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专题讲座1节能标准解读.ppt
- 文档编号:11524785
- 上传时间:2023-03-12
- 格式:PPT
- 页数:104
- 大小:5.12MB
建筑节能专题讲座1节能标准解读.ppt
《建筑节能专题讲座1节能标准解读.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节能专题讲座1节能标准解读.ppt(10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卢玫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建筑学院,建筑节能专题讲座1节能标准解读,旧规范: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DBJ41/062-2005)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冷地区)(DBJ41/071-2006)新规范: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DBJ41/062-2012)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冷地区)(DBJ41/071-2012)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50824-2013),2010年3月18日发布2010.8.1实施,河南省18个地市寒冷地区:
14个夏热冬冷地区:
4个(平顶山、驻马店、南阳、信阳),一、河南省居住建筑新节能设计标准修订内容二、河南省居住建筑新节能设计标准围护结构部分,提纲,1、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DBJ41/062-2012)修订内容12点,
(1)改变热工分区依据指标,按照国标最新要求细化全省14个寒冷地区热工分区及耗热量指标。
原来JGJ26-95及省标分区指标依据及分区:
累年最冷月(即一月)和最热月(即七月)平均温度作为分区主要指标,累年日平均温度5和25的天数作为辅助指标,将全国划分为5个区,即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和温和地区,其中严寒地区又细分为严寒A区和严寒B区。
新JGJ26-2010及修订省标分区指标依据及分区:
采暖度日数(HDD18)结合空调度日数(CCD26)作为气候分区的指标。
河南省寒冷地区:
寒冷(A)区的分区指标是2000HDD183800,0CDD2690,气候特征是冬季寒冷,夏季凉爽;寒冷(B)区的分区指标是2000HDD183800,90CDD26,气候特征是冬季寒冷,夏季热。
国标中仅给出我省安阳、孟津、郑州、卢氏、西华5个地区的气象参数和分区,地标依此为基础,同时参照河南省建筑气象数据集,确定其余地市的热工分区。
附录A河南省主要城市的气候区属、气象参数、耗热量指标限值,表A.0.1-1主要城市的建筑节能计算用气象参数,表A.0.1-2主要城市的建筑物耗热量指标,
(2)按寒冷2个气候区和4个不同层高范围规定体形系数;(3)按寒冷2个气候区和不同朝向规定窗墙面积比,窗墙面积比按开间计算;(4)按3个不同层数范围规定传热系数限值;(5)寒冷地区的B子区,规定外窗综合遮阳系数限;,(6)外墙平均传热系数计算由原来的面积加权平均改为二维传热计算方法;,(7)封闭式阳台节能计算的规定;,(8)有关凸窗要求变化;,(9)外窗气密性规定按最新要求修订;,(10)地面传热计算按二维传热计算;,(11)增加节能设计专篇要求,明确节能设计专篇应包括的内容,给出节能设计表和备案表;(12)增加外墙及屋面节能构造参考做法附表。
2、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冷地区)(DBJ41/071-2012)修订内容11点,
(1)卧室、起居室冬季室内设计温度由原来的1618统一为18;夏季室内设计温度由原来的2628统一为26。
(2)明确采暖计算期应为当年12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空调计算期应为当年6月15日至8月31日;(3)给出3个不同层高范围规定体形系数;(4)围护结构各部分限值按国标修订选取;(5)不同朝向窗墙面积比要求及对应外窗限值要求按国标修订;,(6)较06版省标提出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传热系数和综合遮阳系数限值要求;(7)外墙平均传热系数计算与寒冷地区要求不同,仍然采用面积加权平均的方法;(8)外窗气密性要求按最新标准要求修订;(9)凸窗及遮阳要求与国标统一;(10)增加节能设计专篇要求,明确节能设计专篇应包括的内容,给出节能设计表和备案表;(11)增加外墙及屋面节能构造参考做法附表。
二、河南省居住建筑新节能设计标准围护结构部分,第一部分:
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DBJ41/0622012围护结构部分,4建筑与围护结构热工设计4.1一般规定4.2围护结构热工设计4.3围护结构遮阳和隔热设计4.4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附录A河南省主要城市的气候区属、气象参数、耗热量指标限值附录B平均传热系数和热桥线传热系数计算附录C地面传热系数计算附录D外遮阳系数的简化计算附录E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的修正系数和封闭阳台温差修正系数附录F关于面积和体积的计算附录G节能外墙构造参考做法及热工性能参数附录H节能屋顶构造参考做法及热工性能参数,新增加内容,4建筑与围护结构热工设计4.1一般规定,4.1.1建筑群的总体布置,单体建筑的平面、立面设计和门窗的设置,应考虑冬季利用日照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
