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考试资料doc.docx
- 文档编号:11468236
- 上传时间:2023-03-01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27.87KB
市场经济考试资料doc.docx
《市场经济考试资料do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场经济考试资料doc.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市场经济考试资料doc
二元经济
dualisticeconomy
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是由两个不同的部门组成的:
-•是以现代化技术为特点的经济部门,或称现代部门、资本主义部门;二是以传统的落后技术为特点的农业部门,或称传统部门。
这两种部门的并存被西方经济学者称之为二元经济或二元结构。
这个概念由美国经济学家W.A.刘易斯提出,用以解释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
他认为二元经济的发展动力在现代部门。
由于传统部门存在着隐性失业,因此现代部门只需支付较低的、与传统农业部门生活水平相适应的工资,就可以获得劳动力的无限供给,所以经济发展的关键在于积累资本。
资本积累来自利润的再投资,利润又来自对剩余劳动的有效利用。
他将经济发展过程分为两个阶段。
在第一个阶段,由于工业资本不多,无力吸收全部剩余劳动,因此无论对劳动力的需求怎样扩大,总能在不变的低工资水平上源源不断地得到劳动力供给。
这样工业总产值中利润部分的增长速度将大大超过工资部分增长的速度,于是进入第二阶段,出现一个资本加速积累和迅速吸收剩余劳动力的增长时期,这个时期可以一直持续到劳动力短缺,工资不得不提高为止。
以上关于传统农业部门与现代部门之间的划分方法,也可以推广到任何一个两部门经济。
例如:
可以把传统农业与传统小城镇活动合为一个部门,而把近代农业和工业合为另一部门,如此等等,用以研究二部门间劳动力、资本和产出的流动。
发展中国家一般都是二元经济。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也是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的国家。
不仅表现为产业的二元结构,而且地区也表现为二元性,既有商品经济较为发达地区,也有自然经济为主的地区。
实现二元结构向单元结构的转移,还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市场机制与经济发展
1市场机制范畴
所谓市场机制,就是经济机制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指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和各个组成部分通过市场建立起内在的有机联系,由市场上供求变化、市场主体间竞争、价格涨落、利率高低等来带动和制约整个经济有机体的运行和发展。
亚当•斯密称其为“看不见的手”。
市场机制的内涵非常丰富。
首先,市场机制是-•种由价格、供求、竞争三大基本要素相互联系、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的运动过程。
其次,市场机制是一个多元市场构成的运作体系,不但包括商品市场机制,还包括劳动市场机制、金融市场机制等其他交换市场机制。
这些不同的市场机制既有共同的特征,又有各自的特点,影响他们运行的因素也不完全相同,即使同-•因素在不同时间不同空间对不同市场作用的范围、程度也有区别。
最后,市场机制可以说是一种经济资源的配置方式和组织形式。
与传统的计划经济相反,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市场主体通过各种市场参数(价格、利率、工资、地租、汇率等)的引导,自主地适应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及时地独立地作出决策,并旦在动态过程中实现经济行为和经济利益的协调,从而解决社会应当生产什么、如何生产以及为谁生产的基本问题。
2市场机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市场机制的基本作用是通过机制要素的变化调节市场经济活动,使市场上的经济人在经济利益诱导下自动采取适合市场需要的经济行为,使市场总供给和总需求不断趋于平衡,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保证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和宏观经济效益的提高。
因而,完善的市场机制,其静态作用是实现资源有效配置,而其动态的作用是以各种方式为经济发展提供推动力。
3市场失灵
市场失灵,即市场机制在某些领域是无效的。
无效的原因是由于在实际的经济运行中,市场机制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的前提条件并不完全具备:
第一,现实中市场并不是完全竞争的,而是存在着垄断。
第二,现实中获得的信息是不完善的。
第三,现实中存在着规模报酬递增的现象。
第四,现实中存在着外部经济效应。
