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填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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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填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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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是否需改正:
*是 否
首次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存在未批先建或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且受到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的排污单位,应选择“是”,其他选“否”。
排污许可证管理类别:
*简化管理 重点管理
排污单位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应选择“重点”,简化管理的选择“简化”。
单位名称:
*
注册地址:
*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
*
邮政编码:
*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所在地邮政编码。
行业类别:
其他行业类别:
是否投产:
*是 否
2015年1月1日起,正在建设过程中,或已建成但尚未投产的,选“否”;已经建成投产并产生排污行为的,选“是”。
投产日期:
指已投运的排污单位正式投产运行的时间,对于分期投运的排污单位,以先期投运时间为准。
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度:
* 度 分 秒
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请点击“选择”按钮,在地图页面拾取坐标。
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纬度:
* 度 分 秒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所在地是否属于大气重点控制区:
是 否
所在地是否属于总磷控制区:
*是 否
指《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以及生态环境部相关文件中确定的需要对总磷进行总量控制的区域。
所在地是否属于总氮控制区:
*是 否
指《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以及生态环境部相关文件中确定的需要对总氮进行总量控制的区域。
所在地是否属于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实施区域:
*是 否
是否位于工业园区:
*是 否
是指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等。
是否有环评审批文件:
*是 否
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文件号,或者是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的备案编号。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文号或备案编号:
*
若有不止一个文号,请添加文号。
是否有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
认定或备案文件:
*是 否
对于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项目,须列出证明符合要求的相关文件名和文号。
是否有主要污染物总量
分配计划文件:
*是 否
对于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计划的排污单位,须列出相关文件文号(或其他能够证明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文件和法律文书),并列出上一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
废气废水污染物控制指标
大气污染物控制指标:
默认大气污染物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其中颗粒物包括可吸入颗粒物,烟尘和粉尘4种。
水污染物控制指标:
默认水污染物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2、主要产品及产能
(1)主要工艺名称:
指主要生产单元所采用的工艺名称。
(2)生产设施名称:
指某生产单元中主要生产设施(设备)名称。
(3)生产设施参数:
指设施(设备)的设计规格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计量单位。
(4)产品名称:
指相应工艺中主要产品名称。
(5)生产能力和计量单位:
指相应工艺中主要产品设计产能。
(6)请存在锅炉设备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排污单位,填报本表时选择行业“热力生产和供应(D443)”或“锅炉(TY01)”按照锅炉规范进行填报。
窗体顶端
说明:
若本单位涉及多个行业,请分别对每个行业进行添加设置。
行业类别
排污单位类型
生产线编号及名称
产品名称
是否涉及商业秘密
以件计生产能力(件/年)
以套计生产能力(套/年)
设计年生产时间(h)
其他产品信息
操作
木质家具制造
木质家具制造排污单位
001餐桌椅生产线
桌子(木、竹、藤)
否
1000
2400
生产餐桌同时配套生产椅子
修改
删除
2-1、主要产品及产能补充
(1)本表格适用于部分行业,您可在行业类别选择框中选到对应行业。
若无法选到某个行业,说明此行业不用填写本表格。
(2)若本单位涉及多个行业,请分别对每个行业进行添加设置。
窗体顶端
行业类别
排污单位类型
生产线编号及名称
主要生产单元名称
主要工艺名称
生产设施名称
是否涉及商业秘密
生产设施编号
设施参数
其他设施信息
其他工艺信息
操作
参数名称
计量单位
设计值
其他设施参数信息
木质家具制造
木质家具制造排污单位
001餐桌椅生产线
木工车间
机械化加工
砂光机
否
MF001
功率
kw
32.5
修改 删除
3、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说明:
(1)种类:
指材料种类,选填“原料”或“辅料”。
(2)名称:
指原料、辅料名称。
(3)有毒有害成分及占比:
指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及其在原料或辅料中的成分占比,如氟元素(0.1%)。
此内容各行业不同,具体请参照内部填报页面说明。
(4)若有表格中无法囊括的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其他信息”列中。
