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编制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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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编制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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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编制办法
编制办法
目录
公路网规划编制办法2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编制办法9
交通规划与设计编制与审批12
公路网规划编制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和宏观控制,健全公路建设的科学管理机制,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使公路网规划工作步入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在总结近十年公路建设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吸取了国内外公路网规划的科学理论和有益经验,结合当前公路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网规划是公路建设科学管理大系统中决策系统的重要环节,是国土规划、综合运输网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路建设的前期工作。
公路网规划属于长远发展布局规划,是制订公路建设中长期规划、编制五年建设计划,选择建设项目的主要依据;是确保公路建设合理布局,有秩序地协调发展,防止建设决策、建设布局随意性、盲目性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编制公路网规划必须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确定的战略方针和目标,充分体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和“发展以综合运输体系为主轴的交通业”的方针,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观念,使公路网发展布局服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总战略、总目标,服从于生产力分布的大格局,服从于国家的综合运输网规划,正确处理省际、地区间以及各种运输方式间路网的衔接,使公路网规划寓于社会经济发展之中,寓于综合运输体系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究科学,讲究经济效益的原则,从国情、本地区特点出发,既要有长远战略思想,又要从实际出发做好安排;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公路工程的技术规范、标准。
第四条公路网规划的主要任务是:
通过深入的调查,必要的勘测和科学的定量分析,在剖析、评价现有公路状况,揭示其内在矛盾的基础上,根据客货流分布特点、发展态势及交通量、运输量的生成变化特征,提出规划期公路发展的总目标和大布局;划分不同路线的性质、功能及技术等级,拟定主要路线的走向和主要控制点,列出分期实施的建设序列,提出确保实现规划目标的政策与措施,科学地预测发展需求,细致地研究合理布局。
第五条公路网规划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公路网的现状及其综合评价。
全面分析公路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
通过多种方法科学预测客货运输量、交通量的发展水平,分析发展特点,提出发展目标。
论证公路网发展的总体布局方案,要研究不同路线、路段的技术等级、性质与功能,干线的覆盖程度、吸引范围及其相应配套设施,优选出建设重点,推荐最佳建设序列。
针对公路网规划总目标提出实施规划存在的问题和需要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附有反映规划内容的图纸和表格(详见“公路网规划文本格式及内容要求”)。
第六条公路网规划要以全国综合运输网、全国公路网规划和交通发展战略为依据,在认真做好社会经济调查、交通量调查、公路网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积极采用国内外行之有效的规划方法和科学的分析计算方法,做好发展预测和方案论证工作;要建立健全数据库,充分利用历史资料,重视数据采集、整理、运用的科学性,做到定性分析和定量计算相结合;要采用多种分析计算方法,做好多方案比选以验证工作成果,使分析论证和规划方案建立在扎实可靠的基础上。
第七条公路网规划分别按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行政区划,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国道主干线、国道网规划由交通部负责组织编制;
省道规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负责编制;
县道规划由地(市)交通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乡道规划由县交通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部门专用公路规划(包括农场、牧场、林场、矿山、油田及国边防公路)由专用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纳入各省和全国公路网规划中。
计划单列市的公路网规划纳入所属省、自治区的公路网规划中。
编制不同层次公路网规划时,下一层次公路网应服从上一层次公路网布局,跨行政区划的公路网,需在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指导协调下进行,避免公路网规划出现断头路。
各级交通部门应设置规划机构,以确保规划质量和规划工作不间断地深入开展。
没有专门规划机构的,可委托持有设计证书的公路规划设计单位承担。
