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基本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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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基本手册
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基本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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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指标
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基本手册
重庆市教育基建协会
二○○九年十一月
前 言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化,搞好学校校舍安全工程,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创建平安校园。
我们根据近几年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对学校校舍建设的有关指标、标准、规范,简要编印了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基本手册,供协会各会员单位在学校布局调整、校园总体规划和建设中使用。
重庆市教育基建协会
1、学校布局:
根据本地区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与人口分布、学生来源、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等原则确定。
小学就近入学、中学相对集中为原则。
2、学校选址:
学校要选在地质条件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地形开阔、阳光充足、地势较高、排水通畅、具备必要基础设施的地段。
①应避开:
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风口、洪水沟口、输气管道和高压线走廊等。
②应避免:
学生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无安全通行防护设施的河流及水域。
③不应与:
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噪声等污染源;医院太平间,殡仪馆,消防站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的场所相邻。
3、学校总体规划:
学校必须编制校园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应按“教学区、体育活动区、生活区”等不同功能要求合理布局。
教学、图书、实验用房应布置在校园的静区,要联系方便、互不干扰,并保证有良好的建筑朝向(南北朝向)。
校园各建筑之间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消防、防雷要求。
教学用房与体育活动场地应有合理的间距。
田径场地和球类场地的长轴宜为南北方向。
校园道路应避免穿越体育运动场地。
校园内、室外各种管线宜直埋于地下或暗设于电缆沟内,以保证使用安全、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学校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米,与城市干道或公路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80米。
学校主出入口不宜设在主要交通干道边上,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地区和设置警示标志。
旗杆、旗台应设置在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地的显要位置。
校园应有围墙。
围墙宜有良好的通透性。
4、学校生均用地面积指标:
学校生均用地面积
单位:
班 生均(平方米)
一、农村学校
小 学
4班 25.0 6班 34.0 12班 29.0 18班 23.0 24班 20.0
初 中
12班 30.0 18班 29.0 24班 25.0
全寄宿制学校
小 学
12班 39.0 18班 34.0 24班 32.0
初 中
12班 39.0 18班 39.0 24班 34.0
中等职业学校
农村600人以上每生55.0
二、城市学校
小 学
12班 18.0(32.58) 18班 17.0(27.27) 24班 16.0(24.80) 30班以上 14.0(24.29)
九年制学校
18班 17.0(27.97) 27班 16.0(25.52) 36班 15.0(25.16) 45班以上 14.0(28.03)
初 中
12班 18.0(34.47) 18班 17.0(29.31) 24班 16.0(28.57) 30班以上 15.0(26.31)
完全中学
18班 17.0 24班 16.0 30班 15.0 36班以上 14.0
高 中
18班 40.0(29.59) 24班 38.0(28.79) 30班 36.0(26.51) 36班以上 35.0(29.93)
中等职业学校
城市960人以上每生20.8
特殊教育学校
盲校:
9班 83.0 18班 67.0
弱智学校:
9班 79 18班 63
聋校:
9班 88.0 18班 62.0
弱智学校:
9班 79.0 18班 63.0
幼儿园
6班 15.0 9班 14.0 12班 13.0
说明:
农村非完全小学4班,30人/班;完全小学6班以上45人/班。
中学50人/班。
幼儿园30人/班。
特殊教育学校:
盲校14人/班;聋校14人/班;弱智学校12人/班。
括号中城市学校生均用地面积是依据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教发[2008]26号)。
5、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学校生均建筑面积
单位:
班 生均(m2/生)
一、农村学校
小 学
4班 4.52-5.58 6班 7.85-8.25 12班 6.35-7.81 18班 5.75-6.75
24班以上 5.66-6.54
初 中
12班7.8-10.0 18班 7.01-8.92 24班以上 6.66-8.56
全寄宿制学校
小 学
12班14.35 18班13.31 24班13.13
初 中
12班16.75 18班15.66 24班15.31
中等职业学校
农村600人以上16.67
二、城市学校
小 学
12班6.8-10.0 18班5.9-8.3 24班5.5-7.9 30班以上5.2-7.2
九年制学校
18班6.5-9.3 27班5.8-7.9 36班5.6-8.0 45班以上5.5-7.8
初 中
12班7.9-11.4 18班7.1-10.1 24班6.7-9.8 30班以上6.4-9.0
完全中学
18班7.3-10.3 24班6.8-9.9 30班6.5-9.1 36班以上6.3-8.8
高 中
18班7.4-10.4 24班6.9-10.0 30班6.6-9.2 36班6.4-8.9
中等职业学校
960人以上每生15.63
特殊教育学校
盲校:
9班 41.03 18班 33.70
聋校:
9班 31.8 18班 25.70
弱智学校:
9班 30.79 18班 24.22
幼儿园
6班 9.9 9班 9.2 12班 8.8
说明:
生均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住宅和学生宿舍建筑面积):
全寄宿制学校,含学生宿舍建筑面积。
按标准、按学校类别、按办学规模,学校校址在城区和区县政府所在地的学校,按“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在农村乡、镇学校,按“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学校食堂、开水房、浴室建筑面积
(已含在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中)
单位:
校m2
农村学校
小 学
6班243 12班445 18班657 24班950
全寄宿制小学
12班1215 18班1807 24班2430
初 中
12班667 18班992 24班1316
全寄宿制初中
12班1350 18班2025 24班2700
城市学校
小 学
12班323 18班617 24班807 30班998
九年制小学
18班697 27班1025 36班1352 45班1681
中 学
(初中、完全中学、高中)
12班607 18班891 24班1174 30班1458
36班1741
幼儿园
10-12班168 6-9班128 5班以下98
特教学校
盲 校
6班496 18班858
聋 校
9班428 18班725
弱智学校
9班388 18班655
6、学校运动场地:
学校运动场地配备标准
单位:
校
运动场地类别
田径场(米)
篮球场(个)
排球场(个)
器械体操活动场地(m2)
1、小学
12班
200
1
1
200
18班
200
2
1
200
24班
200
2
2
300
30班
300
3
2
300
2、九年制学校
18班
200
2
1
200
27班
300
3
2
300
36班
300
3
3
350
45班
400
3
3
350
3、初级中学
12班
200
2
1
150
18班
300
2
2
200
24班
300
2
2
200
30班
300
3
2
200
4、高级中学
18班
300
2
1
100
24班
300
2
2
150
30班
300
3
2
200
36班
400
3
3
200
5、特教学校
盲校9班
150
18班
200
聋校9班
200
18班
200
1
1
弱智学校9班车
150
18班
200
说明:
①田径场:
200米,5394m2,124×43.5米(8.1亩);250米,7031m2,129×54.5米(10.55亩);300米,9105m2,139×65.5米(13.7亩);400米,18000m2,180×100米(27亩)。
②篮球场:
15×28米,每边另加2米缓冲带,用地面积608m2(0.91亩)。
排球场:
9×18米,每边另加2米缓冲带,用地286m2(0.43亩)。
③羽毛球场:
13.4米×6.1米,每边加2米缓冲带,用地175.7m2(0.26亩)。
④游泳池:
50米×21米,浅水区1.3米,深水区1.6米。
⑤直跑道:
(按每组6条跑道计)60米跑道实长85米,宽7.5米,用地640m2(0.96亩);100米跑道实长124米,宽7.5米,用地930m2(1.395亩)。
300米以上的环形田径场应包括100米的直跑道;200米的环形田径场应至少包括60米直跑道。
⑥田径场内应设置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长25—45米)。
7、学校校舍建筑:
应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符合国家现行的建设标准、规范,符合抗震概念设计,符合办学要求和适合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的校舍。
