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物探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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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集物探制度
十四、地测防治水工程招投标与井下钻探、物探承担单位准入制度
1.需外委的地测防治水工程或技术服务项目由矿编制技术要求和招标申请书,明确具体技术要求、资质要求、期限和估算费用等(一般工程项目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各类地质报告、科研项目等需要公司组织验收的重大项目需公司地测副总审批),经矿长或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经营管理部统一走招投标程序。
2.地测防治水工程招投标与井下钻探、物探承担单位选取按照公司文件要求从供应商库中择优选择。
3.地测防治水工程招投标实行资格审查制,投标单位必须达到相应资质要求和相关工作业绩。
4.外委物探、钻探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地面物探、钻探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甲级地质勘探资质。
井下物探施工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资质;井下钻探必须满足“三专”要求,并具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煤田勘探队伍。
5.原则上,涉及灰岩、(疑似)陷落柱等高水压和孔内瓦斯大的探放水钻孔必须由公司地勘公司施工;涉及灰岩水、松散层水、(疑似)陷落柱、新采区首采面物探工程外委有物探资质单位施工,其他物探工程由公司物探队施工,并提交书面物探报告。
一、防治水工程重点环节质量管控、验收制度
为切实加强矿井防治水工程重点环节质量管控、验收管理,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提高防治水工程质量,杜绝水害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1.防治水重点工程重点环节界定
(1)地面防治水工程重点环节包括地面水文补勘钻孔、验证孔及长观孔等钻探探查治理工程施工中下套管、抽水试验、压水试验、止水效果检查、测井、注浆治理、终孔、钻孔封闭等环节;三维地震、瞬变电磁、电法等物探工程施工中,测线布置、放炮施工、数据采集等。
(2)井筒防治水工程重点环节包括监测系统安装,井筒注浆等工程。
(3)井下防治水工程重点环节包括:
井下钻探工程开孔、下固套管、耐压试验、终孔、注浆治理、封孔等。
钻孔进入陷落柱、含(导)水构造、采空区水体等位置。
井下物探现场条件及数据采集过程。
(4)井下防排水系统工程重点环节包括:
水闸门耐压试验,矿井、采区、回采工作面排水系统竣工验收等。
2.各防治水工程重点关键环节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地测科,由地测科安排人员进行现场跟班,及时对关键工序进行验收,并现场填写验收单(采用远距离视频验收的,按视频验收管理办法执行),经双方技术人员签字生效;单项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地测科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内容包括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实施效果、施工小结等。
3.井下构造(断层、褶曲、陷落柱、三维地震异常区)及煤层控制孔测斜要达到100%,底板灰岩探放水钻孔测斜要达到80%,探放采空区积水钻孔深度超过30m的要进行轨迹测量,测斜深度不得小于孔深85%。
4.井下循环探查钻孔每组至少一孔取芯,三维地震反射波异常区探查钻孔所有钻孔全孔取芯测斜,取芯率不得低于70%(破碎带不低于50%),未达到上述要求不得验收。
5.井下探放高压水钻孔,孔口反压防喷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并经地测部门组织验收后方可施工。
