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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贸易措施动态
技术性贸易措施动态
2020年第1期
综合业务处编2020年11月10日
分析报告
长沙关区2020年度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调查报告…………3
食品农产品
澳大利亚拟修订食品和农产品出口管制法规………………7
日本:
饲料与词料添加剂执行条例修改案(七氯(Heptachlor)再残留限量修改案(EMRLs))…………………………………11
俄罗斯通报近期进境植物产品抽检结果 …………………12
澳新批准辐照技术作为所有新鲜果蔬的植物检疫措施…13
缅甸商务部公告称活体动物、肉制品,食用油等3931种产品需要申请进口许可………………………………………14
巴西取消所有百草枯原药产品的登记 ……………………14
机电电子产品
美国发布关于修订莲蓬头的技术法规草案(卫生用具类,莲蓬头)…………………………………………………………15
美国发布关于修订泳池专用泵电机测试程序的技术法规草案……………………………………………………………15
新加坡发布对住宅网关的安全要求………………………16
技术贸易措施案例
浙江:
正向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推进产业升级…………16
其他技术法规
美国对部分非NIOSH认证中国产口罩重新颁发紧急使用权限……………………………………………………………18
分析报告
长沙关区2020年度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调查报告
2020年7-8月长沙海关组织对132家外贸企业开展了2019年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出口企业影响调查工作。
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查方式
此次调查通过系统调查问卷、发放宣传册、派专人赴企业现场指导等方式进行。
此外,长沙海关还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形式,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进行宣讲,邀请企业参与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评议工作,经调查员逐一核对确认形成完整的调查问卷。
二、调查情况
(一)总体概况
(二)
2019年湖南省累计出口货物总值3076亿元,同比增长51.9%。
主要出口产品为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服装类、农产品、陶瓷产品等。
调查结果表明,有19家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占调查样本的14.3%,同比下降15.7%;受影响企业直接损失金额19300.45万元,同比增加5000.1万元;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而新增加了成本,金额达到5530.1万元,同比增加100.5万元。
(二)贸易损失分析
1.技术贸易措施对湖南企业出口造成损失形式分析
丧失订单是贸易损失的最主要形式。
2019年,在全部损失形式中,丧失订单占比达到55%;其次是降级处理,占12.5%;其次是口岸处理占比为7.5%;退回货物、销毁货物、改变用途各占5%。
据统计,小型出口企业遭受丧失定单、退回货物、口岸处理、销毁货物、降级处理、扣留货物的数量均多于大型企业。
以常德市某化工企业为例,其出口至欧盟的产品深受欧盟“REACH”法规影响,导致出口货物遭受订单丧失、扣留、销毁、退回及口岸处理造成损失,最终导致丧失了欧盟市场。
2.湖南企业为适应技贸要求新增成本分析
本次调查显示,湖南企业为适应国外技术标准要求新增成本主要包括检测、认证费用。
以湖南某茶业公司为例,该公司主要经营茶种植、加工、销售和出口,出口产品为有机绿茶,主要出口至荷兰和乌克兰等欧洲国家。
企业反映输入欧洲的茶叶农残标准几个月一变,有些可以允许的农残限量突然严格100倍,每年都有新增的农残关注项目,生物农药也不能幸免。
检测项目增多,检测频率增加,有机认证机构监管越来越严,随机检查次数增多,极大的增加了有机茶生产和出货的成本。
(三)受影响企业及行业分布情况
样本企业中有大型企业68家,小型企业64家;涉及农食产品(35家)、机电仪器(15家)、化矿金属(14家)、纺织鞋帽(10家)、橡塑皮革(8家)、玩具家具(18家)和木材纸张非金属(7家)等七大行业。
受影响排名前3企业直接损失额分别为10800万元、6000万元、1500万元。
以张家界某公司为例,该公司主要生产加工粽叶,输往日本、中国台湾,日本客户对该企业提出改进生产加工设施的要求,主要内容为生产车间实现智能化、无菌化,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和安全。
企业表示,为实现客户要求,需新建全新生产车间,要投入大量改造资金,目前存在严重困难。
如不能完成改造升级,则无法获取更多订单。