第八条各级公路网规划编就后,由各级交通部门主持初审,征求各方意见,公路网中连接两个行政区划的公路需征求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部门的意见,并由上一级交通部门协调一致,经补充修改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国道主干线系统和国家干线公路网规划编就后,由交通部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方面专家进行审查,经修改报国务院审批后组织实施。
批准后的公路网规划即成为公路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未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不得任意修改。
执行中如遇特殊原因确需修改时,必须经过科学论证,由原规划编制单位提出修改报告,由原规划审批机关审查批准。
第九条公路网规划由三部分文件组成,即公路网规划报告、图表、主要附件。
规划报告外形尺寸按A4(210mm×297mm)装帧,图表与规划报告合并装订。
上报文件要求铅印,封皮为白色软皮,审批后的规划文件封皮为湖兰色。
第十条编制公路网规划所需经费一律由各级交通部门的建设前期工作基金开支。
第十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地区各级公路网规划的编制。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一九九0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
公路网规划文本格式及内容要求
Ⅰ.封面格式
×××公路网规划
编报单位
年月
Ⅱ.扉页格式
×××公路网规划
编制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职务或职称)(签章)
总工程师(职务或职称)(签章)
项目负责人(职务或职称)(签章)
专题负责人(职务或职称)(签章)
参加人员(职务或职称)
参加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职务或职称)(签章)
主办人(职务或职称)(签章)
参加人员(职务或职称)
Ⅲ.目录
目录
第一章概述
1.任务依据
2.规划目标、原则、方法
3.规划期限
4.主要结论
第二章公路网现状及综合评价
第一节地理位置及自然条件
第二节社会经济状况
第三节交通运输现状
第四节综合评价
第三章社会经济发展趋势
第一节社会经济发展特点分析
第二节发展预测及运输形势分析
第三节对运输方式需求特点的分析
第四章公路交通量预测
第一节综合运输量预测
第二节公路运输量预测
第三节公路交通量预测
第五章公路网规划
第一节公路网布局规划的原则
第二节公路网布局的论证
第三节主要路线、主要控制点规划
第六章公路网规划的分期实施
第一节建设序列的定量分析
第二节近期发展重点分析
第七章公路网规划的综合评价
第八章实施公路网规划拟采取的政策与措施
附图、附表
Ⅳ.文本格式及内容要求
第一章概述
1.任务依据(包括主要参考文件)
2.规划目标、原则、方法
3.规划期限
4.主要结论
第二章公路网现状及综合评价
第一节地理位置及自然条件
概述公路网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行政区划及交通概况
第二节社会经济状况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地概述公路网范围内(包括邻近区域)的社会经济特点、状况,资源及其开发状况和有关的环境特点。
第三节交通运输现状
概述当前各种运输方式(公路、铁路、水运、民航、管道和邮电通信)在区域内的布局、线路长度、技术标准、能力等基本情况及其近期变化特点,追述的时间应从上个五年计划至规划前一年。
第四节综合评价
通过对地理位置、社会经济和交通运输现状的分析,综合评价公路网在国民经济和所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及发展条件,在各种运输方式中的作用,指出公路网的发展优势、存在的问题和应注意研究的重大变化。
第三章社会经济发展趋势
分析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和趋势,预测规划期内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研究国家现有或未来可能采取的政策对未来公路建设的影响,阐明对交通运输方式需求的特点。
主要内容可分为:
第一节社会经济发展特点分析
重点对资源与生产力布局,城镇和人口分布,经济结构,产品结构,消费水平等进行相关分析,并将与运输有关的特点抽象出来。
第二节发展预测及运输形势分析
要采用多种方法预测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和规划区域内可能发生的新变化和新特点及其对公路的影响。
第三节对运输方式需求特点的分析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分析规划期内的运输形势及客流、物流可能产生的变化。
第四章公路交通量预测
提出规划期内综合运输量的预测水平,通过建立运输方式分配模型预测公路运输量,做出路线分配交通量预测。
第一节综合运输量预测
依据社会经济发展进行综合运输量发展预测,主要包括:
全社会客、货运量和周转量,旅客流量流向,大宗运输货物的流量、流向及其货类构成,各种运输方式的经济运距。
详细论证报告作为附件。
第二节公路运输量预测
分析各种运输方式占全社会客、货运量的比重和发展趋势,预测公路运输量发展水平。
详细论证报告作为附件。
第三节公路交通量预测
根据客、货流特点进行科学的分析,结合运输工具构成情况,做出路线分配交通量预测,提出不同交通量的路线和路段的技术等级。
路线分配交通量是考察各条路线重要程度的手段,要通过多种方法,反复论证,使其尽量接近实际。
路线分配交通量应进行方案比较,详细论证报告作为附件。
第五章公路网规划
公路规划在各个布局方案基础上优选确定。
公路网布局方案根据基本公路网的状况和战略目标要求,确定规划期末公路建设应达到的布局、密度、路线等级,配套设施,提出路线具体走向和重要控制点。
公路网发展布局及多方案比较的详细论证作为附件。
第一节公路网布局规划的原则
根据发展预测,当前交通基本状况,概述公路网规划方案所遵循的原则和主要的发展方针。
第二节公路网布局的论证
概括叙述规划期路网布局、密度、线路等级确定的主要论点和依据;阐明确定不同线路性质、功能的论据。
第三节主要线路、主要控制点规划
重点反映规划中主要线路走向、控制点及其技术标准,吸引范围,线路作用等。
第六章公路网规划的分期实施
规划的分期实施,要在多方案比选基础上优选确定。
公路网建设实施方案要将已确定的公路网布局规划中的各条路线、路段按其重要程度安排实施顺序,以达到总体最大效益。
路网实施方案的拟定及多方案比较的详细论证报告作为附件。
第一节建设序列的定量分析
重点反映不同线路、路段交通量发展态势及其适应状况,并以客观需求为依据,做出各规划线路建设序列排队序号,借以指导未来发展并为前期工作提供依据。
第二节近期发展重点分析
根据建设序列,研究提出近期(五至十年)不同技术等级不同线路的发展重点和分期实施的措施。
第七章公路网规划的综合评价
对公路网规划进行综合评价的内容包括:
技术评价、经济评价以及对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国防安全效果和环境影响的说明。
提出综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第八章实施公路网规划拟采取的政策与措施
主要反映公路网规划中,有关建设资金、主要材料和设备等政策问题,以及有待进一步科研、论证的重大技术问题、管理体制问题和需要上级主管部门解决的重大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对策与措施。
附图、附表:
一、现状图表
1.规划区域地理位置图
2.规划区域经济状况表
3.规划区域交通运输状况表
4.规划区域交通基础设施状况图
(1)公路网
(2)铁路网(3)航道网(4)机场
(5)管道(6)邮电通信
5.各种运输方式客、货流量流向图表
二、预测图表
1.社会经济指标表
2.交通运输量预测表
3.公路交通量分布图表
4.公路网规划方案图表
5.实施方案项目表
6.其他图表
专题报告:
1.社会经济交通运输调查报告
2.社会经济发展预测报告
3.交通运输发展预测报告
4.公路交通量预测报告
5.公路网规划报告
6.公路网规划分期实施报告
7.其他专题报告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编制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编制工作步入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在总结吸取国内外交通安全战略(计划)的科学理论和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国道路交
通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为了使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规划期内降至预定的目标,确定的在人、车、路、环境和管理等方面应采取的交通安全措施和行动及其实施时序,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科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防止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的主要依据和重要手段。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是基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的一个专业规划,与区域公路网规划、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公共停车场规划、智能交通系统发展规划等专业规划存在着一定的联系。
第三条编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和公路网规划等规划及城市交通管理政策相协调,按照所在区域的交通特点及交通安全状况准确定位,科学合理地制定规划目标,在不同阶段建立相对应的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管理上积极推进安全的道路交通系统的建设,实现安全、有序、畅通、环境优良的道路交通系统;同时,规划编制工作要坚持“系统工程”的特点,致力于政府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围绕大道路交通系统开展工作,从人、车、路、环境和管理等多个环节综合采取措施。
第四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特点及规划范围和规划侧重点的不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可细分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战略规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行动规划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规划。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战略规划的期限一般为5年或10年,其主要任务是:
通过深入的调查、必要的实地勘测和科学的定量定性分析,在剖析、评价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管理现状、揭示其内在矛盾及预测、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提出规划区域规划期的交通安全水平和交通安全管理目标,提出确保实现规划目标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战略及相应的实施行动。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行动规划的期限一般为3至5年,其主要任务是:
通过调查分析,确定区域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和存在问题,预测区域道路交通安全发展趋势,确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提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行动的内容,列出分期实施优先顺序,提出在具体实施时存在的问题和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规划是针对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突出的某一特定区域或交通主干线制定的实施行动规划,或是针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某一环节制定的实施行动规划(如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设置规划、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整治专项规划等),期限一般为1至3年。
第五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宜分别按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市、区)行政区域,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或其下属职能部门组成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编制及实施。