第五,现实中的市场交易成本并不为零。
第六,市场主体只是有限理性,而非假设中完全的“经济人”。
由此,产生了市场失灵的诸多表现,如收入分配不公,出现波动性经济周期、垄断、公共物品的供应不足、信息偏在、道德风险等。
此外,对于发展中国家,市场机制难以完全解决经济体制转型问题。
市场失灵是市场木身不能解决的,因此需引入外在力量对其进行纠正,这就是政府干预。
政府的作用与经济发展
1政府的经济作用
从以上分析可看出,市场失灵是政府介入经济的原动力或依据。
由于自身特性,政府在纠正市场失灵方面具有四大优势:
第一,政府具有征税权。
第二,政府有禁止某些活动的禁止权,比如在某些具有负外部性效应的领域,政府可禁止其他企业进入,而垄断企业不能禁止其他企业进入。
第三,政府有处罚某些经济主体的处罚权。
第四,政府在交易成本或交易费用方面具有优势,主要体现在公共品的搭便车问题以及不完善信息上。
政府的经济作用主要有:
%1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竞争,抑制垄断,同时进行一定的行业管理。
政府通过承担这些方面的职能,维护和创造市场机制正常发挥作用所需的基本条件。
%1界定和维护财产权利。
采取各种必要的手段,尽可能消除经济活动中的外部经济效应。
%1承担公共物品的生产,组织公共物品的供给。
%1运用各种政策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稳定宏观经济。
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税收、信贷规模和利率变动等,从而实现币值和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保持经济总量的大致平衡,促进充分就业,从而创造较为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为市场机制实现效率提供宏观条件。
%1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
首先,政府要运用各种手段反对市场活动中的特权和垄断,保障公平竞争的原则得到遵循,消除由市场机会不平等所造成的收入分配的不平等。
其次,对于正常的市场关系范围内出现的收入分配不平等运用各种政策手段加以控制和调节,如在税收方面,对于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实行差别税赋,劳动收入低税,资本收入高税。
再次,政府通过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以社会再分配的方式来布助低收入阶层和贫困阶层。
以上五条作用是从市场失灵引出的政府作用,对于所有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的经济发展都是适用的。
对于发展中国家,还需着重考虑经济发展的问题,政府还要承担-系列同经济发展有关的经济职能,如推进经济转型,培育市场来推动经济发展。
然而通过政府管制来干预经济活动从而弥补市场失灵仍然有可能出现问题。
在现实经济运行过程中,人们期望政府能够办好市场办不好的事,但结果往往是政府不仅未能补救市场失灵,相反却降低了社会效益,这乂引发了对于政府失灵问题的研究。
2政府失灵
政府失灵的含义是指政府在纠正市场失灵的过程中所引起的各种问题,如对私人市场反应的控制有限,官僚主义和低效问题,政府机构的自我扩张,寻租活动,公共决策的局限性等。
政府之所以会出现失灵,原因是:
第一,政府运作成本与收入的分离。
由于缺乏像市场中价格这种关键性联系,使得政府产出的价值同生产它的成本割裂开来。
第二,内在性和组织目标。
由于政府成员相对于全社会来说只是一小部分人,这样,有可能造成政府偏离社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会出现官僚主义、腐败等问题。
第三,派生的外在性。
由政府干预试图修正市场缺陷,可能产生无法预料的副作用,这种副作用的后果通常并不由政府来承担,这也是与市场活动中的外在性不同之处,这样,政府行为缺乏承担后果的约束,易造成政府决策的非理性、随意性和专断性。
第四,分配不公平。
这主要是指由于权力和特权造成的。
对于政府失灵的防范和治理问题,可以有两条路:
第一条路是在政府管理中注入一些市场因素,引入市场机制,对政府的决策进行成本一收益分析,这样可缩小政府失灵的影响范围。
第二条路是引入法治,进行制度创新,造就有效政府和有限政府。
结论
市场机制和政府在经济运行和发展中均具有重大的功能和作用,目前实践和理论均已证明,市场机制是配置资源的最有效方式,而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界定了政府经济职能(作用)的范围,政府作用也存在政府失灵。
因而,市场机制是有局限性,政府作用也是不完善的,现实而理智的选择并不是纯粹的市场或纯粹的政府,而是这两者的不同组合上的选择。
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讲,这种不同组合间的选择,实际上是一种程度上的选择。
在经济不同的发展阶段,选择合适的组合是非常重要的。
就是说,在经济不发达的现实条件下,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政策应当具有两个方而的内容:
一方面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确立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地位;另一方面恰当地发挥国家的职能,对国民经济进行必要而合理的干预。
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与国有企业改革方向[上]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所存在的各种有效的现代企业制度,是一个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统-体。
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只有从这种一般性和特殊性两个方面出发,才能成功地选择正确的方向。
本文拟从对企业制度的总体概括和认识开始,把我国企业改革置于这种现代企业制度的一般性和特殊性之中进行考察。
一、国有企业改革方向的选择
党的十四大确立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后,围绕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一主题展开的国有企业改革的讨论更加深入了,首先是针对中央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及过去几年股份制试验的经验教训所作的阐述。
关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大多数观点认为其与现代公司制度是含义相同的。
也就是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要把现有的企业形式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吴敬琏等,1993,第173页)。
其次,针对前一时期企业实行承包制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企业与国家利益目标不一致,对国有企业的委托一代理关系进行了讨论。
问题常常被归结为国有企业产权界定不明确。
一般的解释是,尽管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国有资产产权,但国家却是不明确的概念,最终又要依赖于各级政府,后者或者说地方和部门都直接管企业,同时又处于企业实际经营过程之外,结果是既因信息缺乏问题管不好,又无法避免行政干预,还会使企业资产流失。
所以,讨论中涉及的所谓产权不清晰问题,实际上是对政企不分和委托;代理关系中经营权背离所有权等问题的--种概括,其中核心是通过何种制度安排使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和经营者达到激励相容,或所有者通过何种机制对经营者实施有效的监督。
第三,人们普遍观察到,对于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来说,无论是企业承包制还是股份制的试验,都使国家在拥有企业经营信息方面处于不利的地位,而内部信息的抑有者即企业经营者却与国家利益取向不尽一致,因而所有者与经营者的激励发生矛盾。
由于这种现象在转轨过程中俄罗斯和东欧的国有企业中得到最突出的表现,青木昌彦将这种现象表述为“内部人控制”(参见青木昌彦、钱颖一,1995)。
这种表述及其相关的分析方法引起了我国经济学家的共鸣,不少人从这个角度探讨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并设计公司治理结构的目标模式,以及从目前的企业模式向不同治理模式的企业制度过渡的具体途径,等等。
把最近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的讨论加以归纳,评价各种改革主张的关键在于回答如下问题:
(1)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什么;
(2)国有企业而临的真正问题是什么;(3)产权或所有制改革是否能够解决企业的问题;(4)在企业外部竞争环境与内部治理结构两者之间,哪一种对于国有企业是最急需的。
二、两权分离与现代企业制度
机器大工业的出现和发展,超越了个人的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导致所有与经营相分离的公司形式的诞生,因而产生了委托■代理的问题。
斯密最早观察到股份公司中存在的委托■代理矛盾,并描述了股东因对公司业务所知甚少而导致的监督困难,以及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在利益取向上面的差异。
伯利和米恩斯则进-•步揭示了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情况下,企业的直接经营者在激励与责任方面,与企业的所有者之间的矛盾(StigleretaL,1983)。
概括起来,所有权与控制权在现代公司中被分离之后,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不是同一个主体,从两者之间的关系角度出发,就形成了所有与经营分离条件下的三个属性。
笫一,在两权分离的情况下,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通常是不一致的。
