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doc
- 文档编号:1149868
- 上传时间:2022-10-18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36KB
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doc
《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doc(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浙江宏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HYJZ-2012-02
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
浙江宏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垂直管理,为了规范项目部财务管理,降低企业财务风险,提高企业和项目责任人(项目经理或项目内部承包人)的经济效益,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与项目内部经济承包规定,特制定项目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一、财务人员配备
1.项目部应配备财务人员并报公司进行备案;
2.负责向公司(分公司、办事处)领取资金,登记流水账,办理资金结算,结出余额,定期为公司核对工程价款的收付情况,发现差异查找原因,确保余额核对一致,若不及时核对,可用资金余额一律以公司责任账余额为准;
3.及时上交工程发票、税务发票以及材料发票等工作,同时要对项目部开支的真实性把关。
二、工程款收取与结算
1.项目部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时必须由公司(分公司)财务人员(或指定项目部财务人员)统一开票,交纳税金后向建设单位办理;
2.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时必须以银行转账形式全额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凡是未入账的公司一律不予认可,项目部向建设单位收取的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承兑票据应及时交公司财务办理进账手续,禁止项目部擅自向建设单位领取现金、借款现金,擅自将工程款汇入账户或第三方账户,严禁项目部背书转让工程款汇票(包括承兑汇票),如有违反,按侵占挪用论处,并按票面金额处以10%-20%的罚款;
3.项目部财务必须定期与建设单位核对账目,核对账目表报公司(分公司)财务备案;
4.项目部向建设单位领取材料,实物(指甲提供材料)视同收取工程款,项目部应指定专门人员办理,月底前必须向公司财务提供书面依据开具发票,便于以后结算;
5.各项目部应以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为依据及时收取工程价款,工程进度款以月进度完成工程量为计价依据的,项目部应及时编制上报每月完成工程价款,及时收取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后应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后(或审核)应把决算书(正本原件)及时交公司(或委托分公司)财务办理内部结算工作,同时按规定及时收取工程决算尾款。
三、资金的管理支付
1.项目部资金使用定期申报制度,填写工程款使用支付申报表,统一签字后,材料款必须定向支付到材料商,民工工资必须支付到班组个人;
2.项目部开具支票,换领支票等务必由项目经理委托或凭书面授权委托书指定人员按公司财务制度办理,一律不得让材料商人员到公司办理材料款结算事宜,以防止不熟悉被盗用、冒领,否则公司财务有权拒付,且一切损失公司概不负责;
3.支票收票人名称必须为发票或购销合同上的供货单位一致,应该为项目有关支付的款项为工程材料设备等应有关联,严禁项目经理以支付材料的名义将资金转入其它私人账户,更不得套取现金,如有发现查实,按侵占挪用处理。
4.项目部领取支票后,应由经手人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上签字,支票存根成本发票上应有项目经理的签名。
5.支票不得转借他人,不准在经济往来中用空白支票作抵押或以支票套取现金,严禁项目部之间互相拆借,不能开具远期支票,支票作废后,项目部应把支票连同存根交回公司财务注销;
6.项目部领用现金后,应及时把工资册或零星发票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及时上交公司财务,现金只能用于工资的发放和零星费用的支付,不得挪为他用,按月支付劳务人员工资,项目部财务应按班组花名册、考勤表把民工工资发到劳务职工手上或者银行打卡。
发放工资时施工员、班组长劳资员必须在场,由劳务人员凭身份证签字领取,严禁由班组长或第三方进行支付。
如由此造成的民工工资不能正常发放等纠纷,将从严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
7.项目部应每月清理债权债务,上报债权债务表,项目部应每月如实上报材料欠款及民工工资欠款情况,并随时向公司财务上报经济纠纷,如因拖欠材料工资等造成公司资金被冻结等后果的,由项目经理承担一切损失并按产生金额10%-20%给予处罚。
如冻结资金超过项目部可使用资金额度的,超过部分按公司借款利率三倍收取资金占用费。
四、发票管理
1.项目所有成本费用支出后都应提供正式发票。
建设单位代付的材料款应向建设单位索取材料发票,不得以建设单位的收据代替。
2.项目部应按预付工程款的90%以上及时上交材料款发票,发票上应有项目经理的签名,除纳税部门许可的行政事业性收据外,其它收据不得作为费用凭证入账。
3.项目部发生的一切经济收支必须纳入会计核算,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其它部门无权处理,决不允许资金体外循环,不符合公司规定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受理;
4.对账后应付材料及工资款的支付凭证列入应付账款科目,绝对禁止以项目部或会计本人、项目经理个人的名义向材料商或分包人出具欠条;
5.项目会计与材料员之间的材料账对账每周一次,出纳员和会计交接原始凭证每周一次;
6.项目部财务支付材料款1万以上必须使用银行转账支付,一万元以下的材料款也应尽量避免现金支付。
项目部出纳凭入库单和项目经理、材料员、库管员会计签字的发票支付材料款,其它任何单据均无效;
7.项目部出纳日常备用金库剩不得超过五万元;
8.项目部上交的发票必须规范填写各项内容,付款单位一栏必须填为公司项目部,发票上应有供货单位盖单(无供货单位盖章等发票均为无效发票)严禁受理旧版发票和虚伪发票(包括伪发票、虚开金额的发票等),项目部应对上交公司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因发票问题造成公司损失或者引起税务风险的,所有损失由该项目经理承担;
9.交付建设单位的工程款发票须在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缴纳税金后开具,不应以收据或其他地方的发票代票,更不能因为非主管税务部门税率较低等原因而去非主管税收部门开票,否则引起的税务风险由项目经理承担,当月的交税凭证及发票记账联应在月底前交公司财务,如建设单位代扣代缴税的,项目部必须取得建设单位所出具的经主管税务所盖章的税收代扣代缴证书,否则税务部门查出后的罚款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10.每个月由项目部提出资金收取计划,资金支付计划和债权债务统计表,支付材料款时必须做到合同、发票、收款单位相一致,同时随时检查各种材料的实际到场和实际耗用情况,材料送货单必须指定两人以上的材料人同时签收,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当场(或当天)确认,按月结的材料数量与工程形象进展使用量及预算包含数量进行比较,做好节点过程控制。
五、合同签约管理
1、项目部购置主要材料、设备均应通过分公司鉴证来签订,需签订合同的,应报公司审批(包括材料采购合同,钢管设备租赁合同、劳务合同、项目分包合同如打桩、安装、门窗、幕墙等)原件的合同签订后报公司工程备案;
2、材料合同只能盖分公司或项目经理私人的印章,项目部要求资料专用章不得用于材料合同的签订,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由项目经理负责,同时公司按合同金额处以2%-5%的罚款。
3、签订材料购销合同时应提供供货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材料购销合同的原件(正本)由公司(分公司)财务保管保存,合同印花税由公司统一办理,税款由项目部承担。
4、项目部必须遵守内部经济责任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合理支付各种材料款,一旦发现合同无法履行,应及时向公司财务书面反映情况,按规定程序另签、变更或解除合同,减少公司资金的风险;
5、项目部在签订材料采购的合同中不得约定不开发票或不含税价。
六、其它管理
1.项目合同履行保证金的支付,当以公司名义须通过公司账户支付时而该保证金由项目老板自己出的时候,就应提前要求项目经理承诺风险自负及授权公司财务打出资金书面委托书,防范对应风险;
2.项目经理向社会借款融资时,严禁通过公司账户和加盖项目部印章。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项目 财务管理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