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及创业板市场建设相关问题研究20090414最后定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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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及创业板市场建设相关问题研究,隆武华博士2009年4月14日北京工商大学,目录,一、目标锁定:
多层次主要服务中小企业二、生态变化:
海外多层次建设四点经验三、框架奠基:
深交所打造中国NASDAQ四、累积口碑:
中小板为创业板做了准备五、四十不惑:
境外创业板市场初见成效六、厚积薄发:
中国创业板市场担当重任,一、目标锁定:
多层次市场服务中小企业,第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含义:
表面看来,多层次资本市场在于融资的差异性和投资的多元化。
本质上看,多层次的真正意义在于使资本市场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中小企业。
20世纪70年代以前,西方国家对中小企业采取淘汰政策,资本市场不存在多层次:
早期的交易所市场都是大型成熟企业融资的场所;早期的场外市场均是股票的交易市场。
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国家对中小企业转而采取扶持政策,资本市场才开始有了层次。
科技与资本的结合,是多层次的题中之义。
20世纪80年代,微软、戴尔、英特尔等高科技公司,借助于资本市场平台迅速壮大,成为美国引领世界新经济浪潮的旗舰。
反过来,这些公司又成就了新市场,多层次才有了立足的根基。
20世纪90年代后,设立面向中小企业的新市场,成为一个潮流。
21世纪初,科技股泡沫破灭,多层次市场因全球创业板市场面临巨大考验而令人焦心。
今天,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促进科技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成为各国政府的一个根本出发点,多层次有其旺盛的生命力。
一、目标锁定:
多层次市场服务中小企业,第二,中小企业整体重要与个体弱势矛盾需要资本市场
(1)中小企业的整体重要性一是数量上占绝大多数;二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三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源泉;四是提供就业的主要渠道(见图1)。
(2)中小企业的个体弱势地位(见表1)普遍规模小;破产倒闭的概率大;资金缺口、人才缺乏等矛盾比较突出;公司治理十分不完善。
第1编整体重要与个体弱势:
中小企业的矛盾地位第1章西方国家对中小企业由淘汰到重现一、大企业淘汰小企业是普遍现象二、中小企业的角色和重要性被惊奇的发现了三、重视中小企业的社会政治经济根源第2章中小企业是整体重要性与个体弱势地位的矛盾体一、欧美中小企业是“自由企业制度的基石”二、亚洲地区中小企业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三、中上企业个体弱势地位的四种突出表现第3章西方国家推动中小企业资本形成的综合对策一、推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门立法二、财政、税收、信贷、担保与创业板市场各显神通三、三次白宫小企业会议营造小企业以展的政策环境四、美国证监会致力于小企业资本形成,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11月,二、生态变化:
海外多层次建设四点经验,第一,海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主要围绕交易所进行。
从海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功能和定位上看,主板市场重在打造蓝筹股市场;创业板或新市场重在为创业和创新企业提供融资平台、为风险资本提供退出渠道;场外市场重在提供一个交易转让场所,作为上市的预演和退市的去处;产权交易所旨在提供一个集中信息交流的平台。
第二,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两个方向。
一是交易所逐步向下延伸,如东京、法国、德国等交易所一部、二部以及新市场的设立,纽约交易所收购美国交易所将其创业板市场NYSEAlternextUS更名为NYSEAmex。
一是创业板市场在发展中逐步向上发展,如纳斯达克市场1971年设立,1982年成立全国市场,形成为两个市场,今年又将两个市场分为三个市场,即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纳斯达克100的上市公司自动进入此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和纳斯达克资本市场。
第三,场外市场依托交易所市场发展。
资料显示,美国OTCBB市场直接使用NASDAQ的报价、交易和清算系统,同时接受NASD和美国SEC的监管。
OTCBB与NASDAQ存在着直接的转移机制。
在OTCBB上报价的公司只要股东超过300名,价格维持在4、5美元左右,净资产达到400万美元以上,就可以申请转移到NASDAQ的小型资本市场。
第四,日本多头设立新市场的做法应引以为戒。
