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谷梁传注疏》卷十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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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谷梁传注疏》卷十五
《春秋谷梁传注疏》卷十五
◎襄公起元年,尽十五年【疏】《鲁世家》:
定公名午,成公之子,定姒所生,周简王十四年即位。
《谥法》:
“因事有功曰襄。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继正即位,正也。
【疏】“继正即位,正也”。
○释曰:
襄是定姒之子,嫌非正,胡重明之。
仲孙蔑会晋栾黡、宋华元、卫甯殖、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围宋彭城。
系彭城於宋者,不与鱼石正也。
鱼石得罪於宋,成十五年奔楚,十八年复入于彭城。
然则彭城已属鱼石,今犹系宋者,崇君抑叛臣也。
○复扶又反【疏】系彭至正也。
○释曰:
“哀三年齐、卫围戚,传曰“不系戚於卫者,子不有父也”。
鱼石人臣而取君之邑,邑以系国为正,故言“系彭城於宋,不与鱼石正也”。
若不系宋,则似与之为父子,君意异,系不有殊。
《公羊传》曰:
“曷为系之於宋?
不与诸侯专封也。
”《左氏》云:
“今楚取彭城以封鱼石。
”是鱼石为楚所封,则三传不异其说,彭城系宋则异也。
何者?
《公羊》意彭城系宋,不与楚封;此传意彭城系宋,不与鱼石,是其异也。
《左氏》以为不成叛人,又云“谓之宋志”,是又与二传意不同也。
夏,晋韩厥帅师伐郑。
仲孙蔑会齐崔杼、曹人、邾人、杞人次于鄫。
鄫,郑地。
鄫或为合。
○鄫,似陵反。
秋,楚公子壬夫帅师侵宋。
壬,而林反。
九月,辛酉,天王崩。
邾子来朝。
朝,直遥反。
【疏】“邾子来朝”。
○释曰:
《世本》及《左传》邾宣公也。
冬,卫侯使公孙剽来聘。
剽,匹妙反。
晋侯使荀罃来聘。
冬者,十月初也。
王崩,赴未至,皆未闻丧,故各得行朝聘之礼。
【疏】注“冬者”至“之礼”。
○释曰:
《周礼》:
“诸侯之邦交,岁相问,殷相聘,世相朝。
”又《左传》云:
“凡诸侯即位,小国朝之,大国聘焉。
”此年公新即位,故各行朝聘礼也。
知“王崩,赴未至”者,礼,诸侯为天子斩衰,若其闻丧,岂天子以九月崩,当月即邾子来朝,冬初即晋、卫来聘,鲁是有礼之国,焉得受之?
明知赴未至,故各得行朝聘之礼也。
犹如襄二十九年,吴子馀祭五月所弑,越未至鲁,故季札以六月致鲁,仍行聘事,亦此类也。
若然,经书九月“天王崩”者,赴虽在十月之末,告以九月崩耳。
知王崩,诸侯不得行朝聘之礼者,曾子问云:
“诸侯相见,揖让入门,不得终礼,废者几?
”孔子曰:
“六。
天子崩,大庙火,日食,后夫人之丧,雨霑服,失容,则废。
”是天子崩,不得行朝聘也。
二年,春,王正月,葬简王。
郑师伐宋。
夏,五月,庚寅,夫人姜氏薨。
六月,庚辰,郑伯睔卒。
睔,古困反。
晋师、宋师、卫甯殖侵郑。
其曰卫甯殖,如是而称于前事也。
初卫侯速卒,郑人侵之,故举甯殖之报,以明称其前事。
不书晋、宋之将,以慢其伐人之丧。
○称于,尺证反。
【疏】“称于前事”。
○释曰:
依例,将尊师少称将,将卑师众称师。
传知称于前而书名者,三人同有伐丧之罪,或名或师,明知称师者罪重,称名者罪轻。
又成二年郑人侵卫之丧,今甯殖独称名氏,故知称其前事也。
秋,七月,仲孙蔑会晋荀罃、宋华元、卫孙林父、曹人、邾人于戚。
已丑,葬我小君齐姜。
齐,谥。
○齐姜,如字。
齐,谥也,一音侧皆反,后“齐归”同。
【疏】注“齐谥”。
○释曰:
葬皆举谥。
又《谥法》“执心克壮曰齐”,故知是谥。
叔孙豹如宋。
冬,仲孙蔑会晋荀罃、齐崔杼、宋华元、卫孙林父、曹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于戚,遂城虎牢。
若言中国焉,内郑也。
虎牢,郑邑。
郑服罪,内之,故为之城。
不系虎牢於郑者,如中国之邑也。
僖二年“城楚丘”,传曰:
“楚丘者何?
