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实施专业技术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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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实施专业技术方案
江宁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水运品质工程创建行动计划》(苏交质[2017]11号)、《江苏省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苏交质[2017]6号)和《南京市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实施方案》(宁交质监[2017]737号)相关要求,推进我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制定本创建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申报市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程5个。
2、通过示范引领,落实以“标准化、信息化、绿色化”为核心的公路品质工程创建机制和评价体系,引导我区公路工程扎实推进品质工程建设,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工程实体质量、外观质量、服务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共同推进。
按照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布置,江宁区交通运输局统一领导协调,局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参建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我区公路品质工程示范工程创建工作。
2、坚持区局引导,工程主导。
充分发挥区局引导作用,结合公路工程特色,强化工程各参建单位的主体作用,广泛调动参建各方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
3、坚持继承发展,改革创新。
坚持在充分继承施工标准化、平安工地、通病治理、现代工程管理、优质工程创建等经验的基础上,以需求为导向,围绕品质工程内涵和创建重点要求,突出标准化、信息化、绿色化建设,强化创新驱动与引领作用,推广运用BIM、钢结构、绿色建设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和新标准,为品质工程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4、坚持示范带动,统筹实施。
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示范创建环境,积极推动品质工程的试点示范,及时总结经验,引导区局扎实推进品质工程建设,实现工程品质的稳步提升。
三、组织机构
局成立品质工程创建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姜平、夏金华
副组长:
马明宏、曹勇
成员:
陈志发魏厚发蒋照陈全兵沈顺保
王健郗承志平振巧高辉汤濛
管世宏张正祥徐华骏端木义虎
丁城刚诸建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计划科,由魏厚发任办公室主任,沈顺保、管世宏任副主任,联络员:
丁城刚、端木义虎、李鹏、诸建兵、张克、冯飞、杨瑶。
局成立品质工程创建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负责本单位品质工程创建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有关要求及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品质工程建设的深入推进。
四、重点任务
1、设计品质提升行动。
健全工程工程设计体系,加强可施工性、可维护性、可扩展性、环境保护、灾害防御、经济性、安全性等系统设计,实现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
推进工程工程统筹设计,深入推广标准化设计,切实加强精细化设计,努力推行生态环保设计和生态防护技术。
鼓励推行宽容设计,对可能的风险做好防范设计。
完善勘察设计审查制度;强化勘察设计过程评价,加强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强制性标准执行、关键技术控制、勘察设计进度等实施过程跟踪。
创新工程设计评估机制,科学评价勘察设计工作成果,加强责任追究。
2、工程管理创新行动。
规范工程管理体系,深入推行现代工程管理,建立“实施有标准、操作有程序、过程有控制、结果有考核”的标准化管理体系。
探索全寿命周期工程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工程首席质量官制度;深入推进工程标准化建设,推进施工管理标准化、施工工艺标准化、施工场站建设标准化,实现重点交通工程工程施工标准化达标比率达到80%以上;重点交通工程工程中构造物装配化施工比例达到30%以上。
3、工程质量控制行动。
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特别要强化勘察、设计、施工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制。
推进工程质量诚信管理,建立工程质量档案数据库和质量失信“黑名单”,推动企业、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与社会信用评价体系的联动,并建立与资质审批、执业资格注册、年审、招投标的关联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交通建设市场行为的引导、规范作用。
落实优质优价和合理工期管控制度,建立全行业、全过程、全寿命周期以优质优价为导向的招投标管理制度。
强化工程质量检验检测,进一步发挥实验检测在工程质量管理中的作用。
健全质量通病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关键结构、隐蔽工程和重要材料的质量检验和控制,深入开展QC小组活动,大力倡导小发明、微创新,夯实工程质量管理基础。
4、科技信息集成行动。
