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地震灾害专项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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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地震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矿井地震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矿井地震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2.13.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13.1.1地震灾害危险源评估
2.13.1.1.1地震灾害我们常说的地震是指因地球内部缓慢积累的能量突然释放而引起的地球表层的振动。
地球内部由表及里可分为地壳、地幔、地核三个圈层。
据统计约有92%的地震发生在地壳中,其余的发生在地幔上部。
地球上每天都在发生地震,一年约有500万次。
其中约5万次人们可以感觉到;能造成破坏的约有1000次;7级以上的大地震平均一年有十几次。
按成因分为天然地震和人工地震。
天然地震包括构造地震、火山地震、陷落地震三类。
因人为因素直接造成的振动是人工地震,如地下核爆炸引起的振动。
我们一般所说的地震,多指天然地震,它是一种经常发生的自然现象,是地壳运动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
地震是一种自然现象,目前人类尚不能阻止地震的发生。
地震灾害是群灾之首,它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以及频度较高,并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对社会也会产生很大影响等特点。
地震造成的最普遍的灾害是各类建(构)筑物的破坏和倒塌。
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财产损失。
2.13.1.1.2地震的强度地球上的地震有强有弱。
用来衡量地震强度大小有地震震级和地
震烈度。
地震震级是衡量地震大小的一种度量。
每一次地震只有一个震级。
它是根据地震时释放能量的多少来划分的,震级可以通过地震仪器的记录计算出来,震级越高,释放的能量也越多。
我国使用的的震级标准是国际通用震级标准,叫“里氏震级”。
各国和各地区的地震分级标准不尽相同。
一般将小于1级的地震称为超微震
1)大于、等于1级,小于3级的称为弱震或微震
2)大于、等于3级,小于4.5级的称为有感地震
3)大于、等于4.5级,小于6级的称为中强震
4)大于、等于6级,小于7级的称为强震
5)大于、等于7级的称为大地震
6)8级以及8级以上的称为巨大地震。
地震烈度:
地震烈度是指地面及房屋等建筑物受地震破坏的程度。
对同一个地震,不同的地区,烈度大小是不一样的。
距离震源近,破坏就大,烈度就高;距离震源远,破坏就小,烈度就低。
小于三度:
人无感受,只有仪器能记录到;三度:
夜深人静时人有感受;四—五度:
睡觉的人惊醒,吊灯摆动;六度:
器皿倾倒、房屋轻微损坏;六—七度:
房屋破坏,地面裂缝;九—十度:
房倒屋塌,地面破坏严重;十—十二度:
毁灭性的破坏。
本预案所指地震灾害为震级大于、等于3级,小于4.5级,烈度大于三度的地震,所引发的灾害或引起的安全事故
2.13.1.2灾害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13.1.2.1地震灾害特点地震灾害是群灾之首,它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以及频度较高,并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对社会也会产生很大影响等特点。
2.13.1.2.2影响地震灾害大小的因素
包括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
其中有震级、震中距、震源深度、发震时间、发震地点、地震类型、地质条件、建筑物抗震性能、地区人口密度、经济发展程度和社会文明程度等。
地震灾害是可以预防的,综合防御工作做好了可以最大程度地减轻自然灾害。
2.13.1.2.3地震直接灾害和次生灾害地震造成建筑物破坏以及山崩、滑坡、泥石流、地裂、地陷、喷砂、冒水等地表的破坏和海啸。
因地震的破坏而引起的一系列其它灾害,包括火灾、水灾和煤气、有毒气体泄漏,细菌、放射物扩散、瘟疫等对生命财产造成的灾害。
[换行]2.13.1.2.4地震造成的最普遍的灾害和对矿井的危害
各类建(构)筑物的破坏和倒塌。
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财产损失。
常见的由地震引发的火灾灾害最严重。
对矿井造成的危害有:
矿井停风、停电、局部巷道受损变形、人员受阻被困无法撤至地面。
2.13.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明确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要根据事故类型明确,必须具有其针对性。
(1)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
(2)坚持积极抢救、控制事故蔓延优先的原则。
(3)坚持自救互救、通讯畅通的原则。
(4)坚持统一指挥、高效协调的原则。
2.13.3组织机构及职责
2.13.3.1应急组织体系(见附图2、3)
2.13.3.1.1王家寨煤矿成立地震灾害应急救灾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决策、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灾情发生后由矿组织进行自救,及时向新泰市煤炭局、救护大队及所属各矿求援,仍不能缓解时由矿总指挥部向当地政府和驻军联系请求支援。
总指挥:
矿长、党总支书记。
职责:
应急救灾工作诸事项的决断权。
矿所有资源的调配权。
申请外部应急资源的决断权。
副总指挥:
经营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生产矿长、总工程师、采掘矿长、机电矿长、安全矿长。
职责:
根据总指挥授权,指挥分管的救灾队伍,开展相应工作;对应急决策的建议权。
成员:
掘进矿长、回采矿长、机电矿长、安监站站长、调度室主任、生产技术科长、机电科长、通防工区区长、运搬工区区长、医务室等相关单位和部门
职责:
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确保落实到位。