20世纪90年代末,纳斯达克与大阪交易所合作设立纳斯达克日本。
为了与纳斯达克日本竞争,东京交易所抢在它之前设立Mother市场。
于是形成了佳斯达克(JASDAQ)市场、纳斯达克日本和Mother市场的恶性竞争局面。
为了争夺上市资源,三方竞相降低上市标准,从而导致上市公司素质下降,丑闻不断,谁也没有发展起来。
日本的教训对于以间接融资为主的我国新市场的建设,不能不说是一个前车之鉴。
二、生态变化:
海外多层次建设四点经验,拓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是中国股市长期而基本的任务中国:
“中小企业已支撑起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占全部企业数量的99%;提供75%的新增就业岗位;占总产值的66%;外贸出口的62%;税收的46%;约66%的专利发明;74%以上的技术创新;82%以上的新产品开发。
小结:
中小企业是中国股市最基本的成分,中国股市将长期以服务于中小企业为主。
三、框架奠基:
深交所打造中国NASDAQ,三、框架奠基:
深交所打造中国NASDAQ,全球精选(1200),全球市场(1500),NASDAQ资本市场(600),场外转让市场OTCBB(3000),主板市场培育蓝筹股市场,中小板市场企业“隐形冠军”的摇篮,创业板市场创业创新的“发动机”,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试点上市资源的“孵化器”与“蓄水池”,深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架构,纳斯达克分层次市场体系架构,四、累积口碑:
中小板为创业板做了准备,2004年,作为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的第一步,中小企业板得以设立。
5年来,中小企业板初步打造了“诚信之板”的形象,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在为投资者带来了流动性溢价的同时,也为创业板市场的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达到了分步推进的目的。
1、中小板成长基本情况2、中小板公司融资与分红的平衡3、中小板公司成长引人注目4、中小板为公司创新提供动力5、中小板公司市场占有率等指标看好6、中小企业板地区分布按省份7、中小板良好口碑的五条经验,1、中小板成长基本情况,2、中小板公司融资与分红的平衡,3、中小板公司成长引人注目,据年报和快报,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预计平均约13.12亿元,较上年增长21.55%;平均每股收益为0.42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64%。
净利润增长与下降的公司分别为148家和125家,54%比46%,33家(12%)公司净利润增长率超过50%。
营业收入增长与下降的公司分别为221家和52家,81%比19%,亏损公司为18家,占公司总数的6.59%。
4、中小板为公司创新提供动力,中小板273家公司,高科技企业共有205家,占75.1%。
其中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81家(10家公司为上市后),省级高新技术企业99家(5家公司为上市后)。
135家(49.5%)中小板公司承担了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上市前后共承担了362个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其中上市后新承担的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有115个。
上市前的研发人员总数共有27980名,每家公司平均102名,上市后研发人员增加到42086名每家公司154名,增长了50.4%。
上市后新增专利达到3268个,其中新增发明专利374个,新增实用新型专利1811个。
5、中小板公司市场占有率等指标看好,126家公司上市后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获得了提升;市场占有率排名全球第一的公司有20家;进入全球前三名的公司有37家;排名国内第一的公司有100家;进入国内前三名的公司有139家。
273家中小板公司共聘用员工58.35万人,比上市前新增就业16.14万人。
其中苏宁电器聘用的员工人数最多,达到5.4万人,比上市前增加了3.2万人。
2007年度,中小板公司纳税总额达到188.2亿元,比上市前一年纳税总额增加59.3亿元,增幅达46%。
6、中小企业板地区分布按省份(2009.3.30),7、中小板良好口碑的五条经验,中小板五年来的实践,为资本市场服务于中小企业开辟了一条方便快捷的直接融资通道,应该说是卓有成效,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
回顾总结,我想有五条基本经验:
第一,紧紧围绕国家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的战略方针,是中小板取得成功的战略支点。
第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与呵护,是支撑中小板壮大的合力与保障。
第三,中小企业的巨大成长潜力,是中小板公司成长壮大和回报投资者的源动力。
(中小企业要求不高,给点阳光就灿烂!