研究推广“四新技术”,重点推进BIM技术、长寿命建设技术等基础研究和应用、路面材料、沥青路面低温施工与修复、路面材料再生利用、新型护岸结构、智能化施工与实时反馈控制、绿色施工技术、水下隐蔽工程检测以及大型化施工设备、全寿命周期安全监测技术及装备的研发和应用。
实施成套关键技术攻关,激励公路从业者参与到大众创新行列中。
建立工程全过程的信息化体系,加大视频监控、工艺监测、预测预警、移动终端等“智慧设施”的投入,实现“智慧施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管理、工程管理的“智慧度”。
推进BIM技术应用。
加大公路水运工程钢结构桥梁应用。
5、绿色安全保障行动。
实施绿色交通工程建设,加大工地扬尘治理力度,严格施工环境保护,严控施工污染,优先采用低碳、环保、节能的新材料、新技术,打造一批绿色示范工程工程。
完善工程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工程运行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开展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本质安全度。
深化“平安工地”创建,推进现代工程管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
6、发展环境优化行动。
深化品质工程理念和文化,培育品质工程文化,弘扬工匠精神,积极申报“江苏省交通建设优质工程”、“扬子杯”,激励参建人员打造品质工程的荣誉感。
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定期开展管理人员岗位考核和继续教育,并建立层次分明、科学合理的激励与保障机制。
推行师父带徒弟模式,注重优秀技能的传承,建立稳定的技术工人队伍。
落实品质工程评价标准与技术政策,深化优质工程挂牌创建。
五、时间安排
创建总体时间为2017年至2020年,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1、启动创建阶段(2017年)
组建品质工程建设组织机构并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程,督促各创建工程、施工标段的参建单位研究制定具体的创建计划;组织开展区局公路品质工程评价体系和创建专项经费、独立设计审查机制、合理工期保障、合理价中标、交通建设信用评价与社会信用体系联动、BIM技术及钢结构桥梁应用等技术政策研究,探索构建区局品质工程建设工作机制。
2、深化创建阶段(2018年)
进一步完善品质工程建设工作机制,适时组织经验交流活动,建立品质工程相关配套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品质工程相关评价标准和评价制度;围绕品质工程建设目标,管理部门、参建单位着力开展设计品质提升、工程管理创新、工程质量控制、科技信息集成、绿色安全保障、发展环境优化六大行动,示范创建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
3、总结推广阶段(2019-2020年)
组织经验交流,总结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凝练管理经验和技术成果,修订完善品质工程相关配套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品质工程相关评价标准和评价制度,提出创建品质工程长效机制的意见建议。
表扬先进典型,宣传创建成效,并在区局范围内全面推广品质工程建设。
六、创建要求
1、我区所有干线公路、航道工程建设中均应开展品质工程创建活动,同时每年从当年建设的农村公路(三四级公路)工程中确定1-2个工程开展品质工程创建活动,力争1个成为市品质工程示范工程。
2、品质工程创建要根据本工程所处的阶段,由建设单位牵头,紧紧围绕创建任务要求,明确创建目标和创建计划。
已开工工程要根据工程特点认真分析品质工程创建要求,制定创建方案并及时完善。
未开工工程要提前谋划,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或招标阶段,就要明确品质工程的创建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完善。
3、品质工程创建要紧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围绕设计品质提升、工程管理创新、工程质量控制、科技信息集成、绿色安全保障、发展环境优化六个方面,重点在“标准化、信息化、绿色化”方面打造工程的亮点与特色。
4、加强对施工工艺、设备、材料的使用管理,淘汰落后工艺,建立禁止使用技术、限制使用技术、推广应用技术台账。
针对耐久性关键控制指标、钢结构桥梁建造和运维管理、BIM技术应用等“标准化、信息化、绿色化”关键重点技术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形成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先进技术指南、工艺工法。
5、区局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参建单位将品质工程创建与平安工地考核评价、优质工程评选、企业信用评价考核、招投标等工作紧密结合,积极采取统筹设计、劳动竞赛、优质优价等有力措施,不断推进区局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6、各参建单位应在2018年1月10日前成立创建机构并上报区局品质工程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开工的工程应尽快组织开展创建工作,根据工程特点撰写创建方案和实施计划于2018年1月20前上报。
2018年后开工的工程,参建单位应在开工之前,将品质工程创建实施计划报区局品质工程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活动期间,每季度末将创建进展情况报区局品质工程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各建设单位联动机制,加强行业指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专家咨询机制,强化组织保障。
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工程工程要对照相关要求,制定本工程的品质工程创建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分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督促。
(二)加强考核评价
按照省市有关品质工程考核办法,加强对各工程品质工程创建的评估和考核,建立完善奖励惩罚机制,严把工程品质关,开展品质工程评选活动。
