
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事局的大力指导下,我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人才观和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积极做好各项人事编制管理,自觉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取得较好的成绩,被深圳市人事局评为“人事工作先进工作集体”,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城市化工作先进单位”;我局党支部连续8年被区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党支部”。
一年来,我局共有12人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得到市局、区委、区政府的表彰。
现将2004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公务员与职员队伍建设取得新成绩。
我们严格按照公务员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抓住“进、管、出”三个环节,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另一方面,我们不断探索公务员竞争激励机制,注重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政、善政的公务员队伍。
1、坚持凡进必考。
我们积极贯彻《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条例》和《深圳市龙岗区招聘职员实施细则》,做到凡进必考,变“伯乐相马”为“赛场赛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公务员和职员队伍中来。
今年组织了2次公务员招考,共录用77人。
组织了职员招聘11期,共聘用402人,进一步增强了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力量。
2、积极推进竞争上岗。
我们不断总结经验,制定了《关于科级领导职位实行内部竞争上岗的意见》,要求竞争上岗做到“程序办法公开、竞争条件公开、竞争人选公开、考试成绩公开、竞争结果公开”,进一步扩大了群众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形成了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共任免区、街道办机关科级干部392人。
3、积极推行交流轮岗。
我局认真执行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单位在机构改革后中层干部调整中,对在重要、特殊岗位上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工作人员、领导干部严格实行交流轮岗。
办理公务员转正56人,轮岗交流52人。
4、培训工作富有特色,公务员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理念,以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为依据,以公务员四类培训为重点,采取集中培训、自选培训、专题培训、自学等形式全面开展了各类培训,做到了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提高了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科学执政的能力。
全年共培训4142人,其中公务员实用英语培训(初级)11期共799人,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1期共77人,“宪法修正案”和“行政许可法”培训及考试5期1607人,离岗培训7人,电子政务培训10期共1391人。
5、严格管理,畅通出口。
我们加强以德、能、勤、绩、廉为核心的年度考核,对考核基本称职实行离岗培训,不称职的予以降职、辞退。
2003年度机关4343人,事业单位7265人共11608人参加年度考核,有5人基本称职,辞职辞退共11人。
(二)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人才工作呈现新局面。
围绕我区提出的农村城市化、新型工业化、基本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大力组织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在全区上下基本形成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通过创新人才政策、积极培育市场、优化人才环境,以及形式多样的招才引智活动,广揽人才、集聚人才,使我区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大的提高。
1、引进人才的数量与质量有新突破。
今年共引进各类人才1770人。
市外干部调入352名,其中高级职称73人,中级职称83人,博士后1人,硕士8人,大学本科210人,解决夫妻分居29人;市内干部流动68名,其中硕士4名,本科32名,大专26名,中专5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共1350名,其中市外生源1090人,本地生源260人,其中博士生1人,硕士生100人,本科生1081人。
今年接收毕业生和引进人才的数量均创我区历史新高,引进的人才素质高、结构合理,基本满足了教育卫生系统及高新企业对人才的急需。
2、引进人才的政策有新发展。
一是我们打破传统人事工作领域的局限,积极拓展人事工作服务范围,把工作领域由单一的国有单位延伸到各类非公有制企业,为区内所有非公企业,特别是对区内无独立法人资格的“三来一补”企业,开展人事立户登记服务,成功解决了这些企业聘用人才的落户、调入问题。
2004年企业主动申请人事立户112户,为各类企业引进人才942人。
二是全面推行人才居住证制度。
我们制定出台了《龙岗人才居住证制度》,对符合办理人才居住证条件的人才,可以户口不迁、关系不转、来去自由的形式到龙岗工作或创业。
持证人在子女入学、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租购政府安居房等各方面享受与户籍人才同等待遇。
三是加大对龙岗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新技术人才、学科带头人、创业型人才、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人才以及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力度。
对企业急需的以上人才,开通“人才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人才引进手续。
3、引进人才的方式有新举措。
我们积极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引智与借脑相结合,利用项目引才、产业聚才。
(1)积极组织区内企业参加深圳(香港)人才招聘会、首届人才高交会,主动出击招揽人才。
8月18日组织了欧姆龙、爱默生、比亚迪等20多家企业参加了深圳(香港)人才招聘会,提供了包括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等高级职位90多个,涉及专业40多个。
10月12日我们组团参加了在深圳高交会馆举行的首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人才与智力交流会。
共有45家区内大型企业及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参展,提供了900余个职位。
现场咨询人数共8470余人次,达成工作意向919人,现场签约47人,多数企业都找到了渴望已久的人才。
龙岗展区成为人才高交会热点之一,获得了国家人事部副部长侯建良同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许宗衡同志的高度称赞。
因工作突出,我局也被市人事局评为“最佳组织奖”、“最佳布展奖”,并有2人评为“先进个人”。
(2)会同区教育局到北京、陕西、东北、西南、华东、华南6所重点师范院校现场招聘人才,共有450人参加考试,招聘教师45人,进一步充实了优秀教师队伍,促进教育强区战略的发展。
(3)日常人才交流平稳发展。
区人才交流中心积极开展人才交流活动,全年共为用人单位提供人才招聘服务39700余个(次),接待各类求职人才15万人次,安排就业53000多人次。
举办现场招聘会170场次(其中大型现场招聘会32场次)入场招聘单位12750个次,入场交流人员12万余人次。