丘之邑。
国日城,此邑也。
其曰城何?
封卫也。
”然则非鲁邑,皆不言城。
中国,犹国中也。
○为,于伪反。
【疏】“若言”至“郑也”。
○释曰:
此言若中国焉者,非是对戎狄而生名,言中国犹国中也。
今经不系虎牢於郑者,如国中之邑也。
所以如国中之邑者,郑服罪,故内之也。
所以郑服不系虎牢者,《春秋》之例,外邑皆不言城,今虎牢若系郑,则不得书之,故不系之郑,比内邑也。
《公羊》以为虎牢不系郑者,为中国讳伐丧,说《左氏》者,以为虎牢已属晋,故不系郑,并与《穀梁》异。
楚杀其大夫公子申。
三年,春,楚公子婴齐帅师伐吴。
公如晋。
夏,四月,壬戌,公及晋侯盟于长樗。
晋侯出其国都,与公盟于外地。
○樗,丑居反。
【疏】注“晋侯”至“外地”。
○释曰:
范知出国都与公盟者,上言“如晋”,下言“公至自晋”,不言“长樗”,故知之也。
公至自晋。
六月,公会单子、晋侯、宋公、卫侯、郑伯、莒子、邾子、齐世子光。
已未,同盟于鸡泽。
鸡泽,地也。
同者,有同也。
同外楚也。
陈侯使袁侨如会。
如会,外乎会也。
外乎会者,明本非会内也。
诸侯巳会,乃至耳。
【疏】“外乎会也”。
释曰:
庄十四年“单伯会伐宋”,传云“会事之成也”,僖二十八年“陈侯如会”,传曰:
“外乎会也”。
是二文互以相通也。
会伐宋,伐事巳成,单伯乃至,则践土亦会事已成,陈侯乃至也。
陈侯言外乎会,异故重发之於会受命也。
戊寅,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
及,以及与之也。
诸侯在会,而大夫又盟,是大夫执国之权,亢君之礼。
陈君不会,袁侨受使来盟。
袁侨之盟,得其义也。
通言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则无以表袁侨之得礼,故再言及,明独与袁侨,不与诸侯之大夫。
○受使,所吏反。
诸侯以为可与则与之,不可与则释之。
诸侯盟,又大夫相与私盟,是大夫张也。
故鸡泽之会,诸侯始失正矣。
大夫执国权,曰袁侨,异之也。
释不但总言及诸侯之大夫,而复别言袁侨者,是异袁侨之得礼。
○复,扶又反。
【疏】“及以”至“之也”。
○释曰:
传解经所以再言及者,以及与之也,谓与袁侨,故言及以殊之。
《公羊》以为重言及者,为其与袁侨盟也。
其意言诸侯大夫所以为盟者,为与袁侨盟也,与《穀梁传》异也。
礼,君不敌臣,陈遣大夫赴会,诸侯大夫与之为盟,则是贵贱之宜。
而云大夫强者,陈侯远慕中国,使大夫诣会受盟,诸侯虽则盟罢,当须更与结好。
又尊卑不敌者,谓独会公侯,今既与诸侯众在,何以得称不敌?