对应急决策的建议权。
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附表1)。
(1)抢险救灾组
组长:
安全矿长成员:
安监站站长、通防工区区长和事故单位分管负责人。
主要职责:
1指挥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快速制定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3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
4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
(2)技术专家组
组长:
总工程师成员:
地测副总、生产技术科长、机电科长、调度室主任、通防科长
主要职责:
1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制定抢救与救援方案、技术措施,报总指挥同意后实施;
2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3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审定事故原因分析报告,报总指挥阅批。
(3)医疗救护组:
组长:
工会主席成员:
矿卫生室主任、调度室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运搬工区区长。
主要职责:
1立即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
2组织医疗救治,负责制定医疗救护方案;[换行]③负责提出伤员临时救治、医疗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议;
④负责将受伤人员从井下运送到地面。
(4)物资供应组组长:
经营副总经理成员:
经营办公室主任、仓库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负责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
2筹集、调集应急救援供风、供电、给排水设备;
3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警戒保卫组:
组长:
党总支副书记
副组长:
保卫部部长
成员:
矿全体治安保卫人员
主要职责:
1组织治安保卫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戒严和维持秩序,维护事故发生区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2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
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信息发布组
组长:
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
调度室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及党政办公室全体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指挥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会公告事故发生性质和救援进展情况
2向上级政府部门、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汇报现场救援工作;
3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7)善后处理组
组长:
党总支书记成员:
由工会、劳动人事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置;
2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3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8)后勤保障组
组长:
工会主席
成员:
保卫部部长、汽车队队长、食堂主任和事故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①负责组织拟订保障方案;
②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供电、通讯畅通等工作。
2.13.3.2指挥机构及职责
2.13.3.2.1调度室: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⑴负责应急调度指挥,及时准确地上报灾害情况,及时掌握地震
灾害变化和应急调度情况,传达领导指令传达总指挥命令;
⑵召集有关人员在临时调度室待命和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⑶负责提供地震灾害报告,受灾单位有关资料、图纸;
⑷了解并记录地震灾害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灾难情况和现场采取的救护措施;
⑸按指挥部命令通知井下人员撤离;
⑹整理救援命令,要做好详细应急处置记录,及时掌握救灾进展情况;
⑺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协调和指导应急救援工作,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和有关专家;
⑻按总指挥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地震灾害救援情况;
⑼负责起草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报告;
⑽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2.14.3.2.2党政办公室: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⑴及时向总指挥报告地震灾害信息,传达总指挥关于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
⑵接收新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中监察分局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立即呈报总指挥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