(1)原料及辅料信息
窗体顶端
行业类别
种类
名称
年最大使用量
计量单位
密度(g/m³)
VOCs含量(g/L)
水性涂料含水率(%)
甲醛含量(g/L)
重金属含量(g/L)
其他信息
是否涉及商业秘密
操作
木质家具制造
原料
其他
100
t/a
500000
0
0
0
0
松木
否
编辑 删除
(2)燃料信息
说明:
请存在锅炉设备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排污单位,填报本表时选择行业“热力生产和供应(D443)”或“锅炉(TY01)”按照锅炉规范进行填报。
行业类别
燃料名称
灰分(%)
硫分(%)
挥发分(%)
热值(MJ/kg、MJ/m³)
年最大使用量(万t/a、万m³/a)
是否涉及商业秘密
其他信息
操作
图1-1生产工艺流程图
说明
(1)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设备)、主要原燃料的流向、生产工艺流程等内容。
(2)可上传文件格式应为图片格式,包括jpg/jpeg/gif/bmp/png,附件大小不能超过5M,图片分辨率不能低于72dpi,可上传多张图片。
图1-2生产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1)应包括主要工序、厂房、设备位置关系,注明厂区雨水、污水收集和运输走向等内容。
(2)可上传文件格式应为图片格式,包括jpg/jpeg/gif/bmp/png,附件大小不能超过5M,图片分辨率不能低于72dpi,可上传多张图片。
4、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
(1)废气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说明:
(1)产污设施名称:
只产生污染物的生产设施等设施。
(2)对应产污环节名称:
指生产设施对应的主要产污环节名称。
(3)污染物种类:
指产生的主要污染物类型,以相应排放标准中确定的污染因子为准。
(4)排放形式:
指有组织排放或无组织排放。
(5)污染治理设施名称:
对于有组织废气,以火电行业为例,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包括三电场静电除尘器、四电场静电除尘器、普通袋式除尘器、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等。
(6)有组织排放口编号请填写已有在线监测排放口编号或执法监测使用编号,若无相关编号可按照《固定污染源(水、大气)编码规则(试行)》中的排放口编码规则编写,如DA001。
(7)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指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产污设施编号
产污设施名称
对应产污环节名称
污染物种类
排放形式
污染治理设施
有组织排放口编号
有组织排放口名称
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排放口类型
其他信息
操作
污染治理设施编号
污染治理设施名称
是否为可行技术
是否涉及商业秘密
污染治理设施其他信息
MF001
砂光机
木工车间废气
颗粒物
有组织
TA001
中央除尘系统
是
否
DA001
排气筒排放口
是
一般排放口
编辑 删除
(2)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说明
(1)废水类别:
指产生废水的工艺、工序,或废水类型的名称。
(2)污染物种类:
指产生的主要污染物类型,以相应排放标准中确定的污染因子为准。
(3)排放去向:
包括不外排;排至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直接进入海域;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沿海海域);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直接进入污灌农田;进入地渗或蒸发地;进入其他单位;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其他(包括回喷、回填、回灌、回用等)。
对于工艺、工序产生的废水,“不外排”指全部在工序内部循环使用,“排至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指工序废水经处理后排至综合处理站。
对于综合污水处理站,“不外排”指全厂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排放。
(4)污染治理设施名称:
指主要污水处理设施名称,如“综合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
(5)排放口编号请填写已有在线监测排放口编号或执法监测使用编号,若无相关编号可按照《固定污染源(水、大气)编码规则(试行)》中的排放口编码规则编写,如DW001。
(6)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指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行业类别
废水类别
污染物种类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去向
排放方式
排放规律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名称
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排放口类型
其他信息
操作
污染治理设施编号
污染治理设施名称
污染治理设施工艺
是否为可行技术
是否涉及商业秘密
污染治理设施其他信息
1、排放口
(1)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说明:
(1)排放口地理坐标:
指排气筒所在地经纬度坐标,可通过点击“选择”按钮在GIS地图中点选后自动生成。
(2)排气筒出口内径:
对于不规则形状排气筒,填写等效内径。
(3)若有本表格无法囊括的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其他信息”列中。
(4)锅炉排污单位请点击显示为蓝色的排放口编号按钮完成基准烟气量的计算。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名称
污染物种类
排放口地理坐标
排气筒高度(m)
排气筒出口内径
(m)
排气温度
其他信息
操作
经度
纬度
DA001
排气筒排放口
颗粒物
116度51分17.57秒
37度41分44.56秒
15
0.50
常温
编辑
(2)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信息表
说明:
(1)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指对应排放口须执行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名称、编号及浓度限值。
(2)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
新增污染源必填。
(3)承诺更加严格排放限值:
如火电厂超低排放浓度限值。