陈侯不在,故与袁侨得盟。
诸侯大夫,君在私盟,故谓之彊也。
案十六年“大夫不臣也”,则不系诸侯。
此云诸侯之大夫,而谓之彊者,此虽对君私盟,慢君之意缓,至十六年,积习已久,不臣之情极,故不系诸侯。
此亦应为君之命,而谓之私者,对君盟,非臣事,故谓之私。
秋,公至自晋。
冬,晋荀罃帅师伐许。
四年,春,王三月,已酉,陈侯午卒。
夏,叔孙豹如晋。
秋,七月,戊子,夫人姒氏薨。
成公夫人,襄公母也。
姒,杞姓。
○杞音起。
【疏】“夫人姒氏薨”。
○释曰:
《公羊》以为“戈氏”,何休云“莒女”。
此与《左氏》并为“姒氏”,范及杜预皆云“杞女”,是与《公羊》异也。
传妾子为君,其母不得称夫人。
今薨葬备文者,君与夫人礼成之,臣民不可以妾礼遇之,故亦得称夫人,今仍非礼也。
葬陈成公。
八月,辛亥,葬我小君定姒。
定,谥。
冬,公如晋。
陈人围顿。
五年,春,公至自晋。
夏,郑伯使公子发来聘。
叔孙豹、缯世子巫如晋。
外不言如,而言如,为我事往也。
外相如不书,为鲁事往,故同於内。
○巫,亡符反。
为,于伪反。
【疏】“叔孙豹缯世子巫如晋”。
○释曰:
《公羊》以缯世子巫是缯之前夫人莒女所生,其巫之母,即是鲁襄公同母?
妹。
缯更娶后夫人於莒,而无子。
有女还于莒为夫人,生公子。
但缯子爱后之夫人,故立其外孙莒之公子,故叔孙豹与世子巫如晋讼之。
此传直云“为我事往也”,不知更为何事,故徐邈注此,取《左氏》为说,云“为我事往”者,谓请缯于晋,以助已出赋也。
今范云“外相如不书,为鲁事往,故同於内也”也。
下文灭缯,此传亦同《公羊》,取外孙为嗣,则此之如晋同《公羊》,理亦无损。
但巫纵与鲁同是莒之外孙,传不得云为我事往也。
况又上四年范注云姒氏,襄公母,杞姓也,则襄公母非莒女也,若同《左氏》,则於传文为顺,未审范意如何。
或当范虽从《公羊》外孙为嗣,此明如晋非为外孙。
仲孙蔑、卫孙林父会吴于善稻。
善稻,吴地。
○善稻,吴谓之伊缓,《左氏》作“善道”。
吴谓善伊谓稻缓,号从中国,名从主人。
夷狄所号地形及物类,当从中国言之,以教殊俗,故不言伊缓,而言善稻。
人名当从其本俗言。
【疏】“号从中国”。
○释曰:
重发此文者,邾之与宋,俱是中国,嫌此鲁、卫会吴善稻。
善稻,吴地,嫌从夷号,故重发之。
大原,晋地,接狄之竟,名曰大卤,恐从狄名,故更发其例。
蚡泉,鲁地,莒从夷俗,但狄人谓蚡泉为矢胎,莒不得与真夷狄同,故亦须发例也。
“名从主人”者,越为於越,《左氏》云寿梦之鼎是也。
秋,大雩。
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
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齐世子光、吴人、缯人于戚。
缯以外甥为子,曾夷狄之不若,故序吴下,所以不复殊外吴者,以其数会中国故。
○曾夷,才登反,又如字。
不复,扶又反。
数会音朔。
【疏】注“数会中国故”。
○释曰:
缯夷狄之下若,自当序吴下,缯在吴下,即得殊吴。
所以云数会中国者,若缯夷狄不若,吴不数会中国,纵使抑缯,不可称人进班也。
今以其数行进之,故序云会进之。
故序缯于下,以表夷狄之不若;进吴於上,以显其数会中国也。
公至自会。
冬,戍陈。
内辞也。
不言诸侯,是鲁戍之。
【疏】“内辞也”。
○释曰:
此戍陈,《公羊》以为诸侯虽至,不可得而序,故独言我也;杜预以为戚会,受晋命戍陈,诸侯各自遣戍,不复告鲁,故不书也。
观范注,似鲁独自戍之。
案检上下,则於理不得。
何者?
