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日木乡监理报告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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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日木乡监理报告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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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日木乡监理报告2
2014年以工代赈项目伽师县和夏阿瓦提乡巴扎支渠防渗改建工程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新疆淼盛源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一、工程概况
伽师县位于新疆西南部,地处天山南麓,是喀什地区北六县的第二大县,东临巴楚县,西接疏勒县,南连岳普湖县,北依天山南支柯坪县山前地带,西北与阿图什市毗邻。
伽师县地处东经76°20′—78°06′,北纬39°16′—40°00′。
全县东西长约140km,南北宽约80km。
土地总面积为7040km2。
辖区内有十一个乡、两个镇以及兵团农三师伽师总场、喀什地区哈里胡其劳改农场。
伽师县城距喀什市75km,由县城向东直达西克尔水库(314国道)约50km。
和夏阿瓦提乡项目区位于伽师县城南边,距县城20km,地处213省道以东,北面与克孜勒苏乡邻,东部与卧里托格拉克乡接壤,南部与英买里乡及铁日木乡相邻。
该乡主要耕地集中在克孜勒河以南,全乡耕地11.2万亩。
总地势西高东低,海拔高度1200m。
主要种植作物为棉花、小麦、玉米、瓜、果、林草等。
2014年以工代赈项目伽师县和夏阿瓦提乡巴扎支渠防渗改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支渠防渗改建长度2.5km,拆除重建渠系建筑物5座。
二、监理规划
2.1总则
2.1.1主要工程项目
1)电:
为保证工程顺利施工,施工用电采用自备电,由于施工用电原因产生的损失,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2)水:
有建设单位提供水源,施工单位自行拉用。
3)水泥:
2014年以工代赈项目伽师县和夏阿瓦提乡巴扎支渠防渗改建工程所用水泥有喀什飞龙水泥厂提供。
并应出具相应分批出场发票、出厂证、合格证、检验证。
4)混凝土骨料:
砂石料和砼骨料则选在格达良料场,运距95KM.
5)水泥:
水泥由承包商自行采购,所用水泥必须有质量保证书、合格证以及得建设方及监理工程师认可方能使用。
现浇筑混泥土按要求留置了试块并做好了检测。
6)其它材料:
承包商使用的钢构件、钢筋、红砖等其他零星材料须有质量说明书、合格证、质量检验证以及征得建设方及监理工程师认可方能使。
7)混泥土及砂浆配合比: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达到技术规范中混泥土质量要求,否则产生得风险有承包方负责。
8)砂砾石垫层:
格达良料场拉运,运距95KM,交通较为方便,可直接购买成品骨料。
本工程所用砂石垫层要求最大粒径小于8cm,含泥量小于5%,相对密度大于等于0.75.
2.1.2工程工期
施工日期:
主体工程完工日期,从2014年5月23日开工至2014年8月13日竣工。
1.1.5建设单位:
伽师县水管总站
设计单位:
伽师县河源水利勘测规划设计室
监理单位:
新疆淼盛源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新疆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
伽师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运行管理单位:
伽师县水管总站
1.2编写依据
《2014年以工代赈项目伽师县和夏阿瓦提乡巴扎支渠防渗改建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答疑。
发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设计文件、图纸及工程量等。
国家和水利部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标前会议及现场实地考察。
本公司的实力及积累的成熟施工技术和施工经验。
1.3监理的范围和目标
1.3.1监理范围:
本工程建设监理按监理合同要求对工程实施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控。
按照业主与承包商签定的施工合同,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代表业主管理并监督施工承包合同的执行,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以及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协调。
1.3.2监理目标:
⑴.工程质量目标:
依据《2014年以工代赈项目伽师县和夏阿瓦提乡巴扎支渠防渗改建工程施工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5.8条规定,承包人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程工作。
该工程质量目标为:
合格。
⑵.工期目标:
根据施工合同文件的要求:
实际开工期为2014年5月23日竣工日期为2014年8月13日,
⑶.投资控制目标
按照承包商的投标书中的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
投资力保控制在合同价以内。
2.2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权限和义务
2.2.1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2.2.1.1按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
进行建设工程的合同的管理,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并协调建设各方的工作关系。
2.2.1.2根据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施工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理工作的具体重要内容是:
⑴.发布开工通知和开工令;
⑵.审查承包人项目实施人员的资格;
⑶.设计技术交底会议,为承包人提供测量控制点,基准点及必要的测量资料。
⑷.审查和批准承包人提交的关于临时工程的施工建设方案。