对品质工程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或表扬;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品质工程的有序发展并向全区推广,力争我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全市领先。
(三)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品质工程建设活动的意义、要求,积极宣传品质工程创建经验和先进典型,凝聚社会共识,争取各方支持,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品质工程建设深入人心。
区局公路工程建设工程,应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品质工程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所有参建单位、参建人员的积极性,献计献策,全力打造品质工程。
附表1:
任务分解表
2:
参建单位各阶段主要工作
3:
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进度报表
附表1:
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工作
省厅工作要求
我区具体任务
责任单位
一、设计品质提升行动
1
健全工程工程设计体系
明确公路水运工程耐久性关键指标控制标准。
开展“品质工程”的系统设计。
落实工程全寿命周期设计与“品质工程”有关的系统设计编制的要求和举措
系统考虑工程建设施工和运营维护
工程计划科、地方海事处(航道处)、质监站、农路指挥部、公路站、建设单位
落实有关耐久性关键指标控制标准
工程计划科、质监站、农路指挥部、建设单位
2
推进工程工程统筹设计
落实设计标准化和通用化要求,统筹生态保护设计要求。
督促设计单位落实可操作性、维护便捷性、安全和绿色环保设计的要求和具体举措
推进模块化建设,加强精细化设计,深化优化标准化设计,鼓励构件设计的标准化、通用化,强化工程及配套服务设施的人性化设计,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功能实效
工程计划科、公路站、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农路指挥部、建设单位
3
完善勘察设计审查制度
探索工程设计审查评估机制。
完善工程设计审查评估制度,强化设计咨询单位和专家审查的作用,明确工程设计审核评估主体、流程、职责等
工程计划科、农路指挥部、质监站、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建设单位
4
强化勘察设计过程监管
加强设计质量过程监管。
完善招标文件有关勘察方案、外业验收、设计质量、设计深度等专用条款
工程计划科、质监站、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公路站
执行勘察设计、咨询审查等动态评价制度,开展过程监管工作
工程计划科、农路指挥部、区质监站、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公路站、建设单位
5
创新工程设计评估机制
开展设计质量后评估。
落实勘察设计质量后评估办法、设计质量存在问题责任追究以及设计信用管理办法
工程计划科、农路指挥部、质监站、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公路站、建设单位
二、工程管理创新行动
6
规范工程管理体系
深入推行现代工程管理,引导专业化管理专业化施工,鼓励施工人员技能专业化。
明确施工企业应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的要求
质监站、工程计划科、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建设单位
落实建设单位、工程代建单位专业化管理的办法和施工专业分包办法
工程计划科、农路指挥部、区质监站、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公路站、建设单位
7
探索全寿命周期工程管理模式
开展工程总承包、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工程管理模式。
探索设计施工一体化、建养一体化的管理模式,鼓励开展专业化工程管理
工程计划科、农路指挥部、质监站、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建设单位
8
探索建立工程首席质量官制度
鼓励和引导企业设立工程首席质量官。
按工程首席质量官管理办法,组织首席质量官培训和考核
质监站、工程计划科、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公路站
督促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企业严格执行工程首席质量官制度
工程计划科、质监站、农路指挥部、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公路站
9
深入推进工程标准化建设
继续开展施工标准化活动,重点交通工程工程80%以上实现施工标准化,构造物装配化施工比例达到30%以上。
按照相关行业要求,落实施工标准化指南及考核办法
工程计划科、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农路指挥部、质监站、公路站、建设单位
推动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落实施工班组实名制
工程计划科、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农路指挥部、质监站、交建集团、公路站
三、工程质量控制行动
10
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
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制。
明确质量管理体系,提出各参建单位质量责任清单,落实质量终身制的具体措施
质监站、农路指挥部、工程计划科、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公路站、建设单位
11
推进工程质量诚信管理
建立企业、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关联管理机制。
落实失信企业及从业人员处理办法和惩戒措施