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为战略规划,由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负责组织编制。
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通常为战略规划,由各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厅(局)际联席会议(或省人民政府委托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根据需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可以编制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行动规划。
地(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通常为实施行动规划,由各地(市)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为实施行动规划,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地(市)、县(市、区)可以就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突出的某一特定区域或交通主干线、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某一特定环节编制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规划。
交通主干线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规划涉及不同行政区域时,应由相关的人民政府共同组织编制,或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同一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行动规划应服从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战略规划,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规划应服从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行动规划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战略规划。
第六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管理的现状调查,道路交通安全特征分析及交通安全管理综合评价;全面分析道路交通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安全管理的关系,通过多种方法科学预测道路交通安全发展,分析交通事故特点,提出规划期道路交通安全及安全管理发展目标;
论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总体战略,研究从人、车、路、环境和管理等环节可采取的交通安全管理实施行动及预期可取得的实施效果,推荐各种交通安全管理实施行动最佳实施时序;
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总目标提出实施规划存在的问题和需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第七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要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相一致,要在认真做好经济社会调查、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管理调查的基础上,积极采用国内外行之有效的规划方法和科学的分析预测方法,把握区域交通安全特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发展预测,参考国内外成功的交通安全管理实践确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总体战略,推荐各种交通安全管理实施行动时序;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数据库,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和分析系统,充分利用历史资料,重视数据采集、整理、运用的科学性,在交通安全管理实施行动方案比选和评优中做到定性分析和定量计算相结合,使分析论证和规划方案建立在扎实可靠的基础上。
第八条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编就后,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其下属职能部门组成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主持初审,征求公安交通管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农业、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发展改革、教育、保险等部门(行业)、交通专家及部分社会知名人士的意见,经补充修改后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编就后,由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组织各方面专家进行审查,经修改报国务院审批后组织实施。
批准后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即成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未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不得任意修改。
但考虑到道路交通系统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为增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各级人民政府或其下属职能部门组成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道路交通建设等有关情况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实践和反馈,要求原规划编制单位或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定期修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经原审批部门审查批准后调整实施。