冬季能有适量的并具有一定质量的阳光进入室内;冬季避免冷风浸入;炎热夏天尽量减少太阳直射室内和建筑外墙面;过渡季节具有良好的通风;充分利用地形和节约用地;兼顾居室建筑组合的需要。
考虑因素,4.1.2建筑物宜朝向南北或接近朝向南北。
建筑物不宜设有三面外墙的房间,一个房间不宜在不同方向的墙面上设置两个或更多的窗。
东西朝向夏季阳光直晒,且过渡季节通风不畅,导致耗热量指标偏高,能耗较大;三面外墙,其散热面过多,能耗过大;两面外墙上均开设外窗,增强冷空气的渗透,增大耗热量。
考虑因素,三面外墙、2面外窗的高能耗房间,4.1.3寒冷地区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不应大于表4.1.3规定的限值。
当体形系数大于表4.1.3规定的限值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第4.4节的要求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强条),表4.1.3寒冷地区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限值,体形系数定义:
建筑物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积与其所包围的体积的比值。
外表面积中,不包括地面和不采暖楼梯间内墙及户门的面积。
计算外表面面积时,图示中阴影部分面积(不采暖楼梯间及户门的面积)不用计算在内,而是应该计算楼梯间对应的外墙面积。
计算建筑体积时,应按照建筑物外表面和底层地面围成的体积计算。
体形系数越大,外表面面积越大,能耗越高,表4.1.3寒冷地区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限值,注:
(13)层多为别墅、托幼、疗养院;(48)层多为大量建造的住宅,其中6层板式楼最常见;(913)层多为高层板楼;14层以上多为高层塔楼。
考虑到低层建筑体形系数较大,高层建筑体形系数较小。
因此,在体形系数的限值上有所区别。
4.1.4寒冷地区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表4.1.4规定的限值。
当窗墙面积比大于表4.1.4规定的限值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第4.4节的要求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并且在进行权衡判断时,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最大也只能比表4.1.4中的对应值大0.1。
(强条),表4.1.4寒冷地区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限值,注:
敞开式阳台的阳台门上部透明部分应计入窗户面积,下部不透明部分不应计入窗户面积。
表中的窗墙面积比应按开间计算。
表中的“北”代表从北偏东小于60至北偏西小于60的范围;“东、西”代表从东或西偏北小于等于30至偏南小于60的范围;“南”代表从南偏东小于等于30至偏西小于等于30的范围。
窗墙面积比定义:
窗户洞口面积与房间立面单元面积(即建筑层高与开间定位线围成的面积)之比。
窗墙面积比越大,外窗面积越大,能耗越高,窗墙比为某一开间的窗墙比,而不是朝向的平均窗墙比;开间定位线的确定问题;最不利窗墙面积比最大值的限定(允许超过限值0.1),一旦突破,不能进行权衡计算。
计算房间B窗墙面积比时,对应墙宽度应按照轴线24的宽度3300mm,而不应该按照轴线34的宽度1500mm。
1,2,3,开间应为13轴线,4.1.5楼梯间及外走廊与室外连接的开口处应设置外窗或门,且该窗和门应封闭。
楼梯间可不设采暖设施,但楼梯间隔墙和户门应采取保温措施。
4.1.6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保温系统的防火构造设计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防火隔离带专篇,1、设置外门或窗防火防烟分区需要2、设置门窗后增加热量损失,应封闭;3、寒冷地区楼梯间基本上不采暖,为减少楼梯间隔墙和户门热损失,这些部位应采取保温措施。
考虑因素,施工现场发生火灾,2009南京中环国际广场大火,防火隔离带专篇,2009年中央电视台新址新配楼大火,2010年上海胶州教师公寓,保温防火相关政策,防火隔离带专篇,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1、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60m小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6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4、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三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公通字200946号住宅建筑墙体(非幕墙式)防火隔离带规定,1、高度大于等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
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三)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作防护层。
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