(4)二噁英及二噁英类浓度限值单位为ng-TEQ/m³。
(5)臭气浓度浓度限值无量纲。
(6)浓度限值未显示单位的,默认单位为“mg/Nm³”。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名称
污染物种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
承诺更加严格排放限值
其他信息
操作
名称
浓度限值
速率限值(kg/h)
DA001
排气筒排放口
颗粒物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0mg/Nm3
3.5
10mg/Nm3
10mg/Nm3
编辑 复制
2、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信息
(1)主要排放口
说明
(1)申请特殊排放浓度限值:
指地方政府制定的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中对排污单位有更加严格的排放控制要求。
(2)申请特殊时段许可排放量限值:
指地方政府制定的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中对排污单位有更加严格的排放控制要求。
(3)浓度限值未显示单位的,默认单位为“mg/Nm³”。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名称
污染物种类
申请许可排放浓度限值
申请许可排放速率限值(kg/h)
申请年许可排放量限值(t/a)
申请特殊排放浓度限值
申请特殊时段许可排放量限值
操作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主要排放口合计
颗粒物
/
/
/
/
/
/
请点击计算按钮,完成加和计算
SO2
/
/
/
/
/
/
NOx
/
/
/
/
/
/
VOCs
/
/
/
/
/
/
备注信息 ( 说明:
若有表格中无法囊括的信息或其他需要备注的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以下文本框中。
)
(2)一般排放口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名称
污染物种类
申请许可排放浓度限值
申请许可排放速率限值(kg/h)
申请年许可排放量限值(t/a)
申请特殊排放浓度限值
申请特殊时段许可排放量限值
操作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DA001
排气筒排放口
颗粒物
10mg/Nm3
3.5
/
/
/
/
/
10mg/Nm3
/
编辑
一般排放口合计
颗粒物
/
请点击计算按钮,完成加和计算
SO2
/
NOx
/
VOCs
/
备注信息 ( 说明:
若有表格中无法囊括的信息或其他需要备注的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以下文本框中。
)
(3)全厂有组织排放总计
说明:
“全厂有组织排放总计”指的是,主要排放口与一般排放口之和数据。
请点击计算按钮,完成加和计算
全厂有组织排放总计
污染物种类
申请年许可排放量限值(t/a)
申请特殊时段许可排放量限值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颗粒物
/
/
/
/
/
SO2
/
/
/
/
/
NOx
/
/
/
/
/
VOCs
/
/
/
/
/
备注信息 ( 说明:
若有表格中无法囊括的信息或其他需要备注的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以下文本框中。
)
(4)申请年排放量限值计算过程:
(包括方法、公式、参数选取过程,以及计算结果的描述等内容)
说明:
若申请年排放量限值计算过程复杂,可在“相关附件”页签以附件形式上传,此处可填写“计算过程详见附件”等。
*
(5)申请特殊时段许可排放量限值计算过程:
(包括方法、公式、参数选取过程,以及计算结果的描述等内容)
说明:
若申请特殊时段许可排放量限值计算过程复杂,可在“相关附件”页签以附件形式上传,此处可填写“计算过程详见附件”等。
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信息
说明:
(1)可点击“添加”按钮填写无组织排放信息。
(2)本表行业类别为贵单位主要行业类别,若贵单位涉及多个行业,请先选择所在行业类别再进行填写。
(3)若有本表格中无法囊括的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其他信息”列中。
(4)浓度限值未显示单位的,默认单位为“mg/Nm³”。
窗体顶端
行业
生产设施编号/无组织排放编号
产污环节
污染物种类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年许可排放量限值(t/a)
申请特殊时段许可排放量限值
其他信息
操作
名称
浓度限值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木质家具制造
厂界
颗粒物
其他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0mg/Nm3
/
/
/
/
/
/
编辑 删除
全厂无组织排放总计
说明:
(1)全厂无组织排放总计为系统根据产污环节填写内容加和计算,可按照贵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核对与修改。
请点击计算按钮,完成加和计算
全厂无组织排放总计
污染物种类
年许可排放量限值(t/a)
申请特殊时段许可排放量限值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颗粒物
SO2
NOx
VOCs
家具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生产单元
产污环节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公司无组织管控现状
操作
木工车间
砂光
采用负压作业,安装粉尘收集设施
负压作业
编辑 删除
4、企业大气排放总许可量
说明:
(1)“全厂合计”指的是,“全厂有组织排放总计”与“全厂无组织排放总计”之和数据、全厂总量控制指标数据两者取严。
(2)系统自动计算“全厂有组织排放总计”与“全厂无组织排放总计”之和,请根据贵单位全厂总量控制指标数据对“全厂合计”值进行核对与修改。
是否需要按月细化:
*
污染物种类
全厂有组织排放总计(t/a)
全厂无组织排放总计(t/a)
全厂合计(t/a)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颗粒物
/
/
/
/
/
/
/
/
/
/
SO2
/
/
/
/
/
/
/
/
/
/
NOx
/
/
/
/
/
/
/
/
/
/
VOCs
/
/
/
/
/
/
/
/
/
/
备注信息 ( 说明:
若有表格中无法囊括的信息或其他需要备注的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以下文本框中。
)
1、排放口
(1)废水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说明
(1)排放口地理坐标:
对于直接排放至地表水体的排放口,指废水排出厂界处经纬度坐标;