6.存在孔内瓦斯等有害气体涌出的地质水文钻孔,必须下置可靠的孔口套管、防喷闸阀和抽放器等有效控制害气体涌出的孔口安全装置,并经通防部门组织验收后方可施工。
7.井下物探工程施工,地测科现场跟班检查确认现场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现场数据采集是否规范;
8.防治水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1)防治水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井上下零星水文补勘、探查验证工程、采区及工作面防排水系统工程由矿组织验收,地面水文地质补勘、三维地震、地面电法、地面区域治理底板灰岩水、地面注浆治理断层带、地面注浆治理陷落柱、地面验证三维反射波异常区、矿井主要排水系统、矿井潜水电泵应急排水系统、防水闸门等工程由公司组织验收。
(2)具备验收条件的验收人员应当现场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3)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危害煤矿安全生产,未达到设计要求的坚决不予以验收。
(4)验收不予通过的,验收人员应当明确不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
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完成整改,并按照程序重新申请验收。
(5)验收人员若因疏忽大意或者把关不严等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将追究有关验收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造成严重恶劣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矿井井下物探效果验证制度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安徽省煤矿防治水和水资源利用管理办法》要求,为有效预防水害事故发生,提高物探准确率,坚持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1.矿地测科综合分析采掘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情况,及时编制物探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物探探查工作。
2.当物探探查存在低阻区影响采掘活动时,必须施工不少于2个钻孔进行钻探验证。
3.矿地测副总负责组织钻探验证方案的制定,钻孔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对物探、钻探成果进行分析评价。
只有经钻探验证排除物探异常区安全威胁后方可恢复生产。
4.对每次物探探测结果,当验证钻孔结束或采掘揭露后,矿地测科要及时进行对比验证,建立物探效果验证台账。
当物探结论与实际揭露存在较大差距时,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5.矿地测科坚持一物探、一验证、一台帐、一总结,并将验证结果一周内反馈物探施工单位。
6.物探队要根据反馈结果重新分析物探探查资料,建立物探效果验证对比台帐,总结地层物性规律。
当物探结论与实际揭露存在较大差距时,要认真分析原因,不断提高物探探查准确率。
7.矿地测科对工作面围面工程及回采前的所有物探成果及验证资料均应存档备查。
在工作面形成后,要有一整套“实施方案、结果验证、资料对比、分析总结”的成果资料。
第三节公司矿井物探工程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原则及奖罚标准
1、矿井物探工程按照考核标准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实行月度考核,季度兑现处罚。
2、各矿以2017年生产经营计划安排的年度物探工程量为基础,结合采掘接替计划及“一面一策”防治水方案,编制月度计划,经公司审定,作为基数进行考核。