)第四,依法从严监管,培植中小板迅速成长的制度基础。
第五,培育与服务并举,打造中小板公司脱胎换骨的长效机制。
五、四十不惑:
境外创业板市场初见成效,1、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是全球证券市场亮丽风景线2、全球创业板市场发展的十大改革3、海外创业板市场发展的八大启示4、金融危机中创业板上市公司家数相对平稳5、金融危机中海外主要创业板市值变化6、金融危机中海外主要创业板市场成交变化7、海外创业板有力地推动了新兴产业的发展,1、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是全球证券市场亮丽风景线,自20世纪70年代美国纳斯达克市场诞生以来,纳斯达克神话深深地迷住了世界。
积极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成了世界各国或地区始至不渝、百折不挠的战略目标,成为全球证券市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截止2002年底,全球主要的创业板市场有36家,遍及美洲、欧洲、亚洲和大洋洲。
在其发展的高峰时期,每年到创业板市场进行首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占到全球新发行的50%,上市公司数占到全球证券市场的30%,市价总值占到17%,交易量占到35%。
截至2006年末,全球共有41个创业板市场,市值超过4万亿美元,上市公司数量超过14000家。
截止2008年底,全球GDP前10位国家中,只有中国没有创业板市场。
海外创业板市场成立和关闭时间分布,一是全面提高IPO标准和持续上市标准;二是重视公司治理的规范作用;三是严格禁售期管理;四是注重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五是细化信息披露的要求;六是严厉打击非法股票交易行为;七是严格退市标准和程序;八是更换指数、改善市场形象;九是创业板功能和作用融入到主板市场中;十是设立或准备设立创业板市场。
2、全球创业板市场发展的十大改革,第2编沧海横流显本色:
海外创业板市场大盘点第4章全球创业板市场的发展与不确定性一、全球创业板市场产生和发展二、创业板市场风险加大其建设的难度三、案例分析:
纳斯达克退出日本市场第5章海外六个主要创业板市场发展鸟瞰一、纳斯达克模式的神话与日本店头市场的转型二、德国新市场与加拿大创业板市场的整全与改革三、英国AIM市场和韩国科斯达克市场成为新亮点第6章庖丁解牛:
纳斯达克市场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一、纳斯达克神话制度根源二、纳斯达克小型市场与全国市场的良性互动三、纳斯达克市场完善美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第7章全球创业板市场的改革及启示一、理性认识全球创业板市场的调整与整合二、全球创业板市场的十大改革三、全球创业板市场发展的八点启示,3、海外创业板市场发展的八大启示,第一,创业板已经成为全球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全球创业板市场有力地支持了成长性中小企业的发展与规范;第三,创业板市场有力地促进了科技与资本的结合,在双赢中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升级;第四,创业板市场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中处于核心地位;第五,根据本国(地区)经济发展的历史和实际合理选择创业板市场模式;第六,健全创业板市场的外部条件,为创业板市场提供优质的上市资源;第七,延长建设周期渐进推进建设创业板市场;第八,宽严适度的准入制度与严格的监管制度相结合。
4、金融危机中创业板上市公司家数相对平稳,5、金融危机中海外主要创业板市值变化,6、金融危机中海外主要创业板市场成交变化,部分创业板市场的行业分布(2008年3月,家数占比),7、海外创业板有力地推动了新兴产业的发展,六、厚积薄发:
中国创业板市场担当重任,1、中国创业板市场论证三阶段2、发布稿对征求意见稿的八点修改3、创业板:
自主创新的重要平台4.创业板重点服务“三高”、“五新”类创业企业5.创新成长型创业企业发行上市要求,1.中国创业板市场论证三阶段,第一阶段:
从高新技术板块到创业板市场1998年到2000年9月(从ST到GEM)第二阶段:
创业板市场从倒计时到分步设计2000年9月到2004年5月第三阶段:
从中小企业板(SMEBoard)到创业板(ChiNext)出台2004年5月到2009年3月建设创业板市场,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的重要战略决策。
经过十年的探索和筹备,创业板市场凝聚社会各界的共识,可以说是水到渠成。
199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技术创新大会,颁布了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提出“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逐步建立风险投资机制,适当时候在现有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高新技术企业板块。
”199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议,“属于高新技术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工业产品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公司发行新股、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2000年6月,国务院发布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提出要“为软件企业在国内外上市融资创造条件”,“尽快开辟证券市场创业板。
软件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凡符合证券市场创业板上市条件的,应优先予以安排。
”2001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建立创业板股票市场”。
2002年6月,九届全国人大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小企业促进法,提出“国家采取措施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创造条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各种方式直接融资。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风险投资和创业板市场建设”。
2004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2004年5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同意深交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块。
中小企业板块正式启动,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迈出重要步骤。
2005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在加快完善中小企业板块和推进制度创新的基础上,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
”2005年10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法和证券法的修订,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总股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等等,为创业板市场建设提供了法律基础。
2006年2月,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提出:
“积极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建立加速科技产业化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多层次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功能。