第九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编制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且了解规划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交通咨询机构或研究院所承担。
编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所需费用在交通安全研究专项基金中开支,各级人民政府应在年度预算中列入交通安全研究专项支出基金。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地区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编制。
交通规划与设计编制与审批
交通规划编制按与城市规划对应关系分为5个层次:
全市交通政策研究、全市策略性交通设施规划、次区域(或分区)道路交通规划、片区交通规划、建筑单体交通影响分析。
一、全市交通发展政策的编制和送审
(一)全市交通发展政策研究项目编制及审查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全市交通发展政策研究分为全市交通整体研究、全市停车需求及对策研究两项。
1、全市交通整体研究
(1)主要任务
建立综合交通模型;研究未来10年(重点是近五年)的策略性交通设施发展建设计划以及交通发展政策,以确保城市交通体系可持续发展。
(2)主要内容
①境界线、对外出入口、重要路段交通量与网络及重要交通设施调查;
②现状交通的说明与分析;
③综合交通问题识别;
④城市规划及社会经济数据收集或预测;
⑤建立综合交通模型,经综合测试后提出近、中、远期交通预测;
⑥交通发展政策的回顾、拟订和测试;
⑦干线道路、轨道交通等策略性交通设施规划的回顾与方案拟订;
⑧策略性交通设施方案的测试与综合评估;
⑨策略性交通设施发展建设计划和交通发展政策的建议;
⑩其他特定的重大项目的评估。
(3)主要成果
开题报告,主要阶段或内容的工作报告,最终报告。
其中包括1∶40000~50000的干线道路、轨道交通及综合交通规划总图。
相应的电子数据。
2、停车需求及对策研究
(1)主要任务
检讨现有各类停车设施的供应和使用情况,预测未来10年停车发展趋势,检讨和建议新的停车配建标准,以及研究停车发展政策,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并基本保持动静态交通平衡。
(2)主要内容
①现状停车资料收集及整理;
②现状停车问题说明、分析及问题识别;
③建立预测未来停车位需求的模型;
④全面检讨“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停车配建标准;
⑤就各规划年度(包括现状)的停车供需进行评估,确定存在的问题;
⑥针对存在问题,拟出缓解问题的可行政策、措施,并对这些政策、措施加以评估。
(3)主要成果
开题报告,主要阶段或内容的工作报告,最终报告。
相应的电子数据。
(二)全市交通发展政策研究项目组织编制及送审程序
1、编制依据和计划
(1)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市局提请市政府组织编制全市交通发展政策有关项目研究;
(2)市政府下达全市交通发展政策研究项目编制计划及总体要求。
2、委托编制(50日)
我局规划处组织,各分局和相关处室协调开展此项工作。
(1)接到市政府下达编制任务后:
拟定编制任务书;
②确定交通规划研究单位编制。
(2)与被委托编制单位签订合同。
(3)办文窗口根据委托编制合同生成规划编制办文号,实现规划编制的全过程管理,办文时限以合同为准(局内审查时间另计,下同)。
3、组织协调、审查和送审
(1)以市政府名义与市其他有关部门(如计划,环保、经济、贸易、运输、港务、建设、住宅发展等)及大型企事业单位(铁路部门、机场、港口等)对编制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综合协调和论证;(30日)
(2)召集上述部门和单位对编制的全市交通发展政策项目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组织编制单位按照审查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30日)
(3)组织编制单位依照编制的要求、中间审查意见等对编制成果进行验收,主要是审核成果的指导思想是否正确,内容是否完备,深度是否达到编制任务书的要求等;
(4)拟定报批文件,上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经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后报市政府审查;
(5)协助市政府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批。
(三)颁布(45日)及修改
1、经市人大常务会批准后,将成果印制、公布,发送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此工作由局宣传部门组织。
2、将成果发各处室、各分局(归档成果必须有电子数据);由各分局负责将成果发送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此工作由局规划处组织。
3、已批准的全市交通发展政策可作为城市总体规划、全市策略性交通设施规划、次区域(或分区)道路交通规划的指导和编制依据。
4、对已批准的全市交通发展政策可以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进行局部修改和调整;须进行重大修改和调整的,报原批准机关审批,程序同上。
二、各项全市策略性交通设施规划的编制和送审
(一)各项全市策略性交通设施规划研编制及审查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全市策略性交通设施规划分为:
轨道交通长期规划、干线路网规划、道路公共交通规划、客运枢纽发展长期规划、货运枢纽发展长期规划等五项。
1、轨道交通长期规划
(1)主要任务
研究未来25~30年(甚至更为长期)的城市轨道网络总体构架;重点研究近中期(15年之内)轨道网络结构、布局、规模及发展计划;研究优先发展线路与土地开发策略的协调及其线路详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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