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标准格式(最新版)-党政机关新格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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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学习培训课件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王崇军(2012年8月),学习培训提纲,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文件参考,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3.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4.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学习培训说明,本次学习培训:
主要侧重于1.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所规定的新的变化和细节作讲解,对原来相同之处就不再说明。
2.因不涉及党委系列公文,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与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党委系列原公文格式与新的公文格式不作讲解。
3.采取理论讲解与实例说明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对一些重点事项,虽然新条例与办法要求相同,但也作一些强调。
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从2012年7月1日起,。
现行的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条例全文共8章42条第一章总则:
目的、适用范围、概念、负责机关等第二章公文种类:
明确了15种党政机关公文文种第三章公文格式:
对公文的格式作出规定。
在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作了详细规定。
第四章行文规则:
行文的原则和规定等,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五章公文拟制:
拟制公文的程序、方法等第六章公文办理:
对收文、发文、整理归档作出要求第七章公文管理:
对公文日常管理、保密、撤销、移交等作出规定第八章附则:
对执行时间、解释机关等作出规定。
原办法有9章56条,与其相比,更为精简。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一、公文文种,党的机关公文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比较,三个“规范”主要变化对照表,一、公文文种,一、公文文种,一、公文文种,一、公文文种,通过对比学习:
1.新条例注重继承保留,文种数量相对减少,原条例和原办法共18个文种;最终新条例确定党政机关公文主要文种15个,分别是:
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2.与办法相比,新条例去掉了“指示”、“条例”、“规定”,增加了“决议”和“公报”,同时将“会议纪要”改为“纪要”。
3.部分文种的适用范围表述有一定变化。
对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通告、通知、通报、报告、纪要等9个文种适用范围作出修改,在概念上略有调整。
其余6个文种公告、意见、请示、批复、方案、函在概念上保持不变。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二、公文格式等一下还将从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所规定的新的变化和细节作详细讲解。
这里先大概提一下不同的地方。
1.取消了主题词。
2.对需要标明文件份号的要求不同:
办法要求:
“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条例要求:
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3.紧急公文区分。
条例要求:
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
办法要求:
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电报是一样的。
4.标题:
条例要求:
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办法要求:
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
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表述不一致,但在实际工作中操作相同。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5.正文、页码。
条例要求:
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
办法对此未作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已经有了。
6.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
条例和办法对此要求变化较大,等一下再详细讲解。
7.使用文字及标准。
条例要求:
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
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
办法要求:
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并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排版)。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四、行文规则条例仅用6条就对此作出了要求,办法有11条。
1.行文总规则
(1)要求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一般不得越级行文(原来要求是“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并要求:
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包括了向上和向下行文两种情况。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上行文规则
(1)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2)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原来未作要求);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3)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如“若无不妥,请予转报”的文件。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4)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原来未作要求)。
(5)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原来是“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3.下行文规则
(1)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
(2)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4.平行文和联合行文规则
(1)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
各联合行文机关行政层级应相当;有共同管理的事项或者有关联的事项;联合行文应当确有必要;应当明确主办机关,主办机关一般排列在前。
(2)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
过去只有政府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五、公文拟制与办法要求基本一致。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六、公文办理将办法的“发文办理”的有关内容和“收文办理”、“公文归档”2章的内容,统一为“公文办理”,要求与办法基本一致,只是更为概括、简洁。
条例主要从运转角度,以流程为主线,从“收、发、归档”三个方面阐述公文办理相关内容。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1.着重强调一下第24条的“审核”,应审核:
(1)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
(2)是否符合行文规则。
常见问题有:
文件内容有明显错误的;请示中一文多事;请示件、报告件没有标签发人姓名或没有签署单位公章的;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将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原文转报上级机关;党委、政府办公厅(室)之外的业务部门擅自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3)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突出问题是:
上行文(报告)未标注“签发人”;(4)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
目前突出问题:
未经协商就报文;已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且没有说明情况就报文等。
(5)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要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可以在退文时附退文单注明退文原因,或者将退文原因电话告知来文单位。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拟办:
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
几点体会:
掌握文件内容,搞清表述事项。
把握政策规定,领会有关意图。
查找档案资料,对照先例比较。
尊重部门意见,注意协商协调。
拟办有根有据,建议完整准确。
用语规范简洁,答复简明得体。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3.传阅(运转、送批、送阅)
(1)正传:
按阅批人排序由前往后依次传阅,一般多用于阅知类公文。
(2)倒传:
按阅批人排序由后往前依次传阅,一般多用于请示类公文。
(3)分传:
对于保密要求特别严格的公文,采用专传的方式,即指定专人负责将公文在规定时间内送机关有关负责人阅批完毕。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传阅:
一要随时掌握公文传阅去向和进度。
二要控制公文传阅周期(时间)。
三要严格公文传阅范围。
四要确保传阅安全保密。
五要适时将已传阅完毕的文件收回归档。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对收文办理、公文归档就不再作说明,办公室规章制度也有较为完善的规定,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七、公文管理公文管理贯穿于公文处理工作全过程,是公文处理工作的重要保障,以安全保密和充分发挥公文效用为原则,在公文形成、传递、运转、存储、利用、整理归档、清退销毁等环节中所进行的规划、组织、控制、监督、保管、整理、统计、提供服务的职能活动。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新的规定有:
1.条例规定,设立党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位应当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
我们办公室设立了保密文件制作室,但使用频率不高;机要阅文室按要求逐步设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条例规定:
“公文确定密级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
确定密级后,应当按照所定密级管理。
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根据保密法规定:
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
县级机关、单位不再拥有定密权。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3.对涉密文件的复印规定。
办法:
上级机关的公文,除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以外,下一级机关经负责人或者办公厅(室)主任批准,可以翻印。
条例:
复制、汇编机密级、秘密级公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
绝密级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翻印件应当注明翻印机关的名称、日期。
我们很少涉及。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4.发文立户管理条例新规定:
新设立的机关应当向本级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提出发文立户申请。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列为发文单位,机关合并或者撤销时,相应进行调整。
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一、适用范围旧版:
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可参照执行。
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格式可参照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新版:
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
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可以参照执行。
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印制等要求按照本标准执行,其余可以参照本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二、引用标准旧版:
GB/T1481997印制、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新版:
GB/T148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GB3100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3101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GB3102(所有部分)量和单位GB/T15834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三、在字、行、用纸主要技术指标、幅面尺寸方面,新版与旧版相同,只是新版对用纸的纸张白度为8590,比原来要求的80%90%有所提高。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四、字体、字号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
需要说明的是,继续使用的是方正系列的字体。
与旧版最大区别是:
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
页码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与原来相同。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五、公文要求版头:
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
包括:
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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