⑶保证地震灾害抢救需要的车辆;
⑷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3.2.3安监站: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⑴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地震灾害信息;
⑵按总指挥指示,组织工会等有关人员进行灾害调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受灾调查报告;
⑶参与新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中监察分局的灾害调查,负责向地震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资料,重要事项必须向总指挥请示;
⑷负责现场安全措施的督办落实;
⑸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2.13.3.2.4矿卫生室: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①时刻做好应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后迅速组建现场救治医疗队
伍,3分钟之内派出救护队伍
②筹集调集应急救援救治急救药品等,及时提供救护所需物品;
3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2.13.3.2.5经营管理办公室、机电科、物资供应部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保障灾害抢救物资的供应,[换行]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13.3.2.6生产技术科、机电科、通防工区
⑴提供灾区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
⑵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现场相关检测、测量工作;
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防范措施;
⑷负责起草受地震灾情况分析报告;
⑸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⑹提供技术支持,解决地震灾害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2.13.3.2.7财务部:
保证为地震救援配备救援设备、器材提供经费支持和震后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2.13.3.2.8劳动人事部:
负责震后善后处理、工伤保险待遇落实和参与灾害调查等。
2.13.3.2.9工会:
参与受灾调查、善后处理。
2.13.3.2.10其它:
相关部门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13.4预防与预警
2.13.4.1危险源监控
2.13.4.1.1危险源监控的方式、方法
震前有关基础资料(本单位的面积,人口密度,建筑物的种类、数量分布,区域经济状况,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的数量与分布)的调查与收集工作。
宣传、普及地震知识。
各工区、各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领导小组,区长或科长任组长,安排专人负责地震报告工作。
各工区、各单位每年至少两次组织职工学习地震知识,提高防灾、抗灾意识。
把速报人员名单报调度室,进行专门技术培训,形成地震灾情速报网。
根据政府下发的紧急预警,开展对钻孔水位等项目的监测。
根据
唐山地震的情况,钻孔水位在地震前及以后均有不同程度的剧烈变化。
2.13.4.1.2主要预防措施
2.13.4.1.2.1井下人员撤离程序
2.13.4.1.2.1.1具体升井撤人顺序:
(1)-700主、副暗斜井施工人员。
(2)8201、8202工作面、八采施工人员。
(3)1412轨道巷、一采区四层轨道下车场岗位工和其他辅助人员、1412、一采四层工作面施工人员、一采区四层泵房岗位工。
(4)五采区二层煤柱工作面、五采区四层轨道上山、运输上山、五采区四层轨道上山、运输上山岗位工、五采变电所、-510总回风巷岗位工。
-510中央变电所、中央泵房岗位工。
(5)下组煤轨道暗斜井、21102轨道(运输巷)巷、21103轨道巷(运输)巷施工人员。
11煤工作面
(6)一采区四层轨道上山岗位工、一采区回风上山岗位工、一采区配电所岗位工、一采区南煤仓装车点。
(7)-350大巷电车司机、翻罐、井底车场所有的施工人员,-350中央变电所、中央泵房岗位工。
2.13.4.1.2.2各有关单位与新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中监察分局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每天向新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中监察分局了解地震信息。
对新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中监察分局发布的地震的监测,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随时掌握信息,预防灾害突变。
2.13.4.1.2.3调度室值班人员与地方水利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协议,水利部门水库泄洪放水、河流行洪等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2.13.4.1.2.4要加强震后的巡查工作,加强地表巡查,加强地面供电站及线路巡查排查,特别是震后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2.13.4.1.2.5灾害期间,各单位要有专人值班。
配备足够防震、防洪、防汛、防雷击,抗灾的物资和人力。
2.13.4.1.2.6配备完好的工作、备用和检修设备(如排水泵、电器设备),按期检测和维护,制定检测维修制度。
2.13.4.1.2.7施工人员要爱护通讯设施,接电话后及时挂合,以确
保通讯畅通
2.13.4.2预警行动
2.13.4.2.1预警条件:
发觉地震后,立即停产撤人
2.13.4.2.2预警方式、方法:
发生地震后,可能造成线路接地、短路或线路遭雷击接地、倒架断线、短路引起跳闸,影响矿井总停电时发出预警。