定五年“归粟于蔡”,传云“专辞也”。
彼专辞即与此内辞不异,彼传归粟,更云诸侯归之,则此戍陈亦是诸侯同戍。
襄三十年澶渊救灾,具列诸国,故定五年归粟,不复历序诸侯,则此亦以救陈之文,具列诸侯,故於戍之文,独言鲁戍也。
彼传云“义迩也”,不足具列,则此亦以其事可知,故经文不序。
范云鲁者,解经之独立文也。
楚公子贞帅师伐陈。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齐世子光救陈。
十有二月,公至自救陈。
善救陈也。
楚人伐陈,公能救中国而攘夷狄,故善之。
善之谓以救陈致。
【疏】“善救陈也”。
○释曰:
於公之至下言之者,《春秋》主善以内,故书公至下重发。
辛未,季孙行父卒。
六年,春,王三月,壬午,杞伯姑容卒。
夏,宋华弱来奔。
秋,葬杞桓公。
滕子来朝。
朝,直遥反。
莒人灭缯。
莒是缯甥,立以为后,非其族类,神不歆其祀,故言灭。
○莒人灭缯,似陵反;立其甥为后,异姓,故言灭也。
非灭也。
非以兵灭。
中国日,卑国月,夷狄时。
缯,中国也,而时,非灭也。
家有既亡,国有既灭。
灭犹亡,亡犹灭,家立异姓为后,则亡;国立异姓为嗣,则灭。
既,尽也。
灭而不自知,由别之而不别也。
缯不达灭亡之义,故国灭而不知。
○别,彼列反。
莒人灭缯,非灭也。
非立异姓以莅祭祀,灭亡之道也。
莅音利,又音类。
【疏】“中国”至“道也”。
○释曰:
重发传者,非兵灭,故重明之,由别之不别也。
言缯所以灭者,立嗣须分别同姓,而缯不别也。
旧解云“别犹识也”。
言缯君唯识知国须立后,不能分别异姓之不得。
冬,叔孙豹如邾。
季孙宿如晋。
宿,行父子。
十有二月,齐侯灭莱。
【疏】“齐侯灭莱”。
○释曰:
《左氏》以为齐迁莱子於郳,故不书出奔。
《公羊》以为莱子出奔,不如死也,死不书,举灭为重。
此无传,未知所从。
七年,春,郯子来朝。
郯音谈。
朝,直遥反,下同。
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
夏四月,不时也。
三卜,礼也。
乃者,亡乎人之辞也。
【疏】“三卜”至“辞也”。
○释曰:
三卜是礼,而书之者,为三卜不从,及四月不时故也。
“乃者,亡乎人之辞也”,复发传者,嫌三卜礼不当,责无人也。
小邾子来朝。
【疏】“小邾子来朝”。
○释曰:
《左传》小邾穆公也。
城费。
费音秘。
秋,季孙宿如卫。
八月,螽。
冬,十月,卫侯使孙林父来聘。
壬戌,及孙林父盟。
楚公子贞帅师围陈。
十有二月,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莒子、邾子于鄬。
鄬,郑地。
○鄬本又作<阝为>,于诡反。
郑伯?
原如会,?
,苦门反,本又作郡,或作頵,頵音於伦反《左氏》作“?
顽”。
未见诸侯。
丙戌,卒于操。
操,郑地。
○操,七报反。
未见诸侯,其曰如会,何也?
致其志也。
礼:
诸侯不生名,此其生名,何也?
卒之名也。
卒之名,则何为加之如会之上?
见以如会卒也。
其见以如会卒,何也?
郑伯将会中国,其臣欲从楚,不胜其臣,弑而死。
其不言弑,何也?
