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汇煤矿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意见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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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汇煤矿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意见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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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汇煤矿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意见2
关于加强2012年黄岩汇煤矿
“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投公司、国投煤炭公司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夯实安全基础,杜绝“一通三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根据国投昔阳公司[2012]2号文件精神,经矿研究,就2012年我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抓住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培训合格五个关健环节,以瓦斯治理为重点,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坚持技术、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以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为基础,以优化通风系统、瓦斯抽放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为重点,以瓦斯综合治理为核心,以“两巷一孔”、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为保障,全面落实“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努力做到科技先导、加大投入、超前管理、规范操作、标本兼治,全面优化完善抽采、通风、监控、防尘、防灭火五大系统,树立通防无小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提升“一通三防”工作管理水平,实现2012年工作目标,努力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
二、工作目标
1、杜绝重大瓦斯、煤尘、自然发火事故,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实现全年瓦斯零超限。
3、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保持一级,质量标准化保持一级。
4、瓦斯抽采指标符合(AQ1026-2006)标准,抽采量完成3000万m3。
5、矿井瓦斯抽采率达到70%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完善优化通风系统,提高通风管理水平
1、全面评价矿井现有通风系统,对局部存在的不合理系统进行改造优化,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合理。
2、加快矿井降阻方案实施,尽快施工辅助回风巷,以降低矿井回风系统通风阻力。
3、全面推进通防质量标准化建设,提高矿井通防质量标准化水平。
4、加强通防队伍建设,健全通防队伍配置,提升通防队伍专业水平,提高通防技术管理能力。
(二)加大瓦斯抽采力度,减小风排瓦斯压力
1、全面优化抽采系统,变“抽放”为“抽采”,实现抽采系统能力最大化。
做到抽采技术先进,参数合理,效果显著,实现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和利用。
2、建立井上下立体抽采系统,全面实施煤层区域预抽采、边抽边采、边抽边掘、高位钻孔抽采、高抽巷抽采、底板巷抽采抽采等瓦斯综合抽采系统。
利用地面抽采钻孔、高抽巷进行边抽边采解决采空区和邻近层瓦斯;利用顺层钻孔边抽边掘、回采区域本煤层邓抽采、底板岩巷预抽采解决区域及条带煤层瓦斯;通过高位邻近层钻孔解决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管理。
3、扎实有效推进瓦斯区域治理工作。
按照公司瓦斯综合治理五年规划部署,实施瓦斯灾害区域治理,实现由采掘工作面治理向区域性治理的战略转移。
重点加快采区区域突出危险性划分,应用千米定向钻机等先进设备,利用底板岩巷施工穿层孔预抽等区域性的瓦斯治理措施,为瓦斯治理赢得时间,实现抽、掘、采平衡。
4、实施地面钻孔抽采瓦斯,底板岩巷穿层钻孔预抽区域煤层瓦斯,构建井上下、多方位、立体式瓦斯抽采系统。
降低开采煤层瓦斯含量、瓦斯压力。
真正做到先抽后采,不抽不采,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状态下生产。