对于企业的投资人或所有者来说,企业的利润最终以投资收益的形式为其占有,投资行为的效用最大化可以简单化为利润最大化。
而经理人员只是资产的经营者,其效用函数中,经营者的收入不等于企业盈利,企业利润最大化不意味若经营者效用的最大化,因此经理人员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力不足。
如果对经营者的监督不完整,他可能会通过扩大企业规模来扩大其权力基础,提高自己在同行中的地位;或通过增加不必要的非生产性开支达到个人享受的目的;或者通过增加或多报成本的方式侵蚀企业利润。
正是由于所有者与企业经理人员这种不同的利益取向,因而理论上存在着经营者利用手中拥有的权力侵犯所有者利益的可能性。
也就是说由于委托-代理关系的形成,天然地会产生所有者和经营者激励不相容的问题。
第二,在现实中,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即经营者或企业经理人员拥有关于企业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和费用的真实信息,而作为委托人的所有者,由于不参与实际经营,除非付出很高的成本,无法获得相应的信息。
这种信息不对称使得激励不相容有可能成为经营者侵犯所有者权益的现实表现。
第三,所有者与经营者对于企业经营结果所负的责任也是不对等的。
对于现代大型企业来说,一个经营管理人员或一个代理集团,对于企业经营不善导致的恶劣后果,所能够承担的责任毕竟有限,最多不过是个人信誉、财产或自由的丧失,这与所有者或委托人的资产相比就十分不对称了。
这种不对等随着规模的扩大而加大,使得经营者有可能为了个人的利益而采取风险过度的行为,如巴林银行的里森事件就是十分典型的例子。
此外,同样的原因也有可能使经营者采取掠夺性的资产转移行为,使所有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假如现代公司制度无法克服上述三个两权分离的基本属性,则意味着这个制度是没有生命力的,因而所谓的现代企业制度也就不会是如今人们观察到的样子。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从伯利和米恩斯的著作于30年代初出版以后,至少在统计意义上,人们没有发现清楚的证据,证明管理者占主导的公司,在诸如使用资产生产利润等企业行为方面与所有者占主导的公司有明显的不同(参见StigleretaL,1983)°相反,对于大型企业来说,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成为普遍的现象。
尽管委托■代理问题在现代公司制度的演进中始终存在,但在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中,各种在现实中得以生存的两权分离的公司形式,通常都创造出相应的比较有效的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制度安排。
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公司制度发展的过程中,股份制作为一种有效的现代企业制度,是以充分竞争的市场作为运行基础的,市场评判是监督和约束经营者行为的主要依据,市场机制则为这种监督和约束的实现创造了前提条件。
在竞争的条件下,优胜劣汰是企业的生存规律。
从微观经济学的道理来看,这里的优劣就表现为企业是否能够获得利润。
赢利的企业将生存并得到发展,亏损的企业将衰落并失败。
在一种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企业之间的竞争会形成一种平均利润或平均成本。
而根据企业的实际利润水平或成本水平,与这种平均利润或平均成本进行比较,即可以使企业经营状况的信息得到充分反映。
换句话说,在存在由充分竞争产生的平均利润率的情况下,每个企业的利润水平包容了关于企业经营好坏的充分信息。
因此,在存在市场竞争的条件F,利润率可以作为考核和监督企业经营的一种充分信息指标。
①这个充分信息虽然不能完全克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但它是一种简单的、成本低廉的手段,可以尽可能准确地反映企业经营的好坏。
在存在市场竞争从而有了这种充分信息的前提下,进一步形成经理人员市畅这个市场的作用是,依据经理人员的经营绩效对其进行奖惩,因而使经营者与所有者的激励变成相容的。
然而,市场竞争下产生的充分信息并不是完全信息,信息不对称只是在程度上被降低了,却没有被消除。
同时,根据充分信息对经理人员的奖惩还只是事后的,在经理人员与所有者承担的企业经营责任不对等的情况下,前者仍然可能采取机会主义的行为,如进行风险过高的投资和对所有者资产进行掠夺性转移。
因此,相应于每一种特定的条件,还需要建立一套事前监督经营行为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或治理结构,以最大限度地克服经营者与所有者之间的责任不对等所可能带来的问题。
所谓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指所有者对一个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绩效进行监督和控制的一整套制度安排。
按照米勒的定义,公司治理结构是为了解决如下的委托-代理问题而产生的:
“如何确知企业管理人员只取得为适当的、盈利的项目所需的资金,而不是比实际所需多?