⑸.审查承包人员呈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
⑹.对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行控制,依照合同文件提出的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进行旁站和跟踪质量监督。
⑺.审批、修改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此计划控制工期。
⑻.有效的进行费用控制,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和单价,签发付款凭证。
⑼.监督安全施工,落实安全措施,催报安全事故报告。
⑽.组织年、季、月、周协调会,听取承包人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汇报,以及请求业主、监理工程解决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
⑾.及时给承包人发出指令,包括变更令、停工令、复工令、赶工令、退场令。
⑿.确定计日工项目,办理计日工付款凭证。
⒀.对于本工程的水泥、钢筋、砂石骨料和材料的供货厂家进行审查认证,必要时派人监督抽查其质量。
⒁.编写工程项目月、季、年度各种报表。
⒂.受理承包人的索赔报告,进行调查、取证、谈判,提出处理意见报业主审查。
⒃.负责组织工程初验,参加竣工验收,与承包人一道完成竣工资料的整理工作。
⒄.完成按照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监理工程师所应完成的全部文件。
2.2.2监理工作权限:
2.2.2.1根据业主的授权:
⑴.对费用、质量、工期进行三控制,处理合同管理的事宜。
⑵.协调好业主与承包人的关系。
⑶.公正、合理、及时地处理索赔事宜。
2.2.2.2依照授与上述的权限,监理权限具体表现为:
⑴.由施工监理负责管理现场,并负责处理有关问题,签署施工中的各种指令,业主对工程施工的要求和指令通过监理下达。
⑵.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由业主签署意见后发送监理部,由监理工程师发出变更指令,通知承包执行。
并处理由于供图不及时或图纸修改引起的工期延误和索赔事宜。
⑶.质量否决权,经检查工程质量不合格,施工监理有权拒绝验收,不签发合格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⑷.审批商提交的试验计划,并在业主指定的试验室进行试验,检查承包商的现场试验室。
⑸.计量支付权,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月进度支付申请,对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进行计量支付,无监理工程师的计量认可,不结算工程款。
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的支付证书报业主审核后支付给承包商。
2.2.3监理工程师的义务
2.2.3.12014年以工代赈项目伽师县和夏阿瓦提乡巴扎支渠防渗改建工程施工监理实行总监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部履行监理合同的总负责人,行使合同赋予监理部的全部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监理工作。
2.2.3.2总监理工程师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发布有关指令,签认2014年以工代赈项目伽师县和夏阿瓦提乡巴扎支渠防渗改建工程施工监理的有关文件,业主不得擅自更改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2.2.3.3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建议撤换承包单位的工程项目经理及有关管理人员以及工程建设分包商。
2.2.3.4总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公正地协调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争议。
2.2.3.5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和授权范围内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员在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和授权范围内开展监理工作。
2.2.3.6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业主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2.2.3.7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跟踪监检、平行检测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2.3监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2.3.1监理机构设置:
本项目监理机构根据监理工作内容的要求及工程规模采用与工程合同结构和承包模式相适应的线性监理组织结构。
按项目划分,项目监理部设总监一名,作为新疆淼盛源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派驻2014年以工代赈项目伽师县和夏阿瓦提乡巴扎支渠防渗改建工程项目监理部的全权代表,下属1名副监理工程师,常驻负责现场组织协调监理工作和投资控制,向总监理工程师负责,1名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质量和进度控制,另安排1名内勤人员负责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2.3.3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2.3.3.1总监理工程师
⑴.保持与业主的密切联系,了解其要求和愿望。
⑵.确定监理部和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
⑶.参与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谈判,审核和确认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
⑷.审核承包商的开工申请,报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
⑸.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⑹.决定施工中重大技术问题,与业主共同商议审查工程设计变更。