5、改进封孔、联孔工艺,合理安装放水装置,提高本煤层瓦斯抽采浓度。
6、进一步落实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及瓦斯治理工程“两同时,一超前”制度,瓦斯治理工程与采掘工作面同时设计、超前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保证半年预抽时间,做到先抽后采(掘)。
高抽巷及底板抽放岩巷必须超前施工,确保预抽期。
7、建立瓦斯抽采达标管理制度,健全抽采档案。
瓦斯抽采管理必须实现“四化”要求(抽采系统标准化、抽采计量自动化、抽采管理规范化、抽采统计分析常规化)。
8、全面提升瓦斯抽采队伍的专业化水平,采用走出去、请进来、专业培训等多种手段,培训一支素质一流、技术过硬的专业化施工队伍。
(三)坚持“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严格防突管理
1、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区域治理与局部治理相结合,严禁在瓦斯含量超过8m3/t、瓦斯压力超过0.74Mpa的区域施工,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2、矿井按规定完成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其它五大系统要不断改进、完善、提高,采掘工作面要按规定完成避难硐室、防突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风筒防逆流装置等防突安全防护措施。
(四)进一步完善监控系统管理,做到监控有效
1、严格监控系统管理和维护,系统装备必须齐全可靠。
矿井监控系统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定数量及位置进行设置,并随工作面推进及设备安装拆除,及时增加、删除各类传感器、控制器。
2、井上、下设置的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按照有关规定每10天进行一次现场标校,并留有记录,瓦斯传感器的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严格执行山西省规定,在AQ1029标准基础上下调20%,井下各类传感器严格按AQ1029标准规定的位置吊挂,矿监控中心能适时反映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瓦斯的真实数据。
3、严格风电、瓦斯电闭锁管理。
坚持每10天进行一次瓦斯电闭锁,每天进行一次双风机自动切换及风电闭锁试验,并由相关人员进行签字,建档管理,确保断电可靠。
4、严格监控故障应急制度。
监控中心和监控维修人员必须执行24小时值班,当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监控维修值班人员必须在接到事故报警后,1小时内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五)加快防灭火系统建设,增强矿井防灭火能力
1、完善井上下防灭火制度。
明确防灭火职责,责任到人。
内因火灾由矿总工程师和通防科负责;外因火灾依据发火的地点、性质,由分管领导和相应部门及时处理。
2、加强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管理。
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必须45天内封闭完毕,并积极采取灌浆、注浆等措施,减少采空区漏风,防止采空区自燃发火。
3、合理确定抽采参数,在保证抽采效果的同时,必须兼顾防止采空区自然发火。
4、加强检测监控,定期对采空区、高抽巷抽采管路、地面钻井抽采管路定期取样分析,发现自然发火征兆必须及时采取措施。
5、加快矿井防灭火灌浆系统建设,积极推广应用高分子材料灌浆等新技术和新工艺,提高灌浆质量。
加强预防性灌浆,每月编制灌浆土方量计划和灌浆地点计划,灌浆情况必须认真记录。
加强灌浆管路维护,井下灌浆管路每旬必须安排人员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采煤工作面灌浆管路的安装工作必须按时完成,实现采后集中灌浆及采煤工作面的随采随灌。
(六)强化煤层注水,全面推进综合防尘工作
1、加强采煤工作面煤层注水防尘措施,积极推广应用本煤层孔“一孔两用”技术,实现所有采煤工作面的钻孔动压注水,达到采掘与注水工序的协调进行。
2、加大科研、调研力度,积极推广采用先进注水设备、技术,引进脉冲注水泵、添加化学活化剂等技术,提高煤层注水效果。
3、开展煤层注水效果分析总结,对采掘工作面综合防尘效果进行科学检测,并根据注水效果,及时调整注水参数。
4、巩固和完善现有的综合防尘措施,加强日常维护管理,水质、水压满足要求,洒水喷雾效果好,巷道煤尘不超标,并经常保持湿润状态,彻底消除煤尘飞扬,杜绝煤尘堆积。
5、加强个体保护,从保护员工健康的角度抓好粉尘防治工作,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认真落实瓦斯治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体系。
1、矿长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每月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及时分析存在问题,落实“一通三防”所需的人、财、物,保证“一通三防”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2、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工作。