3、经公司审定的物探计划因矿方原因未实施的,视同公司物探队施工,该采掘工作面物探费用划拨公司物探队,并罚矿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各1000元;因物探工程未施工影响生产的,罚矿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各1000元;因物探工程未施工造成安全事故的,按公司1号文追查处理。
4、因现场条件准备不到位造成物探工程不能正常施工的,一次罚矿总工程师和地测副总各500元。
5、公司物探队未能按矿要求按期完成物探工程的,一次性罚公司物探队5000元,罚公司物探队队长500元,其他人员300元。
6、严格执行“一工程一设计一报告一对比”制度,物探报告未按期提交和缺物探设计、探采与探掘对比的,1次罚公司物探队1000元,罚公司物探队队长、技术员各200元;
7、物探报告实行分级审查和验收制度,未及时审查和验收的罚矿总工程师500元。
8、物探成果不准确影响生产的,罚公司物探队10000元,公司物探队队长、技术员各1000元,其他人员各5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按公司1号文追查处理。
9、完成年度物探工程计划,依据地质防治水效果给予矿和公司物探队相关人员奖励,具体按国投新集〔2017〕1号文附件1执行,对个人奖励不计入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考核办法及有关要求
1、月度矿井物探工程计划、考核工程量起止日期为每月底,计划经矿总工程师审核,地测水文部组织审定后,报地测水文部、安监局、经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备案,作为月度考核依据。
2、每月初,各矿及公司物探队将月度物探工程计划及完成情况,经矿总工程师签字后报公司。
由地测水文部组织公司职能部门对上月物探工程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核实工程量、工程质量、完成时间节点、资料提交、审签手续等,作为奖罚的依据。
3、地测水文部每月将考核结果通报公司安监局和经营管理部,每季度兑现处罚,年度兑现奖励。
4、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公司物探队施工的矿井物探工程。
第七节井下物探管理流程
一、流程图
二、流程表
矿井井下物探管理流程表
步骤
管理流程说明
01
工程立项:
根据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与措施、生产实际情况确定井下物探工程项目及应采取的物探手段。
02
确定施工单位:
根据计划,编制施工技术要求。
需要外委的项目,通过招标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03
资料收集:
根据井下物探的需要,收据相关基础资料,作为物探工程设计的基础。
04
井下物探设计:
根据物探区域基础资料及采用的物探方法,编制井下物探设计。
05
设计审查:
根据实施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设计审查的层级及人员,组织对井下物探设计进行审查,审查不通过返回步骤03或04;审查通过进入步骤06。
06
施工前准备:
项目施工单位,对仪器设备等进行准备调试,做好入井作业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煤矿对井下现场作业的施工条件进行准备。
07
现场实施:
根据通过审查的井下物探设计,开展井下物探施工工作。
08
资料处理及解释:
根据井下现场采集的物探资料、结合现有的地质资料,对获取的所有的资料进行处理、解释,形成井下物探最终成果。
09
成果验收:
根据实施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对井下物探最终成果进行审查验收。
审查不通过返回步骤07或08;审查通过进入步骤10。
10
成果应用:
解释无异常正常生产,存在可能富水的异常区进行钻探验证。
11
验证结果反馈:
各矿地测部门对收集的物探探测范围内采掘工作面、钻探等揭露的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及时反馈物探施工单位。
第五节物探工作精细操作规程
为加强现场技术管理,提高现场技术服务质量,增强技术人员的技术规范意识,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保障矿井物探工作有序开展,特制订本技术规范。