”,2007年8月,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提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方案,明确了由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场外转让市场构成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框架。
2008年2月,国务院批准了中国证监会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2008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优化资本市场结构,促进股票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建立创业板市场,加快发展债券市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
”2008年3月21日,中国证监会颁布创业板市场IPO规则征求意见稿。
2009年3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暂行办法。
2、发布稿对征求意见稿的八点修改,中国证监会答记者问:
征求意见稿共收到688份反馈意见,修改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共六章58条,其中增加了2条,修改了5条,并做了若干文字调整。
(1)发布稿增加了“暂行”二字,条文上达到58条,意见稿为57条。
(2)定位表达的细微调整。
意见稿为:
促进成长型创业企业特别是自主创新企业的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发布稿为:
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
(3)第一部分总则增加了两条。
投资者准入制度。
第七条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
明确创业板的股票发行审核及监管体制。
第八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核准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对发行人股票发行进行监督管理。
证券交易所依法制定业务规则,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创业板市场的正常运行。
2、发布稿对征求意见稿的八点修改,(4)第二部分发行条件发布稿减少了一条,把主要定量指标合并,并放在最前面。
意见稿是将财务条件单独列出。
第十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3+2+2+3。
(5)增加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增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四十一条增加实际控制人。
第二十六条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第四十一条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出具确认意见,并签名、盖章。
2、发布稿对征求意见稿的八点修改,(6)第四十条列举创业板公司三大风险:
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
意见稿没有列退市风险大。
(7)第五章名称由意见稿的“监管与处罚”改为发布稿“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8)明确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制度体系,并将条文提前。
意见稿第五十五条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符合创业板特点的监管制度。
发布稿第五十一条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适合创业板特点的上市、交易、退市等制度。
意见稿第五十六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符合创业板特点的市场风险警示及投资者持续教育的制度。
改为发布稿五十二条。
3、创业板:
自主创新的重要平台,第一,明确了创业板服务于国家自主创新的市场定位。
创业板“IPO管理办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宣布,创业板市场“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
中国证监会在“起草说明”中明确:
设立创业板市场,是落实自主创新国家战略和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重要举措。
创业板定位于服务成长型创业企业,重点支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
2008年3月25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做客“政府网”,强调“初期主要还是会选择成长型的、创新型的、科技含量比较高的企业来优先在创业板上市”,至于非常传统的中小企业,建议要运用中小企业板进行发展。
2009年3月31日,中国证监会答记者问,再次强调创业板是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层次与结构、拓展资本市场深度与广度的重要举措,能够为数量众多的自主创新和成长型创业企业提供资本市场服务。
第二,设置更加灵活的定量指标,推动成长型创业企业上市。
“IPO管理办法”充分考虑到了创新类企业的特征与成长规律,设置两套定量财务指标,以适用不同类型创业企业的融资需求。
第一套定量指标主要适用盈利水平较高的创业企业,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第二套定量指标主要适用高成长性的创业企业,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第三,放宽了对无形资产占比的限制,体现对知识产权与创新的重视与扶持。
新的公司法取消了无形资产占注册资本不得超过20%的规定,规定了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
目前,我国主板和中小企业板均要求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不高于20%。
海外大多数创业板对无形资产无要求,仅加拿大多伦多创业板要求有形资产净值。
“IPO管理办法”没有对无形资产出资做出规定,就是要执行公司法的上述规定,以适应创业企业无形资产出资占比较大的实际情况。
第四,单独设立发行审核委员会,重视审核的专家功能。
“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创业板市场沿用核准制。
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初审,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中国证监会依法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在发审机制上,创业板市场将另设独立的发行审核委员会,创业板委员人数较主板会适当增加,且不互相兼任,同时行业专家委员也会适当加大,以发挥科技类专家的咨询作用。
这种制度安排,充分考虑到了创业企业与主板企业的不同,旨在进一步改进发行审核、提高发行审核效率,更好地支持自主创新类企业的发行上市。
第五,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与投资者准入制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创业板市场建设的一条基本原则。
投资者要关注创业板公司三大风险:
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
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
投资者准入如何建?