凡是涉及到“一通三防”方面的人、财、物,直接对矿长负责,协助矿长合理配置“一通三防”人、财、物资源,负责每周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题例会。
3、安全矿长负责对防治重大瓦斯、煤尘、煤层自然发火事故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4、矿各专业副矿长对其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5、通风副总工程师、防突抽采副总工程师对矿井“一通三防”分管区域技术管理负责,负责组织编制瓦斯治理、通风系统设计,负责主持制订“一通三防”技术安全措施,协助总工程师把好生产布局关、设计关及总工程师专项资金使用关,负责每周组织召开一次瓦斯综合治理专题会议。
6、通防科、防突抽采科是矿“一通三防”主管单位,负责“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瓦斯治理方案的设计,负责瓦斯治理工程措施的监督、检查。
负责组织推广瓦斯治理新技术、新装备、负责通防奖惩兑现。
对矿井的“一通三防”管理及通防设施施工质量负责。
负责瓦斯治理工程的实施。
7、采掘、机电、皮带、运输队长和调度主任是所辖范围内“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要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一通三防”工作各项管理规定。
8、生产技术科、地测科对其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技术工作负责。
生产技术科必须从设计和生产安排上充分考虑,进一步优化生产布局,为“一通三防”工作创造条件;地测科必须认真做好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提供各类地质资料。
9、安监科负有监管责任,要做到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地纠正影响矿井安全的违章行为,跟踪落实处理各类安全问题。
10、财务部门对“一通三防”的工程及装备投入资金负责,必须建立“一通三防”专项资金使用台帐,确保“一通三防”工作的正常进行。
11、经营科对“一通三防”材料、装备及仪器仪表的供应负责,做到采购及时,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矿井。
12、工会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在“一通三防”工作中的作用,从而形成“一通三防”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做、处处有人管的良好局面,真正实现齐抓共管。
13、职工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必须切实使用、保护好通防设施,并负有监督的权力和义务,对于举报或制止“一通三防”违章行为者,经查实后矿将给予重奖。
14、严格落实通风、防尘、安全监测、瓦斯抽放等“一通三防”设施验收、移交制度,建立完善的通防设施损坏赔偿、追查处理制度,对损坏通防设施的由安监科组织进行追查,确保系统稳定可靠。
15、“一通三防”工作必须纳入矿井统一管理,实行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二)强化通风管理,确保系统合理可靠
(1)矿井在安排采掘作业时,必须优先考虑通风系统。
要求从设计和施工上把关,合理安排生产布局,严格控制串联通风,减少通风设施的数量,提高风门质量和标准化水平,实现通风系统简化优化。
(2)合理控制矿井风量,严格以风定产。
在确定矿井及采掘工作面风量时,必须做到科学合理,严禁出现过大或不足。
安排生产时必须做到均衡生产,避免生产过于集中现象。
(3)积极组织力量继续开展通风系统改造,施工矿井辅助回风风下山等降阻优化工程,对变形严重的主要进回风大巷进行及时维修,满足的通风断面需要,降低矿井通风阻力,确保矿井通风负压、主要进回风巷及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4)加强长距离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管理,采用大功率局部通风机,确保掘进工作面有效风量。
(5)与科研院校合作,对矿井现有通风系统进行评价分析,并进行矿井通风系统优化,减小矿井通风阻力,提高矿井抗灾能力。
同时,引进先进计算机通风网络管理技术、Q-H平衡图理论及通风网络仿真技术,通过对井巷、风机参数测试与分析,采用通风系统模拟、通风网络计算机解算等手段,适时进行基于灵敏度的通风系统稳定性分析、角联结构识别、分析及其稳定性判定。
科技投资费用预计50万元。
(三)突出防突重点,切实抓好瓦斯综合治理工作
1、按照矿井“十二五”瓦斯综合治理规划部署,实施瓦斯灾害区域治理,实现由采掘工作面治理向区域性治理的战略转移。
重点加快15111工作面底板岩巷施工和穿层钻孔施工等区域性的瓦斯治理措施,为瓦斯治理赢得时间。
2、加强局部防突管理工作,特别是石门揭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规范流程,闭合管理。