8、建筑层数:
小学普通教室农村三层、城市四层以下,中学的普通教室农村四层、城市五层以下,实验室、专用教室、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的层数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9、建筑层高:
普通教室层高,小学不宜低于3.6米,中学不宜低于3.9米。
阶梯教室最后一排净高不低于2.2米。
行政办公用房不宜高于3米。
10、建筑结构:
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建筑结构应采用抗震性能好的结构体系,全框架结构。
严禁使用预制空心板及预制楼梯,建筑材料的强度等级、型号、规格、质量等材料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满足设计的要求。
11、建筑防火:
建筑防火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楼房不低于二级,平房不应低于三级。
12、楼面、地面:
根据使用要求宜做防滑、防尘、宜清洁的楼地面。
化学实验室宜做耐酸碱腐蚀的楼地面;多功能教室、体育活动室宜采用弹性地面。
13、门厅、走廊:
门厅宜适度宽敞,有利于人流集散通行和短暂停留。
走廊外廊净宽不应小于2.1米,内走廊净宽不应小于3米。
上人屋面安全防护栏,净高不应低于1.3米。
外廊栏杆(栏板)净高不应低于1.1米。
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11公分。
各种栏杆均应坚固、不易攀登的构造。
走廊不宜设踏步,如必须设踏步时不宜少于三级。
14、楼梯数量、宽度及形式:
楼梯设置的数量、宽度、位置和形式,应满足使用要求,符合安全疏散和国家防火规范要求,每幢多层建筑不得少于2座楼梯。
楼梯不得采用螺旋形式肩形踏步。
踏步高度:
小学不应大于15公分,中学不应大于16公分。
楼梯栏杆(栏板)应坚固、高度不应小于90公分,楼梯平台及室外楼梯栏杆(栏板)高度不应小于1.1米。
楼梯间应有直接的自然采光、通风和照明。
15、室内环境、采光、照明:
室内采光应亮度均匀,应保证主要教学用房的最佳建筑朝向,避免教室内直射阳光。
教学楼宜采用双侧采光,主要采光面应位于学生座位的左侧,采光窗窗台高度不应低于90公分。
外廊、单内廊地面以上2米高度开窗。
采光玻地比不应低于1/6,严禁使用有色玻璃。
照明:
应采用配有保护灯罩的节能荧光灯具,不宜采用裸灯。
灯具(长轴)应垂于黑板面布置(黑板灯除外),悬挂高度距桌面宜为1.7米。
16、卫生设施:
学校应设置给水、排水系统。
建筑物内应设置水冲式厕所。
均应采用瓷砖大便槽(或蹲式陶瓷大便器)和小便槽,宜配备洗手盆和污水池。
独立厕所应按卫生要求,位于教学、办公区及食堂的下风方位,并保持适当距离,均应设置通风排气设施。
17、教职工单身宿舍:
完全小学、初中分别按教职工编制的30%、50%配置。
全寄宿制完全小学、初中分别按教职工编制的50%、60%配置。
每人建筑面积为16.7平方米。
18、学生宿舍:
每生建筑面积小学5平方米,中学5.5平方米。
学生宿舍层高,单层床的层高不应低于3米,双层床的不宜低于3.6米。
学生宿舍由居室、管理室、盥洗室、厕所、贮藏室及清洁用具室组成,不宜与教学用房合建。
男生、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并不得分层设置,其出入口应分开设置。
每室居住人数不宜多于7—8人。
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住校学生宿舍人员面积,由各校根据实有必须住校的学生人数核算,并报主管部门审定后增列(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中不含学生宿舍建筑面积指标,全寄宿制学校除外)。
19、建筑装修:
学校各类用房应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方建筑材料进行装修,应简朴、美观、大方,严禁采用豪华装修。
①墙面、顶棚一般宜做普通装修、门厅可做中级装修。
②所有内墙的阳角和方柱均宜做成园角。
③走廊、门厅、楼梯间均宜做高度不低于1.2米易清洗、不易污损的墙裙,饮水间、浴室、厕所宜做高度不低于1.5米便于冲洗的墙裙。
④固定黑板应采用黑绿色或黑色无光耐磨材料制作。
黑板高度不应小于1米、宽度小学宜3.6米、中学宜4米;黑板下沿与讲台的垂直距离:
小学80—90公分、中学1米—1.1米;讲台两端黑板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公分、宽度不应小于65公分、高度宜为20公分。
⑤食堂、厨房装修及设施配置应符合卫生防疫部门关于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要求。
20、中等专业学校、职中有关校舍标准
⑴建筑面积:
每生建筑面积20.97m2。
其中:
教室3.39m2,图书馆1.08m2,实验室、实习工厂附属用房6.5m2,风雨操场0.68m2,教师办公室0.96m2,学生宿舍5.0m2,教工和学生食堂1.22m2,其他附属用房2.14m2。
⑵用地面积:
①每生用地面积:
54m2,其中绿化面积5m2。
②运动场地:
每校田径场400米1个,篮球场3个,排球场1个,其他活动场地500m2。
21、特殊教育学校有关校舍标准
⑴盲学校学生用房不应设置在三层以上;
聋学校学生用房不应设置在四层以上;
弱智学校学生用房不应设置在二层以上;
食堂、厨房、多功能活动室等用房宜为单层建筑。
⑵盲学校的过廊、沿内墙两侧均应设置与墙牢固连接的连续扶手,距地面高度宜为80—90公分,扶手端部应向墙方向做成弧形连接。