成功引进并安置计划外大中专毕业生5500多人。
4、引进人才的服务水平有新提高。
(1)开设企业“直通车”服务。
主动加强与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联系,积极推行人事立户制度,积极为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引进人才提供服务。
企业办理调干、接收毕业生、办理人才居住证、职称评审及认定等业务,均提供预约上门服务。
(2)人才市场建设得到加强。
区人才交流中心已有中心城、横岗、海关大厦及坪山4个分部,扩大了服务覆盖面。
建设了DDN中继,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功能得到加强,服务范围得到延伸,充分发挥区人才交流中心(市场)人才配置的主渠道作用。
(3)加强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维护人才市场秩序。
加强执法力度,对无证经营和其它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实行辖区包干责任制,发现一例查处一例,营造有利人才市场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
认真处理群众的投诉,共处理来人来电投诉201人次。
(三)完善政府管理架构、增强管理能力,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加强。
1、行政管理机构进一步优化。
随着我区农村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原镇政府全部改为街道办事处。
因此,进一步优化区、街管理机构,理顺行政管理职能显得尤为重要。
(1)开展明确区街管理职责调研。
为了转变职能,完善区街管理职责,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决定由人事局牵头,从区府办、组织部、计划、财政局抽调人员组成调研组,开展了明确区街管理职责调研。
我们充分听取各街道办的意见和建议,按照重心下移和权责一致原则,提出事权、人权、财权划分的具体内容,形成初步意见报区委区政府讨论决策。
(2)规范设置街道办的管理架构。
按照城市化的要求,积极推进撤镇改街的机构设置工作,初步建立与城市化进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
在行政区划、机构设置、职数配备和编制定额等方面尽量切合龙岗实际,完成龙城、龙岗两办事处“三定”方案,确保我区城市化建设顺利进行。
在居委会设置方面,原则上按“一行政村设一居委会”和“定员不定编、核定补助标准、分级负担”的思路,核定每个居委会5---13名专职干部人头经费,由区和街道两级财政共同分担。
(3)完善政府管理机构与职能。
为了增强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经区编委会讨论,成立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应急指挥中心,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监管力度和加强对城市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土地监察工作重心下移的重要决策,成立了区、街道两级地政监察机构。
此外,全年成立、调整议事机构和临时机构共55个。
2、编制管理更加规范。
坚持“从紧控制机构设立,从严控制单位增人,能不批的机构尽量不批,能合署办公的机构尽量不分,能不增加的编制的尽量不增加编制”的“两控制、三个不”原则,今年共受理机构、编制有关事项66件,到目前为止,讨论下发了编委文件115件,其中有关机构编制事项60件。
下发编办文件24件,保证了相关部门工作的正常动作。
共发放了1307张干部和工人编制卡,其中干部1137张(公安665、教育235、卫生36张),工人170张。
(四)、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圆满完成其它人事服务工作。
1、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省、市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和管理的规定,使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人事干部按时掌握、认真贯彻。
二是做好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申报和评审。
全年共办理初定专业技术资格176人,其中初级168人,中级8人;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183人,其中中级94人,高级89人;换证124人,其中中级34人,高级24人。
按时完成了审核报送参加省市各级、各序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的材料共1136份,其中初级380份,中级423份,高级333份。
三是重新核定专业技术职数。
我们对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规范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按现有编制数对各事业单位的职数设置重新核定和下达,设置比例保持不变。
四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及计算机培训。
共举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日语培训各1期,共55人参加,举办职称电脑培训共4期,共236人参加。
2、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待遇。
一是根据深圳市人事局、财政局《关于2004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的通知》精神,今年共完成了年度考核工资的正常晋升12051人次。
此外,办理职务变动、调入套改工资共1640人次。
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共324人,办理干部退休手续50人。
二是与区保健办、区中心医院共同组织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工作。
三是完成了区直机关单位工资统发工作。
11月,原归区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职工工资审批核准全部归口人事局管理,我们克服人手少、时间紧的困难,按时完成了39个区直机关单位的1293人的工资统一发放工作。
3、妥善安置军转干部。
我们充分认识到军转干部是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贯彻执行有关中央、省、市的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妥善安排。
今年我们共接收并安置了军队转业干部90名,全部安排在公务员岗位,做到了组织满意、军转干部个人满意和接收单位满意。
安置随军家属3名,正在协调安置中的随军家属7名。
4、大力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积极开展事业单位年审,今年办理登记47家,全区事业单位已办理登记278家,已年审192家,占应年审总数的80%以上,办理变更手续121家。
年审中未发现超范围经营及其它违反规定的行为。
5、积极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按干部管理权限,共办理21人次的因公出国(境)政审手续。
对因私出国(境)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登记备案,共备案1201人。
二是认真答复人大议案、政协代表提案。
按时答复人大代表议案、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11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三是积极做好人事人才调研。
完成了《龙岗区人才市场发展战略初探》、《关于进一步吸引海外人才来龙岗工作的意见》的调研报告,参与研究制定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004年8月我局的《创新工作机制,大力集聚人才》作为全国市、县人事部门贯彻落实人事厅局长会议精神经验交流材料参加了会议,省人事厅也专门作了摘要宣传。
五、队伍自身建设有了新的特色。
一是坚持理论学习,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队伍。
