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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设计中七个最重要的比值详解
史上最精华的结构设计中的七个比值(根据2010新高规,抗规)
高层结构设计需要控制的七个比值及调整方法
高层设计的难点在于竖向承重构件(柱、剪力墙等)的合理布置,设计过程中控
制的目标参数主要有如下七个:
1、轴压比:
柱(墙)轴压比N/(fcA)指柱(墙)轴压力设计值与柱(墙)的全截面面积和混
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乘积之比。
它是影响墙柱抗震性能的主要因素之一,为了使柱墙具
有很好的延性和耗能能力,规范采取的措施之一就是限制轴压比。
规范对墙肢和柱均有
相应限值要求,见10版高规6.4.2和7.2.13。
6.4.2抗震设计时,钢筋混凝土柱轴压比不宜超过表6.4.2的规定;对于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其轴压比限值应适当减小。
表6.4.2柱轴压比限值
结构类型
抗震等级
一
二
三
四
框架结构
0.65
0.75
0.85
—
板柱-剪刀墙、框架-剪力墙、框架-核心筒、筒中筒结构
0.75
0.85
0.90
0.95
部分框支剪刀墙结构
0.60
0.70
一
注:
1轴压比指柱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压轴力设计值与柱全截面面积和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乘积的比值;
2.表内数值适用于混凝土强度等级不高于C60的柱。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65~C70时,轴压比限值应比表值降低0.05;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75~C80时,轴压比限值应比表中数值降低0.10;
3.表内数值适用于剪跨比大于2的柱;剪跨比不大于2但不小于1.5的柱,其周亚比限值应比表中的数值减少0.05;剪跨比小于1.5的柱,其轴压比限值应专门研究并采取特殊构造措施;
4.当沿柱全高采用并字复合箍,箍筋间距不大于100mm、肢距不大于200mm、直径不小于12mm,或当沿柱全高采用连续复合螺旋箍,且螺距不大于80mm、肢距不大于200mm、直径不小于10mm时,轴压比限值可增加0.10;
5.当柱截面中部设置由附加纵向钢筋形成的芯柱,且附加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小于柱截面面积的0.8%时,柱截压比限值可增加0.05。
当本项措施与柱4的措施共同采用时,柱轴压比限值可比表中数值增加0.15,但箍筋的配箍特征值仍可按轴压比增加0.10的要求确定;
6.调整后的柱轴压比限值不应大于1.05。
7.2.13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一、二、三级剪力墙墙肢的轴压比不宜超过表7.2.13的限值。
表7.2.13剪力墙墙肢轴压比限值
抗震等级
一级(9度)
一级(6、7、8度)
二、三级
轴压比限值
0.4
0.5
0.6
注:
墙肢轴压比是指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墙肢承受的轴压力设计值与墙肢的全截面面积和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乘积之比值。
轴压比不满足简便的调整方法:
1)程序调整:
SATWE程序不能实现。
2)人工调整:
增大该墙、柱截面或提高该楼层墙、柱混凝土强度。
电算结果的判别与调整具体要点:
(1).抗震等级越高的建筑结构,其延性要求也越高,因此对轴压比的限制也越严格。
对于框支柱、一字形剪力墙等情况而言,则要求更严格。
抗震等级低或非抗震时可适当放松,但任何情况下不得小于1.05。
(2).限制墙柱的轴压比,通常取底截面(最大轴力处)进行验算,若截面尺寸或混
凝土强度等级变化时,还验算该位置的轴压比。