(1)加强地质预报,地测科重点加强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地质预报工作,及时提供预测预报资料,并结合打钻资料及时校正,防突抽采科根据地质资料及时调整钻孔施工方案。
(2)突出区域的掘进工作面遇断层或陷落柱后必须坚持“钻探、预测、预抽、效检、验证等措施,防止误揭煤层。
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过断层和瓦斯异常带的“五位一体”综合防治措施。
即:
地测科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及时提供预测资料;防突抽采科在打钻过程中发现异常及时汇报;掘进单位发现地质、矿压、瓦斯异常,立即停头;通防科保证瓦斯超限时能自动切断掘进巷道及其回风系统内电器电源;瓦检员发现瓦斯异常,立即撤出人员。
矿总工程师必须及时组织制订、实施过断层(或瓦斯异常带)安全技术措施。
(3)切实抓好防突打钻、钻孔验收、效果检验管理。
防突抽采科必须认真贯彻钻孔施工技术安全措施,加强钻孔施工的现场管理,严格按措施要求进行施工,确保钻孔施工到位。
防突抽采科专职收尺人员和安监科安监员联合收尺,做到进尺管理透明化。
5、加强钻场、上隅角、高冒区等瓦斯管理,积极推广高分子材料充填新工艺。
采煤工作面进风隅角必须及时退锚放顶,填实隅角;掘进工作面如出现高冒区必须及时充填严实,防止瓦斯积聚及自燃发火现象。
6、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汇报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假检、假汇报现象。
矿长、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防区队长、井下管技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电车司机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仪,工作面上隅角、掘进迎头必须悬挂便携仪。
坚持瓦斯浓度0.8%断电制度,努力减少瓦斯超限次数和超限时间,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瓦斯超限必须严格按“三级”追查处理制度及相关规定进行追查处理。
瓦斯超限排放必须严格执行“三级”排放瓦斯管理制度,并认真制定措施,按措施规定排放。
7、在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涌出异常地段实行安全专盯,由通防科、防突抽采科领导现场监督落实瓦斯治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消作现场的安全隐患。
(四)加快瓦斯抽采系统建设,强化抽采管理,提高抽采效果
(1)加快二期抽采工程建设,真正实现高低压抽采系统能力最大化,做到“大流量、大管径、大钻孔”。
全面优化抽采系统,改进矿井抽采方法,做到抽采技术先进,参数合理,效果显著。
进一步加快瓦斯发电工程改造、煤泥烘干系统等建设,提高矿井瓦斯综合利用率,真正变“抽放”为“抽采”。
(2)做好15102轨顺高位钻孔及上隅角瓦斯抽采抽采工作,解决取消尾巷后工作面上隅角瓦斯集聚问题。
15102高抽巷必须保证掘进到位,封闭良好,确保高抽巷抽采效果。
(3)积极探索推广封孔新工艺,提高抽采效果。
(五)加强和规范瓦斯监控系统和仪器仪表管理,确保运行稳定可靠
地面监控系统必须加强维护,井下监控装置必须按标准安装,保证运行正常,网络畅通,巡检、调校及时。
当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施工单位必须停止工作,待故障解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井下监测分站中断运行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瓦斯传感器中断运行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优化井下监控装置安装,努力减少分站使用量,缩短系统的巡检周期。
规范仪器仪表管理,光学瓦检仪、便携仪领用实行登记牌证制,无牌无证不予领用,领取的光学瓦检仪、便携仪必须加强保护、正确使用、及时回交检查,保证完好。
加强安全监控装置、仪器的质量控制和产品的更新换代工作,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监控分站使用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瓦斯传感器使用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六)强化煤层动压注水,完善防尘供水系统
坚持执行综采工作面胶顺、轨顺本煤层深孔高压注水,从源头上根治煤尘。
推广应用工作面煤层动压注水新工艺,针对15#煤实际情况,摸索合理的注水参数和工序,提高注水效果;充分利用本煤层瓦斯抽采钻孔,做到抽采-注水工作统筹兼顾,协调作业;完善作业规程、技术措施中动压注水的相关规定,实现工作面全长注水,最大程度减少煤尘,改善作业环境。
改造、完善防尘供水系统,积极探索推广高效节水型自动喷雾设备设施,加强岩巷综掘工作面综合防尘工作,坚决做好岩巷综掘防尘工作,保障施工作业人员身体健康。
落实防尘责任制。
加强防尘、隔爆设施的安装、维护、更换、保护,保证设施齐全、灵敏可靠,一季度响应公司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全面规范各采掘工作面及大巷内防尘、隔爆设施;二季度根据公司质量标准化提升活动要求,积极引进先进捕尘设备设施,全面提升我矿综合防尘系统标准。