先后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宪法》、《行政许可法》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组织人员学习《龙岗区机关公务人员“五不准”暂行规定》和《龙岗区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服务行为规范(试行)》,树立“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观念,转变政府职能,筑牢思想道德和法纪两道防线;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服务型”机关和“零投诉”单位的活动,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思想教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坚持“周三学习日”制度,做到“人人有专题,个个上讲台”,今年有2人主讲了有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等专题的学习体会。
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建设。
按照“团结、廉洁、开拓”的要求,开展创建好班子活动。
始终坚持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人事工作重大决策,都由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并形成会议纪要;今年共召开局长办公会23次,形成局会议纪要23期。
班子成员之间,定期交流思想,班子成员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发挥了领导核心作用。
三是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深入整顿机关作风。
坚持以制度正风、以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了各项人事工作制度,加强了内部管理。
如制订首问责任制、AB配角制、限时办结、不批告知等制度,并完善了人事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
坚持“三个一、四个要”的服务准则,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项目,缩短办事时限,缩减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加强政务公开,推进廉政建设。
我们对办事人员、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进行公开,针对群众关心的调干、录用、工资福利等热点问题,设立人事业务工作宣传栏,对外公布人事监督投诉电话,设立公示箱和意见箱,把办事公开与群众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实行“人事工作联系点”和聘请“人事工作监督员”制度。
建立区镇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月下联系点了解情况,对能当场答复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做好记录,研究解决。
定期不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通报人事进展情况,听取意见。
一年来,我局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社区、城市化工作挂点等指导督促工作。
我局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城市化工作先进单位”。
经过全局同志的共同努力,我局各项人事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有不足之处。
1、本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问题依然存在。
虽然造成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有很多方面的原因,但是人事部门支持的力度不够大,解决问题的措施也不多。
2、对有些人事政策法规落实不够严。
例如,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学习不够深,对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还没有形成一套严谨的制度,要进一步完善《龙岗区职员招聘实施细则》。
3、上下协调的力度不够。
目前进行的人事与机构改革的事项特别多,由于人事编制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同时我们在工作中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的力度还不够,改革的阻力较大,没有形成强大的合力。
二、2005年工作要点
2005年的工作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
我们将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人才观和发展观,坚持近期与远期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开拓创新与求真务实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着力抓好“一个重点、两项改革、三个加强、四项兼顾”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一个重点:
就是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为龙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证。
正如余书记在科技教育人才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区人才工作仍存在“三多三少”现象。
因此,我们人事部门将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
凡是社会需要的、市场需要的、能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的人,都应当成为人才引进的对象。
1、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配套措施。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着重就健全有利于人尽其才的激励机制、有利于积聚人才的引进机制、有利于人才合理配置的市场机制、优质高效的服务机制等方面进行研究,提出具体的落实配套措施。
2、大力引进高素质人才。
大力引进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经营管理、学术技术带头人等方面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带项目、带资金的人才和其他紧缺人才。
把引进人才与引进项目、资金结合起来,实行人才引进与项目对接、与产业互动。
积极推行人才居住证制度,鼓励以咨询、讲学、兼职、聘用、技术合作等柔性流动方式灵活招才引智。
积极组团参加第二届人才高交会,为企业引才牵线搭桥。
3、加强人才市场建设,推进人才配置市场化。
一是拓展区人才交流中心(市场)的社会功能,为人才提供培训、交流、测评和人事代理等全方位、社会化服务。
健全人才市场信息网络,尽快实现与市外人才市场信息网络的联网互通,促进人才信息资源共享。
对企业急需的高新技术人才、学科带头人、创业型人才、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人才以及高技能人才,开通“人才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人才引进手续。
二是加强人才市场监管。
进一步加大对人才市场执法力度,确保人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完善人才市场许可证制度。
扶持人才中介行业协会发展,强化行业自律。
4、拓展应届毕业生就业新途径。