一、瞬变电磁
(一)MTEM现场工作技术方法
1、数据采集参数
矿井瞬变电磁法数据采集的仪器为坑道专用瞬变电磁仪器YCS40(A)系统,它是一种便携式宽时窗范围智能化的通用型仪器。
该仪器收发一体化,轻便小型,特别适合于地下超前地质探测和复杂地区情况下的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探,可以快速地进行面积测量扫描工作。
仪器数据采集时相关技术参数可设置如下:
发射电压:
6V发射线框的边长:
2m
发射频率:
8.3Hz匝数:
18(或6、9、20)
叠加次数:
128电阻要求:
<=10
抑制系数:
3 接收回线边长:
2m
测道数:
40匝数:
36(或12、18、20)
记录时窗:
0.008ms-864ms
说明:
操作者根据所选定的线框类型进行相关参数设置,目前井下普遍使用发射频率为8.3Hz,重叠式线框边长均为2.0m,线圈匝数可能有所不同,一定要搞清楚这些参数,便于后期计算。
2、数据采集观测系统
(a)(b)
由瞬变电磁“双烟圈效应”可知,其电磁场等效电流环即“烟圈”将沿47o倾斜锥面地下扩散。
因此,一次电磁场向远处传播范围为一个锥体,其中箭头所指方向为探测方向。
在巷道内布置探测方向倾角主要是依据探测距离和煤层倾角来确定线框的布置,同时根据仪器的探测深度范围来确定测点相隔距离,在保证勘探精度的同时尽量减少工作量。
探测锥体切面示意图,箭头所指方向为探测方向,虚线部分为探测范围,其有效探测范围边界与探测方向为47°夹角。
因此,为解决不同方位的地质问题,可将线框的放置方向做如下图:
说明:
瞬变电磁法的探测方向是指其法线方向,其探测深度上就是一道波形,其横向分辨率就是您移动步距的大小。
3、因此对于井下瞬变电磁法可使用的观测系统包括如下几个部分。
3-1、巷道迎头超前探测
迎头超前探测之重点在掌子面前方,因此数据采集重点围绕掌子面3-5m宽度做文章。
默认:
面向迎头方向时,左手为左帮,右手为右帮。
(1)掌子面型探测系统
图1-4为推荐的一种观测系统,其数据采集点集中在掌子面上,从左帮到右帮或是从右帮到左帮依次测量。
这是超前探测基本测试数据,下井必须获得的数据体。
基本要求:
1)掌子面处浮矸石要清除干净,为2m线框探测提供有效空间;2)移除一切影响探测的金属器件;3)保持2m线框基本形状,与掌子面壁“零距离”有效耦合;4)每一测点按一定方向从左至右或从右至左移动,步距为0.2m左右,越小越好,一定要保证有效的数据量。
掌子面处探测有效数据点不少于8个;5)每一测点可以测取三个方向,即顶板45
方向,顺层方向和底板45
方向。
测取一点换至下一点,依次测量,保证记录的连续性。
中间不要任意调换探测方向或次序,即不要1号测点是顶板、顺层和底板测量,到2号测点时变为底板、顺层和顶板测量,不利于室内数据处理。
对于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做一些研究,如采用扇形观测系统。
图1-5为扇形观测系统布置图。
这种观测系统主要是想获得一定覆盖区域的探测数据。
图1-4图1-5迎头扇形观测系统
基本要求:
1)在掌子面中间或某一点固定,线圈从左至右或从右至左按一定角度扫描测试,获得的是水平顺层方向扇形剖面;2)在掌子面中间或某一点固定,线圈从上至下或从下至上按一定角度扫描测试,获得的是垂直方向扇形剖面;3)通常移动的角度根据现场条件确定,一般要有8组数据以上,具体角度需记清,数据处理时应据此对应到不同方向;4)其他要求同上。
3-2、侧帮迎头兼顾的U型观测系统
在现场施工条件允许情况下,可采用U形观测系统,此目的是获得两侧帮及迎头数据,进行一定程度的对比。
该数据体中迎头基本上受锚网等金属物影响小,而侧帮数据受金属物影响大,应用时注意比较。
基本要求:
1)掌子面前方数据为重点,侧帮数据为对比辅助。
现场记录清楚各点数据对应的位置;2)侧帮锚网影响位置记录;3)可以进行顶板、顺层和底板三个方向的探测。
4)其他要求同上。
说明:
该U型观测系统包含了掌子面型观测系统,因此可以剔出掌子面型系统数据单独处理与成图。
3-3、巷道探水布置系统
沿某一条巷道进行帮内、外,顶、底板含水体及其异常探测是瞬变电磁法的一个重要方向。
通常结合坑道的具体条件及探测目标体位置,来选择不同的探测方向。
巷道中瞬变电磁法探测方向布置示意图。
一般在巷道中可以根据所提供的几个方向任意组合探测不同方向的目标体。
基本要求:
1)探测过程中尽量避开金属异物,对于铁轨、锚网部分最好能选择有、无两个部分的位置测试,以便于数据之间的异常剔除;
