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援法议事”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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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援法议事”工作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根据中共宿迁市宿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基层“援法议事”活动的工作要求,现就全镇开展基层“援法议事”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援法议事”是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协商、决定、办理、管理、监督基层群众自治事项的活动。
通过开展基层“援法议事”活动,倡导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规则取向,加快法治村(社区)建设步伐,持续强化和提升基层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群众自治事务的意识和能力,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注入基层治理活力。
二、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援法议事”活动中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要带头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基层各类事项,带头遵守群众自治方面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严格按照社会治理领域的政策法规办事,发挥好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要注重道德支撑。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重视发挥德治的滋养、教化和支撑作用,实现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结合。
三要强化社会共治。
秉持“民事民提、民事民察、民事民商、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民事民督”的理念,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充分尊重和保障实现基层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完善的权利和利益,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标准和要求
秉持“有事好商量,援法能解决”的理念,把援法议事工作融入村(社区)实际,制定议事规则,多方联动推动村(社区)生活环境品质提升。
以党支部为引领,从组织领导、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清单梳理、议事规则等方面入手,普遍实现村(社区)问题在村(社区)内解决。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相关文件具体要求,“援法议事”工作由镇牵头组织推进,镇、村(社区)分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由镇分管领导、村(社区)支部书记担任,村(社区)领导小组成员包括:
村(社区)两委成员、村(社区)法律顾问、网格员、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村(社区)群众代表等。
通过全面整合各方资源,积极构建村(社区)党支部引领下的联动集成服务机制,实现群众诉求更顺畅、问题解决更及时、服务提升更暖心、法治氛围更浓厚。
(二)拓展阵地建设,搭建议事平台
建立“线下+线上”民意互动平台。
线下结合区域特色,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推动“援法议事”阵地建设,打造既有文化底蕴又有法律元素的综合性阵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援法议事”服务;线上依托“村(社区)微信群”,群众通过微信表达法律需求或对村((社区)治理的意见,由村(社区)法律顾问、网格员、村(社区)干部进行及时解答和反馈。
同时完善流动服务机制,灵活采取“广场议事”“楼栋议事”“现场议事”等方便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推动“援法议事”聚人气、接地气。
(三)汇聚多元力量,丰富队伍建设
组建一支“援法议事”骨干队伍,聚集“法律明白人”“志愿服务队”以及网格员、村(社区)法律顾问、优秀党员等力量,发挥“专业+多元”优势,秉承“用脚丈量、用心沟通”的理念深入走访,收集居民对村(社区)治理的建议,倾听解决法律咨询和需求,解决日常矛盾纠纷,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积极为村(社区)治理出谋划策。
组建议事会监督小组,由退休老党员、群众代表、志愿者等组成,监督援法议事议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真正做到“民事民提、民事民察、民事民商、民事民决、民事民督”。
(四)坚持问题导向,梳理议事清单
加强对村(社区)公共事务、卫生环境、公共设施、私搭乱建等突出问题的调查研究,摸清村(社区)治理的难点、堵点,通过日常工作不断细化、补充清单内容,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速矛盾化解,充分体现出以人为本的议事原则,引导更多群众在法治轨道上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五)明确议事规则,规范议事程序
1.议题征集。
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志愿者根据群众反映和在日常工作中了解到的相关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上报“援法议事”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2.审议议题。
围绕征集到的议题,领导小组精心选择“援法议事”主题,依托党员活动日,开展“援法议事”活动,同时建立“急事急议”“特事特议”制度,确保“援法议事”内容贴近民生需求、契合发展大局;
3.议事决策。
领导小组每月召集议事会成员召开议事会,在会上公布议题并进行讨论,形成有议题、有过程、有结果的会议记录,并公示决策结果;
4.决策执行。
对会议讨论通过且公示后无异议的议题,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执行议定事项;
5.监督反馈。
议事会监督小组负责监督议定事项执行情况,及时向党支部反馈发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在会议上通报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并把最终完成情况向群众公示,接受监督。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6月—8月)。
细化“援法议事”工作站标准化建设要求,达到“五有”标准:
有固定场所、有工作人员、有问题登记簿、有意见建议信箱、有公示公告栏;根据村(社区)实际,进一步梳理议事清单、规范议事流程;
第二阶段(8月—10月)。
通过宣传“援法议事”工作内涵,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保证议事活动常态化开展;根据工作时间优化议事办理机制,重点解决村(社区)突出矛盾问题,持续扩大“援法议事”的影响力;
第三阶段(11月—12月)。
完成“援法议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实现“援法议事”平台全领域覆盖,服务供给全流程优化,法治服务全时空保障,人民主体地位全方位体现,群众对“援法议事”认可度和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开展“援法议事”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深化依法治区工作的基础性工程,以党建引领推动村(社区)治理、物业管理服务和群众自治良性发展为目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村(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和统筹,认真谋划、扎实推动,避免搞形式、走过场。
(二)坚持以人为本,力求创建实效。
要将“援法议事”活动开展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建立形成长效机制。
要善于总结经验,注重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以工作典型辐射带动基层法治建设再上新高,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满意度和获得感,谱写和谐新篇章。
(四)严格责任落实,强化成果运用。
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援法议事”工作方案各项内容,坚持工作高效化、实效化、责任化。
区委依法治区办今年将“援法议事”工作成效纳入法治建设考核重点项目,并作为法治督察重点项目,各村(社区)要提高认识,确保考核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
1.“援法议事”清单
2.“援法议事”问题登记表
3.“援法议事”活动会议记录表
4. 村(社区)法律顾问名单
附件1
镇村(社区)“援法议事”清单
1.对村(社区)管理规约、村民公约等的制定或者修改、涉及居民权益的政策制度和调整;
2.对村(社区)内环境卫生存在问题(如随意倾倒垃圾、粪便的)共同商讨治理方案;
3..对村(社区)公共空间治理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4.对村(社区)公共设施维护问题进行商讨;
5.共同商讨村(社区)文化活动开展形式、开展主题;
6.对村(社区)的配套服务设施(篮球场、儿童游乐园、中心广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进行商讨;
7.群众各类矛盾纠纷协调及相互沟通化解工作;
8.其他需要通过“援法议事”解决的事情。
集中居住小区个性清单:
1.对小区内停车位划分、停车位收费方案进行商讨;
2.对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问题进行协商处理;
3.对小区内集中充电桩的增设、选址、安装等问题进行意见征求;
4.对小区内共用绿地改造问题进行商讨;
5.对小区内污水管道改造问题进行商讨;
6.对小区居民楼楼道杂物摆放问题商讨清理方案;
7.对小区内毁绿种菜的问题商讨解决方案;
8.对小区内“僵尸车”的清理问题商讨解决方案;
9.对小区内业主装修时间、噪声扰民等问题商讨解决方案;
10.对治理小区墙面上广告乱贴乱花行为商讨解决方案;
11.其他需要通过“援法议事”解决的事情。
附件2
镇村(社区)“援法议事”问题登记簿
时间
地点
登记人
咨询人
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
具体问题
解决方式
备注
附件3
镇“援法议事”活动会议记录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参加人员:
活动议题:
会议内容
处理意见
记录人:
附件4
镇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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