第六,强化保荐人责任,注重运用市场化的选择机制。
与现有市场不同,“暂行办法”没有要求地方政府出具改制上市的相关文件,也没有要求发行人就募集资金投向征求国家发改委的意见。
“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进一步突出保荐人的作用,加大市场约束。
(1)保荐人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
(2)发行人为自主创新企业的,保荐人还应当说明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力;(3)保荐人在发行人上市后三个会计年度内履行持续督导责任;(4)保荐人保荐创业板市场的项目,可以不受现有市场两个保荐人保荐一家的限制。
第七,以网站披露为主,在降低成本的同时增加创业企业透明度。
“暂行办法”改进了发行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人在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预先披露。
为降低发行成本,在披露形式上,体现互联网等新技术的优势,要求发行人在证监会指定网站、公司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告知投资者获取招股说明书全文的途径并在指定报刊刊登,不再编制招股说明书摘要,即网站披露全文、报刊公告网址。
4.创业板重点服务“三高”、“五新”类创业企业,创业板的企业哪里来?
三高五新只是指它代表着自主创新的方向。
“三高”是指:
(1)高科技。
符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属于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技术或产品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主导或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拥有国家火炬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等。
一般来说,高科技公司的科技人员与研发人员占员工的比重、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创新产品或服务的收入在企业销售收入中占有较大比重,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较高。
(2)高成长。
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具备持续快速增长的潜力,按“IPO管理办法”,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3)高附加值。
高附加值即高“投入产出比”,其技术含量、知识密集度、魅力价值等比一般产品要高出许多。
获得高附加值是企业发展的最直接动力,它必然要求企业追求和打造品牌,创造差异化的产品,满足消费者更高层次的需求,提升消费者的认知价值,实现企业的高回报。
“三高”是指:
(1)高科技。
符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属于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技术或产品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主导或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拥有国家火炬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等。
一般来说,高科技公司的科技人员与研发人员占员工的比重、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创新产品或服务的收入在企业销售收入中占有较大比重,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较高。
(2)高成长。
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具备持续快速增长的潜力,按“IPO管理办法”,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3)高附加值。
高附加值即高“投入产出比”,其技术含量、知识密集度、魅力价值等比一般产品要高出许多。
获得高附加值是企业发展的最直接动力,它必然要求企业追求和打造品牌,创造差异化的产品,满足消费者更高层次的需求,提升消费者的认知价值,实现企业的高回报。
“五新”是指新经济与商业模式、新能源、新材料、新生物医药、新农业。
(1)新经济与商业模式。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计算机技术、无线通信技术与互联网技术的发明与逐步成熟,给世界经济带来革命性的变化,新经济、新服务和创新商业模式应运而生,并深刻地影响着中国。
门户网站、网络游戏、数字动漫、电子商务、移动增值服务、连锁经营、现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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