工程计划科、质监站、农路指挥部、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公路站、建设单位
12
落实优质优价和合理工期管控制度
建立合理标价、品质工程专项费用确定的机制和合理工期保障制度。
落实优质优价、合理工期招标范本技术要求,以及专项审核要求
工程计划科、农路指挥部、区质监站、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公路站、建设单位
13
强化工程质量检验检测
建立第三方质量检测制度,加强实验检测过程管理。
落实第三方独立检测、巡检管理制度,明确第三方检测、巡检的资质要求、检测流程、职责及惩罚措施等要求
质监站、农路指挥部、工程计划科、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公路站、建设单位
14
健全质量通病治理长效机制
总结以往经验,提出质量通病长效机制,落实具体措施。
强化工程风险源辨识、评估、风险的管理,加强对关键结构、隐蔽工程的检测,开展通病治理工作
质监站、农路指挥部、工程计划科、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公路站、建设单位
推行班组首次作业合格确认制度,开展QC小组、小发明、微创新等活动
质监站、农路指挥部、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公路站、建设单位
四、科技信息集成行动
15
推广“四新技术”
推进“四新技术”应用,发布清单和技术成果。
重点推进长寿命建设技术、路面材料的再生利用和低温修复技术、绿色施工技术、智能化施工技术、全周期的检测和监测技术
工程计划科、安技科、质监站、局农路指挥部、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公路站
16
实施成套关键技术攻关
研究交通建设中需要的成套关键技术,组织攻关,形成成果。
引导鼓励建设单位,推进成套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安技科、质监站、农路指挥部、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公路站
落实成套技术攻关的相关激励措施和成果推广的政策
安技科、质监站、农路指挥部、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公路站
17
建立工程全过程的信息化体系
使用信息化现代技术,实现工程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形成工程质量“信息档案”。
建立交通建设工程的统一数据库
工程计划科、质监站、农路指挥部、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公路站、建设单位
落实“智慧工地”建设要求
工程计划科、质监站、农路指挥部、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公路站、建设单位
18
推进BIM技术应用
加强BIM技术开发;提出BIM发展激励措施,实现重点工程应用比率达30%。
在工程的大型互通、大桥、重要节点的设计、施工和管养中使用BIM技术,提出BIM技术在各阶段应用要求
工程计划科、农路指挥部、安技科、质监站、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公路站、建设单位
19
加大公路钢结构桥梁应用
形成钢结构桥梁建设的标准体系,加大推广实施力度。
执行钢结构桥梁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推进钢结构桥梁示范工程建设
工程计划科、农路指挥部、质监站、公路站、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建设单位
五、绿色安全保障行动
20
实施绿色交通建设
倡导绿色建设理念制定建设指南,开展绿色示范工程工程建设。
按照公路绿色发展指导意见,在公路、航道、港口、交通枢纽开展绿色建设示范工程创建
工程计划科、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农路指挥部、安技科、质监站、公路站
21
完善工程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全过程、全领域的双覆盖“网格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治理“双控”预防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执行安全风险管控管理办法、隐患治理管理办法、应急运行管理办法及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安技科、农路指挥部、质监站、局工程计划科、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公路站、建设单位
22
开展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
推行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工具化、定型化、装配化,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升本质安全。
按照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规范,明确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范围、质量要求、相关责任主体单位等
质监站、农路指挥部、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公路站、建设单位
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规范中的相关要求
质监站、农路指挥部、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公路站、建设单位
23
深化“平安工地”创建
加强“平安工地”过程管理,巩固“平安工地”建设成果。
根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平安工程”建设
质监站、农路指挥部、安技科、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公路站、建设单位
六、发展环境优化行动
24
深化品质工程理念和文化
弘扬“工匠精神”,提升“品质理念”。
开展品质工程创建活动宣贯;开展知识讲座、文化竞赛;积极申报各项荣誉奖项;通过典型培树,弘扬工匠精神
新闻信息中心、质监站、农路指挥部、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公路站、建设单位