2.13.4.2.3地震信息的发布程序矿调度室发觉地震后,必须立即通知矿长、总工程师、分管矿长、安监站长及有关部门,所有相关人员,迅速向调度室集合,由矿长负责全权指挥,矿长下达相关命令,调度室值班人员采用电话下达命令。
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险,并立即报告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
正常上班期间,当班调度值班主任首先用固定电话通知上述应通知到的个人,并记录通知时间。
固定电话无人接听时,通知个人手机。
⑴地震发生后,调度室要立即组织撤人,并上报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
⑵调度室值班人员及时报告矿领导,矿领导及时上报新泰市煤炭局领导,根据地震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13.5信息报告程序
主要包括:
a)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b)确定现场报警方式,如电话、警报器等;
c)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d)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e)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2.13.5.1地震发生后的报警系统及程序
2.13.5.1.1灾情发生时,由调度室负责向值班矿长汇报。
汇报程序:
矿调度室t值班领导t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t新泰市煤炭局领导-救护队
2.13.5.1.2值班矿长根据地震发生后的状况,安排调度室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发布受威胁其他区域撤人抢险命令,按救灾程序组织救灾,发布救灾信号。
所有救灾值班人员、副科级以上领导接到通知,必须立即到调度室待命。
2.13.5.1.3调度井下人员撤离及抢险人员到位情况。
2.13.5.1.4地震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
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新泰市煤炭局和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13.5.2现场报警方式
地面要害场所、井下各地点均安设电话,现场工作人员发现地震后,必须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并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汇报调度室。
调度室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井下电话直接拨“9。
”安监站24小时值班电话8226。
2.13.5.3全天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正常上班期间,当班调度值班主任首先用固定电话通知上述应通知到的个人,并记录通知时间。
固定电话无人接听时,通知个人手机。
为了保持井上下电话畅通,电话维修组必须随时待命,当电话需要移机时,电话维修组及时下井处理,所有准备下井人员必须经矿长同意后方可下井。
2.13.5.4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接到新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中监察分局发出的地震通知,均视为接到报警。
2.13.5.5向外求援的方式
总指挥部通过电话向新泰市煤炭局、新矿集团救护大队求援。
2.13.6应急处置
2.13.6.1响应分级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2.13.6.1.1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四级:
IV级:
发生一般事故。
皿级:
发生较大事故的。
H级:
发生重大事故的。
I级: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
2.13.6.1.2应急响应分级
应急响应由低到高依次分为IV、皿、H、I四级。
(1)IV级响应:
发生一般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再发展,启动煤矿、泰丰集团或新泰市地方政府应急预案。
(2)皿级响应:
发生较大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再发展,启动泰安市级地方政府应急预案。
(3)n级响应:
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再发展,由泰安市级地方政府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
(4)1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由省级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启动应急预案。
报请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响应前,应首先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响应。
2.13.6.2响应程序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
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2.13.6.2.1应急指挥
(1)发生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事故,启动基层单位应急救援预案,企业专项应急预案进入预备状态;
(2)发生一般事故,立即启动本预案,同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发生较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立即启动本预案,同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新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中监察分局启动相应预案。