虽然该要求并非来自日本官方的建议或规则,但预计减少或丧失订单的潜在风险比较大,企业仍为此表示担忧。
因此希望主管部门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指导,帮助企业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降低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造成的损失。
(四)受影响企业市场分布情况
在受到影响的19家出口企业中,向美国、欧盟、日韩、以色列等国家出口产品的企业遇到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情况比较严重。
其中,遭到美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企业有17家,遭到欧盟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企业有18家,遭到日韩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企业有10家,遭到泰国、以色列等其他国家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企业有11家。
(五)技术性贸易措施趋势
从变化趋势上看,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已从劳动密集型产品向高新技术产品延伸。
“不断提高技术标准”是国外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要方式。
在接受调查的132家企业中,有39家企业认为自身生产技术水平达不到国外技术要求、标准、限量,占29.5%;有42家企业认为为达到国外要求导致成本过高,占31.8%;有36家企业认为国外检验检测项目繁多,占27%。
(六)企业应对情况
调查发现,我省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动意识有所提高,企业认为向当地海关报告和加强管理、提高产品竞争力是主要应对措施。
大部分出口企业已经意识到主动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增强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是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关键。
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41.6%的企业遇到国外技术措施或新技术要求限制时会向海关报告,43.2%的企业认为还要加强技术攻关和升级改造,提高产品竞争力。
此外,有81%的企业还希望政府主管部门和中介组织能够及时提供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最新信息、技术指南和咨询。
三、原因分析
出口企业遭遇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主要原因包括:
国外各类标准变化更新过快,某些措施针对我国产品具有歧视性。
部分企业对国外的政策要求不了解,难以及时跟踪相关信息,造成被动局面。
还有的企业反映国外检验检测项目繁多,国内生产技术水平达不到国外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出口证书要求等导致企业为达到国外要求产生的新增成本难以负担。
食品农产品
澳大利亚拟修订食品和农产品出口管制法规
近日,澳大利亚政府正在修订其食品和农产品出口立法框架。
新立法框架将合并简化现有的出口立法框架,并将确保:
出口货物符合进口国的要求;符合政府和相关行业标准;在需要的情况下,货物可在整个出口供应链--从生产和加工到出口--中进行追踪;确保货物的完整性,以及所使用的商品说明和官方标志的准确性。
一、背景介绍
二、
澳大利亚食品和农产品出口目前受20多项法案和40项授权立法的管制,20多项法案包括《出口管制法案1982》、《澳大利亚肉类和活畜产业法案1997》、《乳制品法案1986》和《肉类检验法案1983》等。
40项授权立法包括《出口管制条例1982》、《出口管制(指定货物-总则)法令2005》、《出口管制(动物)法令2004》、《出口管制(蛋及蛋制品)法令2005》等。
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指出,虽然目前的立法框架可以很好的服务于出口商,但是仍有一些地方需要改进。
澳大利亚满足贸易伙伴进口要求的承诺没有改变,改进后的立法将继续履行澳大利亚的国际义务--包括SPS协议规定的义务。
新立法框架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改进出口监管:
(1)各项要求与进口国的要求将更加一致。
例如,《出口管制(植物和植物产品)法令2011》规定,所有指定谷物在出口前都必须经过检验。
然而,某些进口国并不要求谷物接受检验。
新立法框架将删除此项规定。
(2)将减少法规之间的复杂性和重复性。
