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度决算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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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度决算表
2015年度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概况3
一、主要职能3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3
第二部分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5年度决算表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
二、收入决算表5
三、支出决算表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1
九、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12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13
第三部分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4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18
第一部分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校能够明确发展定位和建设目标,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特色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科技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提高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改善办学、科研条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以及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落实学生资助奖励政策,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服务区域经济和建筑行业、具有省内一流学科专业、特色鲜明的建筑大学。
严格财务收支管理,加强非税收入,确保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办法,强化财经制度约束,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流程监控,促进部门财务管理水平持续改进,有效确保财政资金有效、安全运行。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是类属于河北省教育厅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只有1个。
第二部分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5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在省财政厅和教育厅的大力支持下,在学院党政的正确领导下,2015年我院财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政策,发挥财务监督职能,克服困难,在加强财务管理、增加经费收入、控制一般支出和化解债务风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基本保障了学院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的稳步发展。
具体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决算总收入22,240.89万元,决算总支出22,799.96万元,收支差额为559.07万元,原因是将2013-2014年度存量资金支付了新校区建设工程欠款,加大了项目支出,其差额用事业基金弥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决算总收入22,240.89万元。
其中:
1、财政拨款15,665.62万元,占总收入70.44%。
2、事业收入5,341.36万元(其中:
财政专户收入5,119.57万元、科研收入221.79万元);3、其他收入1,143.49万元(利息收入40.71万元、精神文明奖947万元、张家口市政府拨研究生津贴102万元、其他收入53.78万元);4、经营收入90.42万元(主要是成教学院注册培训费)。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决算总支出22,799.9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0,242.56万元、项目支出12,483.24万元、经营支出74.1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15,665.62万元,其中:
基本拨款4,355.28万元;项目拨款11,310.34万元。
(一)、基本拨款4,355.28万元支出明细:
1.工资福利支出2,629.92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1,127.8万元、津补贴1.52万元、绩效工资1500.6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3.52万元(离休人员的观光费);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21.84万元(其中:
离休费68.38万元、退休费1395.25万元、住房公积金258.21万元)。
(二)、项目拨款11,310.34万元的支出明细:
1.商品服务支出3,178.59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79.24万元;3.其他资本性支出7,052.51万元[其中:
房屋建筑物(偿还新校区工程欠款)3,690.99万元、债务还本500万元、债务利息1,282.75万元、办公设备98.51万元、专用设备1,426.29万元、图书购置53.97万元]。
五、“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总额87.12万元,均为其他收入和专户拨款支出。
没有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付“三公经费”。
年初预算数152.35万元,上年决算数105.4188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9.6176万元,年初预算数15万元,上年决算数15.978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费17.056万元,年初预算数51.2万元,上年决算数41.96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56万元,年初预算数50万元,上年决算数47.4729万元。
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1.0871万元外,其他各项均比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有所减少。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5年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1891万元,其中货物采购1471万元、服务采购420万。
实际用财政性资金采购1474万元,其中货物采购1407万元、服务采购67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校按照《河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及《2015年度专项项目经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中所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评价流程,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公正性原则,本着“兼顾省本级支出与系统支出、兼顾整体政策评价和重点项目评价”的原则,确定了对以下五项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1.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2.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中央补助);3.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经费;4.一般本科院校建设经费;5.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
评价资金量达10673.53万元。
各专项经费使用单位根据项目特点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按照绩效评价体系,根据相关性、重要性和完整性相统一的原则,将各项目指标细化,并量化打分,对各项目进行分析评价。
绩效评价以定量评价方法为主,确实不能以客观的量化指标进行评价的,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绩效情况进行计分。
最后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按照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核实和分析,专项资金安排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支持重点明确,为加快我校发展、结构调整和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绩效评价等级为“优”,总体绩效较好。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本部门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年末无结转和结余,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二)、本部门资产负债简表上年年末数与本年年初数一致
(三)、主要指标变动情况:
1.本年收入中的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91,29%,主要是包含了两年的精神文明奖的金额。
2.本年支出中的日常公用支出比上年减少28.43%,主要是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减少的原因。
3.本年支出中的经营支出比上年增加了54.78%,主要是经营费用中的税金有所增加。
4.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比上年减少了96.44%,主要是用事业基金弥补了2013-2014年度存量资金支付的新校区建设工程欠款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如:
学费、住宿费收入及科研收入。
三、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收取的房屋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
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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