各单位必须加强责任范围内洒水灭尘和巷道冲刷工作,要求每班结束前将煤尘清理干净,实行现场清理交接班,杜绝煤尘堆积飞扬现象。
(七)加强防火及灌浆系统管理,杜绝自然发火事故
充分利用与西安科技大学合作机会,尽早建立矿井防灭火灌浆系统,积极推广应用凝胶充填堵漏、采空区粉煤灰灌浆等新技术和新工艺。
加强火灾束管监控系统管理,严格执行防灭火定期取样分析和巡检制度,做好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
对各采空区永久密闭墙及南大巷采空区密闭必须及时进行喷浆、注浆等封闭,防止自燃发火。
15109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封闭,不得超过45天,永久密闭墙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并及时进行注浆。
灌浆系统建成投入使用后,要积极开展预防性灌浆试验,并做好灌浆记录。
通防科负责制定每月的灌浆量计划和灌浆地点计划,实行量化考核,每日的灌浆情况必须认真记录。
加强灌浆管路维护,井下灌浆管路每旬必须安排人员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严格控制井下烧焊,烧焊地点仅限于井底车场、主要进风大巷内,严禁进入采掘工作面内部烧焊,所有的烧焊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经矿长及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狠抓放炮现场管理,杜绝放炮事故发生
火工品到矿后要严格执行火工品装卸运输制度,及时安全地运送到井下炸药库。
加强井下炸药库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火工品领、退、用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杜绝火工品流失。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警戒“、“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停电及各项放炮管理制度,放炮员必须做到井下现场交接班,杜绝放炮事故。
积极推广使用水炮泥、网络导通仪、高能放炮器等新技术和新装备,提高爆破效果。
煤巷采掘工作面、揭煤放炮等必须采用远距离放炮。
严格落实炮眼封满填实和水炮泥使用,高瓦斯、突出区域的炮眼必须装座底泥,严禁放明炮、糊炮;加强放炮时管路、电缆等设备设施的保护,否则进行严肃追查。
调度室要加强漏煤眼及放煤口管理,严格控制和规范煤眼卡眼放炮处理,防止因此引起的瓦斯与煤尘事故。
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做到一次成巷,尽量避免因飘底欠挖采取的放炮卧底、刷帮。
对放炮处理卡眼、卧底、刷帮等必须编制专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放顶煤支架的放煤口卡眼严禁采取放炮方式进行处理。
(九)大力开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努力实现动态达标
矿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实行“一通三防”一票否决制,检查中发现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采煤工作面上下端头出口断面不符合规定造成风速超限、不配合煤层注水工作、破坏通防设施的,安全质量标准化降一个等级。
通防科负责策划全矿通风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三大规程”和公司、矿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操作、细化管理,按质按量完成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的工作计划,稳步全面提高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力争实现动态达标。
要实行动态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实现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过程控制,要按标准严格考核,实行重奖重罚。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由安监科负责统一组织,将参加检查人员分到各采掘检查组,每周检查一次,动态检查原则上每月两次,重点检查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及采掘单位分管范围的“一通三防”管理情况。
每次查出的隐患安监科负责跟踪落实,重大问题要及时提交通风例会研究处理。
(十)加大投入,提高装备与管理水平
加大“一通三防”资金投入,解决“一通三防”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推广应用选进技术和装备,提高安全装备与管理水平,增强矿井防灾能力,要根据生产安排,在矿控成本中足额提取瓦斯综合防治资金,由总工程师掌管使用。
主要用于:
①光学瓦斯检定仪、便携式瓦斯警报仪、突出参数检测仪、抽采参数检测仪、风表、发爆器、放炮网络导通仪、测尘仪及用于瓦斯与防尘治理的各类打钻装置等购置;②安全监控系统、火灾束管监控系统、防灭火监测装置等设备的维修及配件购置;③矿井通风系统优化、瓦斯参数测试、瓦斯等级鉴定、突出煤层及突出矿井鉴定、通风机性能鉴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一通三防”技术攻关等。
经营科负责建立专门的“一通三防”资金帐户,确保资金到位,专款专用。
“一通三防”设备及仪器仪表由通防科、防突抽采科负责选型和质量把关,供应部门负责按选定的型号采购,确保产品技术先进、性能稳定、质量可靠。
(十一)加大培训力度,实现“一通三防”全员素质达标
认真组织开展“一通三防”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采取公司、矿、科区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员进行“一通三防”知识教育培训。
矿每半年必须全面进行一次“一通三防”知识培训,并要进行一次防突知识专题培训,实现下井职工“一通三防”素质达标。
采、掘、机、运、通、防突单位的班队长以上干部由公司进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新进入高瓦斯、突出采掘工作面的队伍必须实行全员强制性培训考核,所有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二)依靠科技进步,开展技术创新
依靠科技进步,开展技术创新。
针对当前矿井瓦斯防治、通风、自然发火、粉尘防治方面存在的技术难题,对石门揭煤、15102工作面顶板岩石走向长距离钻孔施工、15111底板网格式上向穿层钻孔施工及提高抽放效果、15109尾巷复用瓦斯治理、矿井通风系统优化、打钻防喷孔、工作面动压注水、综采一次采全高U型通风上隅角瓦斯治理、岩巷综掘综合防尘等项目实行科技攻关,积极与科研院校进行合作,不断创新,寻找一整套适合我矿的通风、防尘、防灭火、瓦斯治理方法,全面提升“一通三防”技术管理水平。
矿成立技术创新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落实科研工作进展情况,做到资金、人员、时间、目标四落实。
为鼓励技术创新,矿设立“一通三防”科技创新奖,对在“一通三防”技术、工艺、方法、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的,给予重奖。
五、瓦斯超限(无计划停风)事故责任追究及处理办法
(一)事故追查分析
1、凡出现一类瓦斯超限事故(瓦斯浓度在大于等于3%),由矿长负责组织追究,矿总工程师、分管副矿长、通防副总、安全副总、分管副总、有关科室及单位参加追查处理。
2、凡出现二类瓦斯超限事故(瓦斯浓度在大于等于1%而小于3%),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追究,通防副总、安全副总、分管副总、有关科室及单位参加追查处理。
3、对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和全矿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由矿长负责组织追究,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机电矿长、通防副总、安全副总、机电副总、生产副总、有关科室及单位参加追查处理。
4、对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事故,由矿通防副总负责组织追究,安监科、调度室、机电科主管以上领导、责任单位副科(队)长、有关科室及单位参加追究处理。
5、事故追查记录必须有如下内容: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现场有关人员、瓦斯超限最高浓度、范围、持续时间、发生及处理经过,事故责任、教训、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还必须有参加追查单位、人员、主持人、记录人等内容。
8、追究情况及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必须经组织人审阅。
(二)主体责任认定
发生瓦斯超限(无计划停风)事故后,必须进行严格的主体责任认定,明确事故责任主体。
责任主体必须对事故负责,承担主体责任,接受相应处罚。
1、因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风配不足、通风设施施工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瓦斯超限的,通防科承担主体责任。
2、因排放瓦斯造成回风流中瓦斯超限的,通防科承担主体责任。
3、因抽采工作不到位、拆挂抽采孔期间、抽采系统故障、瓦斯突出等原因造成瓦斯超限的,由防突抽采科承担主体责任。
4、因施工抽采钻孔、封孔不及时、收集钻孔瓦斯效果不好等原因引起瓦斯超限的,由钻机队承担主体责任。
5、因矿井供电系统故障、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等原因造成瓦斯超限的,由机电队承担主体责任。
6、因掘进区队局部供电供风系统故障、风筒延接不及时、掘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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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岩 煤矿 矿井 瓦斯 综合治理 实施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