首层的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6mm,其他层不应小于3mm。
(四)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建筑,其基层墙体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其他民用建筑墙体(非幕墙)防火隔离带规定,
(一)建筑高度大于等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二)建筑高度小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
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幕墙式建筑规定:
公消201165号新标准发布前,从严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第二条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建科201216号严格执行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
严格执行规定中关于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规定,特别是采用B1和B2级保温材料时,应按照规定设置防火隔离带。
公消2012350号明确:
民用建筑保温按46号文执行,防火隔离带设置标准依据:
1.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DBJ41/06220122.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JGJ289-2012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1.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DBJ41/0622012中有关防火隔离带的设置要求,附录J防火隔离带构造设计,该章节为新增章节。
I.0.1采用防火隔离带构造作法的建筑,其基层材料的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有关规定。
I.0.2防火隔离带的设置应符合相关标准、法规要求。
I.0.3防火隔离带及主要组成材料性能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I.0.4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隔离带分为粘贴保温板防火隔离带和保温装饰板防火隔离带。
粘贴保温板防火隔离带适用于粘贴保温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保温装饰板防火隔离带适用于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
防火隔离带应与外墙外保温系统厚度相同,应沿楼板位置设置宽度不小于300mm的A级保温材料。
1防火隔离带应与基层墙体满粘。
当采用粘贴岩棉防火隔离带、保温装饰板防火隔离带时,应采用粘钉结合方式固定。
2粘贴保温板防火隔离带材料主要有岩棉板、泡沫混凝土、发泡陶瓷、泡沫玻璃,其基本构造作法详见表I.1、I.2。
3保温装饰板防火隔离带,其基本构造作法详见表I.3。
I.0.5屋面防火隔离带材料主要有泡沫玻璃板、发泡陶瓷板、泡沫混凝土板。
屋顶与外墙交界处、屋顶开口部位四周的保温层,应设置宽度不小于500mm水平防火隔离带,其构造示意详见表I.4.,2.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JGJ289-2012有关防火隔离带的设置要求,2术语2.0.1防火隔离带(firebarrierzone)设置在可燃类保温材料外墙外保温系统中,按水平方向分布,采用不燃保温材料制成、以阻止火灾沿外墙面或在外墙外保温系统内蔓延的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防火构造。
3基本规定3.0.4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应符合下列规定(强条)1应与基层墙体可靠连接,且在火灾情况下不应脱落;2应能适应外保温系统的正常变形而不产生渗透、裂缝和空鼓;3应能承受自重、风荷载和室外气候的反复作用而不产生破坏。
3.0.6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强条)3.0.7设置在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中的粘贴保温板防火隔离带做法见表3.0.7,宜优先选用岩棉带防火隔离带。
当采用其它防火隔离带做法时,除应按相关标准进行系统防火性能试验外,还应符合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
表3.0.7粘贴保温板防火隔离带做法,3.0.8在正确使用和正常维护的条件下,防火隔离带应满足外墙外保温系统使用年限要求。
1墙体基层2锚栓3胶粘剂4防火隔离带保温板5外保温系统的保温材料6抹面胶浆+玻纤网格布7饰面层图5.0.1防火隔离带基本构造,5设计,水平防火隔离带施工现场,4建筑与围护结构热工设计4.2围护结构热工设计,4.2.1我省主要城市气候分区区属以及采暖度日数(HDD18)和空调度日数(CDD26)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确定。
表3.0.1河南省主要城市气候分区,考虑寒冷或炎热程度、持续时间长短的影响,4.2.2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表4.2.2-1规定的限值,周边地面和地下室外墙的保温材料层热阻不应小于表4.2.2-1规定的限值,寒冷(B)区外窗综合遮阳系数不应大于表4.2.2-2规定的限值。
