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制巡林制度.docx
- 文档编号:11523813
- 上传时间:2023-03-08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15.17KB
林长制巡林制度.docx
《林长制巡林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林长制巡林制度.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林长制巡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林长巡林工作,强化林长制经常性、基础性工作落实,根据《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结合镇实际,建立镇林长制巡林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林长巡林是指林长通过巡访、查看、调研等方式,实地踏查责任区域,发现并解决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的行为。
其中,林长包括镇级林长及村级林长。
第三条林长巡林应坚持问题导向、重在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镇行政区域内已建立林长制的单位。
第五条林长巡林可以结合工作调研、视察、考评等工作一并开展。
建立“林长+警长”协作机制的地区,可以协同公安机关共同开展巡林活动。
第六条村级林长巡林工作列入林长制工作考核。
第二章巡林内容与组织实施
第七条林长巡林应重点查看以下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
(二)林长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三)林地用途管制落实情况;
(四)重大生态修复工程落地及国土绿化年度任务执行情况;
(五)森林有害生物防控情况;
(六)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
(七)涉林违法案件侦办及督查、督办问题整治整改情况;
(八)村级林长、网格长、巡护员等监管队伍建设情况等。
第八条镇级林长、副林长应结合本级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实际,结合巡林活动每年开展一次专题调研。
第九条村级林长按照本级林长指示负责巡林活动的组织、协调、统计和保障工作,同时负责对巡护员巡林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巡林频次和区域
第十条各级林长巡林活动频次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
镇级林长每季度、村级林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林活动。
春防、秋防以及森林有害生物疫情防控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突出的时段,应当增加巡查频次。
第十一条各级林长巡林活动应当做好协调部署,同级林长巡查区域应做到无缝对接,整体巡查范围努力覆盖全部行政区域。
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突出的区域和重要生态区位,应当作为巡查重点。
第四章巡林发现问题处理
第十二条通过定期对责任区域进行全面巡查,镇、村两级林长重在及时发现和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第十三条林长巡林期间发现问题,能够立即处理的应当立即妥善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当将问题带回交本级林长办公室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林长办公室根据问题性质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单位)调查处理,督促承办部门(单位)抓好问题整改,并向林长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第十四条林长巡林期间接到群众投诉反映问题,应当认真记录,及时移交有关责任部门(单位)调查处理。
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的,负责解决的部门(单位)应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的,负责解决的部门(单位)也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继续推动问题解决,并向本级林长反馈问题处理情况。
第十五条林长巡林期间发现重大倾向性问题的,可以现场组织有关责任部门(单位)研究解决,也可组织工作专班解决问题。
第十六条林长巡林期间发现的问题,其调查处理工作应当列入林长制工作督查督办内容,跟踪问效。
第五章巡林登记
第十七条林长巡林应当及时、准确填写工作登记,建立档案信息存档备查。
第十八条林长巡林记录格式文本由临江市林长办公室统一规范的格式文本。
第十九条林长巡林记录应当包括:
巡查起止时间、巡查人员、巡查区域、发现的问题(包括责任主体、地点、照片等)、处理情况(包括当场采取措施、处理效果、移交有关部门或向上级报告的问题解决情况)等内容。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各村可根据本制度制定本级林长巡林实施细则或办法。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解释工作由镇林长办公室承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林长制巡林 制度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