2)左帮异常通常选6-8三个方向;右帮异常通常选2-4三个方向;底板异常通常选1、2、8三个方向;顶板异常通常选4-6三个方向;
3)顶板探测过程中尽量与顶板岩层紧密耦合,减少空间介质作用;
4)探测点之间的距离即线框在横向上的移动步距应在1-3m之间,一般来说,点数越多,点距越小,越易对目标体加以分辨;
5)对异常体的探测与地震反射波法类似,通常从正常区——异常区——正常区,这样便于对目标异常体的有效对比;
6)记录好测线在巷道空间的位置。
其他技术要求同上。
3-4、工作面探水布置系统
对工作面顶、底板的岩层富含水性探测通常是围绕工作面测试一圈,条件不具备时,是在上下巷分别进行。
如下图:
基本要求:
1)注意上下巷道之间的探测方向,全是围着工作面转;
2)切眼条件具备(未回采之前进行)可以探测;
3)避开巷道中金属异常物,记录巷道中淋水、水坑及大型金属物位置,以便进行异常校正;
4)注意线框与巷道壁的有效耦合;
5)测点根据探测要求(如是解决顶板水或是低板水)可选择其中的1-5中任意方向及其组合;
6)测点移动步距尽量小,通常在1-5m之间。
步距过大则数据量少,对目标体分辨率低;
7)记录好探测标志测点位置,便于工作面成图坐标控制。
说明:
其他岩层构造及其异常探测现场布置方法可依据上述内容进行适当变换与调整,重点是获得有效的第一手资料。
(二)资料收集
对探测目标区现有地质资料的收集至关重要,其目的是确定探测区地图纸上的位置,通过综合分析获得相对准确的地质解释成果。
这其中重点对几个图件和文件资料的收集。
1)探测区平、剖面图:
巷道超前探测的预测剖面图、工作面的煤层底板等高线图,以及其他相关图件;
2)钻孔资料:
巷道超前钻孔、工作面抽排放钻孔地质资料;
3)对工作面或巷道掘进地质说明等文字,或是工作面回采说明书等;
4)其他在探测区所做的各种物探成果资料,以便于对比与分析。
现场测试时最好将各个测点情况进行记录,形成表格,以便查校。
表1-1列举了现场需要记录的各项内容。
特别是记录测线没变情况下,更应对每一点的具体位置及相关情况进行记录。
瞬变电磁探测现场记录表
探测名称:
探测类型:
(1超前:
2侧帮:
3顶板:
4底板:
5采空区)
探测方向及角度:
共()个探测方向,角度设计情况描述或简图:
测点间距(m):
数据量:
标志测点位置:
共()页,第()页
标志点
位置
测线号
测点号
探测方向
测点岩性
构造情况
积水、淋水情况及原因
金属物干扰及其它干扰
现场数据采集技术技巧:
(1)开机采集数据时,首先将参数按照装置型号设置好,将“选项”中数据存储方式设为“自动储存”,在“检测”中将“千倍增益”放开,然后检查发射电流,如果没有发射电流请检查发射装置电缆的各接头是否有短路或者是断路出现;
(2)现场为了采集有效原始数据,首先应保证线框方向的正确性,按照设计的方向将线框紧拉放置并使其法线方向指向探测方向,并与探测介质充分耦合,如果遇到掌子面、顶、底板等有金属物及其他电磁干扰时,尽量将干扰移除。
若不能移除时(如帮上的锚网)应将发射线框装置距离其物1m左右放置探测;
(3)现场如遇见数据出现畸变,可将该数据删除,重复采样。
如果重复采样仍旧如此,可将叠加次数提高;
(4)探测时多余的延长线忌挽成圈握在手中,可将延长线全部放开呈“S”型摆入在底板上。
(5)探测时可对不同矿区无金属干扰测试环境和有铁轨、金属锚网、U型支架等不同人文干扰环境进行实验,进一步积累干扰异常校正技术参数。
同时可以进一步提高个人探测经验。
(三)瞬变电磁探测要求
1)一定要将线圈靠近掌子面,距离越近,耦合越好;
2)详细记录掌子面上锚杆、锚网等金属干扰分布与每组数据采集的相对关系,方便后期数据处理与校正,提高准确性;
3)数据采集时尽量避免金属干扰;
4)数据采集时尽量使线圈呈其原始形状,正方形。
探测前应收拾好探测仪器设备,并在地面做相关测试,以保证仪器稳定可用。
及时了解矿方相关资料,熟悉探测环境,做好方案设计。
3.1、探测现场需满足的条件
1)顶板岩石稳定,无安全隐患;
2)顶板支护措施对探测影响尽量小;
3)巷道有足够空间布置瞬变电磁线圈;
4)施工期间巷道内应切断电源。
3.2、标点及现场记录
1)根据探测需要,在所需要测的巷道标记探测点,标记应相对显眼,距离应测量准确。
探测巷道中往往有测量控制点,施工人员应记录好附近探测点与测量控制点的距离,以便做距离校正。
2)瞬变电磁法极易受强低阻体的影响,所以在巷道中应做好如下记录:
①巷道中支护条件及支护密度;
②巷道中堆有铁器的位置及大概数量;
③因空间原因线圈无法完全展开的位置;
④巷道底板有积水或顶板有淋水、滴水的位置;
⑤断层的位置;
⑥其它不明影响条件的记录。