不使夷狄之民加乎中国之君也。
邵曰:
“以其臣欲从楚,故谓夷狄之民,不欲使夷狄之臣得弑中国之君,故去弑而言卒,使若止卒然”。
○见以,贤遍反。
去,起吕反。
其地,於外也。
其日,未逾竟也。
日卒时葬,正也。
未逾竟音境。
【疏】“日卒”至“正也”。
○释曰:
葬在八年,比处发之者,以郑伯被弑而同正卒。
既同正卒,宜云正葬,故连言也。
重发正卒之传者,今被弑而同正卒,嫌与佗例异,故明之也。
陈侯逃归。
以其去诸侯,故逃之也。
郑伯欲从中国而罹其凶祸,诸侯莫有讨心,於是惧而去之,背华即夷,故书逃以抑之。
○背音佩八年,春,王正月,公如晋。
【疏】“正月公如晋”。
○释曰:
传例:
“往月,危往也”。
原空二字今书正月者,以郑伯归晋受祸,陈侯畏楚逃归,明晋之不足可恃,而公往朝,危之道,故书月也。
夏,葬郑僖公。
郑人侵蔡,获蔡公子湿。
获者,不与之辞。
侵者,所以服不义,无相获之道。
○公子湿,本又作隰,又音谿,二十年同:
《左氏》作“谿”人,微者也。
浸,浅事也。
而获公子,公子病矣。
【疏】“公子病矣”。
○释曰:
《公羊》以为侵而言获者,適得其意,谓值其无备,故获得之。
此云“公子病矣”,谓侵是浅事,所以得公子者,由公子病弱矣。
徐邈云:
“公子病,不任为将帅,故获之。
”季孙宿会晋侯、郑伯、齐人、宋人、卫人、邾人于邢丘。
邢丘,地。
○邢音刑。
见鲁之失正也,公在而大夫会也。
见,贤遍反。
【疏】“见鲁之失正也”。
○释曰:
以公在晋,未及告公,大夫为会,故云“失正也”。
公至自晋。
莒人伐我东鄙。
秋,九月,大雩。
冬,楚公子贞帅师伐郑。
晋侯使士匄来聘。
九年,春,宋灾。
外灾不志,此其志何也?
故宋也。
故犹先也,孔子之先,宋人。
【疏】“宋灾”。
○释曰:
《公羊》以为“大者曰灾”,何休云“大者谓正寝、社稷、宗庙、朝廷也”,小者非宗庙社稷也。
又曰“内何以不言火,甚之也”者,何休云“《春秋》以内为天下法”,“故虽小有火,如大灾”。
又云“外灾不书,此何书?
为王者之后记灾也。
”此传直云“故宋也”,徐邈云:
“《春秋》王鲁,以周公为王后,以宋为故也。
”是亦以为王者之后记灾也。
今范独云“孔子之先宋人”,故记其灾,以黜周王鲁,乃是《公羊》之说。
今徐乃取以解《穀梁》,故范不从之。
夏,季孙宿如晋。
五月,辛酉,夫人姜氏薨。
成公母。
秋,八月,癸未,葬我小君穆姜。
冬,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小邾子、齐世子光伐郑。
十有二月,已亥,同盟于戏。
戏,郑地。
○于戏,许宜反。
不异言郑,善得郑也。
不致,耻不能据郑也。
戏盟还而楚伐郑,故耻不能终有郑。
【疏】“不异”至“郑也”。
○释曰:
旧解以伐郑之文在上,即同盟于戏,明郑在可知,故不异言也。
善得郑也,言郑服心同盟,故以为善,既善得郑,则是无耻。
所以不致者,耻不能据郑也,谓既盟之后,楚即伐郑,耻不能终据之,故不致也。
又一解,不异言郑,谓会伐无郑伯之文,今不序,是不异言也。
所以不异言者,善得郑也,嘉其服心受盟,比之旧同好然,故不异言也。
既善得郑,又以为耻者,当时郑虽受盟,楚即伐郑,诸侯不能终据郑,故以为耻也。
楚子伐郑。
十年,春,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世子光会吴于柤。
柤,楚地。
○于柤,庄加反。
会,又会,外之也。
五年会于戚,不殊会,今殊会吴者,复夷狄故。
○复夷,扶又反,下“不复”皆同。
【疏】“会又会,外之也”。
○释曰:
重发传者,五年戚会不殊吴,今殊之,故复发传。
○注“复夷狄故”。
○释曰:
旧解戚之会抑缯进吴,故不得殊会,今宜当复夷狄,故会以外之。
或以为戚会,以吴行进,故不殊之,今在后,更为夷狄之行,故外之。
夏,五月,甲午,遂灭傅阳。
傅阳,《左氏》作“逼阳”。
遂,直遂也。
其曰遂何?