教学楼及生活用房的门厅或走廊的坡度,能供轮椅使用的坡道不应大于1:
12。
⑶盲学校校园内应设置盲道。
⑷盲学校学生宿舍应设单层床,盲学校、弱智学校、学生宿舍每生建筑面积10m2,聋学校学生宿舍每生建筑面积5m2。
22、幼儿园有关校舍标准
⑴活动室每班一间,建筑面积150m2(含幼儿午睡、进餐等),不含幼儿午睡、进餐建筑面积90m2。
⑵卫生间每班一间,建筑面积25m2。
⑶衣帽、教具贮藏室每班一间,建筑面积15m2。
⑷音、体活动室全园设一个,建筑面积:
6班200m2,9班233m2,12班267m2。
⑸厨房全园设一个,建筑面积:
6班90m2,9班102m2,12班112m2。
⑹幼儿园活动室宜在三层以下。
楼梯踏步高度不应大于15公分、宽度不应小于26公分。
绿化用地生均不少于2m2。
运动场直跑道30米。
23、中小学校教室、实验室轴线尺寸
⑴农村普通中小学校
①小学教室:
6.9×8.4米
②小学科学教室:
7.8×10.8米
③中学教室:
7.2×9.0米
④实验室:
8.1×12.0米
⑵城市普通中小学校
①小学教室:
7.2×9.0米
②中学教室:
7.2×9.9米
③中学实验室:
8.4×12.0米
中小学校校舍建设及有关标准、指标综合表 单位:
m2 班 米 个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
学校类别
规模
生均占地
生均建筑
生均占地中
学校类别
规模
生均占地
生均建筑
生均占地中
生均绿化
体育活动场地
生均绿化
运动场地
非完全小学
4
25.0
4.52-5.58
740
完全小学
12
32.58
6.8-10.0
7.0
6488
完全小学
6
34.0
7.85-8.25
6.0
4328
18
17.0
27.27
5.9-8.3
7.0
7146
12
29.0
6.35-7.81
6.0
6438
24
16.0
24.80
5.5-7.9
7.0
7482
18
23.0
5.75-6.75
5.0
6824
30
14.0
24.29
5.2-7.2
7.0
9777
24
20.0
5.66-6.54
4.0
7482
九年制学校
18
27.97
6.5-9.3
(5040)
7096
初级中学
12
30.0
7.80-10.0
6.0
6724
27
25.52
5.8-7.9
(7560)
9727
18
29.0
7.01-8.92
5.0
11138
36
25.16
5.6-8.0
(10080)
12137
24
25.0
6.66-8.56
5.0
11138
45
28.03
5.5-7.8
(12600)
21740
全寄宿制
完全小学
12
39.0
14.35
7.0
6438
初级中学
12
34.47
7.9-11.4
6.0
8025
18
34.0
13.31
7.0
6824
18
17.0
29.31
7.1-10.1
6.0
8633
24
32.0
13.13
6.0
7482
24
16.0
28.57
6.7-9.8
6.0
11043
全寄宿制
初级中学
12
39.0
16.75
7.0
6724
30
15.0
26.31
6.4-9.0
6.0
11701
18
39.0
15.66
7.0
11138
完全中学
18
17.0
29.31
7.3-10.3
6.0
8633
24
34.0
15.31
6.0
11138
24
16.0
28.57
6.8-9.9
6.0
11043
30
15.0
26.31
6.5-9.1
6.0
11701
36
14.0
29.93
6.3-8.8
6.0
20882
高级中学
18
40.0
29.56
7.4-10.4
6.0
8633
24
38.0
28.79
6.9-10.0
6.0
11043
30
36.0
26.51
6.6-9.2
6.0
11701
36
35.0
29.93
6.4-8.9
6.0
20882
二○○八年中小学校有关情况分析 单位:
所 人 m2/生
序号
区县
总面积
(平方公里)
总人口(万人口)
学校所数
学生人数
生均占地
生均建筑(含学生宿舍)
计
小学
初中
高中
计
小学
初中
高中
小学
初中
高中
小学
初中
高中
合计
82482.5
3257.05
8900
7575
1057
268
4151772
2243916
1350451
557405
17.86
12.64
31.24
6.61
5.83
17.32
1
万州区
3457.00
172.54
309
246
44
19
217338
110961
66483
39894
12.46
10.25
30.15
5.67
4.70
16.94
2
涪陵区
2941.46
113.80
198
139
49
10
135957
64939
48802
22216
13.75
15.35
29.56
6.62
7.65
11.98
3
渝中区
23.71
59.56
54
38
8
8
63716
34023
14594
15099
6.56
4.72
24.96
6.85
4.76
23.48
4
大渡口区
103.00
22.89
27
21
4
2
31858
16888
11079
3891
11.52
7.36
26.84
6.44
6.47
18.27
5
江北区
220.77
52.65
78
59
12
7
57522
29198
16971
11353
14.87
9.42
37.55
8.83
4.78
25.13
6
沙坪坝区
396.20
76.14
97
62
17
18
91894
45267
25103
21524
17.20
10.98
43.59
8.26
5.25
40.45
7
九龙坡区
432.00
7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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