⑺.对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督促、检查承包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施工技术范规。
⑻.调解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争议。
⑼.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和投资进行控制,检查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和安全措施,主持召开工程例会,签署承包商的月进度款支付申请。
⑽.处理索赔、违约事件和质量事故,向业主提供所有索赔和违约的事实及分析报告,提出监理方的处理意见和办法。
⑾.督促检查现场的文明施工及安全措施。
⑿.审查承包商提出的完工验收申请报告,组织工程初步验收,参加业主组织的完工验收。
⒀.审核工程缺陷补救措施,并报业主同意后实施。
⒁.督促承包商完成竣工图纸、质检资料及其它有关资料的整理,交业主归档。
⒂.向业主提交监理档案,办理归档手续。
负责编写工程质量综合评价报告。
2.3.3.2监理工程师
⑴.参加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措施计划,并提出修改意见。
⑵.按照合同文件及有关图纸、文件、修改通知、施工技术规范和标准,检查控制各工程部位的工程质量,见证承包商的取样、送检,负责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分部、分项单元工程的检查、验收,签署合格证。
⑶.监督承包商按合同文件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监督施工程序和施工进度。
采取巡视、旁站、测量、试验和指令等质量控制方法,保证工程的监理工作真正到位。
⑷.审查承包商使用的材料、和工艺试验报告。
负责进场原材料的抽检,并签署合格证。
⑸.审批承包商的月进度报告,包括完成的工程项目、实物工程量、工程形象进度、设备使用情况、材料消耗、劳动力使用量、管理人员出勤情况等。
⑹.签发分管工程子项目的和工程部位的现场指示。
⑺.参加索赔、争议、违约和特殊风险事件的调查,提出证明材料,并提出处理的建议和意见。
⑻.参加由总监主持召开的工程例会,对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质量和支付问题以及合同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⑼.检查、安排和指导监理员的工作。
⑽.负责编写本项目的监理大事记、施工大事记,并记录监理项目的监理日志。
⑾.签署单位工程的开工申请书、现场指示、现场指令、停工和复工指令,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⑿.做好分管子项目和工程部位的技术、检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做好分类和汇总。
⒀.核对承包商的月支付申请、包括工程量计量、设计变更发生的工程量变化,计工日计量和索赔事件中工期延长和费用计算。
⒁.参加工程的初验和完工验收,草拟工程缺陷凭证。
2.3.3.3监理员
⑴.在分管的工程部位,监督和检查承包商的各项活动,掌握施工进度,施工程序和方法,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以及设备材料和劳动力使用等详细情况。
并对此作出记录。
⑵.按照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和修改通知,施工技术规范标准,检查和控制施工工序的质量,在砼浇筑和重要的工程部位的施工及质量控制点,采取全过程跟班旁站监理。
⑶.参加分部、单元工程和隐蔽工程及工序质量的检查验收,进行复检,测量并记录复检数据。
负责填写有关施工情况说明,签发格证。
⑷.及时向现场监理工程报告承包商的工程进展情况,质量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⑸.及时向承包商指出违约现象,并草拟现场指示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后要求承包商纠正。
⑹.对每月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进行计量。
作为月进度支付依据。
⑺.详细记录各工程施工人员数量,实际工作时间,设备种类、规格和数量。
⑻.对索赔、争议、违约和特殊风险事件提供证明材料。
⑼.与承包商现场施工人员密切配合和联系。
做好现场监理工
⑽.做好监理项目的技术与管理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⑾.参加工程初步验收。
2.4监理措施及主要方法
2.4.1进度控制
根据合同文件要求的完工日期,审批承包商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形象进度计划,根据进度计划安排,协助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图纸供应计划。
在施工过程中,对承包商延误的工期,督促承包商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加以调整。
工程施中,进度拖延的事是经常发生的,进度发生变化时可以提示进度调整的方向和对其他进度影响的范围。
然而,作为监理应按形象进度计划实施控制和协调,为此:
⑴.要求承承包商根据合同的要求,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监理对其否满足整个工程总进度要求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⑵.审查承包单位年、季、月度计划,跟踪其执行,定期检查实际进度,若有拖延,督促、帮助承包单位调整进度。
⑶.工程进度监理,重在预防拖延发生。
为此,在事先控制中,重点抓好两件事:
一是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和作业计划,检查核实施工方案、措施的准备情况,使其人、财、物满足其所制订的进度要求。
另一个是,协商业主与设计单位安排好现场施工设代,及时解决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发出设计变更。
避免因设计修改不及时影响工期。
⑷.施工中遇到重大困难和障碍时,应专门研究,督促承包商从非关键部位抽调人力、设备和物资充实到关键项目。
⑸.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监理工程的计划会、协调会。
2.4.1.1监理人员应做好施工进度记录,并按规定向业主报告工程形象面貌、完成的工程量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建议。