在经营管理中,经理人员应该遵循什么标准或准则?
谁将裁决经理人员是否真正有成效地使用公司的资源?
如果证明不是如此,谁负责以更好的经理人员替换他们?
”(Miller,1995)
关于公司治理,我们有必要强调两点。
首先,公司治理结构中最基本的成份是通过竞争的市场所实现的间接控制或外部治理,而人们通常所关注或所定义的公司治理结构,实际指的是公司的直接控制或内部治理结构.后者虽然是必要的和重要的,但与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机制相比,只是派生的制度安排,其目的是借助于各种可供利用的制度安排和组织形态,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信息不对称的可能性,保护所有者利益。
其次,在当代西方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外部治理结构存在的前提下,不仅具有多种所有制形式混合的特点,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更是五花八门、形式多样。
从现代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以及具体的对于控制权的监督机制比较来看,任何一种现有的公司内部治理模式都不能无条件地应用于所有的公司经营环境中,也没有一种包治百病的监督机制可以单独起作用。
一般来说,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方式,依一个经济中技术条件、规模经济和法律框架的差别而异,也有路径相依的由来关系。
既然不同的国家具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处于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因而在市场机制发育程度上、资金水平上存在差别,则各口具有适宜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因此,公司内部治理模式和具体的监督机制是多样的、特殊的,而旦处于不断的制度创新之中。
但竞争的市场环境却是可以确定的,永远是两权分离下形成有效的企业制度的前提条件。
三、国有企业的外部环境与内部治理
国有企业及其特殊的治理结构是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产物。
改革以前,在产品价格和生产要素价格都己经被扭曲,竞争的市场不存在的情况下,没有一个作为企业经营状况的参照的平均利润率,则每个企业的利润水平就不能充分反映企业经营好坏的信息,也就不能作为评价企业经营状况的充分信息指标。
要获取企业的开支水平是否合理,利润水平是否真实,以及是否能够保障所有者的利益等等信息,其费用十分高昂。
这使得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激励不相容成为-个难以克服的问题,而责任的不对等则会进-步加强这种倾向。
在产业和企业间的要素报酬率存在很大差异的传统经济体制下,如果国营企业拥有经营自主权,它们就有可能将可支配的资源配置在要素边际报酬率高的地方,①这样的边际调整显然会干扰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打乱整个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均衡。
既然国有企业建立的前提就是竞争市场不再存在,国有企业建立的目的又是控制企业的生产剩余,所以,从保证国家发展战略目标的内在要求出发,国营企业理所应当是不能拥有经营自主权的。
换句话说,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国有资产被侵蚀和剩余被流失的机会,唯一可行的治理办法就是最大限度地剥夺国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国营企业所需的投资和其它生产要素由政府无偿拨付,所生产的产品及其规格、数量和产品的调拨或销售由政府计划决定,在财务上实行统收统支,利润全部上缴,亏损全部核销,是在扭曲的宏观政策环境和高度集中的资源配置制度下,监督成本最低的制度安排。
事实上,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就是按照这样的逻辑形成的。
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与国有企业改革方向[下]
由于国有企业面临着一系列传统发展战略遗留下来的政策性负担,缺乏与其他类型企业公平竞争的条件(林毅夫等,1995),因此利润率就不能成为考核企业经营绩效的充分信息指标,因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无法克服,激励不相容的难题也无法解决,经营者侵犯所有者利益就不可避免。
其结果表现为企业亏损的增加和国有资产的流失。
同时,企业可以将亏损归咎于政策性负担,要求政府继续给予补贴和保护,企业预算继续软化。
只要国家继续对企业下达政策性任务,公平竞争的市场就难以形成,就找不到一种简单且成本低廉的充分信息实施对经理人员的监督和考核。
在这种条件下,越是从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角度出发进行改革,经营者与所有者之间的激励不相容就越突出,责任不对等的现象就会诱致出更加严重的机会主义行为,国家的利益损失就会越大。
进行所有制的改革,信息不对称、激励不相容和责任不对等的问题仍然得不到克服,企业效率依旧得不到保障。
四、国有企业改革:
竞争条件还是产权制度?
