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琅琊区千场戏剧进农村演出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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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琅琊区千场戏剧进农村演出项目
滁州市琅琊区“千场戏剧进农村”演出项目
项目编号:
CZLYF14-016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滁州市琅琊区文广新局(盖单位章)
代理公司:
滁州审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14年04月30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2
第二章投标须知……………………………………………………………………3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4
(二)招标文件…………………………………………………………………6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8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9
(六)合同的授予………………………………………………………………12
(七)纪律和监督………………………………………………………………13
(八)质疑和投诉………………………………………………………………13
第三章评标办法………………………………………………………………………14
一、投标书初审评价和比较……………………………………………………14
二、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14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15
第四章招标方需求、服务要求及技术规范………………………………………16
一、演出具体措施、要求…………………………………………………16
二、演出价格及经费核拨程…………………………………………………16
第五章剧团(演出中介)应遵守的服务规范………………………………………17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8
第七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25
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ZLYF14-016
项目名称
滁州市琅琊区“千场戏剧进农村”演出项目
招标单位
滁州市琅琊区文广新局
招标方式
公开询价
投标资质及其他
要求
1、演出剧团:
(1)经文化部门注册审批,具有营业性演出资质,并通过有效年度审验;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注册在岗人员不少于20人;
(4)拥有10台以上可供选择的优秀剧目;
(5)近三年来,年平均演出场次在60场以上;
(6)拥有必须的演出设备。
[(3)、(4)、(6)三条由核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文化部门出具书面认定意见]。
2、演出中介机构:
(1)经文化部门注册审批,具有营业性演出资质,并通过有效年度审验;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
(3)有3名以上具备相应业务水平的经纪人员;
(4)代理3个(含3个)以上剧团的演出业务(代理的剧团须符合“演出剧团”的投标资格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工程规模
2014年度滁州市琅琊区15个行政村演出服务,总投资约6.6万元。
招标范围
见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
2014年4月30日
信息内容
工程概况:
2014年度滁州市琅琊区15个行政村演出服务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评标办法
综合评价法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工程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投标人于2014年5月1日17时后从滁州市琅琊区政府网()“公示公告”处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后果自负。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琅琊区文广新局冯主任),招标人将在2014年5月5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琅琊区政府网()“公示公告”处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滁州市琅琊区“千场戏剧进农村”演出项目项目
2
项目编号
CZLYF14-016
3
交货期
合同拟定。
4
交货地点
琅琊区各行政村
5
招标人及联系人
联系人:
冯主任:
6
最高限价
6.6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7
招标范围(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8
招标方式
公开询价
9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2014年5月4日17时,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
(琅琊区文广新局冯主任)
1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2014年5月5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琅琊区政府网()“公示公告”处予以公告。
14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同表12
16
投标时携带的原件
投标时应携带相关证件、证书、证明原件,以备查验。
17
投标有效期
60天
18
投标文件数量
正本1份、副本2份。
19
签字或盖章要求
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20
装订要求
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标须分别装订。
21
具体密封要求
资信证明文件正副本、技术标正副本须分别密封,然后一起装入一个大包袋中密封。
22
大包装袋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2014年月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
23
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5月8日9时00分
24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
琅琊区文广新局
时间:
2014年05月8日9时00分
地点:
滁州市琅琊区文广新局会议室(环滁西路699号)
25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滁州市琅琊区文广新局会议室(环滁西路699号)。
26
开标程序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
现场随机抽取2名投标人检查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
先资格审查,再开技术标进行评审,最后由评委会确定中标人。
27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专家3人组成。
28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名中标候选人
29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滁州市琅琊区政府网()
30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31
招标代理费
共计1000.00(壹仟元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编号: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交货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交货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人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本项目预算: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3.标段划分:
3.1本项目划分:
1个标段
4.招标方式:
4.1本项目招标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计价方式:
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固定单价(演出场次*固定单价)
6.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价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投标人资格:
7.1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7.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特点,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滁州市招标局投标人会员库中进行注册。
只有成为投标人会员库成员的投标人,才能实施投标行为。
7.4投标人必须确保自己在投标人会员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库中的信息相一致。
否则,投标人因此蒙受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8.投标费用
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9.踏勘现场
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投标预备会
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联合投标(本项目不采用)
11.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1.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1.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1.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
承担连带责任。
14.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
14.1投标人一旦购买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宜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
投标文件应装订整齐,封装在投标函袋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具体封装要求见本章第26条。
14.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14.3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数量和要求等必须达到或高于招标人发布的技术参数要求,否则按废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
15.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
16.招标文件的组成
16.1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投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16.2除16.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6.4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滁州市琅琊区政府网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7.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
17.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琅琊区政府网(“公示公告”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7.2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8.招标文件的发出
18.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0.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20.1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
体中文。
20.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书二(技术标)二部分组成,均须单独装订成册和密封。
21.1.1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务必按以下顺序装订,每页加盖公章)
演出剧团
(1)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3)核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文化部门出具的资格条件认定意见书
(4)近三年来,年平均演出场次在60场以上的相关证明。
(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
(5)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中介机构
(1)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3)所代理剧团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所代理剧团公章。
(4)所代理剧团的核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文化部门出具的资格条件认定意见书。
(5)演出剧团委托代理证明
(6)所代理剧团近三年来,年平均演出场次在60场以上的相关证明。
(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
(7)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按顺序装订并每页加盖公章,
(1)-(6)原件须带至现场查验,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审,否则造成的一切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封面及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函
(2)投标人情况简介
(3)投标剧目情况表
(4)服务承诺
(6)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按顺序装订并每页加盖公章,原件须带至现场查验,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审。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5.1投标文件:
按书面文件(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标)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5.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不符,以正本为准。
25.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
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26.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6.1投标文件的装订
,对于较大图、表,可采用A3纸,但需要按A4纸大小进行折叠、装订,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应当分别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则投标书必须以包(标段)为单位进行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识标段号。
26.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6.2.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6.2.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及具体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2.3应按本章第
27.投标文件的提交
27.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7.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8.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8.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5条、第26条和第2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8.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9.开标
29.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9.2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也可邀请监察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29.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及投标资格。
29.4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单位相关人员是否到场;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4)宣布开标顺序(按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标顺序拆标书并唱标);
(5)评标委员会进行初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6)评标委员会根据需要要求有关投标人就投标文件进行澄清;
(7)主持人宣布初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质疑并复议;
(8)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进行评审;
(9)评标委员会按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主持人宣布评审结果;
(10)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1)开标结束。
29.5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0.评标委员会
30.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30.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30.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30.4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
(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0)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30.5评标委员会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
31.评标
31.1评标准备工作
;
,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
31.2评标办法
,不作为评标依据。
31.3评标原则:
31.4评标报告的签署
31.4.1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
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31.5投标文件的澄清
31.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
31.5.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6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
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
(2)招标投标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投标监督机构要求重新评标。
31.7评标过程的保密
31.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须严格保密。
32.定标
32.1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滁州市琅琊区政府网(
32.2中标人的确定
,若招标人未接到投诉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未通知招标人中标候选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或重新招标。
32.3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将于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方可发出。
,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33.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33.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证据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3.2变更交易方式
,招标人申请并经琅琊区政府采购中心批准后可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项目发包。
(1)投标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六)合同的授予
34.合同授予标准
34.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5.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5.2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七)纪律和监督
37.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7.1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8.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9.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9.1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9.2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40.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40.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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