制定并公布当年接收毕业生的工作指引,调控引进毕业生的质量和数量;鼓励各用人单位主动走出去,参加国家重点院校的校园招聘会,选招优秀毕业生;广开人才供求渠道,广揽各方人才,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提供直接见面洽谈的机会和场所,坚持参加市局举办的每年一度的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大会;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网上招聘,拓宽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选择渠道,减轻用人单位的招聘成本。
在积极引进重点院校优秀毕业生的同时,要积极引导当地生源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鼓励他们到基层、民营、外资、三资企业工作。
5、妥善完成军转干部安置任务。
要进一步宣传有关军转安置的方针政策,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完成上级安排的军转安置任务。
(二)两项改革:
就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一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
1、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按照深办发[2004]12号文《关于市辖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规范机构编制的设置,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的宏观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主要对改革意见中涉及到的区发展计划局、经济贸易局、计划生育局、城市管理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建筑工务管理等机构职能作进一步的调研论证,力求机构设置更适合我区实际发展。
同时,积极引入市场运行机制,探索通过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补助等方式,向企业、社会组织和社区组织购买服务,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化服务体制。
2、合理划分事权,理顺区街管理职责。
按照重心下移和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进一步明确区、街道办的管理职责。
凡属街道职责范围内的事权,以及法律法规没有另行规定的,区有关职能部门都要把权放下去,切实解决责任与权力相脱节、管人与管事相脱节的问题。
树立“大办事处、小区政府”的城市管理观念,以事权划分为核心,根据“财随事转”、“人随事转”原则,将事权、财权、人权统一下放到街道办事处,确保权责统一,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1、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围绕建立职员制和雇员制,通过配套改革,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
先在教育、卫生系统进行试点,力争上半年完成,然后全面铺开。
重点改革人员管理方式、选人用人方式、分配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监督机制,扩大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
积极指导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要周密稳妥地组织实施,加大上下沟通和统筹协调的力度,确保改革顺利稳步推进。
2、积极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制。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制。
全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勤岗位将一律实行雇员制,对新设机构和新增编制,也由区编制部门统一核定雇员编制数额。
对现已在这些岗位的人员,将在贯彻新的用人机制并确保其现有待遇基本维持不变的前提下,按照只出不进的原则平稳过渡。
适当采取雇员制方式引进专业性很强的高端人才,缓解机关事业单位人才资源结构性矛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3、积极抓好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拓宽人才评价服务领域,打破人才国籍、户籍和所有制限制,不断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人才评价方式,严格评审标准,完善评审条件,规范评审程序,改进评审办法和单一的评审方式;完善特殊评审制度,勇于打破常规,不拘一格选人才,通过组织专家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进行面试答辩考核的特殊评审方式,给予评定相应的职称;推进分类职称改革;根据各类组织、行业的不同特点,积极稳妥地制定切合实际的政策措施;加大推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力度,对关系国计民生和公共利益的行业、岗位逐步实行执业资格制度。
(三)三个加强:
就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编制管理、自身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政府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是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员队伍的能力素质决定着政府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因此,我们要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公务员队伍。
在考录制度上,坚持凡进必考原则,进一步拓宽公务员录用渠道,打破身份、地域限制,不拘一格选人才。
在提拨任用制度上,要进一步完善竞争上岗制度,在考核制度方面,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区里推行的公务人员公共服务行业规范和市里即将进行的公务员专业化改革工作的进行,逐步建立服务对象评议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制度和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等制度,鼓励公务员在本职岗位和基层努力工作。
重点要加强公务员队伍的能力建设,主要是公共服务和业务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开展公务员行为规范教育和电子政务知识、公共管理、依法行政等为核心课程培训。
二是加强编制管理。
继续坚持从紧从严的原则控制单位增编、增设机构。
配合行政体制改革,在明确划分区街职责的基础上,重新做好区直单位和各街道办“三定”工作。
严格执行编制使用通知卡制度,健全人员编制管理登记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加强自身队伍建设。
继续抓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部署,认真开展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遵循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认真解决党员和支部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坚持“周三理论学习日”制度,做到“人人上讲台,个个有专题”,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质和思想水平,建立一支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自律型的人事干部队伍。
坚持“三个一、四个要”的服务准则,特别要做好“能办的事要立即办,大事小事要认真办,部门的事要协调办,难办的事要想办法办”,促进人事部门向“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服务型”机关转变,进一步提高服务的质量。
(四)四个兼顾:
就是统筹兼顾,做好四方面工作,全面推进人事工作上新台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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