不以中国从夷狄也。
言时实吴会诸侯灭傅阳,耻以中国之君从夷狄之主,故加甲午,使若改日诸侯自灭傅阳。
灭卑国月,此日,盖为遂耳。
○为,于伪反。
【疏】“遂,直遂也”。
○释曰:
传言“遂,直遂也”者,是继事之辞,不须云日。
今加甲午,始云遂灭,与凡遂异,故传言之。
○注“此日,盖为遂耳”。
○释曰:
傅阳卑国,例当书月,此经言日,故范云“盖为遂耳”。
为遂者,欲见不使中国之君从夷狄之主也。
公至自会。
会夷狄不致,恶事不致,夷狄不致,耻与同。
恶事不致,耻有恶。
此其致何也?
会吴,会夷狄也。
灭傅阳,恶事也。
据不应致。
存中国也。
以中国之君,从夷狄之主,而灭人之邑也,此即夷狄尔,是无中国也。
故加甲午,使若改日诸侯自灭傅阳尔,不以诸侯从夷狄也。
灭中国虽恶事,自诸侯之一眚尔。
从夷狄而灭人,则中国不复存矣。
○眚,所景反。
【疏】“夷狄”至“国也”。
○释曰:
僖二十六年“公至自伐齐”,传曰:
“恶事不致,此其致之何也?
危之也。
”彼亦是以蛮夷伐中国,传总释之。
今分别两言之者,当以直会夷狄,直为恶事,二者俱不致会。
夷狄不致者,成二年蜀之盟是也。
恶事不致者,桓二年稷之会是也。
今公从夷狄为柤之会,又灭傅阳,二事皆恶,故传两举之。
彼公以楚师伐齐唯是一事,故总释耳。
传於此见存中国之文者,鸡泽之会,诸侯失政,从此之后,日益陵迟,又会夷狄之人以灭中国,恶事之甚,故书公至以存之。
僖二十六年传云危之,此云存之者,彼向来陵迟,故直云危之。
公此时微弱之甚,故云“存中国也”。
○注“而灭人之邑”。
○释曰:
此谓国邑也,故上注云“卑国月”。
《公羊》、《左氏》亦以为国也。
中国有善事,则并焉。
若中国有善事,则不复言会诸侯,改日遂灭傅阳。
如僖四年诸侯“侵蔡,蔡溃”,“遂伐楚”,是并焉。
○则并,必性反,又如字。
无善事则异之,存之也。
诸侯会吴于柤,甲午,遂灭傅阳,是则若会与遂异人。
汲郑伯,汲犹引也。
郑伯?