SATWE验算结果详,当计算结果与规范不符时,轴压比数值会自动以红色字符显示。
(3).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墙肢轴压比的计算时,规范取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产生的轴压力设计值(即恒载分项系数取1.2,活载分项系数取1.4)来计算其名义轴压比,是为了保证地震作用下的墙肢具有足够的延性,避免受压区过大而出现小偏压的情况,而对于截面复杂的墙肢来说,计算受压区高度非常困难,故作以上简化计算。
(4).试验证明,混凝土强度等级,箍筋配置的形式与数量,均与柱的轴压比密
切的关系,因此,规范针对情况的不同,对柱的轴压比限值作了适当的调整。
(5).当墙肢的轴压比虽未超过上表中限值,但又数值较大时,可在墙肢边缘应力较大的部位设置边缘构件,以提高墙肢端部混凝土极限压应变,改善剪力墙的延性。
当为一级抗震(9度)时的墙肢轴压比大于0.3,一级(8度)大于0.2,二级大于0.1时,应设置约束边缘构件,否则可设置构造边缘构件,程序对底部加强部位及其上一层所有墙肢端部均按约束边缘构件考虑。
2、剪重比:
剪重比即最小地震剪力系数λ,主要是控制各楼层最小地震剪
力,尤其是对于基本周期大于3.5S的结构,以及存在薄弱层的结构,出于对结构安全的考虑,规范增加了对剪重比的要求主要为控制各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确保结构安全性,见高规10版高规4.3.12。
这个要求如同最小配筋率的要求,算出来的地震剪力如果达不到规范的最低要求,就要人为提高,并按这个最低要求完成后续的计算。
4.3.12多遇地震水平地震作用计算时,结构各楼层对应于地震作用标准值的剪刀应符合下式要求:
(4.3.12)
式中:
VEki—第ⅰ层对应于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剪刀;
—水平地震剪刀系数,不应小于表4.3.12规定的值;对于竖向不规则
结构的薄弱层,尚应乘以1.15的增加系数;
Gj—第j层的重力荷载代表值;
n—结构计算总层数。
表4.3.12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值
类别
扭转效应明显或基本周期小于3.5s的结构
0.008
0.016(0.024)
0.032(0.048)
0.064
基本周期大于5.0s的结构
0.006
0.012(0.018)
0.024(0.036)
0.048
注意:
1基本周期介于3.5s和5.0s之间的结构,应允许线性插入取值;
27、8度时括号内数值分别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
剪重比不满足时的调整方法:
1)程序调整:
在SATWE的“调整信息”中勾选“按抗震规范5.2.5调整各楼层地震内力”后,SATWE按10抗规5.2.5自动将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直接乘以该层及以上重力荷载代表值之和,用以调整该楼层地震剪力,以满足剪重比要求。
2)人工调整:
如果还需人工干预,可按下列三种情况进行调整:
a)当地震剪力偏小而层间侧移角又偏大时,说明结构过柔,宜适当加大墙、
柱截面,提高刚度;
b)当地震剪力偏大而层间侧移角又偏小时,说明结构过刚,宜适当减小墙、
柱截面,降低刚度以取得合适的经济技术指标;
c)当地震剪力偏小而层间侧移角又恰当时,可在SATWE的“调整信息”中的“全楼地震作用放大系数”中输入大于1的系数增大地震作用,以满足剪重比要求。
电算结果的判别与调整要点:
(1).对于竖向不规则结构的薄弱层的水平地震剪力应增大1.15倍,即上表中楼层最小剪力系数λ应乘以1.15倍。
当周期介于3.5S和5.0S之间时,可对于上表采用插入法求值。
(2).对于一般高层建筑而言,结构剪重比底层为最小,顶层最大,故实际工程中,结构剪重比由底层控制,由下到上,哪层的地震剪力不够,就放大哪层的设计地震内力.
(3).结构各层剪重比及各楼层地震剪力调整系数自动计算取值,结果详SATWE周期、地震力与振型输出文件WZQ.OUT)
(4).各层地震内力自动放大与否在调整信息栏设开关;如果用户考虑自动放大,
SATWE将在WZQ.OUT中输出程序内部采用的放大系数.