当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参数不满足上述规定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第4.4节的规定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强条),本标准的核心,表4.2.2-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限值,建筑能耗达标与否的判断方法,规定性指标,性能化指标(即热工权衡判断),20052006版标准,2012版标准,倾向于规定性指标;注重建筑物的整体节能;没有权衡判断的附加条件。
倾向于性能化指标;建筑物整体节能的同时,限制高能耗房间的出现;增设权衡判断的附加条件。
区别,更加严格,热工权衡判断前须达到的附加条件:
窗墙面积比不得超过表4.1.4规定值加0.1;分隔采暖与不采暖空间的隔墙不得超过1.5W/(m2.K);分隔采暖与不采暖空间的户门不得超过2.0W/(m2.K);凸窗顶部、底部、侧面传热系数外墙传热系数(4.2.4条);地下室外墙热阻。
参与热工权衡判断的围护结构:
屋面;外墙;外门窗(通往非封闭空间或户外的外门,常见的单元门);地面(周边地面、非周边地面、不采暖地下室上部顶板、架空或外挑楼板);通往非采暖封闭阳台的墙、窗、门。
外墙,无机保温砂浆热工参数取值要求:
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规程JGJ253-2011第5.1.4条:
当采用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进行外墙外保温设计时,无机轻集料砂浆的导热系数、蓄热系数应按表5.1.4选取:
表5.1.4无机轻集料砂浆,外墙,按照常规做法保温砂浆基本不可实现,外墙,无机保温砂浆是用在楼梯间隔墙较理想的保温材料,分隔采暖与非采暖空间的隔墙,单元门及通往非封闭空间的门热工参数参照取值,表4.2.2-2寒冷(B)区外窗综合遮阳系数限值,外窗综合遮阳系数限值,非周边当量传热系数很低,故未提热工要求,地面构造,4.2.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墙的传热系数系指考虑了热桥影响后计算得到的平均传热系数,平均传热系数应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计算。
2窗墙面积比应按建筑开间计算。
(较原来要求有变化)3周边地面是指室内距外墙的内表面2m以内的地面,周边地面的传热系数应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计算。
4窗的综合遮阳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SC=SCCSD=SCB(1FK/FC)SD(4.2.3),4.2.4居住建筑不宜设置凸窗,北向的卧室、起居室不得设置凸窗。
当设置凸窗时,凸窗凸出(从外墙面至凸窗外表面)不宜大于400mm;凸窗的传热系数限值应比普通窗降低15%,且其不透明的顶部、底部、侧面的传热系数应小于或等于外墙的传热系数。
当计算窗墙面积比时,凸窗的窗面积和凸窗所占的墙面积应按窗洞口面积计算。
凸窗热工缺陷的存在往往会破坏围护结构整体的保温性能,更为严重的热工缺陷和热桥还会导致室内结露现象。
4.2.5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能。
16层的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中规定的4级(对应旧版标准的3级),7层及7层以上不应低于6级(对应旧标准的4级)。
(强条),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中规定:
在10Pa压差下,每小时每米缝隙的空气渗透量q1和每小时每平方米面积的空气渗透量q2作为外门窗的气密性分级指标。
6级对应的性能指标:
0.5m3/(mh)q11.5m3/(mh),1.5m3/(m2h)q24.5m3/(m2h)。
4级对应的性能指标:
2.0m3/(mh)q12.5m3/(mh),6.0m3/(m2h)q27.5m3/(m2h)。
2002版标准的3级对应2008版标准的4级和5级,2002版标准的4级对应2008版标准的6级和7级,4.2.6外墙与屋面的热桥部位均应进行保温处理,并应保证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低于室内空气设计温度、湿度条件下的露点温度,减小附加热损失。
室内温度18,相对湿度60%的条件下,露点温度10.2,几种典型热桥:
外墙与内墙交接的构造柱;外墙的阴阳角部位的构造柱;凸窗顶板、底板;不采暖地下室顶板或架空楼板;空调隔板根部。
阳台:
非封闭阳台隔墙、门窗均按照外墙、外窗考虑。
封闭阳台视情况采取不同形式的保温和计算模式。
4.2.7封闭式阳台的保温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阳台和直接连通的房间之间应设置隔墙和门、窗。
2当阳台和直接连通的房间之间不设置隔墙和门、窗时,应将阳台作为所连通房间的一部分。
阳台与室外空气接触的墙板、顶板、地板的传热系数必须符合本标准第4.2.2条的规定,阳台的窗墙面积比必须符合本标准第4.1.4条的规定。
3当阳台和直接连通的房间之间设置隔墙和门、窗,且所设隔墙、门、窗的传热系数不大于本标准第4.2.2条表中所列限值,窗墙面积比不超过本标准表4.1.4的限值时,可不对阳台外表面作特殊热工要求。