纳入管控的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指废水排出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边界处经纬度坐标;
可通过点击“选择”按钮在GIS地图中点选后自动生成。
(2)受纳自然水体名称:
指受纳水体的名称如南沙河、太子河、温榆河等。
(3)受纳自然水体功能目标:
指对于直接排放至地表水体的排放口,其所处受纳水体功能类别,如Ⅲ类、Ⅳ类、Ⅴ类等。
(4)汇入受纳自然水体处地理坐标:
对于直接排放至地表水体的排放口,指废水汇入地表水体处经纬度坐标;
可通过点击“选择”按钮在GIS地图中点选后自动生成。
(5)废水向海洋排放的,应当填写岸边排放或深海排放。
深海排放的,还应说明排污口的深度、与岸线直线距离。
在“其他信息”列中填写。
(6)若有本表格中无法囊括的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其他信息”列中。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名称
排放口地理位置
排水去向
排放规律
间歇式排放时段
受纳自然水体信息
汇入受纳自然水体处地理坐标
其他信息
操作
经度
纬度
名称
受纳水体功能目标
经度
纬度
(2)入河排污口信息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名称
入河排污口
其他信息
操作
名称
编号
批复文号
(3)雨水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说明:
畜禽养殖行业排污单位无需填报此信息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名称
排放口地理位置
排水去向
排放规律
间歇式排放时段
受纳自然水体信息
汇入受纳自然水体处地理坐标
其他信息
操作
经度
纬度
名称
受纳水体功能目标
经度
纬度
(4)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说明:
(1)排放口地理坐标:
对于排至厂外城镇或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排放口,指废水排出厂界处经纬度坐标;
对纳入管控的车间或者生产设施排放口,指废水排出车间或者生产设施边界处经纬度坐标。
可通过点击“选择”按钮在GIS地图中点选后自动生成。
(2)受纳污水处理厂名称:
指厂外城镇或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名称,如酒仙桥生活污水处理厂、宏兴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等。
(3)排水协议规定的浓度限值:
指排污单位与受纳污水处理厂等协商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属于选填项,没有可以填写/。
(4)点击受纳污水处理厂名称后的“增加”按钮,可设置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及其浓度限值。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名称
排放口地理坐标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间歇排放时段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操作
经度
纬度
名称
污染物种类
排水协议规定的浓度限值(mg/L)(如有)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5)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说明:
(1)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指对应排放口须执行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名称及浓度限值。
(2)排水协议规定的浓度限值:
指排污单位与受纳污水处理厂等协商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属于选填项,没有可以填写/。
(3)浓度限值未显示单位的,默认单位为“mg/L”。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名称
污染物种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水协议规定的浓度限值(如有)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要求
承诺更加严格排放限值
其他信息
操作
名称
浓度限值
2、申请排放信息
(1)主要排放口
说明:
(1)排入城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生活污水无需申请许可排放量。
(2)浓度限值未显示单位的,默认单位为“mg/L”。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名称
污染物种类
申请排放浓度限值
申请年排放量限值(t/a)
申请特殊时段排放量限值
操作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主要排放口合计
CODcr
请点击计算按钮,完成加和计算
氨氮
备注信息 ( 说明:
若有表格中无法囊括的信息或其他需要备注的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以下文本框中。
)
(2)一般排放口
说明:
浓度限值未显示单位的,默认单位为“mg/L”。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名称
污染物种类
申请排放浓度限值
申请年排放量限值(t/a)
申请特殊时段排放量限值
操作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一般排放口合计
CODcr
请点击计算按钮,完成加和计算
氨氮
备注信息 ( 说明:
若有表格中无法囊括的信息或其他需要备注的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以下文本框中。
)
(3)全厂排放口总计
是否需要按月细化:
*
请点击计算按钮,完成加和计算
全厂排放口总计
污染物种类
申请年排放量限值(t/a)
申请特殊时段排放量限值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CODcr
氨氮
备注信息 ( 说明:
若有表格中无法囊括的信息或其他需要备注的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以下文本框中。
)
(4)申请年排放量限值计算过程:
(包括方法、公式、参数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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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排污 许可证 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