(5).六度区剪重比可在0.7%~1%取。
若剪重比过小,均为构造配筋,说明底部剪力过小,要对构件截面大小、周期折减等进行检查;若剪重比过大,说明底部剪力很大,也应检查结构模型,参数设置是否正确或结构布置是否太刚。
3、刚度比:
刚度比指结构竖向不同楼层的侧向刚度的比值(也称层刚度比),该值主要为了控制高层结构的竖向规则性,以免竖向刚度突变,形成薄弱层。
对于地下室结构顶板能否作为嵌固端,转换层上、下结构刚度能否满足要求,及薄弱层的判断,均以层刚度比作为依据。
[抗规]与[高规]提供有三种方法计算层刚度,即剪切刚度(Ki=GiAi/hi)、剪弯刚度(Ki=Vi/Δi)、地震剪力与地震层间位移的比值(Ki=Qi/Δui)。
见10抗规3.4.2,10版高规3.5.2与5.3.7与10.2.3;对于形成的薄弱层则按10版高规3.5.8予以加强。
3.5.2抗震设计时,高层建筑相邻楼层的侧向刚度变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框架结构,楼层与其相邻上层的侧向刚度比γ1可按式(3.5.2-1)计算,且本层与相邻上层的比值不宜小于0.7,与相邻上部三层刚度平均值的比值不宜小于0.8。
(3.5.2-1)
式中:
γ1—楼层侧向刚度比;
Vi、Vi+1—第i层和第i+1层的地震剪刀标准值(KN);
Δi、Δi+1—第i层和第i+1层在地震作用标准值作用下的层间位移(m)。
2对框架-剪刀墙、板柱-剪刀墙结构、剪刀墙结构、框架-核心筒结构
、筒中筒结构,楼层与其相邻上层的侧向刚度比γ2可按式(3.5.2-2)计算,且本层与相邻上层的比值不宜小于0.9;当本层层高大于相邻上层层高的1.5倍时,该比值不宜小于1.1;对结构底部嵌固层,该比值不宜小于1.5。
(3.5.2-2)
式中:
γ2—考虑层高修正的楼层侧向刚度比。
5.3.7高层建筑结构整体计算中,当地下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时,地下一层与首层侧向刚度不宜小于2。
10.2.3转换层上部结构与下部结构的侧向刚度变化应符合本规程附录E的规定。
附录E转换层上、下结构侧向刚度规定
E0.1当转换层设置在1、2层时,可近似采用转换层与其相邻上层结构的等效剪切刚度比γe1表示转换层上、下层结构刚度的变化,γe1易接近1,非抗震设计时,γe1不应小于0.5。
γe1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E.0.1-1)
(E.0.1-2)
(E.0.1-3)
式中:
G1、G2—分别为转换层和转换层上层的混凝土剪变模量;
A1、A2—分别为转换层和转换层上层的折算抗剪截面面积,可按式(E.0.1-2)计算;
Aw+i—第i层全部剪力墙在计算方向的有效截面面积(不包括翼缘面积);
Aei+j—第i层第j根柱的截面面积;
hi—第i层的层高;
hei+j—第i层第j根柱沿计算方向的截面高度;
Ci+j—第i层第j根柱截面面积折算系数,当计算值大于1时取1。
E.0.2当转换层设置在第二层以上时,按本规程式(3.5.2-1)计算的转换层与其相邻上层的侧向刚度比不应小于0.6。
E.0.3当转换的层设置在第二层以上时,尚宜采用图E所示的计算模型按公式(E.0.3)计算转换层下部结构与上部结构的等效侧向刚度比γe2。
γe1宜接近1,非抗震设计时γe1不应小于0.5。
3.5.8侧向刚度变化、承载力变化、竖向抗侧力构件连续性不符合本规程第3.5.2、3.5.3、3.5.4条要求的楼层,其对应于地震作用标准值的剪刀应乘以1.25的增大系数。
刚度比不满足时的调整方法:
1)程序调整:
如果某楼层刚度比的计算结果不满足要求,SATWE自动将该
楼层定义为薄弱层,并按10版高规3.5.8将该楼层地震剪力放大1.25倍。
2)人工调整:
如果还需人工干预,可适当降低本层层高和加强本层墙、柱
或梁的刚度,适当提高上部相关楼层的层高和削弱上部相关楼层墙、柱或梁的刚
度。
电算结果的判别与调整要点:
(1)规范对结构层刚度比和位移比的控制一样,也要求在刚性楼板假定条件下
计算。
对于有弹性板或板厚为零的工程,应计算两次,在刚性楼板假定条件下计
算层刚度比并找出薄弱层,然后在真实条件下完成其它结构计算。
(2)层刚比计算及薄弱层地震剪力放大系数的结果详建筑结构的总信息
WMASS.OUT。
一般来说,结构的抗侧刚度应该是沿高度均匀或沿高度逐渐减少,但对于框支层或抽空墙柱的中间楼层通常表现为薄弱层,由于薄弱层容易遭受严重震害,故程序根据刚度比的计算结果或层间剪力的大小自动判定薄弱层,并乘以放大系数,以保证结构安全。