2.4.1.2作为进度控制的一项措施,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如果拖延进度,则进行相应罚款。
2.4.2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控制首先从组织机构方面,督促承包商建立的全面质量保证体系,同时建立施工监理的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的全过程、各分项工程工序中的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建立质量控制点,建立质检的各项规章制度具体有以下内容。
2.4.2.1监理人员应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防检结合”的方针,对工程严把质量关,积极协助承包商进全面质量管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2.4.2.2质量控制的依据
⑴.符合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设计图纸文件(包括设计修改通知)。
⑵.招标书及施工承包合同中指明的技术规范。
⑶.施工承包合同文件有关条款。
2.4.2.3质量控制的项目
1.承包商的质检机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控制及奖罚制度是否健全。
2.原材料和混合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3.机械设备、施工工序、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要求并保证质量。
4.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
5.质检资料(包括质量月、季、年报及竣工质量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2.4.2.4质量检查、检测和验收程序。
1.质量检测实行“三检制”,即自检、复检和终检。
班组自检、施工队复检,报承包商终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递交请验报告,由监理人员抽样检查进行复检。
2.一般性检查、检测验收工作,由监理工程师进行,较重要项目,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监理工程师一同进行检查验收。
项目阶段性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承包商、设计单位等,由指挥部主持共同进行检查和验收。
项目竣工验收由业主主持,监理工程师参加。
2.4.2.5质量检查、检测手段。
⑴.承包商提交必要的质量资料,如材质证明、自检、复检、试验检测资料、原型观测资料等,监理进行审查。
⑵.监督检测:
根据需要,要求承包商对照检测,现场监督进行检查、检测、试验。
⑶.重要检测或试验,由监理人员进行抽样检验或根据需要聘请专业质检机构或专家进行检查、检测或试验。
2.4.2.6质量评定及奖罚。
⑴.所检查、检测、验收的分部、单元工程和隐蔽工程,按有关质量评定标准作出评定,质量评定为合格和优良等级。
⑵.质量工作做得较好时,监理单位可建议业主给予通报表扬,若施工质量下降、管理不善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应按合同文件规定给予经济惩罚,直至撤换承包商。
2.4.2.7质量事故隐患及质量事故的处理。
一旦因承包商的原因造成质量事故隐患及质量事故,视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给予如下处理:
⑴.按质量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责令写出质量事故报告
⑵.缓验或不验收。
⑶.发布监理通知、停工警告、停工令、强制处理,直至建议撤换承包商。
⑷.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延误工期由承包商承担。
⑸.对于其他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亦应要求承包商协助进行处理,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4.2.8本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一是土方工程;二是混凝土工程。
监理要以按制好这些管理点的质量,特别是土方开挖,混凝土浇筑作为监理待检点。
2.4.3工程投资控制
工程投资控制是监理主要任务之一,是“三控制”的关键。
对承包商的任何付款,都要经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报业主审核支付;在投资控制中,还要考虑工程投资挖潜的可能性。
2.4.3.1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任务。
⑴.在项目管理中,随着项目逐步的展开,进行投资切块管理,在施工中控制执行。
⑵.审查承包商施工各时期、各年、季、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并控制其执行。
⑶.每月进行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比较,分析原因,提出投资控制的具体措施。
⑷.审核工程量和付款凭证。
⑸.计算、审核索赔金额。
2.4.3.2工程款结算依据
1.设计图纸文件,包括经监理审批的承包单位的图纸、文件、资料。
2.2.施工承包合同中关于计量和支付的条款及合同确定的工程单价。
3.3.施工承包合同中有关价差调整的规定。
4.4.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业主批准的合同外增加项目、工程量的单价和补充单价。
2.4.3.3工程款结算的审查项目。
1.完成工程项目的名称、部位、工程量、单价及总价。
2.完成项目的质量评价资料及其他证明文件。
3.结算报表递的时间、份数。
2.4.3.4工程款结算程序
1.承包商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结算报表。
2.监理工程师、各专业工程师初审。
3.总监理工程师复审并签署付款凭证。
4.业主复核并付款。
2.4.3.5不予结算的规定。
1.质量不合格。
2.超出设计及合同范围,未经业主或监理许可的工程量。
3.结算应提交的资料不齐备。
4.合同的不予结算的项目。
2.4.3.6索赔处理。
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条款,一旦承包商提出索赔,监理应根据现场了解的情况,积累的第一手资料,在深入了解和调查研究后,依照合同条款和国家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出具证明材料,提出处理见,由监理总工程师签发递交业主复核,做出付款或同意延期的决定。