4当阳台和直接连通的房间之间设置隔墙和门、窗,且所设隔墙、门、窗的传热系数大于本标准第4.2.2条表中所列限值时,阳台与室外空气接触的墙板、顶板、地板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本标准第4.2.2条表中所列外墙限值的120%,阳台窗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3.1W/(K),阳台和直接连通房间隔墙的窗墙面积比不应超过本标准表4.1.4的限值。
当阳台的面宽小于直接连通房间的开间宽度时,可按房间的开间计算隔墙的窗墙面积比。
阳台作为室内房间使用,阳台不封闭,隔墙及门窗按照常规外墙、外窗设计,4.2.8外墙设计宜减少混凝土、金属等挑出构件及附墙部件。
4.2.9外墙宜采用外墙外保温体系或自保温体系。
外墙保温参考做法及热工计算参数可参见附录G。
减少不必要的装饰性构件绿色建筑节材设计要求,减少热桥,内保温缺陷,695号公告限制使用,4.2.10屋面保温材料宜采用成品块(板)状材料。
屋面保温参考做法及热工计算参数可参见附录H。
(给出2种保温材料,挤塑板和泡沫混凝土),性能稳定,易于施工,4.2.11外窗(门)保温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窗(门)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填堵,不得采用普通水泥砂浆补缝(已形成热桥)。
2外窗(门)洞口室外部分的侧面应做保温处理。
4.2.12变形缝应采取保温措施,并应保证变形缝两侧墙的内表面温度在室内空气设计温、湿度条件下不低于露点温度。
4.2.13采暖地下室外墙应采取保温措施。
4.3围护结构遮阳和隔热设计4.3.1在房间自然通风情况下,建筑物的屋面和东、西外墙的内表面最高温度,应满足下式要求:
imaxtemax(4.3.1)式中:
imax围护结构内表面最高温度()。
temax夏季室外计算温度最高值()。
注:
imax、temax应按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规定进行取值计算。
4.3.2围护结构的隔热可采用下列措施:
1屋顶和外墙的外表面宜采用浅色饰面。
2设置通风间层,如通风屋顶、通风墙等。
通风屋顶的风道长度不宜大于10m。
间层高度以200mm左右为宜。
基层上面应有60mm左右的隔热层。
夏季多风地区,檐口处宜采用兜风构造。
3采用双排或三排孔混凝土或轻骨料混凝土空心砌块墙体。
4复合墙体的内侧采用厚度100mm左右的砖或混凝土等重质材料。
5设置带铝箔的封闭空气间层。
当为单面铝箔空气间层时,铝箔宜设在温度较高的一侧。
6采用有土和无土植被屋顶以及墙面垂直绿化等。
4.3.3寒冷(B)区居住建筑的南向外窗(包括阳台的透明部分)宜设置水平遮阳或活动遮阳。
东、西向的外窗宜设置活动遮阳。
当设置了展开或关闭后可以全部遮蔽窗户的活动式外遮阳时,应认定满足本标准第4.2.2条对外窗的遮阳系数的要求。
外遮阳的遮阳系数应按本标准附录D确定。
表4.2.2-2寒冷(B)区外窗综合遮阳系数限值,附录F关于面积和体积的计算12条,F.0.1建筑面积(Ao),应按各层外墙外包线围成的平面面积的总和计算。
包括半地下室的面积,不包括地下室的面积。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时,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
按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50368-2005)的解释,半地下室定义为: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
地下室定义: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一半者。
F.0.2建筑体积(VO),应按与计算建筑面积所对应的建筑物外表面和底层地面所围成的体积计算。
F.0.3换气体积(V),楼梯间及外廊不采暖时,按V0.60VO计算;楼梯间及外廊采暖时,按V0.65VO计算。
F.0.4屋顶或顶棚面积,应按支承屋顶的外墙外包线围成的面积计算。
F.0.5外墙面积,应按不同朝向分别计算。
某一朝向的外墙面积,由该朝向的外表面积减去外窗面积构成.F.0.6外窗(包括阳台门上部透明部分)面积,应按不同朝向和有无阳台分别计算,取洞口面积。
F.0.7外门面积,应按不同朝向分别计算,取洞口面积。
F.0.8阳台门下部不透明部分面积,应按不同朝向分别计算,取洞口面积。
F.0.9地面面积,应按外墙内侧围成的面积计算。
F.0.10地板面积,应按外墙内侧围成的面积计算,并区分为接触室外空气的地板和不采暖地下室上部的地板。
F.0.11凹凸墙面的朝向归属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某朝向有外凸部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如果凸出部分的长度(垂直于该朝向的尺寸)小于或等于1.5米,则该凸出部分的全部外墙面积计入该朝向的外墙总面积;2)如果凸出部分的长度大于1.5米,则该凸出部分按各自实际朝向计入各自朝向的外墙总面积。
外凸墙面,F.0.11凹凸墙面的朝向归属应符合下列规定:
2某朝向有内凹部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如果凹入部分的宽度(平行于该朝向的尺寸)小于5米,且凹入长度小于或等于凹入部分的宽度,则该凹入部分的全部外墙面积计入该朝向的外墙总面积。
2)如果凹入部分的宽度(平行于该朝向的尺寸)小于5米,且凹入长度大于或等于凹入部分的宽度,则该凹入部分的两个侧面外墙面积计入北向的外墙总面积,该凹入部分的正面外墙面积计入该朝向的外墙总面积。
3)如果凹入部分的宽度大于或等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筑节能 专题讲座 节能 标准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