25
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
开展专业管理人员素质提升活动,建立技术工人培训考核制度。
引进和培养综合型高素质工程管理骨干人才
人事科、农路指挥部、质监站、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公路站、建设单位
完善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制度和办法,明确人员岗位培训考核主体、培训考核内容、奖惩措施等
工程计划科、地方海事处(航道处)、质监站、农路指挥部、公路站
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工会、工程计划科、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农路指挥部、质监站、公路站、建设单位
26
执行品质工程评价标准与技术政策
执行交通部及我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以及保障品质工程实施的制度和技术政策。
执行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相关制度,明确品质工程评价主体、品质工程评价办法等
质监站、安技科、工程计划科、地方海事处(航道处)、公路站
27
深化优质工程挂牌创建
创建8项以上江苏交通优质工程。
坚持挂牌创建,加强过程动态指导,总结典型经验
工程计划科、安技科、质监站、地方海事处(航道处)、铁路办、公路站
附表2:
参建单位各阶段主要工作
参建单位
建设阶段
具体任务与要求
业主
(建设
单位)
初步设计阶段
分析工程特点,初步形成品质工程创建要点,包括设计标准化、BIM设计、绿色设计、环保设计等;并在设计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
指导设计单位落实相关要求。
选择设计咨询单位,明确咨询单位工作要求。
建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含后续服务期),明确勘察设计过程评价、责任追究等要求。
施工图设计阶段
明确品质工程创建的设计指导意见,包括设计标准化、BIM设计、绿色设计、环保设计、钢结构桥梁设计比例、关键技术控制指标等;建立施工图设计管理办法,明确设计过程评价、责任追究等要求。
招投标阶段
明确招标文件编制要求,包括创建品质工程目标和标准化、信息化、绿色化等创建任务以及相应的计划和保障(合理中标价、优质优价、建设管理专业化、新技术新材料应用、信息化管理、BIM应用及施工标准化、装配化比例要求)。
工程施工阶段
组织编制工程创建计划,明确创建责任和奖罚措施,严格管理,根据过程实施情况,不断完善。
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建立工程首席质量官制度,建立质量检测及监测机制,建立承包人及监理人考核管理办法,落实责任登记和责任考核。
交竣工验收阶段
按照品质工程创建要求,对参建单位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兑现相关创建奖惩措施。
对实施阶段推行的办法、制度、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措施、新管理手段等进行总结、完善;对实施过程中好的做法、经验进行总结,提出优化完善措施;认真分析运营情况,建立工程创建活动后评估制度。
对成就突出的整个工程或合同段申报国家级奖项。
设计单位
初步设计阶段
根据建设单位的品质工程创建要点,形成品质工程设计要点,全面开展设计标准化工作,创新设计理念,充分考虑生态环境、节能环保、运营安全、维护便捷,以及全寿命周期经济性,进行多方案比选。
运用BIM技术和可视化从事方案比选;强化勘察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实行动态跟踪服务,认真落实审查意见。
充分考虑品质工程创建,确定合理概算。
施工图设计阶段
制定创建品质工程设计实施细则,开展装配化、钢结构等标准化设计和绿色设计;推广应用四新技术,运用BIM技术深化设计、碰撞检查、工程量核查、施工追演等。
对存在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风险的部位进行专项设计,明确控制要点和保障要求。
工程施工阶段
强化工程现场的设计服务,加强设计交底,及时完善动态设计。
根据施工进度和现场情况,协助建设单位调整创建计划,及时对质量、安全风险提出相应要求和建议。
交竣工验收阶段
进行交工验收阶段设计认可,总结评价关键性工程设计实施效果,对“四新技术”等应用情况进行评价。
施工单位
投标阶段
依据创建品质工程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品质工程创建目标和标准化、信息化、绿色化等举措及保障措施,建立组织机构、配备相应人员、落实岗位责任。
工程施工阶段
制定创建品质工程实施方案及细则,设立专职的首席质量官,建立标准化施工场站,严格按照品质工程创建要求,推进施工标准化、装配化、信息化及班组标准化。
通过应用“四新技术”、开展技术设备工艺微创新和QC小组活动、以及信息化手段提高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水平。
建立首件认可制和班组实行首次作业合格确认制。
加强自检工作和施工过程中的自查自纠工作,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强化质量通病治理。
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分级分类审核制度,对重大技术方案应实施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开展“智慧工地”建设和“平安工地”建设。
交竣工验收阶段
按照创建品质工程的要求,完成相关文档的收集整理工作;依据工程建设过程及结果,对值得推行的办法、制度、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措施、新管理手段等进行总结。
监理单位
工程施工阶段
积极参与本工程品质工程创建计划,制定创建品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将创建品质工程相关要求纳入日常监理工作,逐级落实监理责任。
依法、依规、依合同开展监理工作,严格监理程序。
对施工单位落实“品质工程”创建的相关措施、计划,进行检查。
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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