2.4.3.7监理单位要与设计单位配合,积极采用新技术和优化设计,减少投资,缩短工期。
2.4.4合同管理
2.4.4.1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工作内容。
2014年以工代赈项目伽师县和夏阿瓦提乡巴扎支渠防渗改建工程合同管理是依据监理单位与业主签订的施工监理合同,按照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2014年以工代赈项目伽师县和夏阿瓦提乡巴扎支渠防渗改建工程施工合同》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处理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确保合同的正常履行,维护合同双方的正当权益,使业主能获得合格的工程并实现工期、质量和投资的整体优化。
2.4.4.2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主要有几下方面:
⑴.提供承包商进点条件,协助业主落实合同范围内有关施工准备工作,包括场内外交通;供水、供电、征地和现场场地规划。
⑵.审核设计文件;向承包商及时提供经监理工程签发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
⑶.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对承包商全部施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向承包商发布有关信息和指令,包括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停工令、复工令、起工令、退场令等,审批承包商提交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措施,审核商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工程验收,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和签发支付证书等。
⑷.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事宜,提出建议或处理意见报业主审
⑸.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签发移交证书和缺陷责任证书,编写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⑹.按月(施工月)向业主提交监理月报表
⑺.协调组织监理工程项目内建设各方的关系。
⑻.对分包合同的同意或否决。
2.4.5组织协调
为保证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及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需协调建设各方的关系。
使建设各方面了解施工情况从大局出发,统一认识,步调一致,促进2014年以工代赈项目伽师县和夏阿瓦提乡巴扎支渠防渗改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2.4.5.1协调工作原则:
监理工程师应坚持公正、公平和科学的原则,在与第三方的交往中始终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
2.4.5.2协调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⑴.建立建设各方之间关系协调处理工作原则和制度。
⑵.组织和召开设计交底,情况汇报和工程例会,及时向业主反映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并提出监理方的意见和建议。
⑶.协助业主做好工程建设各方之间关系的协调处理。
⑷.调解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争议。
三、监理过程
新疆淼盛源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组建2014年以工代赈项目伽师县和夏阿瓦提乡巴扎支渠防渗改建工程目监理分部于2014年5月20日进驻工地现场,开展监理工作,编制了监理规划,进行项目划分,并编制了监理实施细则。
2014年以工代赈项目伽师县和夏阿瓦提乡巴扎支渠防渗改建工程于5月23日正式开工,监理部督促施工单位申报施工组织设计报告。
开工后,坚持以“安全生产为基础,工程工期为重点,施工质量作保证,投资效益为目标”的方针,及时控制进度、质量与合同支付的关系。
3.1“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工作开展情况
(1)进度控制
2014年5月22日由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各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了图纸汇审及技术交底。
进度控制为监理“三大”控制的重点之一,监理进场后,首先认真审查承包商上报的施工进度计划,着重于现场资源配置的落实,并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中工程进度程序框图执行,利用每月一次的监理例会,当分解的进度计划同实际进度发生偏差时,及时分析原因,调整现场资源配置,协调并审批承包商提交赶工计划,以保证合同工期的预期实现。
(1)工程预先控制:
为了确保2014年8月中旬主体工程全部完工的总工期目标的实现,监理部对工程进度的关键控制节点分别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2)工程同步控制:
监理部在施工过程严格执行施工计划,进行现场跟踪检查,及时掌握工程动态,做好施工进度记录,以“监理例会制”不断协调促进和确保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
(3)工程反馈控制:
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在确保不突破总工期的前提下,及时修改调整阶段进度计划,增加作业人数和机械设备,改进施工工艺,改善外部环境,以保证实现每个阶段的施工进展。
(2)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是监理工作的中心,监理部始终本着创优质工程为业主服务的宗旨,督促承包商建立全面质量检查体系,把握每一个环节,控制每一个过程,利用各种有利于工程的手段,按照水利部对工程“业主负责、监理控制、施工单位保证、质量监督站监督”的要求。
监理部通过一套完整严格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和方法,确保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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