当然,薄弱层也可在调整信息中通过人工强制指定。
(3)对于上述三种计算层刚度的方法,我们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对于底
部大空间为一层时或多层建筑及砖混结构应选择“剪切刚度”;对于底部大空间
为多层时或有支撑的钢结构应选择“剪弯刚度”;而对于通常工程来说,则可选
用第三种规范建议方法,此法也是SATWE程序的默认方法。
4、位移比(层间位移比):
位移比即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与平均水平位移的比值。
层间位移比即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层间位移角与平均层间位移角的比值。
最大水平位移:
墙顶、柱顶节点的最大水平位移。
平均水平位移:
墙顶、柱顶节点的最大水平位移与最小水平位移之和除2。
层间位移角:
墙、柱层间位移与层高的比值。
最大层间位移角:
墙、柱层间位移角的最大值。
平均层间位移角:
墙、柱层间位移角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和除2。
高层建筑层数多,高度大,为了保证高层建筑结构具有必要的刚度,应对其最大位移和层间位移加以控制,主要目的有以下几点:
1保证主体结构基本处于弹性受力状态,避免混凝土墙柱出现裂缝,控制楼面梁板的裂缝数量,宽度。
2保证填充墙,隔墙,幕墙等非结构构件的完好,避免产生明显的损坏。
3.控制结构平面规则性,以免形成扭转,见10抗规3.4.2,10版高规3.4.5和3.7.3。
3.4.5结构平面布置应减少扭转的影响。
在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规定水平地震力作用下,楼层竖向构件最大的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宜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2倍,不应大于该楼层的平均值的1.5倍;B级高度高层建筑、超过A级高度的混合结构及本规程第10章所指的复杂高层建筑不宜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2倍,不应大于该楼层的平均值的1.4倍。
结构扭转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t与平动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1之比,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应大于0.9,B级高度高层建筑、超过A级高度的混合结构及本规程第10章所指的复杂高层建筑不应大于0.85。
注:
当楼层的最大层间位移角不大于本规程第3.7.3条规定的限值的40%时,该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与该楼层平均值的比值可适当放松,但不应大于1.6。
3.7.3按弹性方法计算的风荷载或多遇地震标准值作用下的楼层层间最大水平位移与层高之比△u/h宜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不大于150m的高层建筑,其楼层层间最大位移与层高之比△u/h不宜大于表3.7.3的限值。
表3.7.3楼层层间最大位移与层高之比的限值
结构体系
△u/h限值
框架
1/500
框架-剪刀墙、框架-核心筒、板柱-剪刀墙
1/800
筒中筒、剪刀墙
1/1000
除框架结构外的转换层
1/1000
2高度不小于250m的高层建筑,其楼层层间最大位移与层高之比△u/h不宜大于1/500。
3高度在150m~250m之间的高层建筑,其楼层层间最大位移与高层之比△u/h的限值可按本条第1款和第2款的限值线性插入取用。
注:
楼层层间最大位移△u以楼层竖向构件最大的水平位移差计算,不扣除整体弯曲变形。
抗震设计时,本条规定的楼层位移计算可不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
位移比不满足时的调整方法:
1)程序调整:
SATWE程序不能实现。
2)人工调整:
只能通过人工调整改变结构平面布置,减小结构刚心与形心的偏心距;可利用程序的节点搜索功能在SATWE的“分析结果图形和文本显示”中的“各层配筋构件编号简图”中快速找到位移最大的节点,加强该节点对应的墙、柱等构件的刚度;也可找出位移最小的节点削弱其刚度;直到位移比满足要求。
电算结果的判别与调整要点:
PKPM软件中的SATWE程序对每一楼层计算并输出最大水平位移、最大层间位移角、平均水平位移、平均层间位移角及相应的比值,详位移输出文件WDISP.OUT。
但对于计算结果的判读,应注意以下几点:
1)若位移比(层间位移比)超过1.2,则需要在总信息参数设置中考虑双向地震作用;
2)验算位移比需要考虑偶然偏心作用,验算层间位移角则不需要考虑偶然偏心
3)验算位移比应选择强制刚性楼板假定,但当凸凹不规则或楼板局部不连续时,应采用符合楼板平面内实际刚度变化的计算模型,当平面不对称时尚应计及扭转影响
4)最大层间位移、位移比是在刚性楼板假设下的控制参数。
构件设计与位移
信息不是在同一条件下的结果(即构件设计可以采用弹性楼板计算,而位移计算
必须在刚性楼板假设下获得),故可先采用刚性楼板算出位移,而后采用弹性楼板进行构件分析。
5)因为高层建筑在水平力作用下,几乎都会产生扭转,故楼层最大位移一般都发生在结构单元的边角部位
5、周期比:
主要为控制结构扭转效应,减小扭转对结构产生的不利影响,见10版高规3.4.5与5.1.13。
周期比不满足要求,说明结构的扭转刚度相对于侧移刚度较小,结构扭转效应过大。
3.4.5结构平面布置应减少扭转的影响。
在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规定水平地震力作用下,楼层竖向构件最大的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宜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5倍;B级高度高层建筑、超过A级高度的混合结构及本规程第10章所指的复杂高层建筑不宜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2倍,不应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4倍。
结构扭转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t与平动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1之比,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应大于0.9,B级高度高层建筑、超过A级高度的混合结构及本规程第10章所指的复杂高层建筑不应大于0.85。
注:
当楼层的最大层间位移角不大于本规程第3.7.3条规定的限值的40%时,该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与该楼层平均值的比值可适当放松,但不应大于1.6。
5.1.13抗震设计时,B级高度的高层建筑结构、混合结构和本规程第10章规定的复杂高层建筑结构,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考虑平扭耦联计算结构的扭转效应,振型数不应小于15,对多塔楼结构的振型数不应小于塔楼数的9倍,且计算振型数应使各振型参与质量之和不小于总质量的90%;
2应采用弹性时程分析法进行补充计算;
3宜采用弹竖性静力或弹竖性动力分析方法补充计算。
周期比不满足时的调整方法:
1)程序调整:
SATWE程序不能实现。
2)人工调整:
只能通过人工调整改变结构布置,提高结构的扭转刚度;总的调整原则是加强结构外围墙、柱或梁的刚度,适当削弱结构中间墙、柱的刚度。
当第一振型为扭转时,说明结构的扭转刚度相对于其两个主轴(一般都靠近X轴和Y轴)方向的侧移刚度过小,此时宜沿两主轴适当加强结构外围的刚度,并适当削弱结构内部的刚度。
当第二振型为扭转时,说明结构沿两个主轴方向的侧移刚度相差较大,结构的扭转刚度相对其中一主轴(侧移刚度较小方向)的侧移刚度是合理的;但相对于另一主轴(侧移刚度较大方向)的侧移刚度则过小,此时宜适当加强结构外围
(主要是沿侧移刚度较大方向)的刚度,并适当削弱结构内部沿侧移刚度较大方向的刚度。
1、最有效原则:
削弱内部刚度,增强周边刚度,尽量周边均匀对称连续
2、有较大凹入的部位加拉梁
3、看看位移,将位移大的地方加拉梁,或者加大梁截面,加厚板
4、增加外围梁截面,特别加强角部,和抗震墙部位的梁截面
电算结果的判别与调整要点:
(1).计算结果详周期、地震力与振型输出文件(WZQ.OUT)。
因SATWE电算结果中并未直接给出周期比,故对于通常的规则单塔楼结构,需人工按如下步骤验算周期比:
a)根据各振型的两个平动系数和一个扭转系数(三者之和等于1)判别各振型分别是扭转为主的振型(也称扭振振型)还是平动为主的振型(也称侧振振型)。
一般情况下,当扭转系数大于0.5时,可认为该振型是扭振振型,反之应为侧振振型。
当然,对某些极为复杂的结构还应结合主振型信息来进行判断;
b)周期最长的扭振振型对应的就是第一扭振周期Tt,周期最长的侧振振型对应的就是第一侧振周期T1;
c)计算Tt/T1,看是否超过0.9(0.85)。
对于多塔结构周期比,不能直接按上面的方法验算,这时应该将多塔结构分成多个单塔,按多个结构分别计算、分别验算(注意不是在同一结构中定义多塔,而是按塔分成多个结构)。
(2).对于刚度均匀的结构,在考虑扭转耦连计算时,一般来说前两个或几个振型为其主振型,但对于刚度不均匀的复杂结构,上述规律不一定存在。
总之在高层结构设计中,使得扭转振型不应靠前,以减小震害。
SATWE程序中给出了各振型对基底剪力贡献比例的计算功能,通过参数Ratio(振型的基底剪力占总基底剪力的百分比)可以判断出那个振型是X方向或Y方向的主振型,并可查看以及每个振型对基底剪力的贡献大小。
(3).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分析计算周期,地震力时,还应注意两个问题,即计算模型的选择与振型数的确定。
一般来说,当全楼作刚性楼板假定后,计算时宜选择“侧刚模型”进行计算。
而当结构定义有弹性楼板时则应选择“总刚模型”进行计算较为合理。
至于振型数的确定,应按上述[高规]5.1.13条执行,振型数是否足够,应以计算振型数使振型参与质量不小于总质量的90%作为唯一的条件进行判别。
(4).如同位移比的控制一样,周期比侧重控制的是侧向刚度与扭转刚度之间的一种相对关系,而非其绝对大小,它的目的是使抗侧力构件的平面布置更有效、更合理,使结构不致于出现过大(相对于侧移)的扭转效应。
即周期比控制不是在要求结构足够结实,而是在要求结构承载布局的合理性。
考虑周期比限制以后,以前看来规整的结构平面,从新规范的角度来看,可能成为“平面不规则结构”。
一旦出现周期比不满足要求的情况,一般只能通过调整平面布置来改善这一状况,这种改变一般是整体性的,局部的小调整往往收效甚微。
周期比不满足要求,说明结构的扭转刚度相对于侧移刚度较小,总的调整原则是要加强结构外圈,或者削弱内筒。
(5).扭转周期控制及调整难度较大,要查出问题关键所在,采取相应措施,才能有效解决问题。
a)扭转周期大小与刚心和形心的偏心距大小无关,只与楼层抗扭刚度有关;
b)剪力墙全部按照同一主轴两向正交布置时,较易满足;周边墙与核心筒墙成斜交布置时要注意检查是否满足;
c)当不满足周期限制时,若层位移角控制潜力较大,宜减小结构竖向构件刚度,增大平动周期;
d)当不满足周期限制时,且层位移角控制潜力不大,应检查是否存在扭转刚度特别小的层,若存在应加强该层的抗扭刚度;
e)当不满足扭转周期限制,且层位移角控制潜力不大,各层抗扭刚度无突变,说明核心筒平面尺度与结构总高度之比偏小,应加大核心筒平面尺寸或加大核心筒外墙厚,增大核心筒的抗扭刚度。
f)当计算中发现扭转为第一振型,应设法在建筑物周围布置剪力墙,不应采取只通过加大中部剪力墙的刚度措施来调整结构的抗扭刚度。
6、刚重比:
结构的侧向刚度与重力荷载设计值之比称为刚重比。
它是影响
重力二阶效应的主要参数,且重力二阶效应随着结构刚重比的降低呈双曲线关系增加。
高层建筑在风荷载或水平地震作用下,若重力二阶效应过大则会引起结构的失稳倒塌,故控制好结构的刚重比,则可以控制结构不失去稳定。
主要为控制结构的稳定性,避免结构在风载或地震力的作用下整体失稳,见10版高规5.4.1和5.4.4。
刚重比不满足要求,说明结构的刚度相对于重力荷载过小;但刚重比过大,则说明结构的经济技术指标较差,宜适当减少墙、柱等竖向构件的截面面积。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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