原为臣所弑而不书弑,此引而致於善事。
○汲音急。
逃归陈侯,鄬之会,陈侯不会,以其为楚,故言逃归。
○为,于伪反。
致柤之会,存中国也。
楚子贞、郑公孙辄帅师伐宋。
晋师伐秦。
秋,莒人伐我东鄙。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齐世子光、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
齐世子光字滕薛之上,盖骄蹇。
○蹇,纪辇反。
冬,盗杀郑公子斐、公子发、公孙辄。
称盗以杀大夫,弗以上下道,恶上也。
两下相杀,不志乎《春秋》,恶郑伯不能脩政刑,致盗杀大夫也。
以上下道,当言郑人杀其大夫。
○斐,芳尾反,《左氏》作“騑”。
恶,路反。
【疏】“称盗”至“上也”。
释曰:
哀四年传云“微杀大夫,谓之盗”,而曰上下道者,以微杀大夫,即是两下相杀。
两下相杀,不志乎《春秋》,恶郑伯不能脩政,刑以致盗杀大夫,则哀十三年“盗杀陈夏区夫”,昭二十年“盗杀卫侯之兄辄”,亦是恶其君以致盗也。
两下相杀,既不入于例,故云不以上下道。
其以上下道者,当云郑人杀其大夫也。
然文六年狐射姑杀阳处父,经改两下相杀之文“晋杀其大夫阳处父”,是谓君国杀之之辞也,则上下之道亦称国。
而独决其不称人者,称国以杀大夫有二例,以二例不定,故不得专为上下道;称人杀,是诛有罪之文,有罪无二例,故得决之。
於此发例者,盗杀大夫,初起於此故也。
戌郑虎牢。
不称其人,则鲁戍也,犹戍陈。
其曰郑虎牢,决郑乎虎牢也。
二年,郑去楚而从中国,故城虎牢。
不言郑,使与中国无异。
自尔已来,数反覆,无从善之意,故系之于郑,决绝而弃外。
○数,所角反。
覆,芳服反。
【疏】注“二年”至“弃外”。
○释曰:
注言此者,解其决郑之意。
九年郑与诸侯同盟,其年楚子伐郑,郑从楚,此年又与楚公子贞伐宋,是其数反覆也。
今诸侯则戍郑,当见其无从善之心,故不得内之,以明当决绝之。
若不决绝之,当如上二年直云“城虎牢”,不系之郑也。
楚公子贞帅师救郑。
公至自伐郑。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作三军。
作,为也。
古者天子六师,诸侯一军。
作三军,非正也。
《周礼》、《司马法》曰:
“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
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其将皆命卿。
二千五百人为师。
”然则此言天子六师,凡万有五千人;大国三军,则三万七千五百人。
诸侯制逾天子,非义也。
裛云诸侯一军,又非制也。
昭五年经曰“舍中军”,传曰“贵复正也”,然则鲁有二军,今云三军,增置中军尔。
鲁为次国,於此为明。
○将,子匠反。
舍中音舍。
【疏】注“鲁为次国”。
释曰:
鲁本周公之后,地方七百里,而云次国者,据春秋时言之也。
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不郊。
夏四月,不时也。
四卜,非礼也。
【疏】“四卜”非“礼也”。
○释曰:
上三卜为礼,而非时。
此卜违礼,而礼亦非时,故重发传。
不言免牲者,不行免牲之礼,故但言不郊耳。
郑公孙舍之帅师侵宋。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
秋,七月,已未,同盟于京城北。
盟谋更共伐郑。
京城北,郑地。
○京城,《左氏》京作“亳”。
公至自伐郑。
不以后致,盟后复伐郑也。
传例曰:
“已伐而盟。
复伐者,则以伐致。
盟不复伐者,则以会致。
”此言不以后致,谓会在伐后。
○复,扶又反。
【疏】“不以”至“郑也”。
○释曰:
成十七年“夏,公会尹子”云云“伐郑”,乙酉,同盟于柯陵”,与此正同。
彼云“公至自会”,此云“公至自伐郑”,致文不同者,案彼伐郑同盟於柯陵,为公不同于伐郑,以会事为大,故以会致;此时郑从楚,楚彊,诸侯畏之,故以伐为大事。
又盟后重更伐郑,故以伐致也。
○注“传例”至“伐后”。
○释曰:
下十九年传文。
楚子、郑伯伐宋。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会于萧鱼。