例如,各种商品出口管制法令之间存在大量重复,每种货物的出口管制法令都载有处理同一职能(如审计或签发出口许可证)的一般规定,但对每种货物又提出了不同的要求,经营多种货物的企业需要满足多个出口管制法令的要求。
新立法框架拟将一般要求进行合并,使法规更容易理解,并提高了出口商品间要求的一致性。
(3)增加灵活性。
一些出口法规已经存在只根据进口国要求进行认证的灵活性。
例如,不符合澳大利亚标准但符合进口国要求的"低酒精度"葡萄酒仍可根据该出口法规进行认证。
新立法框架拟将这种灵活性应用于其他商品。
二、修订内容
澳大利亚食品和农产品出口的新立法框架包括《出口管制法案2020》和《出口管制规则2020》(简称"规则"),将取代《出口管制法案1982》、《澳大利亚肉类和活畜产业法案1997》中与出口有关的规定以及命令和条例等立法文书,并将于2021年3月28日开始实施。
《出口管制法案2020》将从前言、出口商品、房产认证、出口场所的注册、批准协议、出口执照、出口许可证、权利和官员、合规和执法等11个章节对出口商品进行管制。
该法的目的是:
(1)确保出口货物:
满足进口国的相关要求,以使澳大利亚出口的货物能够进入并维持海外市场;符合与货物有关的政府或行业标准或要求;可追溯,必要时可召回。
(2)确保出口货物的完整性。
(3)确保出口货物的商品说明准确无误。
(4)根据澳大利亚加入的任何国际协定,落实澳大利亚对出口货物的权利和义务。
新立法框架中的《规则》将规定出口商从澳大利亚出口特定商品时必须满足的细节要求,是《出口管制法案2020》的补充要求。
澳洲政府已就七种商品发布《规则》草案,包括蛋及蛋制品、鱼及鱼制品、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有机产品、植物及植物产品、禽肉及禽肉制品,这些草案的具体替代情况见下表所示,草案的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
其他商品的《规则》草案将于今年晚些时候公布。
草案名称
替代法规《出口管制(蛋及蛋制品)规则2020》《出口管制(蛋及蛋制品)法令2005》《出口管制(鱼及鱼制品)规则2020》《出口管制(鱼及鱼制品)法令2005》《出口管制(肉及肉制品)规则2020》《出口管制(肉及肉制品)法令2005》《出口管制(乳及乳制品)规则2020》《出口管制(乳及乳制品)法令2005》《出口管制(有机产品认证)规则2020》《出口管制(有机产品认证)法令2005》《出口管制(植物及植物产品)规则2020》
《出口管制(植物及植物产品)法令2011》、《出口管制(植物及植物产品-诺福克岛)法令2016》、《出口管制(指定货物-总则)法令2005》中的相关部分《出口管制(禽肉及禽肉制品)规则2020》《出口管制(禽肉及禽肉制品)法令2010》下面选取其中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对其出口监管变化作了简要解读,以供参考。
《出口管制(植物及植物产品)规则2020》将规定受到管制的出口植物和植物产品的种类、监管方式以及出口植物和植物产品必须满足的立法要求。
《出口管制(植物及植物产品)规则2020》将取代现行的植物出口立法,包括《出口管制(植物及植物产品)法令2011》、《出口管制(植物及植物产品-诺福克岛)法令2016》、《出口管制(指定货物-总则)法令2005》中的部分内容。
《出口管制(植物及植物产品)规则2020》草案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出口管制(植物及植物产品)规则2020》的结构完全参照《出口管制法案2020》的结构进行编写的,阅读时需要和《出口管制法案2020》结合起来,结构更加清晰明朗,内容更容易理解。
(2)相关定义的改变。
《出口管制(植物及植物产品)规则2020》更新了一些术语的定义,使其与国际上使用的定义保持一致。
例如:
扩大了虫害的范围,与《国际植物保护公约》和《生物安全法案2015》中的定义保持一致;扩大了污染物的范围,不仅仅包括植物或植物产品中存在的污染物,还包括可能存在于植物或植物产品中的污染物;扩大了处理的定义,不仅仅包括控制或消灭害虫时必要的措施,还包括消除污染物的任何措施。
(3)部分要求的改变。
例如,《出口管制(植物及植物产品)规则2020》将要求所有的指定植物和植物产品都必须载有商品说明。
附着于货物上的商品说明有多种呈现方式,《出口管制(植物及植物产品)规则2020》对其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4)内容更加全面。
例如,授权官员的工作职能、权利和义务将保持不变,但是对授权官员的监管制度将更加清晰和全面。
三、小结
四、
澳大利亚政府将修订其食品和农产品出口立法框架,新立法框架将合并简化现有的出口立法框架,并将对食品和农产品的出口进行更加详细明确的规定,预计将对我国从澳大利亚进口各类商品产生不同的影响。
比如,所有指定谷物在出口前不再要求检验,这就降低了出口成本,加快了中国进口谷物的进度,对于中国进口商来说是有利的。
再比如,虫害和污染物的范围将扩大,这就加大了对出口植物或植物产品的要求,对于中国进口商来说是不利的。
请中国相关进口企业随时关注新规变化,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发布时间:
2020-10-27 来源:
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日本:
饲料与词料添加剂执行条例修改案(七氯(Heptachlor)再残留限量修改案(EMRLs))
第G/SPS/N/JPN/763号通报(2020年7月1日)的七氯(Heptachlor)拟定最大残留限量(MRLs)已被批准。
生效日期:
2021年4月16日
商品(词料)
拟定最大残留限量(mg/kg)
当前最大残留限量(mg/kg)
牛、绵羊、山羊或鹿复合饲料
0.02
0.02
猪复合词料
0.02
0.02
鸡或鹌鹑复合饲料
0.02
0.02
稻秆
0.02
/
稻谷全株青贮料
0.02
/
未加工大米
0.02
/
执行残留物定义:
七氯和环氧七氯总和。
发布时间:
2020年10月15日来源:
日本政府官方公报
俄罗斯通报近期进境植物产品抽检结果
俄罗斯联邦兽植局10月28日消息:
2020年10月19日至25日期间,该局在对进口到俄联邦境内的植物产品进行植物检疫控制过程中,在50例样品中共检出11类需被隔离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具体信息如下:
东方果蛾 (Grapholitha molesta Busck.):
12例;
西花(加利福尼亚)蓟马 (Frankliniella occidentalis Perg):
12例;
金马铃薯线虫 (Globodera rostochiensis (Woll.) Behrens.):
1例;
瘤梗甘薯 (Ipomoea hederacea L.):
1例;
茶翅蝽(Halyomorpha halys Stal):
1例;
多食性座头蝇(Megaselia scalaris (Loew)):
1例;
菟丝子属(Cuscuta spp.):
1例;
地中海果蝇 (Ceratitis capitata (Wied.)):
7例;
烟粉虱(Bemisia tabaci Gen.):
5例;
康氏粉蚧 (Pseudococcus comstocki (Kuwana)):
2例;
南美番茄蛾(Tuta absoluta (Meyrick)):
7例。
为防止上述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播对俄罗斯造成危害,所有受侵染产品均被禁止入境。
来源:
食品伙伴网
澳新批准辐照技术作为所有新鲜果蔬的植物检疫措施
2020年1月7日,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发布107-20号公告,批准辐照技术作为所有新鲜果蔬的植物检疫措施。
食品伙伴网讯 2020年1月7日,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发布107-20号公告,批准辐照技术作为所有新鲜果蔬的植物检疫措施。
据了解,此次申请由昆士兰州农业和渔业部提出。
使用辐照的目的是杀死新鲜果蔬中的害虫。
允许使用辐照技术的果蔬包括《澳新食品标准法典》附表22中描述的所有新鲜果蔬,以及任何通常被理解为水果或蔬菜的其他新鲜商品,包括海外种植的植物,但不包括干豆类、豆类、坚果和种子。
辐照用于所有果蔬的最小和最大吸收剂量分别为150 戈瑞(Gy)和1000戈瑞(Gy)。
来源:
食品伙伴网
缅甸商务部公告称活体动物、肉制品,食用油等3931种产品需要申请进口许可
10月27日,缅甸商务部发布68/2020号公告,宣布放宽了部分产品的进口许可,同时公布了需要申请进口许可的货物清单。
食品伙伴网讯 缅甸商务部发布68/2020号公告称,为了促进贸易,缅甸商务部放宽了部分产品的进口许可,但是为了国家安全、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活体动物、肉制品、食用油、林产品等3931个系列产品需要进行进口许可申请。
该公告于2020年12月开始生效,清单中3931个系列产品相关的产品商需要在90天之内重新办理进口许可申请。
来源:
食品伙伴网
巴西取消所有百草枯原药产品的登记
近日,巴西农业、畜牧业和食品供应部和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发布了一项联合规范性指令,该指令定义了用于监督和审查巴西农民手中还留有的百草枯产品剩余库存使用和收集的系列程序。
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在曾9月上旬发布决议,自2020年9月22日起禁止进口、生产和销售以百草枯为有效成分的原药产品和制剂产品。
自该项指令发布之日起,所有百草枯原药产品的登记取消,自2021年7月31日起,百草枯制剂产品的登记取消。
来源:
世界农化网中文网
机电电子产品
美国发布关于修订莲蓬头的技术法规草案(卫生用具类,莲蓬头)
2020年9月30日,美国能源部(DOE)发布公告,内容涉及修订莲蓬头的技术法规草案。
早在2020年8月13日,美国能源部就发布了关于莲蓬头的公告,由于收集的意见过多且时间过于紧凑,DOE决定重新开启信息征询,以确保莲蓬头定义的准确性。
能源部将根据接受的书面意见以及长久以来的跟踪调查来确定莲蓬头的范围,此举旨在提高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
来源:
江苏技贸措施网
美国发布关于修订泳池专用泵电机测试程序的技术法规草案
2020年10月5日,美国能源部(DOE)发布公告,内容涉及修订泳池专用泵电机测试程序的技术法规草案。
美国能源部将对泳池专用泵电机的测试程序和标签要求进行严格规定。