(4)调度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由单位主要领导下达命令,启动相应的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调度值班人员接到启动预案命令后,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中心集合或赶赴指定地点。
2.13.6.2.2应急行动
(1)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中心或指定地点后,总指挥下达救援命令,根据事故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确定先期救援方案。
(2)按照指挥部的指令,现场抢险救灾组(救护队),进行现场侦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专家组针对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抢险救[换行]灾方案,报抢险指挥部批准后实施,营救受难人员。
2.13.6.2.3资源调配
根据事故性质、影响范围、灾害程度,及时调集专业救援队伍、
医疗救护队伍、技术专家成员等救援资源;同时,有针对性地做好应急物资资源的调配工作
2.13.6.2.4应急避险
根据事故类别,说明事故现场及可能波及范围内人员的自救互救、避险等相关内容
2.13.6.2.5扩大应急
如事故不能及时得到控制,或有扩大趋势,由指挥部及时向上一级部门汇报,请求上一级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响应。
2.13.6.3应急处置
2.13.6.3.1现场处置地震灾害发生后,各单位迅速组织抢险施救、保护职工、防止因地震造成的安全事故扩大等应急行动,并及时向新泰市煤炭局报告处置情况。
2.13.6.3.2统一指挥
⑴新泰市煤炭局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和到达现场后,统一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⑵现场各工作组、救援队伍开展救援行动,合理高效地调配和使用应急资源(技术力量、救援器材等)。
⑶总指挥及时作出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控制事态所必须的各种决定,尽一切力量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⑷总指挥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作出事故应急范围、应急启动程度、应急力量的出动和设备、物资的调集规模、疏散的范围等相应决定。
⑸指挥部为现场处置各工作组之间建立畅通有序的协调配合机制。
2.13.6.4应急措施
2.13.6.4.1当事故影响或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地区造成或可能造成威胁时,应采取多种快捷有效方式及时向处于险区人员发出撤离警报。
2.13.6.4.2告知处于险区人员事故性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自我保护措施、注意事项等,以保证险区人员能够及时作出自我防护响应。
2.13.6.4.3决定实施撤离或疏散时,应通过群呼、急呼、组呼等方式发出警报信号或确保人员了解撤离或疏散的有关信息,如撤离路线、随身防护用品、自救逃生知识技能、交通工具及目的地等。
2.13.6.5技术支持
2.13.6.5.1技术专家组对事故处置过程中事态的发展、危险程度以及对人员的伤害、环境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作出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各种决定及救援方案提出建议和技术支持。
2.13.6.5.2指挥部应根据事故的性质,从新矿集团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库中抽调有关方面专家,加强安全生产技术专家组技术力量。
2.13.6.6应急抢险
2.13.6.6.1统一指挥,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科学施救,结合现场条件,按相应抢险救援技术方案和应急措施组织抢险,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现场有序施救。
确保救护人员的自身安全和遇险人员的紧急撤离,营救事故现场的受害人员,防止抢险施救过程中的次生事故发生。
2.13.6.6.2涉及火灾、爆炸等事故,其消防和抢险工作的难度和危险性十分巨大,对消防和抢险工作的组织、抢险措施、器材物资、行动方案、人员要求以及现场指挥必须做好周密安排和精心准备。
2.13.6.6.3由调度室负责迅速调集准备好乘人设备,确保撤人路线畅通,争取时间尽快组织人员撤离升井。
2.1366.4—旦发生矿井35kv架线或6kv架线倒杆、断线等事故,
机电矿长立即组织人员准备备用的电缆等救灾物资赶赴现场,进行抢修线路,尽快恢复矿井和风井供电,尽量降低造成损失。
2.13.6.7应急控制
2.13.6.7.1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的蔓延和进一步扩大。
在事故处置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业人员对事态的发展进行24小时监测,对任何可能产生的危害,必须以各种可能的方式、手段、措施,以最快的速度将预警信息传达给职工,采取有力措施,保护职工安全。
同时,采取必要手段遏制事态发生和发展。
2.13.6.7.2对可能的二次(次生)事故、受损巷道垮塌危险性等危险源进行监测控制。
在组织有关技术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转移、保护等有效措施,组织专业人员妥善处置。
2.13.6.7.3必须对可能的二次(次生)事故进行分析,明确人员躲避、撤离等措施妥善处置。
2.13.6.8现场维护与稳定
2.13.6.8.1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指挥部命令,结合实际情况,立即在事故单位及事故现场周围建立必要范围的警戒区域,实施合理的交通管制,指挥、调度撤出危害区的人员,对重点目标实施保护,维护社会治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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