萧鱼,郑地。
公至自会。
伐而后会,不以伐郑致,得郑伯之辞也。
郑与会而服中国,喜之,故以会致。
○郑与音豫。
【疏】“伐而”至“辞也”。
○释曰:
僖四年传云“二事偶,则以后事致”,此云““公至自会”,正是其当。
而云“不以伐郑致”者,以郑从楚,伐之尤难,故当以伐为大事,但以喜郑与会,故以会致之。
楚人执郑行人良宵。
行人者,挈国之辞也。
行人,是传国之辞命者。
○传,直专反。
【疏】“挈国之辞也”。
○释曰:
旧解挈犹传也。
行人传国使会命,故云“挈国之辞也。
”或以挈为举谓传,举国命之辞,理亦通耳,但与注乖。
行人之文有六,传之所以发者三也。
昭公八年“楚人执陈行人于徵师”,传曰:
“称人以执大夫,执有罪也。
称行人,怨接於上也。
”襄十有八年“晋执卫行人石买”,传曰:
“称行人,怨接於上也。
”此云“楚人执郑行人良宵”,传曰:
“挈国之辞也。
”徵师云称人执有罪,则此挈国之辞,而被囚执,亦是有罪也。
石买云称行人怨接於上,则良宵亦然也,是其文亦相通也。
传举三者,则定六年“晋人执宋行人乐祁”,七年“齐人执卫行人北宫结”,昭二十三年“晋人执我行人叔孙婼”亦然也。
是称人以执有罪,石买称行人怨接於上,明君之与臣,两举失之也。
执大夫称人,又有二义。
庄十七年“齐人执郑詹”,传曰“人者,众辞也。
以人执,与之辞也”。
僖四年齐人执陈袁涛涂传曰:
“齐人者,齐侯也”,“不正其逾国而执也”。
桓十一年“宋又执郑祭仲”,传曰“宋人者,宋公也。
其曰人何也?
贬之也”。
是有二也。
案经例执大夫皆称人而执,未有称公侯者。
而云贬宋公齐侯何也?
斯有旨矣。
然执大夫得其罪,例当称人。
经因事以明义,若彼执者有罪,则称人以见罪;若执人者有罪,亦称人以见恶。
齐侯为逾国而执,宋公命人逐君,故贬之也,称人以明不正也。
纵使例执得其罪,未有称公侯之文,其齐宋二君,亦当贬从称人之限,故经虽同常文,传则分而别之,所谓善恶不嫌同辞,不可以一概求之矣。
祭仲不称行人,旧解私罪不称行人,或当非行人故也。
冬,秦人伐晋。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莒人伐我东鄙,围邰。
盖攻守之害深,故以危录其月。
○邰,本又作台,他来反,又音台。
伐国不言围邑,举重也。
伐国重,围邑轻,举重可以包轻。
取邑不书围,安足书也。
不足书而今书,盖为下事起。
○为,于伪反。
【疏】注“盖为下事起”。
○释曰:
范知之者,以伐国不言围邑,言围邑有所见,明此为下事耳。
季孙宿帅师救邰,遂入郓。
郓,莒邑。
○郓音运。
遂,继事也。
受命而救邰,不受命而入郓,恶季孙宿也。
恶,乌路反。
夏,晋侯使士鲂来聘。
秋,九月,吴子乘卒。
冬,楚公子贞帅师侵宋。
公如晋。
十有三年,春,公至自晋。
夏,取邿。
邿音诗。
【疏】“夏取邿”。
○释曰:
《公羊》以邿为邾娄之邑,此传虽无说,盖从《左氏》为国也。
秋,九月,庚辰,楚子审卒。
共王。
○共音恭。
冬,城防。
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季孙宿,叔老会晋士匄、齐人、宋人、卫人、郑公孙虿、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会吴于向。
向,郑地。
○虿音丑迈反。
向,舒亮反。
【疏】“正月”至“于向”。
○释曰:
何休云“月者,剌诸侯委任大夫,”“二年之后,君若赘旒然”,故月之。
范虽不注,或以二卿远会蛮夷,危之,故月。
从何说,理亦通耳。
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
夏,四月,叔孙豹会晋荀偃、齐人、宋人、卫北宫括、郑公孙虿、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伐秦。
已未,卫侯出奔齐。
诸侯出奔例月,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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