DOE要求引入相关行业标准来测试泳池专用泵电机的能效,并建立标签要求,还对标签上的材料信息、目录等做了相关规定。
。
此举旨在保护人类生命安全,提高产品信息透明度,防止意外发生。
书面评议和征求信息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19日。
来源:
广东技贸措施网
新加坡发布对住宅网关的安全要求
2020年10月12日,新加坡信息通信媒体发展管理局(IMDA)发布了对在新加坡出售的住宅网关(通常称为家用路由器)的安全要求,主要包括唯一登录凭据和安全补丁的默认自动下载。
最终版的住宅网关技术规范将于2021年4月13日起开始生效。
先前已获得IMDA认证的家用路由器可以继续销售至2021年10月12日。
但是符合IMDA规范的Wi-Fi家用路由器也需符合新加坡网络安全局最近推出的“网络安全标签计划”的第1级标准,并且被评估为安全且合规的家用路由器以及智能家居集线器需要贴有这类标签。
来源:
广东技贸措施网
技术贸易措施案例
浙江:
正向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推进产业升级
随着国内外形势发生变化,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成为全球共识,技术性贸易措施正在从传统的贸易手段转向经济社会绿色、生态、协调的发展手段。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院长陈自力表示,眼下,技术性贸易措施已从单个产品向产业链延伸,从具体环节向全生命周期扩展,从产品性能向生态系统演化,从规则限制向标准引领发展。
比如,由于现代化生产推动产业分工越来越细,产业链上下游对产品质量影响越来越大,技术性贸易措施逐渐从原本针对性很强地对单个产品质量作出某种特定的要求和规定,扩展至对产业链管理、服务等方面。
一个典型例子是跨国采购商的验厂方式,当下,已不仅仅是看企业产品质量是否满足市场准入要求,还会对企业生产管理、生产环境、供应商关系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具体要求。
又比如,随着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对产品的废旧回收、循环利用以及绿色生产成为一种趋势,技术性贸易措施也从规定产品的具体环节向设计、采购、生产、包装、运输、销售和处理等产品的全生命周期扩展。
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究和应对,不仅是被动的为了在对外贸易中减少损失,更重要的是要深入分析其背后隐藏的产业体系、产业政策、创新与管理要求等,做到关口前移、主动防控,为企业提供预警和指明产品技术、设计的整改和升级,以及企业生产理念和内部管理的升级,引导产业改造提升发展和新旧动能接续转换。
浙江省的做法值得借鉴,该省建立了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国外技术贸易措施研究和评议,正向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当地企业“走出去”。
据统计,浙江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中心自2011年正式挂牌以来,已累计向企业发布风险预警信息20000余条,涉及出口产业金额5000亿美元,主导和参与评议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380余项,其中86条意见得到对方国采纳,涉及机电能效、消费品化学安全、食品安全等领域,避免浙江直接损失额约50亿美元。
此外,其还多次派员参与WTO/TBT例会日内瓦磋商,提交特别贸易关注磋商议题60余项。
(相关数据统计时间为2019年8月)
有了相关工作机制的保障和具体工作的开展,对于相关贸易措施的应对成效逐渐显现。
其中,针对美国发布的床垫、床架和床上用品可燃性能要求,浙江组织专家追溯该法规背后的技术因素,发现浙江相关产业所用阻燃剂成为制约产品出口的主要原因,进而推动相关企业联合浙江大学开发了一种新型的无毒、抑烟的无卤无机阻燃剂,不但解决了床垫、床架和床上用品的阻燃性能,还促进了我国阻燃剂行业的标准提档和产业升级。
来源:
和讯网
其他技术法规
美国对部分非NIOSH认证中国产口罩
重新颁发紧急使用权限
2020年10月5日,美国重新发布紧急使用授权书(EUA),用于某些中国制造的未经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DC)国家职业安全与健康研究所(NIOSH)批准的一次性防护过滤口罩(FFR)。
根据2020年6月6日的EUA版本,如果过滤口罩符合三个预先确定的合格标准中的任何一个,那么他就被授权使用。
重新发布的EUA不再包括三个合格标准,这意味着FDA将不再审查申请,也不会根据这些标准将其添加到EUA的授权口罩列表(即附录A)
该法规自发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来源:
广东技贸措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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