3.3、测点布置
1)巷道顶板探测
线框应水平放置,并用撑杆顶起,线圈勿接触铁器,同时尽量靠近顶板,以保证探测信息大部分来自顶板正上方。
2)巷道底板探测
底板探测类似顶板探测方法,线框应水平放置,线圈勿接触底板铁器,同时尽量靠近底板,以保证探测信息大部分来自底板正下方。
3)巷道侧邦探测
巷道侧邦探测往往为解决巷道探测邦内各高度区域中富水性大小,瞬变电磁探测时应根据需要设计不同的探测角度,如顶板45°、30°、15°,顺层,底板15°、30°、45°、60°。
在做顶板45°、30°时务必把线圈整体抬起以靠近顶板;在做底板45°、60°探测时应注意底板铁轨等铁器的影响。
3.4、数据采集
1)设置参数
根据探测设计设置测线,对于一般条件巷道(锚网、铁轨),其叠加次数设为32,发射频率设为8.3Hz。
线圈参数根据实际探测线圈为准。
一般采用千倍开和自测增益,巷道条件极好或影响稳定时方可选用手置增益。
2)数据采集
按采样键采集数据,以显示数据曲线为正常衰减为正常数据,后期有小幅波动为正常数据。
当数据出现大幅跳动时应将其删除或记录并生新采集,若连续三次以上数据仍有大幅波动,在排除仪器有问题的前提下视为正常数据,可继续完成数据采集。
二、并行电法
1、电法超前探测要求
1)建议电法超前探测现场采用64个电极,1号电极置于迎头,按照2.5m极距沿巷道后方布置。
条件不允许时,可以将1号电极向后延,但其距离迎头必须小于10m;
2)电法超前探测时,1、2、3、4、5和6号电极起到关键作用,必须确保每个电极有较大的供电电流(尽量使I>=20mA),同时确保每个电极与底板完整岩体接触,以保证电位衰减趋势明显,提高信噪比;必要时,须要求矿方对1、2、3、4、5和6号电极位置施工钻孔,孔深30cm,填充黄泥,再将电极插入;
3)电法数据采集时,要仔细分析所采集数据的有效性,要分别从电流和电位两个角度出发。
尽量在不解编数据的情况下,查看数据有效性,因为其原始数据信号相对较为准确;解编后的数据有时容易造成误解或表达不完全。
2、并行电法探测要求
2.1工作面底板电法探测要求
1)、现场施工与方案设计保持一致;
2)、各站布置时考虑与测点之间的关系;
3)、各站布置时测线最少重叠50m;
4)、电极保持耦合性良好,必要时施工电极眼;
5)、记录好仪器站位置、积水区域、淋水区域、N极位置、B极位置以及各电极号与附近测点的对应关系;
6)、资料解释时进行三级电测深与反演资料进行对比解释。
三、地震MSP
1、MSP超前探测要求
1.1、现场工作技术要求
a、观测系统坐标设定:
X轴水平指向巷道前方为正,Y轴竖直指向顶板为正,Z轴水平指向巷道左帮为正(图1-1)。
现场工作时注意测量巷道标志点和本观测系统的相对原点的距离。
本系统中的水平方位角自X轴正向起,在水平面(XZ面)内逆时针旋转为正向,角度范围0~360º。
确定倾角的原则为以Z轴正向为起点,在竖直平面(YZ)内逆时针为正,角度范围为-90~90º(图1-2)。
图1-1图1-2
b、炮点布置:
炮点一般设计在巷道左帮,炮点测线尽量避开硐室,叉巷等影响地震波传播的空腔障碍物。
炮点自迎头开始布置,炮数20~24个,炮间距1.5~2m,炮孔深1.5m,如果测区内松动圈范围较大,可适当加深炮孔;当炮孔不水平时,测量其倾角和方位角。
为了提高信号的质量,接收点应尽量布置在完整性较好岩(煤)体中,尽量避开后方已揭露断层等较松散的地方。
炮检孔以矿用风钻为准(直径42mm),以能放进炸药为宜。
其中炮孔为俯角10°,便于加水封闭钻孔消除干扰,而检波器孔为仰角10°左右。
MSP现场布置示意图
c、三分量接收器可以放在迎头,两帮对称放置,最好是两个后置检波器。
1.2、观测系统技术参数
a、记录道数:
记录总道数非常关键,它记录了井巷超前探测的有效信息。
现场工作一般在左帮安置两个三分量接收装置,基本6道就可以满足要求。
b、采样率:
采样率太大,采集到的地质信息太粗糙,会形成假频:
太小又没有太大意义。
依据现有超前探测经验,一般采样率在100~200us范围内就能满足勘探数据采集的技术要求。
c、记录长度:
记录长度要依据超前预报长度而定,预报长度越长,记录长度就需要越长,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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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探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