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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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方案
为坚决预防和遏制彩钢板建筑火灾多发势头,根据**,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部署,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全面摸排全县彩钢板建筑安全状况,健全基础台账,集中开展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建筑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关停一批隐患严重单位,全力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事故,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夹芯层或复合保温层的彩钢板建(构)筑物。
(二)整治重点
1.用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彩钢夹芯板和彩钢板复合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
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公共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2.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部的彩钢夹芯板和彩钢板复合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
包括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办公用房、宿舍、厨房操作间、食堂、库房等各种非永久性彩钢夹芯板建筑。
3.用于生产、加工场所和库房的彩钢夹芯板和彩钢板复合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
包括用于各类生产加工的厂房、个体作坊、“三合一”场所、仓储物流库房性质的彩钢夹芯板建筑。
4.用于居民自住、自用的非经营类彩钢夹芯板和彩钢板复合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
5.上述场所以外的使用彩钢夹芯板和彩钢板复合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
三、整治措施
(一)坚决杜绝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夹芯层或复合保温层的彩钢板建筑住人现象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医院、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一律不得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搭建。
2.严禁使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或聚氨酯夹芯板作为住人场所建筑构件、装修装饰材料和保温材料。
(二)严格消防行政审批
1.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凡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
2.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公众聚集场所,凡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营业和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三)从严整治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违法行为
1.对未经消防验收、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的、违规使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或聚氨酯材料作墙体保温层的,一律停业整顿。
2.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且有人员居住,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实施临时查封,并责令改变用途,对无法改变的,必须拆除。
3.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建筑材料和彩钢板芯材达不到A级要求的,依法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建筑施工安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劳动密集型企业厂房、库房、员工宿舍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芯材彩钢板搭建、分隔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责令立即消除隐患或者予以临时查封。
5.对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一律依法拆除。
6.对违法建设的彩钢板建筑,移交规划、城市管理等部门进行查处,切实消除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7.对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夹芯层或复合保温层的彩钢板建筑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依法下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跟踪督促整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按程序提请县政府进行挂牌督办。
四、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政府负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政策、经费等保障措施,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按有关规定对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的彩钢板建(构)筑物予以拆除。
(二)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内社区、村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的小场所、小单位及村(居)民院落、住宅小区等进行排查,督促彩钢板建筑的产权、管理、使用单位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要拆除的,书面上报县人民政府依法拆除。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本行业领域综合整治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和推动,指导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具体负责对消防重点单位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夹芯层或复合保温层彩钢板建(构)筑物的排查和查处。
2.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的综合整治。
3.公安部门负责对“九小场所”的综合整治。
4.民政部门负责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的综合整治。
5.住建部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建筑工地和各类人民防空场所的综合整治。
6.交通部门负责客运车站候车室等单位场所的综合整治。
7.水利部门负责水利行业的综合整治。
8.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在建的财政投资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综合整治。
9.工信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场、超市综合整治的相关工作。
10.文旅部门负责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旅行社等涉文旅经营场所的综合整洽,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旅游景区、景点的综合整治工作。
11.卫体部门负责各类医疗机构、医院以及各类体育活动场所的综合整治。
12.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光荣院的综合整治。
13.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行业的综合整治。
14.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特种设备行业的综合整治。
15.能源部门负责电力行业的综合整治。
16.统战部门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综合整治。
17.工信、司法行政、自然资源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领域的综合整治。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自查阶段(即日起至12月17日)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针对性强、符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特点的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照整治要求,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填写自查自纠报告。
对存在问题的,自行拆除或更换;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自行停产停业或停止施工,并将相关情况报行业主管部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x年12月18日至12月25日)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内所有彩钢板
建筑进行一次拉网式摸排,建立档案,全面摸清本地、本行业彩钢板建筑底数和基本情况,同时开展全面整治工作。
对存在问题、隐患的单位能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一律关停,用足用全一切法律手段,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整改,决不姑息纵容。
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照排查档案逐一核实,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强制拆除,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对隐患问题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进行约谈督办,督促及时整改隐患。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x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
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此次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推动制定地方安全标准,巩固拓展工作成果。
县消防救援大队要会同县有关部门成立督导组,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对执法力度大、消除火灾隐患彻底的乡镇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乡镇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辖区内彩钢板建筑发生有影响火灾的单位,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把此次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细。
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信息收集、工作总结、督导检查等工作。
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亲自督办,要切实调度指挥,立即全面开展摸排,确保排查率达到100% 。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排查整治,形成监管合力,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联动机制。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然资源、住建、公安、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坚持高标准执法,坚决排除干扰,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
县政府将成立责任倒查工作组,适时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督察,对执法力度大、消除安全隐患彻底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在专项行动中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通报批评,并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辖区内发生彩钢板建筑火灾的乡镇政府,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密集宣传,营造声势。
各乡镇、各部门要集中宣传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的危害性,剖析近年来典型火灾、坍塌等事故教训,提升消防安全意识。
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邀请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单位一同参与综合整治行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集中宣传综合整治行动成效,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12月19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要将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报县消防救援大队备案;12月22日前要梳理汇总本地区、本行业部门综合整治排查情况,认真填写《县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排查明细表》(附件1),于12月25日前向县消防救援大队报阶段工作总结及《县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2),202*年1月4日前向县消防救援大队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1
县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排查明细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审批人:
彩钢板建筑使用场所名称
地址
场所性质
产权单位(人)名称
使用单位(人)名称
彩钢板建筑面积(平方米)
夹芯材料种类
是否属于泡沫彩钢板
泡沫彩钢板面积(平方米)
整改
措施
整改
时限
是否整改完毕
附件2
县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建筑
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情况汇总表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至 月 日
组织情况
成立检查组(个)
出动人力(人)
发布社会公告(份)
检查情况
彩钢板建筑使用场所(个)
彩钢板建筑面积(平方米)
发现隐患(处)
整治情况
整改隐患(处)
罚款(元)
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家)
暂扣或者吊销证照(个)
临时查封(家)
取缔(家)
强制执行(家)
拆除违章彩钢板建筑(平方米)
搬迁、更换员工宿舍(个)
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家、处)
宣传情况
组织培训(人次)
组织演练(次)
曝光企业(家)
注:
1、本表为累计数。
2、由各乡(镇)和县直相关行业分别填报,上报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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