现在我们可以来回答,导致人们通常观察到的国有企业面临问题的真正原因。
首先,让我们来看国有企业监督效率是否天生要低。
主张产权改革的观点认为国有企业因公有化程度高,委托-代理层次就多,初始委托人与最终代理人之间的距离越遥远,监督效率也就越低(参见张维迎,1995年附录)。
反过来的逻辑推理就可能是,通过私有化消除这种多层次的代理结构(大众■政府■国有企业经理人员),建立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直接联系(持股人■私人企业经理人员),可以获得更高的企业效率(参见Yarrow,1989,P52-69)。
就现代大型企业来说,企业无论是采取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都不可能回避委托■代理问题。
即使在私有制的公司形式下,所有者仍然是要分层次地把资产经营权委托出去,即通常采醛持股人■董事会■企业经理人员”的委托-代理形式。
董事会的成员一般所占股份很少,有些甚至根本不持股。
在现实中,通常是经理人员膊请董事会成员,而不是萤事会雇用经理。
①因此,事情并不像想象的那样,在委托-代理层次上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别。
如果委托-代理层次是影响大型企业效率的主要因素,就不会出现像控股集团这样多层次委托-代理的企业制度了。
对于私有制条件下的委托-代理结构来说,信息不对称、激励不相容和责任不对等的问题都是存在的,如果没有竞争性的市场以形成反映企业的经营绩效的充分信息,经营者侵犯所有者的问题同样得不到解决。
无论层次多寡,代理人都可能违背委托人的意愿,采取机会主义行为。
而当一个竞争性的市场解决了充分信息问题之后,每个层次的信息是透明的,责任也是明确的,委托■代理关系就不会因为层次不同而有什么差异。
也就没有理由说,国有制情况下的多层委托■代理关系就不能形成相应的最大限度地克服信息不对称、激励不相容和责任不对等问题的治理结构。
同时,政府作为一个必要的制度安排,本身也具有各种保障服务效率和激励机制的制度约束。
政府职能本身的激励手段对它在管理国有企业(如任命经理人员、监督企业经营绩效等)方面的行为也是起作用的。
其次,我们来看国有企业是否天然具有预算软约束的性质,因而其行为与私有企业有所差异。
科尔内描述了国有企业的软预算约束现象,却缺乏对于这种现象形成原因的分析(NagaokaandAtiyas,1990),以致使人们从观念上认为,国有企业必然伴随者软预算约束,而改变国有制就可以消除软预算约束现象。
事实上,国有企业的软预算约束是特定的发展战略的产物。
由于国家赋予国有企业以种种政策性任务,企业不能完全按市场竞争的方式生存和发展,因而形成与国家之间的软预算约束。
但是,国有企业并非注定要永远承担这种政府指定的政策性任务,因而软预算约束也就不是其必然的性质。
事实上,许多私人企业在履行政府赋予的政策性任务的情况下,也形成了对国家的财政依附关系,即软预算约束。
第三,看国有企业是否缺乏对经营不善的企业进行有效惩罚的机制。
主张产权改革的观点观察到,在私有制的场合,消费者对成本高、服务差的企业可以通过“退出”(exit)进行选择和惩罚。
他们表示不满意的方式就是拒绝购买,企业销传下降会导致持股人的退出,以及企业股票价格的下降,使企业面临被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市场经济 考试 资料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